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家智慧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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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主体与客体

在对立中实现自我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

——庄子

彼是外物,我是自我。自我是在与外物相对立、相对待的关系中产生的。假如一个人从来没跟任何人、任何事物打过交道,他是不可能产生自我意识的,而当人与物发生关系之后,物便进入其中,成为一个方面(一极),而自我成为另一极。在哲学中,这种关系被称为主体——客体关系。我自然是主体,而物是客体,没有主体也就没有客体,反之亦然,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

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有过一个极好的著名例子“山中观花”:“先生(王阳明)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心外。’”(《传习录》下)

这就叫“非我无所取”。而我与物一打交道,就产生了“喜怒哀乐、虑叹变势、姚佚启态”之情和物论。因此,这时的我与物是有分别的认识论上的两极。庄子说:“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以为使。”就是说,这种说法有道理,但还不知道其所以然者。所以然者是“真宰”,但真宰是无法知其征兆的,只能通过它的作用推论出它确实存在,但却无法见其形体,真宰是“有情而无形”的。不过,无论能否知道它的真实情况,对于真宰之真却无损益,但对人就不一样了。不知真宰,却是不知天道,不知天道便与物相交触摩擦,物之行如奔如驰,而人莫之能止,不亦悲乎?人为追逐万物而不返于己,为外物所役使,不是很可哀吗?能不昏昧吗?所以人要从物上解放出来,才能回到“真我”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