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侦查讯问实训教程
13390200000028

第28章 侦查讯问的组织实施(7)

(六)实训的步骤

1.实训的准备。

(1)由指导教师设计案情,下发有关案情资料。

(2)参加实训的学生分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熟悉案情,制定讯问计划,布置讯问场所。

(3)指导教师联系扮演被讯问对象、报案人、知情人等学生,做好案情布置和保密教育。

2.实训的展开。

各小组组织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制作讯问笔录。

3.实训的总结评析。

各小组初讯的训练结束后,上交相关文书、报告,指导教师批改后,就实训情况进行总结评析。

评分标准:

(1)主审和助审

履行基本程序,查明基本案情 30分

讯问技巧方法 20分

讯问步骤,笔录内容规范性 20分

人员之间的配合 10分

总结报告 20分

(2)犯罪嫌疑人

熟悉案情 30分

体验犯罪嫌疑人心理 20分

表现犯罪嫌疑人心理 20分

反审讯 10分

总结报告 20分

讯问(初讯)案情设计

一、案情简介

事由:抢劫汽车现金案

当事人:雇佣驾驶员(漳平市永福镇文星村刘永福)

报案人:龙岩市龙门镇石毕村 陈景泰(汽车车主,车号闽F19470)

事情经过:该汽车由驾驶员刘永福驾驶运松焦油前往晋江磁灶卸货后,于××年9月12日中午带货款12500元,放在驾驶室门内,回龙岩。行至和溪路段(发生时间12日晚11时左右)发生抢劫。据驾驶员说:行至南靖县和溪路段上坡时,有三人乘坐一部嘉陵70cc摩托车进行抢劫。罪犯从驾驶员身上抢去人民币250元左右后,又从驾驶室内抢去人民币12500元。驾驶员手臂上和身上多处受伤。该汽车在13日5时左右回到龙岩龙门石毕村,向车主报告此事。驾驶员说他当时已向和溪派出所报案,该派出所曾去现场勘查过。

当该车回家后,通过车主的观察和与驾驶员的交谈中,对此事表示怀疑,认为该驾驶员有可能报假案,理由如下:

1.该驾驶员是漳平永福人,因12日从晋江磁灶返回时无堵车,从时间算很可能该驾驶员先回永福再回龙岩。

2.车上所带现金的存放地点不太可能被不知情的人发现。

3.该驾驶员身上现金被抢后,汽车通过检查站时是不可能放行的。

二、“犯罪嫌疑人”应掌握的案件情况

刘永福,又名刘学泗,男,1971年5月初八生,汉族,福建漳平人,家住漳平市永福镇文星村冬洋镇,小学文化程度,汽车驾驶员。

个人简历:7至12岁,在文星小学读书;12至16岁,在家做豆腐;16至19岁,在广州做工;19至20岁,在家开手扶拖拉机;20岁至今,替人开汽车。

家庭情况:父亲,刘国民,56岁,在家做豆腐;母亲,陈香女,55岁,在家务农;大弟,刘学房,23岁,在广州做生意;二弟,刘学旺,21岁,在广州做生意;三弟,刘学午,19岁,在广州打工;妻子,李小萍,21岁,在家务农。大姐刘芝蓉,37岁,已出嫁,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李勇泉,19岁,初中文化,做蔬菜生意,小的叫李勇辉,16岁,在永福镇修理摩托车。二姐刘芝淑。

作案经过(略)(实训时另行下发给“犯罪嫌疑人”)

实训九 模拟讯问训练(续讯)

(一)实训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续讯的讯问实训,使学生全面体验讯问过程中讯问策略、方法和讯问语言的运用,初步掌握续讯阶段讯问的基本策略、方法和技巧,掌握讯问笔录的制作。切实锻炼提高学生的讯问水平,增强解决讯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训要求:

1.实训时间为2学时。

2.组织续讯的讯问训练,应以实践中总结出的侦查讯问做得较好的案例为蓝本,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适当编排加工,围绕需要查明的问题,分设若干角色,如犯罪嫌疑人、同案犯、犯罪嫌疑人的亲友、知情人等,然后组织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模拟训练。

3.组织实训,必须遵守侦查讯问的各项规则,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正确运用讯问的各种策略、方法和技巧。

4.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按小组制作一份或若干份讯问笔录,笔录应严格遵循制作规范。另每位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写出实训报告(经验总结、心理体验报告)。

