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汉译佛教经典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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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大乘佛教主要经典的若干考察(四)(8)

此四种生死中都发生在意生身上:“方便生死,譬凡夫位;因缘生死,譬须陀洹以上。”至于“有有者,未来生有,更有一生……如上流阿那含人于第二生中般涅槃者,余有一生故,故名有有。无有生死者,是三圣意生最后身为缘,是不可思惟退堕”,譬如生为缘。说起来这都是佛教中的神学问题,无需细究。此说的唯一目的,在于说明已经涅槃了的阿罗汉等并没有死,他们以意生身的身份,在三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里经历生死之苦,并给他们一个继续修习大乘,获得法身四德的机会——他们之还有生死,不能成就常乐我净之身的原因,说到底,是“无明住地”在作怪:无明住地为一切烦恼所依止处。而一切烦恼通名无明者,以无明为众惑根本。根本既未灭尽,犹为一切烦恼垢臭秽熏习故,阿罗汉、辟支佛及自在菩萨,不能至得无所染污大净波罗蜜。同样道理,此三种意生身不能得“无行无想大我波罗蜜”、“极离因果苦大乐波罗蜜”、“极无别异老死等大常波罗蜜”。相反的情况则是:以如来法身一切烦恼习气皆灭尽故,是名极净;一切我无我虚妄执灭息故,故名大我;意所生身因果究竟尽故,故名大乐;生死涅槃平等通达故,故名大常。据此,在“三界”之内,超越“五阴”之外,理应另有一个有情世界,而非我们世人所思议。但是,论文的笔锋一转,在谈及“法身四德”的认识时,又要求必须远离断、常二见。论文引《胜鬘经》说:若见诸行无常,是名断见,不名正见;若见涅槃常住,是名常见,非是正见。是故如来法身离于二见,名为大常波罗蜜。由此如实法界道理门故,即是涅槃,即是生死,不可分别,即是得入不二法门。亦不一不二,住无住处故——由灭诸惑,不住生死;由本愿故,不住涅槃。由般若故,诸惑得灭;由大悲故,本愿得成。故《不可思量经》偈中说:诸惑成觉分,生死成涅槃,修习大方便,诸佛叵思议。这段话在整部《佛性论》中十分突兀。主张离二边,走中道,是一般大乘的老生常谈,目的在于反对把生死与涅槃分裂开来,对立起来,这一点我们在《维摩诘经》中已经看得很清楚,“入不二法门”也是《维摩诘经》的提法。不过这一主张此处称为“如实法界道理法门”——从法界看,“即是涅槃,即是生死,不可分别”;而此“法界”即是“如来藏”,以如来藏亦称“无明壳藏”故——“如来”即藏在无明生死壳中。因此,论文又有了下边一番议论:此清净性事能有二:一于生死苦中能生厌离,二于涅槃欲求乐愿。若无清净之性,如是二事,则不得成。故经中说:世尊,若无如来藏,于生死苦无厌离意,亦无欲求乐愿之心。故不定聚众生起此二事为用:一于生死苦,观于过失,为依止处,生不定聚众生厌离心故;二于涅槃乐,观于功德,为依止处,生不定聚众生欲求乐愿。所谓“不定聚众生”,指五种姓中的“不定种姓”,其实也就是一般人,他们之所以厌生死、乐涅槃,即在于如来藏具有清净之本性。就是说,如来藏处于无明壳时,它是生死和涅槃不可分的,但它的“清净性”依旧发挥作用,具体就表现在厌生死、乐涅槃上,此即是众生能够起信大乘的内在依据。《大乘起信论》的说法与此大体相同。

五、 果位中的如来藏:“转依”与“如来法身”

《佛性论》是对“法身”论述最为具体的典籍,由此显示大乘全部修习的最终结局与众不同,用一个词可以概括之,即“如来法身”。此“法身”也与众不同,不是一个模糊的抽象,而是具有实在的内容,是可以清晰理解的概念。

