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在历史与伦理之间:中西方德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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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中国台湾地区的道德教育(3)

四、光复时期殖民教育与奴化教育影响的清除

作为国民政府战时外交努力的一项重大成就,1943年12月1日,由中、美、英三国首脑签署的《开罗宣言》正式公布,规定:“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收复台湾得到了国际确认。

国民政府在战时已逐步建立若干有关涉台工作机构。1944年4月17日,国民政府在中央设计局之下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为复台初期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前身),以作为收复台湾的筹备机构。台湾调查委员会较重视教育,对清除日本殖民教育影响的重要性以及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并进行了教育方面的准备工作。他们对台湾教育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预做准备。

陈仪在1944年5月10日致国民党教育部长陈立夫的信中称,“收复以后很困难的工作是教育”,希望教育部在包括师范学校的教员、中高学校的行政人员、小学教员的配备,以及国语、国文、历史教材的编辑等各方面都早做准备。5月15日,陈仪又致信陈立夫,重申急需的几种教育人才,并建议在重庆设立培训师资的学校。而陈立夫亦命主管部门研究筹划,拟定培植人员,并另行编辑国语、国文和历史教材。

1945年10月25日,台湾正式光复。此后台湾教育事业依据国民政府所制订、颁布的基本政策而发展,教育旨在藉由民族文化和国语的推行,清除日本文化。该年除夕,陈仪向台湾人民广播,强调“心理建设,在发扬民族精神。而语言文字与历史,是民族精神的要素。台湾既然复归中华民国,台湾同胞,必须通中华民国的语言文字,懂中华民国的历史……增强民族意识,廓清奴化思想”。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公布五大教育方针,起首两条即是“阐扬三民主义,培养民族文化”。

光复之初,不少台湾人尚存在一定的“被殖民化”心态,故教育部门致力于消除殖民教育、奴化教育的影响,教育方面以“除旧布新”为重大课题,即彻底消除日本教育的旧规,建立中华的教育。在改革学制方面,实施了国民政府的“六、三、三、四学制”,涤除日本式的教育制度而代之以中国化的教育。特别是如原有各青年学校、青年训练所、青年练成所等原日据时代实施皇民化的场所,一律废除。为加强祖国文化,在课程教学等方面,国民学校(1945年后,原有日据时代的“国民学校”与“山地教育所”一律改称国民学校)贯彻“注重国民道德之培养及身心健康之训练,并授以生活必需之基本知识技能”这一规定(1944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国民学校法》第一条),废除日据时期施行差别教育的第一、二、三号课表,积极肃清日据时代日人残余文化,清除皇民化、武士道的内容,代之以三民主义、国语、国文、中国历史、地理等内容。教育部门尤其注重大力推行国语。当时台湾迅速成立了国语推行委员会,并在各县市成立了国语推行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还规定1946年2月各中学招收的新生,以半年时间为补习,期间每周开设国语课时达14小时。教育处1946年颁布《省立中等学校利用暑假举办语文补习班办法》,规定各校根据实际,办理国语文补习班1~3班,授课时间1个月,每日授课时间3小时。此外,当时还致力于补充师资,扩大教育机会等工作。在“祖国化”教育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下,短短几年,台湾地区的教育局面有很大的改观,台湾同胞的民族观念和国家观念得到增强。

第二节台湾地区德育的主要理论

德育观、德育理论是德育课程与德育政策等的理念基础,就我国台湾地区而言,解严前(1987年)因受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主张具有三民主义精神的德育。由于独特的历史社会背景,台湾的德育理论又深受西方影响,如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价值澄清理论等均在台湾得到很好的介绍与实践。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变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逐渐趋弱,德育理论又有新的变化,多元文化主义的公民观,后现代主义的德育理念等成为教育界的主流。

