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角色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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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角色概述(1)

一、角色的溯源、含义及其要素

(一)角色的溯源

角色(role),这个概念是美国着名的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及哲学家G.H.米德首先从戏剧中借用来的。不过,这种借用并非某些学者的心血来潮,而是有其历史必然性。

角色,亦称“脚色”,按其原意,本指演员在戏剧舞台上按照剧本规定所扮演的某一特定人物的专门术语。在戏剧里,角色是超越个人而抽象化为一种纯语言的概念,独立于个人而存在。演员在舞台上的言行都必须符合编剧和导演的要求,符合剧本的规定,表现出“他我”。角色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是,一个演员担当某一特定的角色时,他就要依据剧本的规定,扮演这个角色的行为和举止,从而转化为一种客观化的社会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其二是,扮演某一特定角色的演员会由于某种原因而消失,但这个角色则会长期存在。即使这个演员不存在了,将来会有别的演员去扮演这个角色。汤麦史(E.Thomas)与皮特尔(B.S.Biddle)说:“当演员描述一种戏剧性格时,他们的表演是由剧本、导演的指导、伙伴的表现、观众的反应及表演天才等所决定的。结果,不论演员是谁,只要他们有相同的角色就会有相似的表演。”扮演毛泽东的中国着名特型演员从古月到唐国强等,扮演周恩来的中国着名特型演员从王铁成到刘劲等,他们相似的表演都给人们留下难忘的印象。

其实,人们很早就发现了社会与戏剧舞台之间的内在联系,即舞台上演出的戏剧正是人类社会的缩影,或者说社会就是一个大舞台。虽然众多学者(如米德、林顿、戈夫曼、萨宾和默顿等)在建立角色理论的过程中对社会实际生活进行了概括和抽象,但我们发现整个理论体系完全建立在对社会与舞台、社会行动者与舞台角色比较的基础之上。后来,人们把角色的概念进行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此,伟大的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的戏剧——《人间喜剧》中的一段着名的台词,很好地道出了这种观点: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

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是演员。

他们有各自的进口与出口,

一个人在一生中扮演许多角色。

这段台词的卓见,是对角色理论的恰当说明。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来,人类社会好比是一个天然舞台,人类活动犹如是一幕幕社会剧,人们在这些社会剧中扮演各自的角色。正是这许许多多的角色,演着一幕幕绚丽多彩的社会剧。

长期以来,角色概念在社会心理学、社会学中得到广泛的使用。美国社会学家米德(G.H.Mead)和美国人类学家林顿(R.Linton)创造性地运用了这个概念,为现代角色理论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米德使用角色概念,主要是强调自我与他人角色之间的相互关系。米德认为,自我是在自己反思的基础上,通过学习扮演他人的角色而发展起来的。“扮演他人的角色”,是从交往的伙伴的角度观察自身的能力,是实现人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必要条件。

米德研究了儿童角色意识的形成,即从想象扮演某个角色(游戏或嬉戏阶段)发展为承担某个角色(竞赛或群体游戏阶段)。林顿在他1936年着的《人类研究》一书中论述了地位与角色的关系。他指出,“地位是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直接的集合”,而角色则“体现着地位的动态方面”。他认为,个体被分配到社会的某一地位,他就拥有这一地位,并与其他地位发生联系。当他把自己拥有的地位和权利付诸实践时,他就在扮演着一种角色。此后,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E.Goffman)以其创立的“戏剧理论”闻名遐迩。他将人们的日常生活比作剧院里的演出,把角色作为研究社会行为的一种方法,并由此对角色理论进行了独到的研究。起初,角色成为分析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概念。后来,角色这一概念在其演变中被普遍地用来分析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

(二)角色的含义

角色理论的始祖米德在阐明自己的观点时,没有给角色概念下定义,“他把它当作无定形的和很不确切的概念来使用”。甚至有人建议在社会学理论中放弃这一概念。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一书中认为,这一结论过于极端。相反,我们必须弄清楚对角色的定义。为了探讨角色概念的确切含义,许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长期的探讨和研究。国内外学者对角色一词所下的定义不下数十种。

从角色概念数十种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不外乎有两种观点:一种是社会角色的社会学观点,这种观点侧重于从社会关系、社会规范、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的角度下定义。如有的认为,角色要按社会结构中为它规定的规范行事,“每个角色都有一套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体系”。有的认为,社会角色是指“与人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和行为模式”。有的认为,“社会性相互作用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中必然具有特定地位及其随之而来的角色,这都制约着人们对行为的发生和选择”。有的认为,“社会学家用角色这个术语来表示身份的动态性质。角色是对在一个群体内和社会中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所期待的行为”。另一种是社会角色的社会心理学观点,这种观点侧重于从个体行为、行为模式的角度下定义。如有的认为,“角色指与一定社会位置相联系的行为模式,是占有某一社会位置的人应有的行为表现”。有的认为,“大多数学者认为,某一角色,即是与某一特殊位置有关联的行为模式”。

由上可见,角色一词有各种各样的定义,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怪,有的学者认为,“角色”是社会学中最模糊不清的概念之一。正如杜尔茨(M.Deutsch)和克劳斯(R.M.Krauss)所说:“角色理论距离理想的科学理论最远。”就以行为来定义角色为例,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森·H.特纳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例如,角色仅仅是公开的行为吗?它是不是关于适当行为的一个概念?它是否是规范期望的行为?是否是由地位结构中义务所规定的行为?或者它包括所有这些?对这些问题没有清楚的回答,使得有人建议在社会学理论中放弃这一概念。但他认为,这一结论过于极端,相反,我们必须弄清楚角色的定义。乔纳森·H.特纳所持的态度是十分可取的。

