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在历史与伦理之间:中西方德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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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新加坡的道德教育(1)

第一节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

新加坡共和国虽然建国时间不长,但新加坡岛的历史却是比较悠久的。

研究新加坡中小学的公民道德教育,不能不首先认识它的历史,认识它的社会文化的基础。本节内容试图从课程改革的角度对其历史沿革进行简要的梳理,而后再从社会政治、文化等宏观角度对影响当代新加坡学校道德的几个方面的重要因素进行分析,以让大家对其公民道德教育的历程和社会基础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一、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发展

在新加坡,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是混合在一起进行的。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所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因此,在这里,作者便把它称作“公民道德教育”。从新加坡开埠到今天,其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殖民地时期(1965年以前)

新加坡古称淡马锡(Temasek),在柔佛王朝时代,它仅是孤岛上的一个小渔村,18世纪才归属马来亚柔佛王国。181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副总督莱佛士发现了新加坡,它的绝对的地理优势吸引当时的英国一步步地取得了对它的控制权,1824年,新加坡沦为英国的殖民地。自此,新加坡开始了100多年的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历程(二战期间又辗转经受日本法西斯的统治)。在整个殖民地时期,新加坡的道德教育基本上可以说是多轨制的。一方面,作为英国的殖民地,1819年开埠以来,宗主国的文化就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开始渗透进来,他们在新加坡建立学校和教堂,在传授先进的技术的同时,强行推广自己的价值观念。这其中包括莱佛士于1823年开始创建的新加坡学校(即后来的莱佛士书院)。关于这所学校,莱佛士曾经说过:“我相信上帝,设立这所书院也许是教化数百万人,改善他们生活条件的方法。”莱佛士书院的教学内容带有很强的教化色彩。

它“采用的课本尤其是英语、英国文学、英帝国史、数学和地理,是英国殖民地通用的,相信是改变自英国学校所用的课本”。1867年以来,尤其是二战以后,随着世界各地民族主义的逐日高涨,英国殖民政府为了加强对新加坡的控制,开始重视发展当地的教育。为此,殖民政府开办了一些马来语、印度语和泰米尔语的学校,但都只有小学,只停留在初等教育的阶段,主要也是通过宗教进行道德教化。在当时,由于新加坡的行政、法律体制等都是采取英国模式,由英国人领导,并且由于当时的经济形式主要是海外贸易,所需要的多是通英语人才,在英校就学的学生往往能够获得较好的职位,过上较好的生活

。因此,为了更好地生存,新加坡当地的很多讲究实际的家长更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英校读书,接受英国式的教育。这样一来,这部分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接受了宗主国的价值教育。与此同时,西方的效率意识、民主观念等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过程中使这些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新加坡第一代领导人中相当一部分都曾接受英校教育,这也为其独立以后能够顺利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思想、迅速工业化打下了广泛的基础。

虽然莱佛士在新加坡的土地上进行了包括教育、税收、法律等在内的各项改革,但在殖民初期,“当时英政府只想利用新加坡作为远东的转口贸易港,因此根本不重视当地外来移民和马来土着的福利,更不用谈到发展当地的教育制度”。开办学校更多的是为其殖民统治和海外贸易培养公务员和洋行职员等。而与此同时,来自不同国度的外来移民带来了不同的宗教和传统。当时社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的血缘、地缘和宗教组织,其中没有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只有宗教意识。

为了继承延续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各组织纷纷建校办学,用自己的宗教和文化来教育本民族的后代。因此,当时各种族的道德教育主要是以各派教义和不同民族文化习俗为内容。如当时数目最多的华语私立学校就主要以儒家伦理道德教育为本,主要课程都是“四书”、“五经”,教导“读孔孟之书,究洛闽之奥”,以“宏正道、宪章文武”、“化固陋为文章,变鄙俗为风雅”,使“斯文蔚起,人人知周孔之道”,“荒陬遐域皆化为礼仪之邦”。其中由福建华侨建于1849年的“崇文阁”,其课程设置就包括《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四书五经、珠算、书法等。可以说“孔孟之道”是当时华人教育机构与华人家庭的重要教育内容。后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甚至还曾掀起大规模的“儒教复兴运动”。这些教育活动和文化运动一方面弘扬了华族文化,同时,也增强了华族人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当时的华校自成体系,在学校和学生数量上也占多数,在华人乃至新加坡的社会发展史上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

开始,由于“殖民当局对移民种族团体特别是宗乡会积极的办学,虽不津贴,但也不干涉,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这种“宽松”的办学环境也为各移民种族传授本族的价值观念,保存本民族文化传统提供了某种方便。同时,华族与其他各语文源流的学校也是各自为政、自成系统的。虽说这些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各有不同,但大都是用本族母语作为媒介语,在对本族子弟进行读、写、算初级教育的同时,进行宗教教育,向其传授本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和历史文化。

2.自治时期(1959~1965)