一、三民主义德育观

三民主义学说,一般在台湾被认为是孙中山先生集中国传统思想之大成,以及采撷西方文化的精华而成的思想体系,融合而成。孙中山先生也曾说:“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归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长期来三民主义一直被国民党当作立党治国的根本精神。而三民主义德育观也有其特色,其对于德育性质的主张是强调道德具有普遍性,且其系经由本能、习俗与良心进化的道德发展历程;德育目标上,强调发挥人性并达“以建民国,以进大同”的目标;在德育内容方面,三民主义德育通常包括三达德(智、仁、勇)、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服务、博爱、互助等;在教育方法上主张“知难行易”与“力行哲学”;就具体实施而言,台湾的三民主义伦理道德教育先是延续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时期的“党化教育”精神,再加以时势所迫之“反共复国教育”,强调以三民主义为思想的利器以对抗共产主义,并不断加强军国民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反共教育、中华文化复兴等教育。时至今日,三民主义伦理道德教育的口号仍有残余,不过,其实施已渐趋单纯化。

国民党当局自1949年以来长期以承继中国传统地位自居,对于孔孟思想的阐扬以及中华文化的维护更是极力倡导,并且与三民主义相结合。伦理道德教育与其说是台湾教育的一个方面,不如说是“一种精神”。伦理道德教育几乎可以说是三民主义教育的代名词,儒家文化、价值观政治化。而蒋介石又提倡要使四维八德教育生活化、行动化、社会化。因此,三民主义的道德伦理教育渗透在教育的各方面,整体上是一种外延扩及教育各方面的政治道德教育。同时,也全方位复活了传统文化和道德,深入到教育各角落,足以对任何受过正规教育的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产生深刻影响。

二、多元文化论的公民教育观

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是多元文化社会下的产物,它是指对于社会上所存在的不同文化群体,尊重其自主性,包容其差异性,使之并存而不相悖。1980年代以后,随着政治的日趋民主、社会的日益开放、复杂与多元,以及美国文化多元主义的传入,台湾地区过去传统单一的伦理体系无法契合不同社群的需求,一元中心的思考受到质疑,而多元文化教育之迫切性凸显,成为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环。今日台湾已体认到社会文化价值的多样性与分歧性,走入多元文化教育新世纪,强调对社会中不同的文化价值予以尊敬、平等的对待。台“行政院”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提出的总咨议报告书中,指出“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在于肯定人的价值,重视个人潜能的发展,使每个人不但珍惜自己族群的文化,也能欣赏并重视各族群文化与世界不同的文化”。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种教育改革的理念和教育改革运动,透过持续不断的课程改革和其他教育改革途径,教导学生熟悉自己的文化,能够自尊自信,教导学生去理解和欣赏其他文化,积极对待其他文化,消除各种偏见和歧见,使每个学生都具有同等的学习机会,都能体验成功的学习经验,使族群之间的关系和谐,促进人类共存共荣,达成世界一家的理想。在此环境脉络中,德育理念亦相应转变,关切的主题也由政治面向转移到道德本身的问题上,德育开始摆脱形式的刻板教条并且转而朝多元化的方向来因应,以培养具有多元文化观点与心胸的现代公民为其要旨。

在文化多元主义的理念下,多元文化论者认为,当代台湾的公众社会已经异质多元,因此公民教育的精神内涵为:(1)培养能相互尊重的公民,即在培养公民的相互尊重能力,透过对不同族群文化的接触、了解,培养其包容、尊重、欣赏的态度与能力。将相互尊重视为多元文化社会中公民德行的表现,透过文化的相互尊重,可以使文化间的互惠合作提供重要的基础。

(2)培养能积极面对文化冲突的公民:由于文化差异,所以不同族群的文化冲突与矛盾是不能避免的,对此要积极化解。因此要强调公民教育的学习除了对文化的相互尊敬之外,亦应当进一步培养学生面对与处理冲突的能力,首先仍是对不同族群文化的了解,其次则是采用民主沟通协商的办法,求得冲突双方的谅解,建立互信与共识。

台湾学者还认为,处于今日民主时代,所谓现代公民,必须具备尊重少数、关怀弱势、平等参与、宽容异己等资质,也即必须具备多元文化的素养。所以,实施多元文化主义的公民教育,无疑是公民养成的重要一环。若以多元文化的观点,来检视当前台湾的公民教育教学内容,在内容上应掌握下列三项重点:反对歧视,强调平等;尊重差异,倡导包容;提倡多元,共存共荣。

