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在历史与伦理之间:中西方德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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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德国的道德教育(1)

第一节德国道德教育的历史溯源

一、中世纪之前的道德教育(15世纪前):人民、帝国与宗教概念的形成

(一)前德意志——深受希腊、罗马影响的道德教育

德意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世纪以前的古希腊、罗马时期。从古希腊那里,德意志汲取了许多文学、哲学上的思想精神因素,如希腊着名诗人荷马的两大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史诗中以神的威力启示人们认识人与神、平民与贵族以及政治与宗教的紧密关系,既表达了国家的前途、战争的英雄业绩,也表明了人的聪慧和勇猛,体现了人与自然抗争中的人掌握命运的伟大精神。“在很多方面史诗予人以巨大的教育。”而古罗马则更多地给予了德意志以国家制度和法制的严谨。当时日耳曼民族主要生活在罗马帝国边境或罗马帝国境内,而帝国的教育制度大体是沿用共和国时期的旧制。因此初等教育的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在家庭中进行。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罗马公民,为其以后的实际生活做准备,使他忠于祖国,善于履行其公民应尽的职责。特别是在儿童教育中,宗教与道德教育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讲求孝道、推崇爱国、守法、勇敢、庄严、诚实、谨慎等美德是他们主要的教育内容。最典型的教育方法莫过于使用祖先们的英勇事迹来作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英雄故事成为教育儿童效忠国家、崇尚社会美德的不可缺少的内容。“源于阿匹斯·克劳狄(Appius Claudius)时期的教材——十二铜表法依然在罗马帝国内有市场,儿童们熟记其中的法律条文,以便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中等教育中文法学校却出现了与共和国时期不同的变化,首先是教学日趋形式主义,教学与生活相脱离,实用学科减少;学习文学已不是为了激励人心和文学欣赏,只是为了形式、辞令,拉丁语教学已完全取代了希腊语的教学。而另一种修辞学校在帝国时期已成为培养官吏的学校。辩才和政治智慧在帝国已成为不需要的品质,所需要的是唯命是从。在此背景下,雄辩术的内容流于空泛,开始一味追求丰富的词汇和华丽的形式。

(二)基督教产生初期的道德教育

在罗马帝国的强盛时期,也就是公元1世纪时期。“基督教最初是奴隶和被释放的奴隶、穷人和无权者以及被罗马征服或驱散的人们的宗教。”早期基督教宣称人在上帝面前生而平等,教义颇具博爱平等精神,要求人们将希望寄托于未来,对奴隶与穷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开始对其持反对意见的罗马帝国迫于无奈只得于公元313年颁布米兰赦令,规定教徒信仰自由,至此基督教取得合法地位。公元392年,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定基督教为国教,禁止非基督教信仰。但在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后,罗马教会也一分为二,西方教会称为罗马教会,东方教会称为希腊正教。

初期基督教的教育对象多为成年人,后来才逐渐扩展到对儿童的教育中,并开办了专门训练僧职人员的学校。而最早出现的学校是教义问答学校,分为初级和高级教义问答学校(catechetical schools)。初级教义问答学校招收的学生包括信仰基督教家庭的儿童,犹太教改宗基督教者,以及居民中某些热心基督教的成年人。学校教学科目除有关教义方面的初步知识外,道德行为的训练在这里占有重要地位,音乐也被视为重要科目,因为其有助于培养德行和增强对基督教的信仰。音乐歌词主要是教会的赞美诗。学校一般设在教堂的柱廊下或教堂中的其他场所。高级教义问答学校教育宗旨是培养教会的僧职人员。主要教育内容是以不与教义相抵触的希腊罗马文化教育乃至学术思想,学习希腊罗马文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学习教义,使所培养的人能忠于教会且为基督教服务。

(三)德意志主体形成时期的道德教育

罗马帝国、人民、宗教(基督教)是15世纪以前德意志历史和教育(或曰“精神教育”)的全部内容。从罗马帝国到法兰克王国再到法兰克王国的一分为三(843年)而成为现代欧洲法、德、意三国的雏形。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所谓的“日耳曼人”(Germanic,意思为“山地人、邻居、喊叫的人”)在与凯尔特人、罗马人长期争斗、融合中,逐渐确立了自己在欧洲的地位,特别是在莱茵河以东地区逐渐形成了独立的国家与民族概念。

