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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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文化的论说(5)

三、文化是一种符号

罗兰·巴尔特认为,符号和语言一样,包括了能指/所指两个部分。从意义建构过程来看,可以分成表达层面(pland"expression,E)和内容层面(plandecontenu,C)。

当我们进入使用符号的实践过程后,有一些符号早已在使用之前就建立了对应的关系(能指E+所指C=符号ERC),例如,在各种字典或者词典中,一个字或者 词语具有的基本意思(本意、延伸意等)。在进入第二层表意活动后,符号学研究不是要对这些已经形成的原始对应关系采取拆解工作,当它发现了原始对应关系建立的规则后,告诉我们今天在使用的符号大部分已经不在原始对应的关系中心,它们已经离开中心很远的距离。

有些词还保留回去的路,有些已经对过去的样子模糊不认了(符号ERC+所指C’=符号ERC’)。不论它们现在是哪一种,它们又都可能成为新的对应关系建立的原始基础。依次继续,不会完结。

当人们使用符号时,就是在不断地建立能指与所指的关系,这个过程被称作是意指(the signi fication)过程。

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模式主要有三个层次。

1.直接意指(Denotation)

能指同时既是意义又是形式。例如,照片是通过把所指的外在形象延置到相纸上,这张照片与被摄者的基本关系得以确立。在这个层次,能指本身的价值首先是具备足够的合理性(文字符号中树具备的“木本植物的总称”这一意义也由于集体的约定俗成而合理化)。它还提供了知识、记忆,还有事实、理念、相对秩序等。

2.含蓄意指(Connotation)

罗兰·巴尔特强调符号构成的一个基本的要点:形式-能指并未剥夺它的意义,只是使意义贫乏化。在第一个层面上建立的意义在第二个层次失去了一些价值却保持着被激活的生命元素,为接纳新的意义做准备。对形式而言,意义总是在历史的瞬间保留过,在快速的更迭中被移离。在含蓄意指层次上,符号意义的产生是由其所指移位的无限性所致。即符号能指与所指的第一个关系确定后,以第一层符号外延的意义为基础,并将另一层意义附加其上,构成另一个所指。

3.主体间的互动

巴尔特分析使用符号的双方——制码者和解码者之间的“彼此可进入性”,认为“心灵的共同性和共享性”可以在共同的文化背景或者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得到证实。在共同的文化背景下,彼此相同相息的程度大。巴尔特认为,不论编码者还是解码者对符号意义的感知在本质上并不是因人而宜,他们首先是臣属于一个文化群体,共同的文化背景为他们提供了互相影响的意识。不论是制码,还是解码,都可以意识“彼此传达信息的意向”。解读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心灵彼此进入,然后获得“共享世界”。在文化平等、同一文化群体成员之间“进入性”越大。

这一类“共同性和共享性”为同一文化群体成员所有,因为这个世界的主体性“对于许多个体来说是共有的,因此其本身就包含着主体性”。相互的共同性深受文化的左右,也是文化影响群体所有成员的路径,而文化的成员属性也由此产生。

中国的长城代表中国悠久的历史、辽阔的疆域和民族的坚韧等;美国的自由女神代表了美国的独立精神等;法国的埃菲尔铁塔代表了法国的浪漫、时尚和前卫等;埃及的金字塔代表了神秘、庄严等。这些不论是古老的象征还是现代的象征,它都与一种精神、一种价值和一种理想联系在一起;基督教的十字架、伊斯兰教的新月、犹太教的大卫之星等是宗教的象征,它代表一种宗教信仰、一种信条、一种生命的态度。所以说这些都是文化,而文化最主要的符号是语言。

语言记录了文化的整个历程,从古代到现代。语言保留了积累和经验,为人们学习服务。语言作为人类最独特的交流方式,使丰富多彩的文化被我们所知成为了可能。

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说各种语言,语言是社会各种变项的表达,同时也规定着不同阶层、性别和地位的人说符合自己身份的话。“我们的语言用法影响着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文化也影响着我们的语言。”

