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梦飞天:王永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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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使命在肩(2)

王永志同曾在一个研究室工作过的黄作义研究员,精心地合计此事,以前他们就捆绑火箭的可行性不止一次探讨过。经过缜密研究,他们终于下决心推出一个大胆方案——以长征火箭系列中有着不败业绩的“长征二号”为芯级,在一级箭体上并联4台液体助推器,再加长芯级箭体,使发动机总推力和运载能力大大提高,从而满足国际卫星市场的需要,使我国运载火箭技术跨上一个新台阶。

这边,王永志组织精锐的科研力量,在“长征二号C”火箭基础上捆绑4个助推器,形成新型大推力火箭——“长征二号E”方案设计工作的同时;那边,受他委托,副院长王德臣一行只带着“长二捆”火箭设想的草图,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开始了“纸上谈兵”似的宣讲。

想当年“阿里安”公司以两次免费发射作市场诱饵,而中国火箭研究院竟拿着火箭图纸找合同,看似一个高科技含量的天方夜谭,却创造了中国火箭发展史上的一段佳话。

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推销火箭,外商感到新奇,问道:“你们的火箭整流罩是用竹子做的吗?”当他们听王德臣说中国的运载火箭是独立研制出来的,才恍然大悟,“是啊,中国是公认的古代火箭的故乡嘛。”

王德臣在进行技术推销时,逐渐摸清了商用火箭的特点——用户发射卫星的目标是赚钱,关心的是火箭性能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而不是有多少新技术,美国人甚至认为,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把一次性运载火箭搞得过于尖端精致是一种浪费。所以王德臣特别注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长征二号E”是对高可靠性火箭的继承,风险并不大,且性价比非常高。面对无数苛刻的提问他回答得自信而又轻松。

休斯公司副总裁听了王德臣的演讲后,当即表态:“如果我做主,会选用‘长征二号E’,我要向休斯公司推荐!”

代表团赴美之前,黄作义先行去做了一番情况了解,带给王永志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美国华人社团代表听说我国想发射美国的卫星,都非常高兴,说如果中国能发射美国的卫星,那我们在国外的华人可以扬眉吐气了!经费上如果有困难,在美的华人帮你们集资,支持你们完成这件能扬国威、振民心的大好事!

1987年,中央领导同志前往运载火箭研究院视察工作。王永志汇报了自己的想法,谈到火箭基本型、系列化和自筹资金开发出口航天产品的设想,中央领导听后表示赞许。这使王永志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设想,不遗余力申请立项,积极请求准予对外洽谈合同。

成功总会青睐有志者。经过不懈努力,1988年6月16日,中国“长征二号E(长二捆)”火箭发射两颗“澳星”方案一举中标,被休斯公司采用。这是中国航天技术真正走出国门的第一步!

“并不是中国的火箭好,而是有人把长征火箭的故事讲得好。”当时争风吃醋的外国未中标公司的人员不服气地说。不管他们怎么说,这个故事却演绎出了中国火箭商业发射史上神奇的开端:拿着火箭图纸签合同,拿着合同找贷款,拿着贷款搞研制。

然而,这个故事的始作俑者王永志,对于中标的甜蜜也只是浅尝辄止。因为,他力主使用“长二捆”发射“澳星”,安全可靠的成品并没有出来。运载火箭还只是一纸方案,研制时间紧迫,技术难度很大,前路漫漫,他的内心充满了压力。他知道,这只是种下的一粒大有希望的种子,要让它枝繁叶茂硕果累累,还需要带领自己的团队殚精竭虑地耕耘,才能让这段美妙的中国传奇在国际航天业的大舞台成功地上演,赢得鲜花和掌声。

4.军令状

“长二捆”的诞生颇具浪漫色彩,但国际航天的舞台却是非常严酷的。

1988年11月,中国长城工业公司与美国休斯公司正式签署“澳星”发射服务合同。主承包商美国休斯公司提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中方必须在1990年6月30日前对“长二捆”进行一次成功的飞行试验,并有充分证据证明能够按时发射,否则用户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违约金100万美元!

中国航天又一次面临着严酷的挑战。成功了万事皆好,若不成功要掏100万美元的赔偿金,还搭上庞大的研究经费,可不是个小数目。中国航天界系统内部,干与不干的议论争执不断。

在院领导的专题会议上,力主研制的王永志慷慨陈词:“抓住机遇,我们就能冲出困境,走向世界。一个机遇就是一个胜利的台阶,丧失了这个机遇,中国航天又将在低迷中不知要徘徊多少年。我建议同志们,研究院不能再徘徊观望了,下决心背水一战,我们要带着‘长二捆’火箭走向世界,打进国际卫星市场。”

王永志的一席话,在全院引起了强烈反响,几万名员工都在纷纷谈论此事。

国内外同行,听说王永志和他的团队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都为他捏了把汗。有的说:“要在没有现成产品、没有成功先例的情况下,18个月内拿出全新的‘长二捆’火箭,难以想象!”有的人甚至说:“老百姓都知道‘量体裁衣,看米做饭’,就凭中国航天业的现状,哪能跟国际市场抗衡啊,一时头脑发热只会以失败收场!”