在反殖民运动的有力推动下,1959年,新加坡获得内部自治权,开始实行自治。这段时间可以说是一个中间过渡阶段。虽然所取得的自治权是十分有限的,但也拥有了文化、教育、劳工等内部自治权力。其时,刚在大选中获胜的人民行动党马上致力于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统一的学校教育制度。由于自治伊始,权力有限,再加上后来归属马来西亚联邦,国家尚未真正独立,因而国家意识的养成并没有全面地渗透到学校教育中去,公民道德教育没有强调统一的国家意志,只是宣布华、英、马来和印度四种学校地位平等,学校的道德教育由各类学校自行实施。当时各种学校所进行的道德教育以伦理教育为主,如华校以儒家伦理为根本,开设了伦理课。同时,自治邦政府又颁布了中小学伦理教学大纲,大纲规定了中小学伦理教育的教学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方法等,并配备了四册故事书给教师使用。大纲要求学校通过伦理课的教学,能使学生认识一些诸如礼貌、诚实、坚毅、仁慈等基本的道德概念的含义,为学生性格的发展打好基础。这两项举措对于稳定社会、安定民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为以后培养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公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民教育奠定了基础。

3.建国初期(1965~1979)

建国以后,新加坡成为一个主权国家,面临着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和不久前的宗教冲突(1964年马来西亚大选期间,马、华两族之间发生大规模种族暴动)带来的巨大伤痛,迫切需要完成统一各民族、稳定地发展国家经济的任务。多元种族社会是新加坡的一个典型特征。独立后新加坡种族复杂,宗派林立,各种族之间在历史、文化和宗教信仰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而且移民到此的种族与原居住国又有着密切的文化联系,对原居住国怀着强烈的国家、民族认同意识。再加上从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到新加坡共和国,新加坡的归属对象发生了急剧变化,造成了国民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同上的混乱。为了避免种族矛盾与宗派纷争,统一国民思想,在建国初期,新加坡政府决定以各民族都能接受的方式进行民族精神和国家意识的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意志对学校道德教育的影响逐渐增强。学校教育非常强调公民教育,强调培植学生的国家意识,使学生认同这个国家,能够自觉地维护这个新生国家的利益,增强社会责任感,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为此,政府于60年代就颁布学校德育与公民训练综合大纲,用“公民”课程取代“伦理”课程,开始对全国的中小学实施统一的道德教育和公民训练。与“伦理”课程相比,“公民”课程更加强调爱国、效忠和公民意识的培养。新的大纲规定了各类学校公民教育和公民训练的时间、内容等。

1974年,新加坡政府又推出了融公民、历史、地理于一体的“生活教育”课程,用各族的母语进行讲授,主要在小学开设,与中学的公民科前后一致。

当时设计这一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小学教授的科目,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用在语文学习上。但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教学,运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确实收到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在课时安排上,当时规定1、2年级每周3节,3、4年级每周5节,5、6年级每周7节。“生活教育”课程的目的就在于:(1)帮助学生认识建设国家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认识自己作为忠实、爱国、认真、负责和守法的公民的义务。(2)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国家是怎样发展的,更好地了解本国的地理环境。(3)帮助学生理解和评价东方和西方传统中的合理因素。(4)引导学生从认识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而认识社会和世界之间的关系,使他们将来能够在多民族、多文化的社会中和睦、融合地生活。中学继续进行公民教育,其教学目标是:(1)使学生成为有崇高品格,优良气质,健康身体和良好习惯的人。(2)教育学生爱国家爱人民,具有不分种族互相帮助的精神,进而成为社会的栋梁。

强调母语教学,进行生活教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社会效益。从整体上来说,这一时期公民道德教育的重点在公民教育,在国家和公民意识的培养。这与当时新加坡政府所贯彻的“发展实用教育以配合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方针政策在理念上是一致的。但也正是由于对经济建设的重视和强调,而相对忽视了个人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养成,对道德教育缺乏足够的热情和创意。

4.1979年以后的全面道德教育时期

经过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济大发展,到了70年代末,新加坡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伴随着新加坡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新的社会问题也日渐突出,人民的精神面貌与道德水准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走下坡路的倾向。个人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等倾向日益明显。人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新加坡政府在广泛寻找原因的同时,也与教育界人士一起开始对学校的公民教育进行反思。

1978年,教育部长吴庆瑞博士发表《教育报告书》,指出学校的道德教育做得不够。同年,以文化部长王鼎昌为首的“道德教育委员会”成立。委员会在全面调查、研究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于次年提交了《道德教育报告书》。

该报告书分析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和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检讨以往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政府决心实行一个新的公民伦理教育计划,积极运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和手段,实施全面、有效的道德教育。新的公民教育计划内容包括:(1)所有学校的所有班级都开设正式的公民教育科目,并成为师资训练的必修科。(2)公民教育的内容结合个性与共性教育。(3)公民教育不只在学校进行,还要求与家庭、社会有机结合,并在全社会开展各种活动,使全民教育成为全社会都关心并参与的大事。(4)教学除课堂讲授外,还采用讨论、讲故事、餐馆、视听教材和社会义务活动等方法来进行。全面道德教育由此开始。

在其后的改革中,报告书中所提的大部分建议成为中小学道德教育改革的实际上的蓝本。1980年,新加坡教育部先后成立了两个小学道德教育教材组,编写《生活与成长》和《好公民》教材,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一套。在中学,道德教育分低年级和高年级两个阶段,中一、中二为低年级,中三、中四为高年级。低年级有《生活与成长》和《公民与时事》两本教材,也是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套。高年级的教材是《公民》与《时事》,上课时间各占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