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目瞪口呆之余,也挤进了人群。虽然没有迎接,没有欢迎,但也没有怒斥,没有批斗,没有拳打,没有脚踢。我以一个自由人的身份,混入人海中,暂且逍遥一番。一同回来的那一位总支书记,处境却不美妙。一下车,他就被革命小将“接”走,或者“劫”走。接到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是钦定的“走资派”,罪有应得。从此以后,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我就没有再见到他。我在外文楼外的大墙上,看到了一大批给他贴的大字报,称他为“牧羊书记”,极尽诬蔑、造谣、无中生有、人身攻击之能事。说他是“陆平的黑班底”,保皇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骁将,急先锋。陆平的日子当然更为难过。他是“马列主义大字报”上点了名的人,是祸首罪魁,是钦犯。他的详细情况,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被“革命”群众揪了出来,日夜不停地批斗,每天能斗上24小时。批斗的场所一般就在他住的地方。他被簇拥着站在短墙头上,下面群众高呼口号,高声谩骂。主持批斗的人罗织罪名,信口开河。此时群情“激昂”,“义愤”填膺。对陆平的批斗一时成为北大最吸引人的景观。不管什么人,只要到北大来,必然来参观一番。而且每个人都有权把陆平从屋子里揪出来批斗,好像旧日戏园子里点名角的戏一样。
我自己怎样呢?我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但是还没有人来“接”我,我还能住在家里,我还有行动自由。有人给我贴了大字报,这是应有之义,毫不足怪。幸而大字报也还不多。有一天,我到东语系学生住的四十楼去看大字报。有一张是给我贴的,内容是批判我的一篇相当流行的散文:《春满燕园》。在贴大字报的“小将”们心中,春天就象征资本主义;歌颂春天,就是歌颂资本主义。我当时实在是大惑不解:为什么古今中外的人士无不欢迎的象征生命昭苏的明媚的春天会单单是资本主义的象征呢?以后十几年中,我仍然不解;一直到今天,这对我仍然是一团迷雾。我的木脑袋不开窍,看来今生无望了。我上面说到,姚文元的那一篇批判《海瑞罢官》的臭文,深文周纳,说了许多歪理。后来批判“三家村”的《燕山夜话》等着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有了发展。看来这一套手法是有来头的,至少是经过什么人批准了的。后来流毒无穷,什么“利用小说反党”
等等一系列的“理论”依次出笼,滔滔者天下皆是矣。我的政治水平,并不比别人高。我也是虔诚信神的人。但是,有一点我是清楚的:我文章里的春天同资本主义毫不相干。我是真心实意地歌颂祖国的春天的。因此,我看了那一张大字报,心里真是觉得憋气,不由自主地哼了一声。这一哼连半秒钟都没有用上,孰料这一哼竟像我在南口村谈姚文元的文章一样,被什么隐藏在我身后的人录了下来(当时还没有录音机,是用心眼录下来的)。到了后来,我一跳出来反对他们那一位“老佛爷”,就成了打向我的一颗重型炮弹。
反正我此时还是一个自由人,可以到处逍遥。这时的燕园比起6月4日来,其热闹程度又大大地增加了。那时候,许多边远的省份,受到了千山万水的阻隔,没有能赶到北京来,朝拜北大这一块“圣地”。现在都赶来了。
燕园在平常日子看上去还是比较辽阔的。但是,在这“八方风雨会燕园”的日子里,却显得极其窄狭,极其渺小。山边树丛,角角落落,到处都挤满了人。我这渺小的人,更像是大海中一滴水,太仓中一粒米了。
据我的观察,这一阶段,斗争的矛头是指向所谓“走资派”的。什么叫“走资派”呢?上至中央人民政府,下至一个小小的科室,只要有一个头头,他必然就是“走资派”。于是“走资派”无所不在,滔滔者天下皆是矣。我政治觉悟奇低,我在当时一直到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总是虔心敬神,拥护“文化大革命”的。但是,每一个单位必有一个“走资派”,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每一个大小头头都成了“走资派”,我们工作中的成绩是怎样来的呢?反正我这个道理没有地方可讲,没有人可讲。既然上头认为是这样,“革命小将”也认为是这样,那就只有这样了。“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嘛,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可怜我们虔诚地学习了十几年唯物论和辩证法,到头来成了泡影。唯物主义者应该讲实事求是。当前的所作所为,是哪一门的实事求是呢?我迷惑不解。