三、探讨终极关怀的生命教育观

落实生命教育,即是探讨终极关怀问题,涉及生命意义、人生理想的建立。西方国家的生命教育起源于预防药物滥用暴力及艾滋病等情形,主要以健康取向为主。由于文化背景及社会经济发展背景等不同,台湾的生命教育在发展动机、目的与意涵取向上与其他地区及国家也不尽相同。

1990年代末期,台湾校园一再发生暴力与自戕案件,媒体也频频加以大幅报道。有鉴于台湾社会处处表现出不尊重生命的态度,台湾省教育厅于1997年底开始推行生命教育,订定了“台湾省国民中及高级中学推展生命教育实施要点”。台“教育部”订定2001年为“生命教育年”,制订“教育部推动生命教育中程计划”,近年来全面推动。种种努力,皆为期盼青少年能在成长及学习的过程中,逐步体会生命的可贵,并进而尊重生命、关怀生命与珍爱生命。

在台湾,生命教育概念不仅为全人教育的理念,亦是具体教育方案或课程,目的为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并了解生命的可贵,促进个人生理、心理、社会、灵性各方面均衡之发展,以建立自己与他人以及环境间互相尊重与和谐共处的关系,协助其追求生命的意义与永恒的价值,以期达到成熟和快乐。

清楚界定生命教育的理念与内涵,是生命教育初始阶段的重点。对此,台湾学者各有不同的诠释。当代台湾生命教育进行理念及实施向度等经过整理后可归纳成简要表格。

四、后现代主义的道德教育理念

随着政治的民主化及社会的多元化,各种社会禁忌解除,台湾人民的价值观念逐渐朝向多元化发展,但社会也呈现价值、道德的混乱。这说明了台湾不仅缺少后现代社会尊重多元价值并存的容忍,也失去了现代社会的理性标准。一般而言,后现代主义是对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根本反省,其强调反理性、反结构化、反中心化、反威权主义,重视个别差异,提倡个性化、多元化、公平正义与伦理关怀。台湾学者认为,在多元、混乱、感性与价值冲突的全球化社会变迁中,后现代主义特别强调“实践”,反对先验理性和普遍标准的教育,其道德教育的理念主要是建构在反威权主义、去中心化、伦理关怀、公平正义等的观点上:

(1)反威权主义。道德价值与规范并非由成人或威权集团单方面的传递至下一代,道德的探究必须以民主的方式来进行,透过“对话”来了解道德行为背后个人的需求与情境,讨论不同的建议及其可能第六章中国台湾地区的道德教育315的后果,让每一个人都亲自参与道德创造与建构的活动,并在逐渐达成共识的过程中,激发出能够普遍接受与遵行的共同规范。

(2)去中心化。后现代主义不承认有客观真理,反对传统的逻辑中心论。因此,也否定传统视道德为普遍而不会变迁的社会规范基础,主张人是意义的建构者,而道德价值与行为规范是从人的生活中发展出来,有其适应局部与变迁的可能及必要。

(3)伦理关怀。由女性主义所发展出来的伦理互动及弱势关怀,反对传统以男性思维作为判断道德价值与行为规范的标准,主张以女性人际关系为基础,对他人关怀,包括关怀自己、亲密及熟识之人、不相识之人、动植物及自然环境等,并能够与之和谐相处。

(4)公平正义。在多元与差异共存的后现代社会,不同的价值信念及变迁的行为规范要取得平衡的判断标准,以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实属不易。因此,为避免道德价值的相互扭曲,在伸张主观的道德价值同时也违反了伦理关怀与社会正义,所以必须建立一套群体相互认同的规则,也就是“正当程序”的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在公开可预期的范围内,以公权力的运作保障个人及不同群体间的自由空间,并在包容多元差异的同时兼顾公平正义。

第三节台湾地区德育的当代进展

自1949年以来,台湾地区的德育与经济、社会的时代变迁紧密相关,并经历了数个时期,德育目标、课程内容等均不断演变,呈现出迥异于大陆的一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