书城社科中国人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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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钱眼中的智慧

在中国,一两纯银即是一个货币单位,通行的辅助货币是铜钱与纸币。在对外贸易发达的地区,也通行墨西哥银元。但这种银元显然也是按分量计价的,而且它们飘洋过海来到中国后,很大一部分被直接投入熔炉,经过重新熔炼之后,变身为银锭在市场上流通。论成色,论重量,墨西哥银元都被认为是各国中最标准的通用货币之一;而其在中国之所以会受到如此荒唐的待遇,其中有着许多方面的原因。

在辨识本国银两的成色方面,精明的中国商人有着异常锐利的眼力。同中国的银锭相比,墨西哥银元上没有中国商人所易于辨认的符号与纹路。尽管中国商人自己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仍然疑神疑鬼地相信,像墨西哥银元这样的外国货币,肯定是一定比例的合金物质铸成的。所以他们宁可费力气将这些“外来货”铸成自己所喜好的原始形式。如此一来,只要随便瞄上一眼,他们就能立刻判断出其真正的价值。一直以来,中国官府就只接受、认可或者支付纯正的银锭。

几年前,一位著名的美国女士在广东境内游玩的时候,为了方便购物,想凭借信用卡在当地的钱庄取500 元的墨西哥鹰洋。而钱庄的老板则建议她最好不要带着现钱购物。只要她向每位商人签一张自己的购物证明,就可以从钱庄的帐户上扣除这部分花销。这位夫人没有采纳这一建议,仍然坚持己见。于是,钱庄老板就按照她的要求,从一个大麻袋里倒出她所需要的银元,再让她核实一下数目。而摆在这位夫人面前的这堆墨西哥银元无异于破铜烂铁——简直没有一块银元称得上是完整的,而这些只能按照实际重量计价。据说,在广东,这一堆东西已经算得上是“最完整的墨西哥银元”了。

清朝的中央政府内部,有着一部关于银子成色的通行标准。所有符合这一标准的银两都是“库玉银”。所有财务方面的事务都按照这套标准执行。标准规定,银子的成色一定要达到98%,而民间的所有交易则不包括在内。此外,政府再没有制定其他法律来规范银两的实际成色与分量。所以,在成色与分量这两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上,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为了预防一些人在银两的分量上做手脚,在北京,逐渐形成了五个不同等级的银重标准。首先是“二两银”(“two ounce”

),这种银子98 两算作100两,比实际的重量少2%。在所有标准中,这是最轻的一种。随后是“商业银”(“Commercial ounce”)、“官银”(“official ounce”)和“库平银”(“treasury ounce”)。在前面我们也已经提到,最后的一种“海关银”是分量最重的。这是近代才产生的新标准,主要用于海关方面的进出口货物税的征收与支付。这一标准比政府的“库平银”标准还要重,不知出于何种原因。

其他城市地区所使用的银两标准与京城也有不同,而且即便在同一座城市或地区,银两的标准也未必统一的。可以说,在全国,根本没有统一银子称重的标准。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对正常的商业贸易必然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以及某种不稳定性。流通于各个城市之间不同的银价标准,各大钱庄与银号必须掌握。

这样,在进行两地之间的汇票业务或现银交易时,才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事实证明,在中国,人们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都在受到传统的支配。人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假如事先没有协议,那么一些种类的交易就会按照某种成色标准进行银两的结算。举个例子:北京的房租按照分量最轻的成色银计算;拖欠商家或店铺的费用按照市场银或“商业银”的标准支付;而其他的账目交易则执行更重一些的银价标准来协调。而要探寻这种交易规则的起始时间和初衷,是比登天还难办到的事情。尽管传统并没有针对个人做出不能按照成色最重的标准计银价的要求,可隐含其中的道德律例则令人望而生畏。在一段长时间的劝服与争辩后,最终,他会心平气和地放弃自己原来的选择,放低标准,进而接受传统的银价标准,目的是为了体现自己高尚的道德水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然的话,谁情愿去白费力气地干吼一阵?俗话说,“百试无害”,中国人深得其精髓。