5.实训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一般5人为宜)为单位进行实训,参加讯问训练的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

6.实训结束后应由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训中的表现和制作讯问笔录的质量,逐个进行讲评并按百分制打分。

(二)实训器材

讯问笔录纸、笔、印泥、拘传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和文书。

(三)实训方法

讯问(续讯)实训采取操作性训练方法进行。

(四)实训内容

1.讯问过程中的取证查证(意识)。

2.选择讯问突破口。

3.讯问过程中证据的使用。

4.突破后对全部案件事实的查清。

5.讯问过程中的提问与应答。

6.讯问过程中说服教育与利用矛盾。

(五)实训的要点

1.实训中可根据需要设置障碍(如缺乏证据或证据的证明力不足),以全面深入考核学生对实训内容中各个知识点的掌握。

2.因续讯阶段材料多,实训要求高,学生必须在实训开始前认真掌握教材中的知识;在实训准备阶段,学生必须针对教师所发有关案情资料,在熟悉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案情,并制定详细的讯问计划;在讯问过程中必要时要及时调整、修正甚至重新制定讯问计划。

(六)实训的步骤

1.实训的准备。

(1)由实训指导教师设计案情,下发有关案情资料。

(2)参加实训的学生分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熟悉案情,制定讯问计划,布置讯问场所。

(3)实训指导教师联系扮演被讯问对象、报案人、知情人等学生,做好案情布置和保密教育。

2.实训的展开。

各小组组织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

3.实训的总结评析。

各小组续讯的实训结束后,上交相关文书、报告,指导教师批改后,就实训情况进行总结评析。

评分标准:

(1)主审和助审

查明案情,获取证据 30分

讯问方法、技巧及策略 20分

笔录内容规范性 20分

人员之间的配合 10分

总结报告 20分

(2)犯罪嫌疑人

熟悉案情 30分

体验犯罪嫌疑人心态 20分

表现犯罪嫌疑人心态 20分

反审讯 10分

总结报告 20分

讯问(续讯)案情设计

现场勘查阶段材料

接报案情况:

2001年12月17日上午8:40,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通知:有群众报案,在安宁区东升村附近一池塘边发现一具包在编织袋内的女尸,要求大队派员勘查现场。

报案人为当地村民杨明光,杨在当天早上8时左右到菜地时,发现菜地边有一大编织袋。8:30杨约上同村的杨明伦前去查看,杨明伦从破口的编织袋下部看见一只没穿鞋的光脚,遂拨打110报案。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位于安宁区东升村的鱼塘边,从路边到编织袋丢弃的位置有明显的拖拉痕迹。编织袋下部有较大的破裂,可看见一只光脚,一女尸蜷缩在编织袋内。女尸着装整齐,未穿鞋袜,右眼眶青紫,左右颈部均有2.5×3mm、2.5×1.7mm大小的表皮脱落,左手中指青紫。编织袋内有一女式提包,内有:四瓶药——昆明山海棠、维生素B、盐酸普洛而;钱夹一个,内有建行龙卡一张、“逸景阁茶艺居”贵宾卡一张;化妆品、餐巾纸。编织袋内另有皮鞋一双,丝袜一双,一塑料袋内装有秋衣裤一套及女式内衣。距编织袋约6米处的路边有一塑料袋,袋内有一张撕去一半的女人照片(与死者较像),两封信。寄信人为“金丽芳”,收信人为“兰州市北门外灰炉头村74号,占灯明”,寄信时间分别为“2001年8月11日”和“2000年10月2日”,信内有大量错别字。编织袋周围有大量凌乱的脚印。

尸检情况:

死者,女,1.60米,着装整齐,光脚,右眼眶青紫,左右颈部均有2.5×3mm、25×1.7mm的表皮脱落,左手中指青紫,肩胛骨皮下出血,头部小块血肿。解剖发现尸体颈部甲状基大面积出血,头枕部有出血,应为钝器打击所致。胃内容物为米饭、青菜,死亡时间在20小时以上,死亡原因为窒息死亡。现场访问情况:

被访问人——杨明光:

1.个人基本情况:男,28岁,住安宁区东升村23号,农民。

2.发现经过:当天上午8时,杨明光到堂兄杨明伦家商量家事,经过池塘边时,发现池塘边有一较新的编织袋,杨明光很好奇,同杨明伦说起这事,两人于8:30左右前去查看,杨明伦走近后看见编织袋下部露出一只光脚,遂叫杨明光也看了一下,确定是人脚以后,两人立即打110报案。

