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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理智的天空(1)

选择的自由

像大多数小孩子一样,我相信我母亲无所不能。她是个精力充沛、朝气蓬勃的女性,打网球,缝制我们所有的衣服,还撰写一个报纸专栏。我对她的才艺和美貌崇敬无比。

她爱请客,会花好几小时做饭前小吃,摘了她花园里的鲜花摆满一屋子,并把家具重新布置让朋友好好跳舞。然而,最爱跳舞的是母亲自己。

我曾入迷地看着她在欢聚作乐前盛装打扮。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们喜爱的那套配有深黑色精细网织罩衣的黑裙子,把她的金黄色头发衬托得天衣无缝。然后,她会穿上黑色高跟舞鞋,成为在我眼中全世界最美的女人。

可是在她三十一岁时,她的生活变了,我的也变了。

仿佛在突然之间,她因为生了一个良性脊椎瘤而弄至瘫痪,平躺着困在医院病床上。我当时十岁,年纪还太小,不能领略“良性”一词是怎样的反话,因为,她从此以后便永远不再一样了。

母亲以她对其他一切事物的那种积极心情面对她的病。“物理治疗”和“残障”等词成了我们一起进入的那个陌生新世界的一部分。我逐渐开始照顾一向照顾我的母亲。

她终于可以起来坐轮椅了,于是,把她推入厨房便成了我的例行工作。在那里,她指点我把胡萝卜和马铃薯削皮,以及用鲜蒜、盐和厚块牛油揉在要烤的牛肉上的诀窍。

我十一岁的时候,母亲告诉我她和爹爹将会有个小宝宝。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医生曾劝她接受治疗性流产,但她激烈反对。不久,我们便成了我那个小妹妹玛莉·特蕾丝的“母亲”。我很快便学会替小宝宝换尿片、洗澡和喂奶。

有一件事我至今仍然记得特别清楚:玛莉·特蕾丝两岁时跌了一跤,膝盖的皮蹭破了,她哭了起来,掠过我母亲伸出的两臂而投入我的怀抱。我看到母亲脸上隐约浮现的难过神情时,已经太晚了,但她只是说道:“她当然应该跑到你那里——你把她照顾得那么好。”

母亲的每一项成就都是我们两人生命中的大事。驾驶有动力辅助转向和动力辅助煞车装置的汽车,她重返大学读书,以及得到辅导硕士学位。

她尽力学习一切有关残废人士的知识,后来成立了一个名叫残障社的辅导团体。有天晚上,她带我的兄弟和我到那里去。我从没见过那么多身体上有各种不同残障的人。我回到家里,心想我们多么幸运。她还介绍我们认识一些大脑麻痹患者,让我们知道他们大都和我们同样聪明。她又教我们怎样和弱智的人沟通,指出他们时常都很亲切热情。

由于母亲那么乐观地接受了她的处境,我也很少对此感到悲伤或怨恨。可是有一天,我不能再语平气和了。在我母亲穿高跟鞋的形象消失以后很久,我家有个晚会。当时我十几岁,当我看到微笑着的母亲坐在旁边看她的朋友跳舞时,突然醒悟到她的身体缺陷是多么残酷。我脑海里再度映现母亲容光焕发、翩翩起舞的倩影,不知道她自己是否也记得,我朝她挨近时,看到她虽然面带笑容,却热泪盈眶。我奔回自己的卧房,哭了起来,对上帝大发脾气,对我母亲身受的不平深感愤慨。

我长大后在州监狱署任职,母亲毛遂自荐到监狱去教授写作。我记得只要她一到,囚犯便围着她,专心聆听她讲的每一句话,就像我小时候那样。

她甚至在不能再去监狱时,仍与囚犯通信。有一天,她给了我一封信叫我寄去给一个姓韦蒙的囚犯。我问她信可不可以看,她答允了,但她完全没想到这信会给我多大的启示。信是这么写的:

亲爱的韦蒙:

自从接到你的信后,我便时常想到你。你提起关在监牢里多么难受,我深为同情。可是你说我不能想像坐牢的滋味,那我觉得非说你错了不可。

监狱是有许多种的,韦蒙。

我三十一岁时有天醒来,人完全瘫痪了。一想到自己被囚在躯体之内,再不能在草地上跑或跳舞或抱我的孩子,我便伤心极了。

有好长一阵子,我躺在那里问自己这种生活值不值得过。我所重视的所有东西,似乎都已失去了。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忽然想到我仍有选择的自由。看见我的孩子时应该笑还是哭?我应该咒骂上帝还是请他加强我的信心?换句话说,我应该怎样运用仍然属于我的自由意志?