中国官府从不会去干涉熔铸银锭的事情。私人的钱庄与银号往往精于此道。银锭一般都被铸成椭圆形,类似中国人所穿的鞋子,外国人戏称为“足银”。

尽管有时候,也铸一些较小的银两,一个大约10 两重,但通常每块银锭都是50两。在日常的流通中,为了方便支付,人们常常把它们切割成小块的碎银。每块银锭上都留有铸造者的标志,还有标注银两纯度的特殊符号。一般,讲求信誉的大型商号的标志都是真实可信的。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通过观察每种银锭的铸造方式,中国的商人便能准确地判断出银两的成色及纯度。石棉通常被用于铸造银锭的铸模。首先,将熔化的银水倒入铸模时猛烈地摇晃一下,等到完全冷却后就倒出来。这样就是一块“足银”了。在银子的表面,我们会看到一些细小的纹路;在其各边和底部,会有类似针眼的小孔。这些纹路与小孔即是辨识银锭纯度的两个重要依据。纹路越多,孔眼越细小,银锭的等级也就越高。

在中国,无论进行什么样的买卖交易,双方首要的任务就是协商使用哪种成色标准的银两来进行结算。有一次,在中国某座城市,一位美国公民遭到暴民的袭击。最后,暴民被判向这位美国人支付几百两白银作为补偿。向该城主管部门收取补偿金的工作由我负责。我们正式签订了一项书面协议,确定用“库平银”的标准支付补偿银两。在规定的期限内,银子送抵我的住处。它们被打成整齐的包裹,上面贴着封条,并且标明其中各有50 两。

中国的一些官员非常狡猾从不做赔本的买卖——我十分清楚这一点。为了以防万一,我找来标准斤两的秤杆,随意打开一包,拿出里面的银子认真称了一遍。我发现,这是一包成色很差的银子,最多也只能算三等,而且分量也不足,只有47 两。我随即又打开了两包,结果和第一包里的银子一样。我叫来送银子的差役,吩咐他们将这些银子统统带回去给他们的主子。并且还让他们捎回口信:

倘若他不能在一个小时之内,按照之前的承诺用库平银支付补偿款,那么我将取消双方订立的协议,并把他的所作所为向其在北京的上司报告。我的这番话立刻取得了成效。对方的反应十分迅速,足两的纹银很快就送来了,质量甚至超出了协议中的要求。

然而事情到这里并未结束。同一天的午后,那位官员就邀我赴宴。刚进门,他就对着我一阵开怀大笑,开口说道:“今早我本想用质次的银子骗您一下的,原以为您是外国人,一定会被蒙在鼓里。可我现在才知道,您甚至比我还精通此道。”随后他又说,原本准备了两份银子:一份是按照协议的足色足重的纹银;另一份是劣质的银两,即第一次送来的那些。假使这一招能糊弄过去,便万事大吉;而一旦被识破,就立刻送去另一份,以履行职责。并再三强调这一切不过是个玩笑而已。

中国的钱币是在铸模中完成的,而不是用机器。作为钱币使用的历史,这一方式甚至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据说,有记载的第一枚铸币,大约铸造于公元前2300 年,或许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长、被称为“刀币”的铸币,其形状十分怪异;大约在公元前221 年开始流通于世。那个时候,中国长城可能已经傲立于世了。圆形钱币铸造与使用的时间,差不多和大卫清代五十两银锭王(King David)在耶路撒冷建立政权的时间一样,其形状同当下所使用的铜钱很相似。两者之间唯一的不同就是:铜钱的表面都铸有凸起的汉文,标示是在哪朝的皇帝在位时铸造的。中国人称其为“国家通币”(current coin of the realm)。

中国的许多文人都有收藏古币的爱好。真正的古币往往价格不菲。与它们相比,那些没有三四百年铸造历史的钱币根本算不上是古币。所以,我们会看到,这些钱币仍然被穿成串,当作流通的货币。假如您看到,在美洲发现的、三个多世纪之前铸造的钱币仍然在中国的日常买卖中传来传去,您大可不必感到吃惊。

中国的铜钱一般用纯铜制造,打造成圆形,直径大约在三分之四英寸左右;中间留有一便于串连的方孔。一枚铜钱大约重几千毫克,和一两标准银的价值相比,大约是白银的千分之一。不仅是北京,各省的省会都有铸铜钱的造币厂,都归户部监管,对伪造铜钱及个人私造钱币的行为严加防范。铸币厂雇佣的员工必须昼夜守在厂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过特殊的安全措施的检查后,方可离厂。同时政府还规定,私家仿制的铸币须达到公家铸币的实际价值,即拥有相同的成色及分量。这样一来,仿制与假冒行为根本捞不到什么好处,甚至还可能赔本。因而,这一条才是真正发挥防范作用的规定。

