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柯云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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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混沌修真诀

这是很偶然的事情,并不是对小说有多么钟爱,曾经我还信誓旦旦的对一个看网络小说的同学道:“没救的娃儿……”等等话语,反正就是非常不屑。

可谁知就是结合着巧合,我就这样与网络小说顺利成章的结缘,凑合天地因果!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压根在精神上空虚无聊的我,在一天晚睡间,从上铺(床上,宿舍分为两层,只是有床板被挪开,所以可以看到底层的人。)看下去,清晰的看到高领同学再干啥。

这货不说别的,就是他的性格给人以一种很特殊的感觉,而且加上我和他还有点亲戚关系,就让我对他自然是不厌烦。

脾性对我的太少,没办法,臭脾气,死古板。说起看小说的原因,其实还有一条,那就是——喜欢动物。

我家6岁的时候,喂养房东家母狗剩下的小狗,萌萌哒,很可爱。

我那时候就是孤单太多,喜欢大自然的一切,抓蝴蝶、捕蜻蜓,俺可是高手哩!

嘻嘻!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还是很亲近的,还有从我外婆那面我要叫二老舅还是二老老舅的人家中抱养的猫咪,品种花狸猫,抱养的时候就已经很大了,长长的尾巴,灵动的青黄色猫瞳,矫健的四肢,面对狗狗的犬吠膨胀的猫尾。

两个家伙虽然是对头,但因为是一个大,一个小,倒是玩的很嗨,常常吃食的时候或者玩耍时候,一个叫着顶一个身躯,一个抬起猫爪拍去。

我对这个猫猫和狗狗感情很深的,可惜两个生灵注定不能陪伴我一生,在小学时期一次去我外婆家,因为距离远,没办法带着它,家中也没有过多的食物,它在我们回来时就已经死在院里了,判断可能田里的农药毒死什么东西,被误吞食。

它的死亡,我很伤心,毕竟还小,而且心灵纯善满载,哭的稀里哗啦,时常想起,也是怀念频频叹息,可是不光是人死不能复生,自然界的所有生灵也是一样,谁又能改变?

轮回往生,阴曹地府,终是神话,再加上传说二字,便是无从考究之物。

在往事的模糊,岁月的蹉跎中,我逐渐忘记太多事,小狗欢欢也许是悲伤,从小到大的伙伴死去,它也时常低着狗头,呜呜哼哼的。

陪伴我在高一期间,那年冬天,一场冷气袭来,寒霜满地,清晨即早已是冰冻狗尸……

在妈妈的催促中,我目露哀伤,我知道它快死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因为生活在租来的房子住,农村迷信的东西多,怕房东闲言乱语,在情绪低沉中,拿着铁锹铲起它的尸体,将它埋在我家那条路下的柳树下。

我喜欢自言自语,默默的在埋葬欢欢后,心中情感激荡,诉说许多东西,只是忘记说过什么,不好意思,扯远了。

再说看的第一部网络小说的事,那货恰巧看的书中有神兽,描写的很是不错,对于当初喜好看故事的我来说,那简直是一个绝杀!

半途中看到这些东西,所以并不懂内容是什么,只知道有神兽,而且动物的感情流露很多,让我很是神往。

于是乎,大家明白的,好奇就会催着心去让我去幻想与行动,正是夜晚没有人陪我说话也没有谁和我网聊,我就让高领同学把那个小说传过来。

“不是不看么,还说我啥啥啥……”他笑着说我,我只好无奈赔笑,毕竟我是个腼腆的少年。

打开蓝牙,闲谈着,很快就接收完文件,屏幕一看《混沌修真诀》五个大字浮现,心头欣喜,在闲聊中便是投入阅读。

在这里申明一句,我不是个爱抽烟喝酒的男生,那些历史中的几次也只是心情使然。

我可是纯洁的孩子,大家一定要相信偶,不然,喵呜一口吃掉你!

这部网络小说,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吧?网络大神‘云泪天雨’大作,类别武侠,纯正的感情,朴实的文风,对于一个刚开始书虫之路的我来说,那简直就是饥渴的人看到水源,疯狂的恶补起来。

故事简介大概是两大祖神沉睡之际留下一块七色魄和一部旷世功法混沌修真诀于世,得其者为冥族的新族长。

主角是个身份双重的人,性格善良,当然该杀依旧杀,仇人不用说道理,是仙界的雨石转世,这是个暗线,在十分之三左右才给的解释,这世他叫景风。

简简单单的凡人身份,体弱多病却是前世死亡留下的残疾,眼睛却是清明而且聪慧许多,体现出不同来。

地点落霞村,靠近海边,出场正是主角和一群孩子,有一个配角在内叫做海天,村长家的孩子,是个孩子王,向往成为刀客那种仗剑江湖,豪情壮志中却是有活泼好动,因此下文出现,山崖掏鹰蛋,因此躲过突如其来的灾难。

然后就是仙人和魔修的打斗,灾难的来临,分别被两个人带走,成为师傅。

不同的目的,不同的人生,海天配角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在魔门的苦痛隐忍,只为报仇!

而景风则是被仙魔二修打斗波及未死,来到神秘向往的修真界,故事就此展开,得到异兽异宝,简单的感情线路,红颜的薄命,然后种种恩怨情仇在书中挥发的淋漓尽致。

这是人生的第一本网络小说,虽然假对于现实的人来说没有太多意义,但是却是让我与它有了深刻的接触。

自此,一路相随,哪怕如今,毅然无悔!

更是让我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我看过许多书后,竟然模仿起写书,因此因果更深。

我的眼睛早已在四年级撞破头颅,在痊愈后就是模糊,只是当时不懂也不敢和父母说,就一直拖着,在老师的催促和家里人的发现,六年级毕业前几天才配来眼镜,真的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下午流汗会让我难受很多,也有了四眼龙这种普遍称号。不知有没有说过这个事,这里说一下,初三我的眼睛是已经很高了,是450度左右。

那半年,我如魔,每天抱着手机,不管它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炎阳烘烤大地,寒雪飘零四大洲,我只安静坐或睡或躺,独看一本网络小说,品味芳华。

在最后,直到我按耐不住,挥笔写起故事,哪怕被人笑话,哪怕是个不值得的事,却让我踏入这个大门,碰到许多的人,认识许多关系不错的朋友。

我的笔名,在当初是我平时太不自信,给自己的别名:冥皇!

这个昵称本来是用的,可是因为父亲的一句话,说这个字不是死人后用的吗?为什么用这个,然后我对父亲在那时候都是非常惧怕的,他有意见,我就只能把这个名字给放在一边。

但这个别名对我当初意义深刻,记录我无比灰暗的时期,也就一直铭记着。

在之后的笔名中却是有几个,比如深刻的有:小也祥云、浮云……

犹记当初很是得意的和同学说,只要向日记心情一样写,我一生都可以去写一部小说,而且写不完。

一直身边会有很多的书本,留待我去记录心情烦恼悲伤,歌词签名。

可我错了,那是我不了解写作的辛苦,只是不知道在网站发表,在家宅或者山林转悠,自然对城里的物事不太清楚,科技的玩意也是普及不过来啊!

要是保持初心我也许可以成为一个有些名气的小作家,但是路注定没有在开始就是平坦,许多的坎坷坑洼,让我疲惫不堪,惊惶失措,本心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