我决定尽可能充实地生活,设法超越我身体的缺陷,扩展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我可以选择为孩子做个好榜样,也可以在感情上和肉体上枯萎死亡。

自由有很多种,韦蒙。我们失去一种,就要寻找另一种。

你可以看着铁槛,也可以穿过铁槛往外看。你可以作为年轻囚友的做人榜样,也可以和捣乱分子混在一起。你可以爱上帝,设法认识他,你也可以不理他。

就某种程度上说,韦蒙,我们命运相同。

看完信时,我已泪眼模糊。然而,我这时才能把母亲看得更加清楚。我再度感觉到一个小女孩对她无所不能的母亲的崇敬。

点滴哲理

突如其来的不幸会增加强者的勇气和信心,同样也会摧毁弱者生活的勇气,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生活的强者,看你怎样去面对。

语言的力量

一个性格内向的年轻人,在很短的时间内父母相继病逝,情场又十分失意,事业上也频遭挫折,不日又受到了小人排挤,他万念俱灰。一天,他来到一家商店,想买一把水果刀,准备杀掉所有与自己有隙的敌人之后自绝于世。他要了好几把刀,反复试着刀锋,终于选定了一把。付过钱后,正待离开,售货员小姐忽然叫住了他,把刀要了回来。他冷冷地站在那里,困惑地看着她往刀锋上缠着纸巾,缠了一层又一层,缠好之后,她手握刀锋,将刀柄一方朝着他,把刀递到他的手里。

“你这是干什么?”他问。

“这样就不容易碰伤了人。”小姐笑道。“其实你不用管那么多,只需要卖刀就行了。”

“这里卖出的刀是去削水果还是去沾鲜血是和我没有一点儿关系。”小姐依然笑道,“可是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生活得好一些。”他拿起刀走出了商店,心里忽然十分温暖。原来这世界并不是他想像得那么无情,原来还有人不为任何利益地关心着他。虽然不多,但一点点也就足够珍贵了。那天下午,他买了许多水果,细细地用那把刀享受着果汁的芬芳与甘甜。他边吃边流泪边想像着那个女孩的容颜。如果不是那个陌生的女孩,他和这把刀恐怕都得再换一个仙魔两界的位置了。自此,这把刀成了他警戒自己的至宝。那个女孩,也成了他生命中的至神。

点滴哲理

语言是一把“双刃剑”,能够杀人,也能够救人,就看你怎么用它!记住:良言一句三冬暖!

抓住机会

一天晚上,加完班后已是10点钟了,张先生走进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叫了一份虾仁炒饭。突然他听到了旁边两个人的小声对话:

饭没有了。

再煮一锅。

再煮一锅?

再煮一锅。

在座位上喝着茶休息了近半个小时后,张先生吃到了他要的虾仁炒饭。饭间他见到了那位老板。问他:“饭店要打烊了,你再煮一锅饭岂不浪费?你完全可以叫我再换一家餐厅的啊。”

“不浪费,”老板说,“要想吸引一位顾客,做宣传,打广告,那些费用远比一锅饭的成本大得多。另外,您已经走进我的店里了,这就给了我们机会,机会也是成本啊。”

在我们有些饭店里常常会冷落一些小顾客,其实,他们浪费了多少资源,自己还不知道呢。

聪明的人不会放过一些小机会;因为不放过小机会,才会赢取大机会。

美国休斯敦大学华裔科学家朱经武是研究超导体的主要人物。他说:“我能有今天,大部分要归功于父母,他们教导我经常睁开眼睛,因为这个世界有许多机会和现象等着我们去发掘,即便有时会失败,仍要做到每次试验都要有所得。”

“这一点,我母亲说得最透彻。她说‘要是你跌倒在地上,就想办法抓一把沙’。她认为连最小的机会也值得掌握。”

点滴哲理

“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把握不住小机会,大机会也会随之远去。

不要太笃定

常听到有人叹息:“一天又过去了。”像这种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毫无概念,无法体会人生真正快乐的人,不论物质生活多么富裕,都是空虚的、孤独的。如果没有适度的紧张感,生活会显得过于单调,为了打发单调的时候,往往就向外追求感官的刺激,觉得有许多光阴。相反的,内心经常怀有使命感,觉得有许多事情该做,如果不能将事情完成,就难以心安的人,生活一定过得充实。所以,我们只要稍微改变一下对事物的看法,生活方式就会产生天壤之别。

有一个女人生下一个智能不足的孩子,她为此自责不已,每当想到孩子的将来,就难过万分,每日愁云满面,甚至产生与孩子同归于尽的想法。有一次,她路过一所启智学校。看到里面有许多智能不足的小孩子在认真地读书。她才顿时领悟到,智能不足的小孩子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珍贵生命。以前,每当她想到“我死去,这个孩子要由谁来照顾”时,就会产生厌世的想法,现在她的心中突然燃起一道光明的希望,更坚定她活下去的勇气。