3.杨明光不认识死者,从来没见过,可以肯定不是附近的人。

4.杨的家住在路边,前一天夜里没有看见可疑的人或听到可疑的声音。

被访问人——杨明伦:个人基本情况:男,30岁,住安宁区东升村20号,农民。其他情况同杨明光一致。

采取侦查措施阶段材料

调查访问情况:

12月18日凌晨一点,一名叫许益灿的男青年前往安宁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女友失踪,提供情况如下:

1.个人情况:许益灿,男,30岁,甘肃会宁人,高中文化,在兰州宏发贸易公司负责业务。其他基本情况由扮演者设计。

2.许在2001年5月在一次同陕西人聚会时认识女友吴玉娥。吴,汉中人,26岁,没有工作,以前在兰州歌厅做过三陪小姐,认识许后,于2001年9月与许同居,许有时出差都带着吴。

3.12月16日,许与吴从西安出发送货到武威。17日上午9时许,两人到达兰州,在火车站雇了一辆微型货车准备送货到武威。车开到三叉街附近时,吴说头昏,不想去武威,对许称下车找住在安宁的女朋友,在朋友家休息,下午四五点时,再与许联系。许到武威后,中午吴还给他打了电话,下午一直未见吴与其联系,打吴的传呼不回,手机关机。许不知道吴在安宁的朋友的名字、住址和联系电话,同吴在兰州的二嫂联系,也说没看见吴。

4.吴以前的朋友许很少认识,偶尔提起许也没在意。没听说吴与谁有矛盾,只是吴平时说话、举动比较随便。吴的二哥和二嫂在兰州,住铁路新村16栋305室,联系电话:3339450。

5.吴有1500元钱,是当天到兰州后向许要的。此外,吴戴有金项链和金脚链,有一部诺基亚8210手机和一台传呼机,但吴手机基本不开机。16日中午打来的电话就是用的公用电话。

陈秀芬(吴玉娥二嫂)提供:

1.吴在家排行老四,上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吴高中没毕业就去工厂打工,还曾跑到广东东莞打过一年工,赚的钱不多。

2.1998年,吴在家闲着没事,就到兰州找工作,后来同一帮老乡在歌舞厅坐台,认识的人比较杂。经常来往的几个是:小霞,咸阳人,住在古田路;林凤珠,汉中人,住在王庄,电话是3663607;陈玉美,武威人,住在安宁师大附近:琦琦,汉中人,住在二环路斗池村;徐艳,浙江人,住在哪里不知道。吴曾在2000年认识一个男人,永昌人,叫陈冰,年龄在35岁左右,两人有一段时间关系密切,但听说陈冰有老婆,吴在去年年底就不太同他来往了。

3.今年吴认识许后,没有再去坐台,已经有两个月没见面了,平时只是电话联系。

陈玉美提供情况:

1.陈于11月26日回武威,为其父亲祝寿,至今未到兰州,在安宁的房子是租来的,这一段是男友刘吉胜住在那里。刘吉胜,27岁,湖北圻春县人。18日上午刘从兰州到武威,给了陈1000元,作为陈父亲的寿礼。19日中午刘回兰州到以前的老板那里拿欠下的工资。

2.陈在安宁的住处很多朋友都去过,一起坐台的姐妹有时在陈家打麻将。刘同她们也都熟悉。

3.11月17日晚7时左右,刘打过电话给陈,说第二天会去武威。来武威时,刘穿着新买的西装。陈玉美家楼下食杂店老板梁香玉提供:

17日下午到晚上共有三次电话找陈,前两次陈不在,第三次(晚7时左右)是陈玉美接的电话,对方称是从兰州打来的,听说话声音是个男的。

犯罪嫌疑人应掌握资料

犯罪嫌疑人背景资料:

刘吉胜,男,1974年2月2日生,初中文化,汉族,湖北省圻春县圻川镇龙泉庵村三组。1981~1987年,在龙泉小学上学;1987~1990年,在龙泉中学读书;1990~1995年,在家务农;1995年3月~1998年,在晋江打工;1998年5月~1999年2月,在汕头打工;1999年3月至今,在兰州做工。主要做过油漆工、水泥工、推销员、服务员,还替人看过店。

作案经过:(略)(实训时另行发给“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