第四节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这两个词相比没有高低区别的含义,只有支配性的差异。非主流文化也常常被称作亚文化(subculture)。一个社会有它的整体利益,各个阶层也有自己的利益,同时也有共同性。谈到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意味着承认社会是由不同的阶层构成的,在主流文化中存在着社会差异和不同的等级。“人们不是平等地在相同层次上参与群体的利益和负担。”因此,主流文化的支配性表现在期待属于边缘文化的群体能够采用主流文化,或者要求其他文化进行全面的合作进入主流文化,这种做法往往会摧毁其他文化,破坏多元文化存在。

非主流文化与主流文化共存于一个更大的文化范畴中,非主流文化面对主流文化的支配或抵抗,或服从,或被同化。

一、文化的区分

1.社会的阶层划分

“我们知道,在一般社会中都存在着根据权力和身份划分的不同的阶层……阶层代表着一个等级级别的秩序过程。”在我们使用的词语中有许多是表示阶层身份和随之相伴的权力的,例如“大人物”、“一号人物”,俗话说的是“有钱的人”、“有权的人”。从经济层面讲,可以分成富人阶层与穷人阶层。

从文化层面讲,可以分成精英阶层与大众阶层。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1年关于《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报告中,划分出中国当代“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尽管这种划分不是强调等级差异,但是划分本身意味着承认中国社会存在不同的阶层。

阶层的区分是文化现象,不同阶层的文化有共同性,也有差异。以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社会组织、人工制品、媒介传播内容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解释并且维持已经形成的秩序,并且将其制度化,成为社会多数人自觉接受的规章制度。

2.多种文化并存

各种社会和自然因素造成了各地区、各群体文化的特殊性。除了阶层原因之外,还有民族、宗教以及居住环境的不同,都可以在统一的民族文化之下,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群体或地区文化即亚文化。

以民族而论,在多民族居住的地方,根据民族传统、信仰、习俗、价值取向等不同,形成不同的文化。例如中国56个民族,在中华文化的大背景下,不同的民族都有表达自己民族特色的文化以区别于其他民族;宗教方面有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佛教文化等;以地区而论,在中国形成北方文化、南方文化等。

二、主流文化的形成

主流文化是指在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它体现了主流阶层的意识形态、信仰、价值观、利益,在社会中起主导作用。主流文化还包括了继承下来的传统文化部分。主流文化不是指统计学意义上的人数,而是指代表了那些在社会上占有“被认为最有价值的和最必要的东西”的利益的表现形式。

主流文化不是指数量而是指谁主导了权力。所以说,谈到主流文化这个概念时,就是在谈论文化权的问题。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解释中,主流文化的主导权还在于它有权力决定吸纳那些与主流文化相一致的、或者可以被主流文化支配的其他文化。

大众传播媒介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总是代表主流文化的价值,这是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责任、受众需要和媒介利益决定的。

今天,大众传播媒介不仅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在利用履行责任的权利,为媒介集团牟取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讲,媒介一方面要尽量摆脱自己的阶层身份,使媒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不分阶层的大众传播工具。但是,事实上,媒介在利益市场的机会和权力,注定它一定会依赖主流文化获得更多的传播资源,包括信息资源和受传者——份额。

主流文化的传播经由许多渠道,大众传播媒介显而易见是主要的传播渠道。今天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任何信息的传播同时也在加强人们的学习,这种学习形成和规定人们的行为与思想,这些行为和思想被一再强调成为有秩序的和合理的。这是人类社会化进程的一个主要步骤。需要强调的是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主流文化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建构这种文化的过程。

主流文化总是会从自己所代表的阶层利益出发,获得与边缘文化不同的特殊优待。整体上看,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并存于一个社会,本身也体现出文化的多样性。

三、非主流文化的形成

非主流文化作为总体文化的一个分支,具有所属整体文化的基本特征,如语言文字、行为模式等,又具有自己的独特性。非主流文化一旦形成便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单位,对所属的全体成员都有约束力。所以说非主流文化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总体文化的角度看,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是平等的文化,一种非主流文化包含着与主流文化相通的价值与观念。从主流文化在总体文化中的支配性看,非主流文化在总体文化中是臣属文化。当然主流与非主流的区别还有一个范畴问题。例如,一个文化区(地区)的文化对于全民族文化来说是亚文化,而对于文化区内的各社区和群体文化来说则是总体文化,后者又是亚文化。研究亚文化对于深入了解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