总的来说,角色概念是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角色定义所作的不同界定和说明,都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尽管大家对角色的定义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和表述内容,但是似乎现在的看法正在逐步趋向一致。不论是社会心理学家,还是社会学家,都承认角色概念含有这样一些内在假设:第一,在某一社会内部,关于处于某一位置的人应该怎样行事,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一致看法;第二,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有意仿效这种一致性。任何一位对角色理论有过贡献的学者,无论他认为角色是一种行为,还是将角色视为一种关系,都不可能离开社会的客观期望和个体的主观表演来谈论抽象的角色,也都不可能离开社会结构和个体心理来谈论抽象的角色。“而这正是建立和形成统一的社会角色理论的基石,也是角色概念的本质所在。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了解角色概念的内涵,就必须从角色的客观和主观统一性上去把握。”

我们认为,角色是指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处于特定的社会地位,并符合社会期待的一套行为模式。换句话说,角色是一定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个体的特定地位、社会对个体的期待以及个体所扮演的行为模式的综合表现。例如,社会组织中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企业中的经营者和生产者、学校里的教师和学生、部队里的干部和战士、家庭里的父亲和儿子等,人们所扮演的这些不同的角色,都表明了他们在不同社会关系中所处的社会地位,反映了社会、组织或群体、他人对个体的期待和要求,而这些个体又都采取与他们特定社会位置相关联的、符合社会要求的行为模式。

(三)角色的要素

从角色含义及其构成的角度而言,角色包含下列六个基本要素。

1.角色扮演者

社会上没有抽象的个人,只有承担着各种社会角色的个人。在这里,个人是角色的主体者、承担者和扮演者。换言之,角色是以个人为对象,即指个人因其地位或身份而扮演的角色。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学所称的角色观念(roleconcept),是以个人为对象,即指个人在其所占的地位而表演应做的角色,不是指一个团体、一种制度或一个组织的行动而言。现在有人把角色的名词用之于社团或制度,是一种错误的观念”。的确,有人把角色的名词用之于团队或组织,称之为团队角色或组织角色。剑桥产业培训研究部前主任贝尔宾(Dr.Raymond Meredith Belbin)博士和他的同事们经过多年在澳洲和英国的研究与实践,提出了着名的贝尔宾团队角色理论,即一支结构合理的团队应该由八种人组成这样的角色。依我之见,这是运用角色理论分析团队的一个新的视角,以强调其凝聚力。其实,不论是团队角色,还是组织角色,最终都要分解落实到个人,仍以个人为对象,分别考察角色在团队或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司作为一个团队,它由不同的角色组成:实干者、协调者、推进者、信息者、创新者、监督者、凝聚者、完善者。

团队中有了创新者,他可以不断地给团队未来的发展、管理以及信息技术方面带来创新;团队中有了监督者,对团队规则的维护、成员之间的正常交流,以及管理的成效起到促进的作用。团队中有了完善者,可以使工作越加完善美好。对八种不同的角色的研究表明:每一种角色的地位和作用是各不同的,但他们的工作都推动着团队走向完美。

不论是团队角色,还是组织角色,其角色扮演者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主要源自各自不同的自我概念、社会期待及其扮演技能而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互动方式和行为模式。这恰恰说明,角色是以个人为对象的。

2.社会关系

角色的本质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在于人的社会性、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既是个人扮演角色的重要载体,又是角色拥有一定地位、身份的内在根据。因此,社会关系成为角色的关键要素,就不说自明了。若是离开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无法理解角色的本质。

3.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人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因而人的社会地位也是多方面的。每个人在这个系统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便占有一定的地位,并赋予他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地位是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

4.权利义务

一般说来,角色是成对存在的,即只有两个社会位置上的人相互关联时,他们之间才发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例如,丈夫与妻子、父母与子女、舅父母与外甥或外甥女、教师与学生、干部与战士、管理者与工人、店主与顾客等,像这种成对存在的角色联系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当然,人们更多观察到的现象是,一个人完全有可能处于与他人的多种联系之中,即一个人可能担当多种角色。即使如此,他们之间也同样要发生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因此,现实的社会要求每个公民在扮演不同的角色时,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一个人角色表现是否适当,将直接影响其角色与权利、义务得到承认的程度。

5.社会期待

角色是社会对处于一定地位的人的行为的规范要求。因此,任何一种社会角色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所期待的行为模式,也是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帕森斯在《社会行动论》中提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一整套“角色期待”,它规定了社会中每个成员彼此期待着要充当的社会角色。社会则通过奖励和分配系统对角色期待提供保护。社会的角色期待及其保护机制构成了“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具有制约和强化每个社会成员行动的能力,在个人社会行动的选择中使角色期待得以实现。但是,实际的情形是,每一地位上的角色所产生的行为并不单纯是某个地位上的社会期待所实现的功能,而是与每一地位相关联的地位网络上的各种社会期待所实现的功能。

6.行为模式

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各种不同的社会角色往往会形成各自特有的行为模式。同时,社会、群体和人群总是期望处于一定地位的个人在扮演角色时,按照一定的规范、权利、义务行事。例如,儿女要孝敬父母,教师要为人师表,医生要救死扶伤,干部要廉洁奉公等。应当看到,不同的角色在同样的情境下面对同样的问题时,却采取不同的行为模式,从而引起一定差别甚至截然不同的反应。这正是凸显了角色行为模式研究的价值。

综上所述,角色的六个基本要素不是彼此截然分割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共时性和共在性,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共同存在和共同发展的。理解和把握角色的要素,一定要牢记其主体性、社会性和规范性,这是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