德意志人被称为“德意志人”开始于8世纪末。9世纪初日耳曼并入卡洛琳帝国,查理马涅又使日耳曼人变成了基督徒。公元842年的斯特拉斯堡条约和843年的凡尔登条约,使得德意志民族随着日耳曼王国的出现而诞生。“德意志”一词的原初意义是“人民(duit)”、“老百姓”,是莱茵河东部地区接受罗马文化相对不多的那些日耳曼人,当时面对优越感越来越盛的被罗马-高卢文明同化的那些日耳曼人的自称,或说是法兰克王国东部地区的人民在西部人民面前的自称:“我们老百姓。”在“德意志”出现的时候,不仅日耳曼人的整体已经不复存在,而且罗马拉丁文化也不再完整。特别是在法兰克王国统治的300余年,使德意志人失去了直接与中心罗马文明接触的机会。法兰克王国的统治在彻底摧毁罗马帝国有形的政治措施和经济秩序的同时,改革性地继承了无形的罗马文化传统,包括宗教信仰、生活习俗、语言法规等等,罗马文化因此而在法兰克中世纪早期文化的外壳下存留延续下来。8世纪末9世纪初在查理大帝统治下进行的那场“加洛林文艺复兴运动”就是法兰克统治者人为地在东部的德意志地区进行的罗马化运动。

查理大帝亲自在全国范围内号召学习和研究外语(如拉丁语、希腊语等),大力普及学校教育,积极倡导和支持收集、学习和研究古典古籍,希望“教书、学习也能像宗教虔诚推动社会风气净化那样去促进和美化语言”,这场运动虽然在促进物质文明发展方面乏力,但在促进精神发展和文明道德发展及其明确德意志在法兰克王国中的“独立”地位方面起到了推进和证明作用。同时,在不列颠传教士的直接教化影响之下,基督教的“日耳曼化”又使得德意志民族形成了独特的内向沉思的风格,这显然与崇尚豪华外在的宗教礼仪的法兰西人和意大利人迥然相异。

(四)德国的真正形成时期的道德教育

公元911年法兰克卡洛琳王朝告终,康拉德一世上台,标志着真正的德国的诞生。919年康拉德一世在临终前推举萨克森公国亨利一世公爵为德国国王,由此德国开始成为一个有着巩固的国家疆域的早期封建德意志国家,即德国萨克森封建王朝。这一时期的教育主要在寺院学校中进行,这种学校主要培养未来僧侣,但后来也招收不准备当僧侣的儿童。寺院学校的道德教育主要贯穿在对《圣经》要义的精确理解过程中,与罗马帝国时期的道德教育区别不大,但也有新的变化,即在学习修辞学课程过程中附带讲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了解社会的行为规范。13世纪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出现一种新型学校:“城市学校”。城市学校由世俗的市政当局管理,课程设置与寺院学校无大区别,但在法律知识的教学和道德教育方面逐渐“世俗化”。14世纪德国出现大学后,在一些大学的学位课程中出现了一些专业性地介绍道德知识及内容的学科,如莱比锡大学的文学学位课程中就有自然哲学(论灵魂)等,硕士学位课程中有道德与应用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自然哲学(论天国和人世、论产生与消灭、气象学、小自然)、形而上学等;课程开设与现代十分相似。

二、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时期的道德教育(15~17世纪):信仰主义的价值观

德国在14世纪下半叶也同样受到了来自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的洗礼和影响,当然道德教育也不例外,开始反对中世纪神学把人贬为任人宰割的上帝的可怜的造物,主张个性自由、人道主义,热情歌颂人的力量、智慧和创造性,呼吁尊重人格,在精神生活上有个人自由选择和追求新内容的权利,只有这样人才能有希望寻求到他们所渴求的自然、真理、美丽、自由以及美满与幸福的人生。文艺复兴运动吹响了解放思想的号角,为宗教改革打好了基础。1517年德国威腾伯格(Wittenberg)爆发的宗教改革运动在某种意义上是文艺复兴运动的延续。宗教改革运动要求摆脱传统和权威的统治,争取个人自由和解放,反对教会与僧侣在人与上帝之间进行干预,主张人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信仰,用自己的良心来敬奉上帝。德国教育史学家鲍尔生指出:“文艺复兴运动是从意大利输入到德国的一种贵族学术的美学运动,马丁·路德发动的宗教改革运动则是一种具有民族性和群众性的伦理运动和宗教运动。”从马丁·路德的德育思想可以看出该时期德国道德教育的一些情况。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基督教新教路德派创始人,市民资产阶级着名思想家和宗教改革运动领导者。路德的德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一些着述当中,如《论善功》、《告德国教会贵族》、《论基督教徒的自由》(1520)等。他所生活的时代是罗马教皇最为黑暗腐败的时代,因而宗教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摧毁罗马教皇的绝对权威和宗教思想的严重束缚,从思想上打开改革的道路,路德选择的途径就是他的“新宗教式道德教育”。