过去的中国官府,在调控本国货币价值方面所使用的做法,同西方的举措不谋而合,妙计连出。总之,他们十分善于创新,别出心裁。

几个世纪前,当时的中国官府就试行了一项“不兑现纸币”的政策,大量发行纸币;在早于欧洲发行首张纸币的1368年,中国的皇帝就颁布了全国一律使用与硬币等值的纸币法令。以专制统治的手段推行这一政策,理应会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一举措最终以失败告终。今天的人们,可以在大英博物馆里见到这样一张仅存的纸币的风采。尽管在当时,这张纸币并不起眼,然而经过岁月的洗礼后,如今有“同丰栈记”字样的钱庄票它的价值早已翻了不知多少倍。实际上,现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推行的种种巧妙的金融政策,在中国古老的历史上早就出现过了,因而都算不上是什么新鲜事物。尽管每一项都尝试过,却似乎没有一项是成功的。中国的历代统治者经过无数次的尝试与实践,最终认清了这样一个事实: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后盾,任何允诺都不会取信于民;无论是至高无上的皇帝,还是一介草民,都不能妄想将某件产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强加于人。

无论是在中国游历的外国人,还是研究中国的学者,常会遇到上面所提及的金融“实验”。有时候,他们觉得这一切非常有趣,同时,对自己手中的钱感到十分疑惑。如今,通过铜钱与白银之间变幻莫测的比价,我们很容易猜到,清朝政府也一直延续着这种金融“实验”。此前我们已经说过,依照规定,一枚铜钱相当于一两标准银的千分之一的价值。在铸造铜币的过程中,倘若减少每枚铜钱的实际含铜量,那么这种做法所造成的铜币价值的流失立刻就会在市场流通中显现。现在,通常每1800 枚铜钱可以兑换1 两银子。不过这一比价每天都会有所波动。在大城市或商业发达的地区都设有商会。每天人们聚在这里,商讨决定当日铜钱与白银的比价。

曾经有一位中国皇帝突然灵机一动,下令全国的铜钱都折半价,即现在两文铜钱才抵得上以前一文铜钱的价值。绝大多数地区都听从了这位威严的天子的旨意,不过也有部分地区没有遵照这一荒唐的命令去做。而且,那些服从的地区,其服从方式更是皇帝老儿未曾料到的。按照这一法令,兑换一两银子,所付的铜钱数量应当是从前的两倍。倘若有人并不知晓内情,那么,在他游历帝国各处山川时,必会遇到一些令其感到大惑不解的事情。比如,在这边的一处村落,可以用3600 文铜钱兑换一两银子,而到了另一处相隔不到12 里地的村落,则需要1800 文铜钱兑换一两银子。而假如他在两处地方各自卖出1 两银子,就会发现,两处所得到的铜钱数是相等的。

在这个事例中,尽管一处村落执行了铜钱贬值的法令,可同时当地的物价也跟着上涨了两倍。这样一来,买卖活动一切照旧,法令并未发生任何作用;而另一处村落的人则更加经济务实,不管上面说什么,只管自己做什么。

在国库空虚、财政吃紧之时,另一位中国皇帝更是异想天开,下令铸造铁钱来代替铜钱。这当然招致朝廷上下一片反对之声。不管是以何种比价兑换,这种铁钱都不会被接受。倘若当作军饷发放,拿到铁钱的士兵马上就会全部扔掉。铸铁当钱如同儿戏。倘若您想弄几枚这样的铁币留作纪念,建议您就到北京城外去转上一转,保管要多少有多少。这些铁钱被弃于城外,没准都快变成古董了。

在中国的某些地区,以铁钱代替铜钱的政策造成了一种怪异的现象,在此值得提一提。这一现象充分证明了,事实上在中国,民众的意愿高于一切法律,它比皇帝老儿的任何狗屁旨意都更具决定效力;宽容忍耐的中国人,同时又不乏反抗精神。为了对抗这项命令,一些地区的百姓采用不足额的铜钱代替实际的100 文铁钱使用。我就曾经在一个集市上看到,人们把77文铜钱当100 文使用。实际上,很容易解释这种看似奇异、令人迷惑不解的行为:当铁钱发行时,这些地区坚决抵制。地方官员提出将铁钱与铜钱按相同比例使用,即100 文中,铁钱与铜钱各50 文。这项提议同样遭到拒绝。随后,官员同百姓之间,就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继续进行交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因为被迫使用铁钱的市镇不止一个,因而解决的方案有很多种:一个市镇同意将77 文铜钱当100文铁钱使用,另一个同意85 文当100 文,其他的又是另外的比价。种种实际数额与表面上的100 文的差价,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各地民众反抗与屈从的不同程度。这一情况所产生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会计工作变得极其烦琐、极其复杂。