革命小将也决不可轻视。他们有用之不竭的创造力。北大的“走资派”在脖子上被挂上了大木牌,上面写着这个“走资派”的名字。这个天才的发明就出自北大小将们之手。就像巴黎领导世界时装的新潮流一样,当时的北大确实是领导着全国“文化大革命”的新潮流。脖子上挂木牌这一个新生事物一经出现,立即传遍了全国。而且在某一些地方还有了新的发展。挂木牌的钢丝愈来愈细,木牌的面积则愈来愈大,分量愈来愈重。地心吸力把钢丝吸入“犯人”的肉中,以致鲜血直流。在这方面北大落后了,流血的场面我还没有看到过。但是批斗的场面我却看了不少。如果是在屋中,则“走资派”站在讲台上,低头挂牌。“革命”群众坐在椅子上。如果是在室外,则“走资派”站在椅子上,墙头上,石头上,反正是高一点儿的地方,以便示众,当然是要低头挂牌。我没有见到过批斗程序,但批斗程序看来还是有的。首先总是先念语录,然后大喊一声:“把某某走资派押上来!”于是“走资派”就被两个或多个戴红袖章的青年学生把手臂扭到背后,按住脑袋,押上了审判台。此时群众口号震天,还连呼“什么万岁!”主要发言人走上前去发言进行批斗。发言历数被批斗者的罪状,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造谣诬蔑,最后一定要上纲上到惊人的高度: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伟大领袖。反正他说什么都是真理,说什么都是法律。革命群众手中的帽子一大摞,愿意给“犯人”戴什么,就戴什么,还要问“犯人”承认不承认,稍一迟疑,立即拳打脚踢,必至“犯人”鼻青脸肿而后已。这种批斗起什么作用呢?我说不清。是想震慑“犯人”吗?我说不清。参加或参观批斗的人,有的认真严肃,满脸正义,有的也嘻嘻哈哈。来自五湖四海到北大来取经朝圣的人们,有的也乘机发泄一下迫害狂,结果皆大欢喜,“人民大众开心之日”果然来到了。
这种“先进”的经验被取走,转瞬之间,流溢全国。至于后来流行的“坐喷气式”,当时还没有见到。这是谁的发明创造呢?没有人研究过,好像至今也还没有人站出来申请专利。
在北大东语系,此时的批斗对象,一个是我上面谈到的总支书记。帽子是现成的:“走资派”。一个是和我同行的老教授。帽子也是现成的:“反动学术权威”,另外还加上了一顶:“历史反革命”。给他们二人贴的大字报都很多,批斗也激烈而且野蛮。对总支书记的批斗我只见过一次,是在一个专门为贴大字报而搭起的席棚前面。席棚上贴的都是关于他的大字报,历数“罪状”,什么“牧羊书记”之类的人身攻击。他站在棚前,低头弯腰。我不记得他脖子上挂着木牌,只在胸前糊上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他的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了一个叉。这是从司法部门学来的,也许是从旧小说中学来的。
一个犯人被绑赴刑场砍头时,背上就插着一个木牌,写着犯人的名字,上面画着红叉。此时书记也享受了这种待遇。批斗当然是激烈的,口号也是响亮的。批斗仪式结束以后,给他背上贴上一张大字报,勒令“滚回家去!”大字报不许撕下来,否则就要罪上加罪。
对那位教授的首次批斗是在外文楼上大会议室中。楼道里,从一层起直到二层,都贴满了大字报。还有不少幅漫画,画着这位教授手执钢刀,朱齿獠牙,点点鲜血从刀口上流了下来,想借此说明他杀人之多。一霎时,楼内血光闪闪,杀气腾腾。在这样的气氛中对一个根本不准发言的老人进行所谓“批斗”,其激烈程度概可想见了。结果是参加批斗的青年学生群情激昂,真话与假话并举,吐沫与骂声齐飞,空气中溢满了火药味。一只字纸篓扣到了老教授头上。不知道是哪一位小将把整瓶蓝墨水泼到了他的身上,他的衣服变成了斑驳陆离的美国军服。老先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勒令“滚蛋”走回家中去的。
到了6月18日,不知道是哪一位“天才”忽发奇想,要在这一天大规模地“斗鬼”。地址选在学生宿舍十九楼东侧一个颇高的台阶上。这一天我没有敢去参观。因为我还是有一点儿自知之明的。我这样一座泥菩萨最好是少出头露面,把尾巴夹紧一点儿。我坐在家中,听到南边人声鼎沸,口号震天。后来听人说,截止到那时被揪出来的“鬼”,要一一斗上一遍,扬人民之雄风,振革命之天声。每一个“鬼”被押上高台,喊上一阵口号,然后一脚把“鬼”踹下台去。“鬼”们被摔得晕头转向,从地上泥土中爬起来,一瘸一拐,逃回家去。连六七十岁的老教授和躺在床上的病人,只要被戴上“鬼”的帽子,也毫无例外地被拖去批斗。他们无法走路,就用抬筐抬去,躺在“斗鬼”台上,挨上一顿臭骂,临了也是一脚踹下高台,再用抬筐抬回家去。听说那一夜,整个燕园里到处打人,到处骂人,称别人为牛鬼蛇神的真正的牛鬼蛇神疯狂肆虐,灭绝人性。
从此以后,每年到了6月18日,必然要“斗鬼”。我可万万没有想到,两年后的这一天,我也成了“鬼”,被大斗而特斗。躬与其盛,千载难遇。
此是外话,这里暂且不表了。
暂时的逍遥,当然颇为惬意。但是我心里并不踏实。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头上也是应该戴上帽子的。我在东语系当了二十年的系主任,难道就能这样蒙混过关吗?