当她每天送孩子上学时,总是在心中祈祷:“我今天要更坚强。”

她还说:“因为我有了这样的孩子,所以,我比别人更努力地学习人生中的一切,就这一点来看,这个孩子算是我人生的老师和恩人。”

世界上有许多面临不幸遭遇的人,由于苦恼无处发泄而抑郁终生。反之,四体健全的人们,如果还不知珍惜上天的恩宠,只会虚度光阴,岂不是非常不应该吗?一旦产生空虚感时,就要有效地善加利用,在其他方面来努力,才能掌握幸福。正如有一篇文章所提到的:“在一天之中,饮食、排泄、睡眠、说话、走路等,已花去了许多时光,如果剩余的时间,不知善加利用,而做无益的事、说无益的事、想无益的事,不但浪费时间,而且空掷岁月。这样虚度一生的人,是最愚蠢的。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才不会产生空虚感。光阴是无情的,绝不会等待我们的。我们要及时醒悟,珍惜光明,好好努力,不要让光阴迅速地流逝。某位老先生在世时,每日都要提醒他的后人们:“不要慢吞吞地!”

我们不妨将这句话也记住,每当稍有偷懒的意念时,就以这句话来激励自己。

点滴哲理

人生只有一次,究竟是过着充实的生活或者虚掷人生,全在我们的一念之间,既然要度过一生,凡事只要能尽自己的力量,认真地去做,成功与失败,就全听天意的安排了。

在逆境中进取

杰克·伦敦的童年生活充满了贫困与艰难,他像发了疯一样整天跟着一群恶棍在旧金山海湾附近游荡。说起学校,他不屑一顾,并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偷盗等勾当上。不过有一天,当他漫不经心地走进一家公共图书馆内开始读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时,他看得入神了,并受到了深深的感动。在看这本书时,饥肠辘辘的他,竟然舍不得中途停下来回家吃饭。

第二天,他又跑到图书馆去看别的书。一个新的世界展现在他的面前——一个如同《天方夜谭》中写巴格达一样奇异美妙的世界。从这以后,一种酷爱读书的情绪便不可抑制地左右了他。他一天中读书的时间往往达到10~15小时,从尼克卡特到莎士比亚,从赫伯特·斯宾塞到马克思等人的所有著作,他都如饥似渴地读着。当他19岁时,他决定停止以前的靠体力劳动吃饭的生涯,改成利用脑力谋生。他厌倦了流浪的生活,他不愿再挨警察无情的拳脚,他也不甘心让铁路的工头用灯揍自己的脑袋。

于是,就在19岁时,他进入加州的奥克兰德中学。

他不分昼夜地用功,从来就没有好好地睡过一觉。天道酬勤,他也因此有了显著的进步,他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就把4年的课程念完了,通过考试后,他进入了加州大学。

他渴望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在这一雄心的驱使下,他一遍又一遍地读《金银岛》、《基度山恩仇记》、《双城记》等书,随后就拼命地写作。他每天写5000字,这也就是说,他可以用20天的时间完成一部长篇小说。他有时会一口气给编辑们寄去30篇小说,但它们统统被退了回来。

后来,有一天他写了一篇小说,题目是《海岸外的飓风》,这篇小说获得了《旧金山呼声》杂志所举办的征文比赛一等奖。但是他只得到了20元的稿费。他贫困已极,甚至付不起房租。那是1896年——令人兴奋和激动不已的一年。人们在加拿大西北部的柯劳代克,发现了金矿。

电报把这消息传到美洲,全美洲都震惊了。工人们立刻离开了他们的工厂,士兵们逃出了军营,农夫们放弃了田地,商人们关门歇业,淘金者像蝗虫一样,成群结队地拥向柯劳代克,去寻找他们梦想的黄金。

杰克·伦敦也跟随着他们,他耗费了一年时间,拼了命似的挖掘金子使他忍受着一切难以想像的痛苦。鸡蛋每个要2毛5分钱,黄油也卖到3块钱一磅。在气温达到华氏零下74度时,他还睡在地上,最后他回到美国时,仍然囊中空空。

只要能糊口,任何工作他都肯干。他曾在饭店中刷洗盘子,他擦洗过地板,他也在码头、工厂里下作过。

有一天,他饥肠辘辘,身边只剩下了两块钱。他决定放弃卖苦力的劳苦工作,而献身于文学事业。这是1989年事的事。5年后的1903年,他有6部书及125篇短篇小说问世。他成了美国文艺界的最为知名的人物之一。

点滴哲理

当面临逆境时,我们惟一应做的事情就是永不屈服。

要知道:惟有自己才是你的命运的主人。所以,如果你要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话,请一定不要忘了这句话——永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