比如,当我要按照77 文铜钱当100 文的比价兑换时,那么,我必须将所要兑换的价格换算成规定的实际铜钱数与表面上的100 文铁钱的相应比价。因而,当一个人想买100 文铁钱的大米时,他实际可能得到的只是77 文铜钱所购买的量。

据我所知,对中国通货造成重大损失的最近的一次法令是,某位皇帝要求铸造大型铜钱,并按照20 比1 的比例兑换,即20 枚普通铜钱对1 枚大型铜钱,以保证大钱进入流通领域。这一法令很快实行了。然而人们很快发现,1 枚大钱的实际价值,最多只相当于4 枚普通铜钱。因而这种大型铜钱并没有得到全国范围的流通。在京城,只按照其实际价值短时间流通过。

1 枚铜钱的价值量很小,这在支付过程中造成了许多不便;尽管银子比较值钱,可同样不方便。在此种背景上,一些由私人钱庄或银铺(cash shops)发行的纸币,开始在中国的各大城市及商业活动中频繁流通。因为是不同地域的发行商,所以这些纸币的使用大都有着鲜明的地方特色,通常都是没有经过中央政府批准与认可的。依照持有者的意愿,无论是铜钱还是银两,都能通过纸币兑换。地方政府要求所有纸币发行人,必须具有雄厚的财力,以确保纸币的信用额度。一旦业主无力兑换而失去信用,那么将同那些无力还债的破产者一样看待,并受到严惩。基于这一点,所以很少发生纸币失效的情况。在中国,有很多重达4 斤一块的银锭,相当于70 块墨西哥银元的价值量;而铜钱的使用也十分不便,仅以北京为例,1 美元几乎能够换到700枚铜钱,而1 枚铜钱的大小差不多有半张美元那么大。通过以上事实,我们可以看到,发行纸币势在必行。

在其与下面空白纸张的连接处打上所属钱庄或银号的标记,此外再随意画上一些线条,使纸币和空白纸上都能留有一部分。这样一来,存根上留有的做了记号的页码数就等同于纸币发行的数量了。尽管这一方式较为原始和粗糙,但对防止假币的伪造却十分有效。

1883 年,北京城里发生了一起十分特殊的金融事件:两家资金雄厚的钱铺相继倒闭,引发了一阵儿不大不小的社会恐慌。由此造成的一项直接后果就是,当人们到一些信誉良好的钱庄或银号用银子兑换钱币时,业主宁可用铜钱支付,也不愿拿自己发行的纸币来兑换。甚至还情愿用高出本金15%的利息,赎回清代在北京地区流通的银票此前发行的纸币。而以前发行这些纸币的条件是,持有者在一年内不得兑换硬币。没有人能够对这种奇怪的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哪怕是朝廷的户部尚书对此也摸不着头脑。两年之后,这一现象仍在持续着,人们对此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朝廷经过再三讨论,决定应由地方政府发布一道公文,指令各家银号钱铺,在人们要求用白银兑换钱币时,应为顾客提供纸币和铜钱两种选择,任其自选。正如同政府以前颁布的那些相关金融法令,这一次又成为了一纸空文,没人理会。可以说,也只有在中国,才会有人愿意以高于自己本票15%的价格用铜钱去回购产品。顺便提一下,专营汇兑业务的银号遍布全中国。这些银号还负责全国范围的汇款业务。

按照中国皇帝的说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凡是帝国版图之内的所有动产与不动产,都归皇帝一个人所有。皇帝是一国之君,是全中国的大家长,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随其喜好而为。因而从这一角度而言,中国官府永远都不会,也永远都不可能背负内债——难道一个人会向自己借钱吗?国家在紧急情况下所开出的各种目的所谓捐献都摊派到臣民身上。

对待那些慷慨捐献、表现踊跃的忠臣良民,朝廷还会赐予某些光荣称号,以示皇恩浩荡。

国家所制定的人头税平均分摊到个人身上,看起来显得很轻,然而这是一种不计任何突发因素干扰的固定税收。征收的土地税,每亩25 美分左右,一年收入总计超过1 亿5 千万美元,是国家最丰厚的一项税目收入。政府垄断经营盐业,年收入也十分可观。此外还没将那些多如牛毛的其他税目计算在内。在此我们无需做出全面的描述,就能够判定,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尽管这种税制不会对任何人造成沉重的负担,然而每个人都是这一税目的征收对象。哪怕是跑到天涯海角的人,也无法摆脱它。无论情愿与否,每人都必须为朝廷效力。