首先,用譬喻说,如来法身如“日”,日有三相“一体,二光,三明”,此与佛身之“三身相似故”,就是说,“法身”相当于“日”之“体”;其所发之“光”、所照之“明”,相当于佛之“报身”和“应身”。与此相应,亦以日为喻,譬法身具备之“三法”,所谓“神通、流灭、显净”:一神通者,譬日有明,能除障自境界无明之暗以为事用故,与日明相似。二流灭者,谓尽无生智,能烧除业烦恼令无余以为事用故,与日光相似——所言灭者,即是真智,正能除惑故;与灭名尽者,即惑无时,名为解脱,故与尽称。三显净者,谓尽无生境名转依,极清净故,无垢故,澄静故,与日轮相似。清净者,解脱障灭故;无垢者,一切智障灭故;澄静者,客尘所不能染,以本性清净故;转依者,胜声闻独觉菩萨三人所依止法故。(《佛性论》卷三,下同)此处以日为喻,明显是受毗卢遮那佛信仰的影响,据此解释传统的“神通”,但重点不再是自在游戏,而是驱除无明之暗,故譬之为日所照明。所谓“流灭”,即灭除生死流转的能力,此指“尽无生智”,亦称“真智”,由于此智而能灭尽一切业与惑,令不再生死,此似日光,遍照一切角落而无遗留。但是注意,生死之流虽然断绝了,生命体不但没有消失,反而真正显示出来:光明所驱逐的是由生死障蔽的黑暗,黑暗既尽,放射光明的本体太阳就显露出来了,这就是“显净”,即纯净的如来法身,一种永恒的生命体。

在“流灭”中的“尽无生智”,是由生死流转转变为无生死流转的关键一环,瑜伽行派用了“转依”一词来表达。这个词的使用,使此派的终极目的与其他佛教派别的区别更清楚了。什么叫“转依”?上文只讲了一句话:“胜声闻、独觉、菩萨三人所依止法”——声闻等三人,依“意生身”存活,与佛果所得“如来法身”当然不同了,而“如来法身”说到底是依“二空”所成之“我”或“大我”。“转依”就是由“意生身”转为“我”或“大我”,这是其他佛教派别不能和不敢明言的。

论文以“四种相”阐释“转依”的具体内涵,即“生依、灭依、善熟思量果、法界清净相”。其中生灭二依,互相关联:一、 生依者,佛无分别道相续依止。若不缘此法,无分别道即不得生,以依缘此故,名此法为道生依。二、 灭依者,一切诸惑及习气究竟灭不生,无所依止故。若不依此转依法究竟灭惑者,则声闻独觉与佛灭惑不异;由不同故,故知此法为究竟灭惑依止。“生依”即“道生依”,此“道”指“无分别道”,包括“根本无分别”和“后得无分别”,这是把握真如和运用真如之道,只有从依止有分别之修道,转到依止无分别之修道,才是通达成佛之路。更清楚些说,就是从有分别智转依为无分别智。所谓“灭依”,指灭除烦恼及其习气得以产生的依止,转为令诸惑及其习气彻底不生的依止——这种能够灭除诸惑,又能使之不生的“依止”,并非二乘理解的仅仅是消极的“灭惑”,而是要转依到令诸惑不生的依止上来。我们知道,这一依止就是如来自性——真如。“转依”的另外两种相,是对上述“二依”的进一步阐发:三、 善熟思量果者,善正通达,长时恭敬,无间无余等修习所知真如,是转依果。若在道中,转依为因;若在道后即名为果。若转依非是善熟思量果者,则诸佛自性应更熟思量,更灭更净,而不然者,故知转依为善熟思量之果。四、 法界清净相者,一切妄想于中灭尽故。此法界过思量、过言说所显现故,故以法界清净为相。此即心行处灭,言语道断,不可诠,方是得无所得真如理故。此“善熟思量果”,所谓“转依果”,即是上述之“无分别道”或“无分别智”;其在趋向“真如”之道,名“转依因”,认知了“真如”,即是“转依果”;在“道”的过程即是智之“思量”过程,所以把握了真如,就叫“思量果”。此“思量果”,也就是“法界清净相”——“法界”可以泛指一切各具特性诸法产生之因,此处特指法界清净部分,即一切佛法——一切佛法就来自如来性、真如。由于此法界已经是思量果,故不可再思量;其作为“真如”,尽管超越言语思量,但不是不可以得的。它是法身所得,是不经语言思量所得,故称“得无所得真如理”。此“真如理”,得到瑜伽行派的普遍承认,一般叫做“离言自性”。承认“离言自性”或“真如理”,是瑜伽行学派与中观学派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此“如来转依”摄持有八种法,所谓“不可思量、无二、无分别、清净、照了因、对治、离欲、离欲因”。

“此八法合有二意:一离欲,是灭谛;二离欲因,即是道谛。”