在不久举行的中国宇航学会大会上,质疑和反对声异常激烈。有的专家认为,此事难度过大,毕竟不是儿戏,一定要慎重。有的专家反对说,根本搞不出来。

有人好心地暗中劝王永志:“搞捆绑式火箭,中国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外国的技术又是保密的,你何必受累不讨好呢?你不搞,你还会是一院之长,万一搞不好,你一生的声誉及以往所有的功绩就都毁了。”

航天部领导看到专家们的分歧如此之大,为慎重起见,决定对此专门召开决策研讨会。与会的人员有航天部全体领导、航天部科技委的老总、航天部各研究院派出的代表及“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参与论证载人航天的三位专家。阵容如此强大,又有如此之强的代表性,目的只有一个:用集思广益的方式,商讨搞“长二捆”研制对未来载人航天是否有积极意义,此次“澳星”发射是否可行,到底该坚持还是放弃!

经过分组讨论,大家的态度非常明确:捆绑式火箭能否如期研制成功,是“澳星”是否发射及航天事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王永志的耳边充斥了各种声音。他就像最优秀的运动员面对风波迭起的赛场,总有一根经得起摔打的坚韧的神经,此举对中国航天的意义太大了,他顾不上别的了!坚持到底的信念在他心中巍然矗立。他坚信研究院的干部和全体职工有打赢这场硬仗的能力和决心,也会得到全国合作单位的大力支持。

决心已定,面对仅有18个月期限的合同,王永志以雄才大略、敢冒风险的非凡气魄,毅然决然地在这次决策大会上立下军令状。他说:“只要部里帮我们筹措贷款和打通协作关系,我院保证在1990年6月30日前,将‘长二捆’火箭竖立在发射台上!”

会后,航天部迅速向国务院提交了立即启动“长二捆”火箭研制的报告。

1988年12月14日,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李鹏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办公会议,批准了航空航天部关于研制大推力火箭“长二捆”的请示报告,并给予了类似国家重点工程的优惠政策,责令国家银行以低息贷款的方式满足研制经费。姚依林副总理在会上发言说:“国际市场不是进不进的问题,而是要挤,不往里挤,永远也进不去。”

“长二捆”发射成功后,林宗堂部长才在发射现场告诉王永志,李鹏总理和姚依林副总理在那次会上还说过,“18个月若搞不出来,28个月也要干!”但是,为了使大家不产生懈怠情绪,他把这半句话给“贪污”了。

1992年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与林宗棠、刘纪原、王德臣等领导在发射现场国务院决策后,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王永志为总指挥、于龙淮副院长担任副总指挥、王德臣副院长任总设计师、屠守锷院士为技术顾问的领导小组成立了。而留给他们的时间,也只有屈指可数的18个月!

澳大利亚和美国休斯公司,组成了联合代表团来到中国。休斯公司专门聘请了在美国航天界德高望重的火箭专家史密斯先生,作为评估中国火箭计划的总顾问。当代表团了解到中国的火箭还只是一张草图时,史密斯不相信地说:“你们中国人是不是又吃了鸦片,产生了幻觉?”

这话被王德臣听到了,他自信地说:“不,我们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能力!18个月后,请你在发射时来见证!”

难怪这位美国雷神·德尔它火箭总设计师难以置信,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在美国研制这种火箭需要三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当时在场的中国人,其实心中也埋着深深的忧虑。没有火箭,没有发射场,没有与之配套的工程设施,甚至连发射塔的设计图纸都还没有!

从中美双方把自己的名字签在合同上的那时起,一把明晃晃的商业利剑,已经悬在了王永志及所有与此有关的中国航天人头上。

5.攻坚战

“长二捆”的研制,是研究院建院以来面临的又一场硬仗,也是王永志人生中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近3万员工如“长二捆”一样,捆绑着国家使命、民族尊严和经济风险,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创造奇迹的征程。

为解决“长二捆”工程急需的物资,国家有关部委召开专项物资紧急订货会,一天半就签订了90%的订货合同。7000多项物资、2000多吨金属材料、1000多种机电产品和近60万个电子元器件,从全国各地会聚到北京。

研究院召开了大战18个月,攻下“长二捆”的动员大会。摆在大家面前的这张时间表意味着:设计部门要在100天内,解决火箭捆绑连接等20项技术难题;工厂要在400天里设计生产出5000多套特殊工艺装备,制造出几十个部段和十几万个零件;试验单位要在180天内做完大小300多项地面静力和动力试验。而按常规,完成这些任务至少需要四五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