但是,假如让我们说出中国朝廷年收入的准确数目,那是万万不能办到的。

即便是朝廷内部人员,也不可能对此给出一项相对精确的数字。毫无疑问,国家的财政收入必定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而究竟有多大,却没人说得清楚。征税的方式与举措,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收税者种种合法与不合法的留存与私吞,以及十几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都让这一问题变得越发复杂,毫无头绪。

中国还存在着许多种形式的实物税收。大米便是其中的一种。每年,都会有一些产粮大省将其出产的大部分大米进贡,作为皇粮储藏在北京。一部分也作为驻扎在京城及周边的八旗军队的军粮。大运河是一个内陆河运,主要是为了由南向北的大米运输而开凿的。尽管它不如万里长城那般有名,但其发挥的实际作用却要比后者大得多。大运河开凿于7 世纪,直到14 世纪才完成,绝对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大工程。大运河北起北京,南至杭州,全程近700 英里。开凿的时候,对一些自然水系做了充分的利用,因而,一些自然河段的长度也被算在全程之内。如今的大运河年久失修,但却仍然为南北的航运做着贡献。每年,仍可见大批运粮的船队往返其间。在地方水上航运中,大运河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

和产粮大省一样,作为一项固定的税收,出产丝绸的省份每年都要向朝廷交纳生丝或丝绸制品,产茶地区则交纳茶叶;处在边境地区的蒙古则进贡马匹,主要作为清朝骑兵的坐骑,不过同样也具有别的用处。

绝大部分的税款以汇票的形式寄到北京。同样也有部分省份用散装的白银交税。其装运仍然保持着原始的方式,十分独特。有时候,我们会望见一列长长的车队风尘仆仆地缓缓驶入城门。每辆小车上都插着一面三角黄旗,这是皇家的标识;每辆车上都有一名看押财物的士兵,看起来,每辆车上都装载着粗大的“圆木”,上面都扎着一圈一圈的铁环,还贴着带签名的封条。事实上,每根“圆木”都是中空的,被分为上下两节,有几英寸深。在这一部分空间塞满每块重约50 两的银锭后,就以上述的包装方式,长途跋涉,千里迢迢运抵京城,最终归于国库。

中国没有一套严整的金融制度,而现存的体制又存在着诸多严重的缺陷,内部潜伏着巨大的危机。其政府的税收机制也是千疮百孔。巧立名目、敲诈百姓、克扣勒索、循私枉法等不法现象比比皆是。我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没有一项税收是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收取,并依据法定程序如数上缴国库的。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远远超出法定的额度。非法所得源源流入贪官污吏的钱袋,皇帝本人根本无从知晓。不仅如此,每年朝廷都会以各种实施公益事业和工程的名义,向百姓征收财物。倘若我们将任何一年以此为目的而征收的钱款与同一时期真正用于公益事业和工程的花费做一对比的话,恐怕世人将会被两者之间的巨大差额惊得说不出话来。

然而,就某种程度而言,清政府已然意识到,财政金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他们曾不止一次表示,将要确立一项严谨完备的货币制度,以保障自身及其后世的利益不受侵害,并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循私舞弊与腐败现象进行彻底的整治。但是,对这种势在必行的金融制度改革,各省官员却众口一词,坚决反对。因为一旦实施改革,过去那种无法无天、作威作福的日子就将一去不复返,进而严重地损害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一问题,1877年,各国驻华代表在北京联合起草了一份备忘录,将其提供给清政府,以做内部参考。各国驻华代表以极其诚恳的态度写就的这份文件,内容翔实,论据充分,并且言辞严谨。经过慎重的传阅与研究之后,清廷内阁非常坦率地承认备忘录极具说服力;同时也表示愿意接受备忘录中的中肯意见,尽快实施有效的改革。然而,在给予我们的正式答复中,他们又告知:在处理涉及全国上下、各个阶层的重大问题时,依照惯例,他们必须先征集一下各级政府官员的意见;并表示,等到各级政府官员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都收集上来之后,同样也向起草备忘录的各国领事馆传达这方面的信息。他们确实这样做了。然而,内容毫无例外都对改革充满着强烈的敌意,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变革。

所有对中国未来充满信心,热切关注中国发展的朋友们,都急切盼望着中国能在以上所提出的问题,来一番脱胎换骨的大变革;因为他们可以肯定,无论是在提高中国的国民素质与生活水平方面,还是在增强综合国力方面,这项改革都是不可或缺的、最为关键的首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