就是说,“转依”的内涵,即是四谛中出世间的灭谛和道谛,但论文对此二谛内涵的界定——“灭”,限于灭“欲”;“道”,限于“离欲因”。据此,如来转依所成如来法身,本质即是“离欲”,“离欲”即是“法身”。至于为什么把“离欲”看得如此重要,论文没有解释,单说:“如来法身,苦灭究竟,永无生起。云何如此?非为除灭一法故名为灭,以本来不生故名为灭。”据此,或许此“欲”是泛指一切欲求,而不是特指欲界之欲,故以“苦灭究竟”称谓“离欲”。论文说到这里,话头一转,又对“灭”作了这样的解说:“以本来不生故名为灭。”接着引《无上依经》中说:“阿难,于无生无灭法中,心意及识,决定不生故。”于是有了下面一段重要的诠释:心者即六识心,意者阿陀那识,识者阿梨耶识;于此三中不得生故。此中若无三识,则无分别;分别既无,亦无不正思唯等。既无三识,则不得起无明。是以如来法身离不正思惟故,则不起无明;若不起无明,十二有分不为生缘,故名不生。此中所谓“三识”,即是玄奘新译之“八识”体系,只是译名有所不同。在作为精神世界总称的“心意识”中,第八识“阿梨耶识”,被列入“识”类,新译“阿赖耶识”,则归于“心”类;第七识“阿陀那识”,新译为“末那识”,均意译为“意”,新译更以“阿陀那识”为第八识的异名;前“六识”,即眼、耳、鼻、舌、身、意,此处统归于“心”,新译归之谓“识”。这些差别,与新旧两译的教义关系不大,唯此处将所有八识的特点统归之为“分别”,以“分别”界定三类识的共性,而从本论看,凡“分别”都不可能“得无所得真如理”,因而也不能完成“转依”,成如来法身。换言之,真谛所谓“转依”,说到底,是转此八识,归依于如来藏中的如来性,成就法身。

瑜伽行派在中国佛教中形成新旧两大译家,他们的差异在这里也可见一斑。

此外,关于“转依法身”的特性,论文用“七种名”作了更细致的规定。此七名是:一沉没,沉没取阴故;二寂静,诸行无生故;三弃舍,弃舍诸余伴故;四过度,出二苦故;五拔除,拔除本识故;六济度,济度五怖畏故;七断,断于六道果报故。其中略有新意的主要是第三与第五:三、 弃舍诸余。诸余者,二乘人有三种余:一烦恼余,谓无明住地;二业余,即无漏业;三果报余,谓意生身。一烦恼余应灭;二道余应修;三虚妄余应除。如来已离虚妄,说名无余;二乘未离故名为余。如来转依法身,已度四种生死故,一切烦恼虚妄已灭尽故,一切道已修故,弃生死舍道谛故。此二无四德故,唯法身独住;四德圆满故,是名弃舍诸余。“独住”而“四德圆满”,此即是“法身”特色——一个人格化了的佛身,跃然而出。所谓“意生身”已经令人难以想象了,到了这样的佛身,他“独住”于何处,又是如何“常乐我净”的,连想象的余地都没有了。五、 拔除阿梨耶。阿梨耶者,依隐为义,是生死本,能生四种末故。四末者,烦恼有二,业一,果报一。

初烦恼本二者:一者,一切诸见,以无明为本,无相解脱门为治道。二者,离诸见外一切烦恼,以贪爱为本,无愿解脱为对治道。次业本一者,以凡夫性为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见故。次果报本一者,一切生死果报,依阿梨耶识为本故,以未离此识,果报不断。

于法身中由两道故,二世灭尽,故说拔除。言两道者,一无分别智,能除拔现在虚妄,能清净法身,即名尽智;二无分别后智,能令未来虚妄永不得起,圆满法身,即无生智。拔者清净,灭现在惑;除者圆满,断未来惑,故名拔除。此文是旧译对阿梨耶识最简明的界说。所谓“依隐为义”,是解释“阿梨耶”词义的,“依隐”即是“藏”。说它“是生死本”,是对其内涵的诠释;有情之所以会有生死,全在于有阿梨耶识。此识所生的“四末”,一是“诸见”,即“以无明为本”的观念系统;二是“烦恼”,即是“以贪爱为本”的欲望情感系统——把佛教通说的“烦恼”,重新划分为这么两种,是大乘的创造,意在强调智慧,认识“真实”,掌握“如”“理”;同时作为一种尺度,贬损小乘佛教之出离,仅限于欲望情感系统的解脱,没有观念系统上的转变,因而是不彻底的。

至于把阿梨耶规定为“业本”,或谓“以凡夫性为本”,这是把凡夫之所以成为凡夫归结为阿梨耶;阿梨耶是凡夫之因,理由是它是“身见”的根源。阿梨耶又是“果本”,因为只要此识存在,生死轮回就不可避免。换句话说,阿梨耶识是“因果”的统一,是生死流转的主体。所谓解脱,说到底是从阿梨耶识中解脱。

因此,解脱就是“拔除阿梨耶”。拔除的方法是对治“四末”:以“三解脱门”中的“无相”与“无愿”,对治“诸见”与“烦恼”;以“无分别智”和“无分别后智”,拔除作为“业本”和“果报本”的阿梨耶,由此“清净法身”,“圆满法身”,得如来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