对号入座
我苦思苦想:自己也应该对号入座。当时帽子满天飞,号也很多。我觉得有两顶帽子,两个号对我是现成的:一个是“走资派”,一个是“反动学术权威”。这两顶帽子对我都非常合适,不大不小,恰如其分。
什么叫“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呢?首先他应该是一个当权派;不是当权派就没有资格戴这顶帽子。我是一系之主,一个比七品芝麻官还要小好多倍的小不点儿官儿。但这也毕竟是一个官儿。我是当权派无疑了。我走没有走资本主义道路呢?我说不清楚。既然全国几乎所有的当权派都走了资本主义,我能不走吗?因此,我认为这一顶帽子蛮合适。
什么叫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呢?不管我的学问怎样,反正我是一级教授,中国科学院的学部委员,权威二字要推也是推不掉的。我是不是资产阶级呢?资产阶级的核心是个人主义。我学习了将近二十年的政治,对这一点深信不疑。我有个人考虑,而且还不老少。这当然就是资产阶级思想。我有这样的思想,当然就是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就反动。再加上学术权威,我不是反动的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又是什么呢?几个因素一拼凑,一个活脱脱的反动权威的形象就树立了起来。不给我戴这顶帽子,我反而会觉得不公平,不舒服。我是心悦诚服,“天王圣明,臣罪当死。”
但是问题还不就这样简单。我最关心的是:这是什么性质的矛盾?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全国都在学习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我当然也不例外。我越学习越佩服,简直是打心眼儿里五体投地地佩服。在无数次的学习会上,我也大放厥词,谈自己的学习体会,眉飞色舞,吐沫飞扬。
然而,到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我才发现,以前都是纸上谈兵,没有联系自己的实际。现在我必须联系自己的实际了。我想知道,这样两顶帽子究竟是什么性质的矛盾?
大家都知道,在新社会,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生活当然是好的。但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被扣上敌我矛盾的帽子,日子却会非常不舒服,简直是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夹起尾巴,还会随时招来横祸。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就是反革命分子难受之时嘛。过去我对于这一点只有理性认识,从来也不十分关心。“文化大革命”一起,问题就要发生在自己身上了。我才知道,这是万分重要的问题。我自己对号入座,甘愿戴上那两顶帽子。非我喜开帽子铺,势不得不尔也。但是,这两顶帽子是什么性质的矛盾呢?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万分关键。到了此时,这已经不是一个纯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问题,我努力想找一个定性的根据了。
所有的报纸杂志都强调,要正确区分和处理这两类矛盾。但是其间界限却万分微妙,简直连一根头发丝的十万分之一都不到。换句话说就是若无实有,却又难以捉摸。在某一些情况下,世界上任何定性分析专家和任何定量分析专家都无能为力。我自己也是越弄越糊涂。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理论是一个哲学问题呢还是一个法律问题?如果是一个哲学问题,它究竟有什么实际意义?如果是一个法律问题,为什么法律条文中又没有表露出来?我对法律完全是门外汉。但是我在制定法律的最高权力机构待过五年,从来没在法律条文中见到什么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这样的词儿。原因何在呢?我迷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