主要观点:(1)每个人都享有自由信仰的权利,都能从《圣经》中获得自己的信仰,任何人都应以个人为本位、自由自主地信仰宗教;(2)信仰是一切德性的基础,也是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唯有信仰才使其他一切行为善良、有价值,这样信仰可以产生仁爱、和平、喜乐和盼望,有了信仰才能使一切德行赋有道德价值意义,才使其他德性得以成立;(3)“信仰”、“德性”、“善功”三者统一不可分。善功与德性以信仰为基础,其中“善功”指的是:(1)信仰是最大的善功;(2)对上帝的赞颂;(3)用祷告、听道和思考崇拜上帝;(4)孝敬权威与尊长;(5)不可杀人;(6)不可奸淫;(7)不可偷盗;(8)不可作假证。

路德的“新宗教式道德教育”彻底改变了旧的、“正在死去的”基督教的愚弄、欺骗和虚幻式的道德教说,虽然仍是宗教式的,而且基本上没有跳出基督教的圈子,比如将信仰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价值标准和全部德性的价值根源,这使得其德育思想具有浓厚的信仰主义色彩,但大多思想都已“接近”或“相似”于世俗式道德教育,是一种带有新兴资产阶级进步倾向的宗教德育思想,对当时解放思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他认为为了国家的幸福,统治者和人民都需要接受教育;为了保持公共秩序和适当的家庭关系,需要对男女进行完善的训练;使孩子接受教育,则得以维持市政秩序,“当德国人都像古罗马希腊人那样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而具有智慧和有经验,这时你会发现学校是多么的有用”。路德认为教育的职责之一就是提高人民的文化和道德,他非常重视道德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认为当权执政者们应当把青年教育的责任担当起来,否则社会上将还是到处可见的愚蠢、不道德和犯罪。父母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但家庭教育总是比不上学校教育的功能,学生在学校可以学到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与知识。总之路德的宗教改革运动使宗教开始与科学、世俗相对抗转向相融合、相利用,既强调艰苦奋斗的伦理精神和倡导节欲勤奋的道德观,也开始允许传授科学知识,这都很好地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学校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但宗教在德育领域仍具有绝对统治地位,教义仍是每个学生的行为准则,神学仍是学校中的主要课程,人仍是原罪的,必须不断祈祷忏悔,寻求上帝的宽恕。不过,路德给了当时人们一种能形成思想品德的信仰。

无论如何,文艺复兴运动在道德教育领域内注入了一股暖流,以原罪论为中心的道德教育开始解体。人道主义、乐观、积极向上、热爱自由、追求平等和合理的享乐等新的道德观在人文主义的学校中开始取代天主教会的道德观。尊重儿童已成为某些教育家的强烈要求。学校教育的宗旨已成为不仅要培养懂得世俗学问的人,而且也要培养有人道主义、有德行,能为社会进步而献身的人,十分重视人的身心的和谐发展。德国的文艺复兴运动虽然较意大利等国稍晚,但在人文主义教育领域却更加注重于道德和宗教的教育。如路德的助手被誉为“德意志师表”的梅兰克顿(Philipp Melanchton,1497~1560),他是人文主义者、路德教派,一生编写了多种教科书,如伦理学、神学、修辞等,个人虽主张宗教与人文主义相结合,但在实践中却更为重视神学和道德,强化了人文主义者对宗教及道德的偏好。但这种做法却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从那时到19世纪,德国大学中一直充满神学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