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在历史与伦理之间:中西方德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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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澳大利亚的公民教育(10)

1.计划的启动与实施

1997年5月8日,联邦政府就业、教育、培训与青年事务部(Department of Employment,Education,Training and Youth Affairs)部长大卫·坎普(Kemp,D.)启动了“发现民主”计划,宣布了计划的细节,并为1996~2000年间的实施拨款1800万澳元。“发现民主”计划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识政治和法律制度与日常生活的相关性;了解其历史和运作;发展作为知情、有思考力的公民参与其公民社区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使学生在其整个一生中担任负责任的公民,这要求他们具有:

对澳大利亚政治和社会传统、民主过程与政府、司法制度、政治管理体制以及所有这些如何与其他国家相关的知识和理解;

有效、知情、有思考力地参与公民生活所必需的技能和价值观;

支撑所有这些的是有关澳大利亚历史的知识以及影响这种历史的其他社会的知识。

“发现民主”的主要构成有四方面:成立公民学教育小组(civics education group);为所有中小学开发公民教育课程资料;教师有效使用课程资料方面的专业发展;给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成人与社区教育中的公民教育以一定支持。

公民学教育小组由公民学专家小组重组而成,其成员有:

约翰·赫斯特(John Hirst),拉筹伯大学(LaTrobeUniversity)历史学高级讲师;格莱高·克莱温(Greg Craven),圣母大学(Notre Dame University)法学教授;肯·波士顿(Ken Boston),新南威尔士州教育局长;苏珊·帕斯科,天主教教育局政策协调主席;斯图亚特·麦森塔尔(Stuart Macintyre),墨尔本大学历史学教授。

凯文·唐纳利(Kevin Donnelly)担任“发现民主”计划的顾问。

公民学教育小组在指导配套资料的开发,推动所有州/地区小学中年级和中学中年级教师将资料用于其课程框架中,定期向中小学、职业教育与培训部长(Minister for Schools,Vocational Educationand Training)提交报告和提出建议以及指导和监控所资助的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课程公司在与州和地区教育部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如教师专业协会合作开发计划的课程资料。

在公民学教育小组的指导下,课程公司在1997年制订了公民学课程框架,并着手开发支持框架的资料。框架由四个有机主题构成:谁统治?

(Who Rules)、法律和权利(Lawand Rights)、澳大利亚国家(the Australian Nation)、公民与公共生活(Citizens and Public Life)。这四个主题被组织到4~10年级的不同单元中。1997~2000年间课程公司出版了多套课程资料,并无偿地分发给澳大利亚的1万所中小学。

项目官员(Discovering Democracy Project Officer)合作进行。所有州和地区所任命的项目官员在提供专业发展机会、使教师和校长感兴趣和熟悉“发现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新南威尔士州为期3年(1998~2000)的“发现民主专业发展计划”(Discovering Democracy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ject)提供的专业发展活动包括:举行地方研讨班,讨论和认识“发现民主”资料与相关的新南威尔士大纲之间的课程联系;资助学校计划,使学校将“发现民主”资料应用到自己的学校背景中;与专业教师协会和大学合作开设高级专业发展课程;开设网站,促进合作性的学校计划的开展、交流思想和资源;提供研讨论文,激发新南威尔士州学校中公民教育教师之间的讨论;举行会议,教师交流参与校本课程计划的成果等。新南威尔士州许多学校也制订并实施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圣保罗十字学校(StPaul of the Cross School)即为其一。学校进行的计划是帮助教师将公民教育结合进人类与社会研究4、5、6年级的教学单元中,培训包括:对班级规则进行协商、参与选举学校理事会学生代表的选举、参与交流与日常班级管理有关的决策过程、探讨地方问题、参与讨论有关1999年公民投票问题的学校大会。培训加深了教师对“发现民主”资料及其许多构成因素的理解并使之更有信心进行公民教育教学。

2.计划的意义

虽然“发现民主”计划中有关历史意识渗透到公民教育的内容和教学中的程度、公民教育应该促进参与技能和价值观的形成的程度都存在着争论,但总体上看,“发现民主”计划是成功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第一,公民教育资料的开发。“发现民主”计划中联邦政府与各州/地区合作开发了资料。资料对学校来说不是强制使用的,这种开发方式提高了资料的吸引力和可信度;资料通过广泛的咨询形成,因而也受到州/地区教育部、私立教育系统和专业协会的广泛宣传;州和联邦政府也为使用资料学校的特定计划提供另外资助,这提高了学校使用资料的积极性。由于联邦与州在教育方面的分权,没有学生所要达到的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公民教育课本,但“发现民主”计划在学校中形成了广泛的课程资料,这为公民教育的切实实施提供了充分的基础。

第二,教师专业发展的开展。“发现民主”计划中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既有面对面的,也有在线的。专业发展活动加深了教师对“发现民主”资料和与特定当局的大纲的联系方式的理解,更加认识到公民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中的重要性。

第三,价值观的明确声明。计划鼓励教师利用价值观如民主程序与自由、礼貌、政府责任、尊重他人、法治、社会公正、对文化多元的接受等来体现和增强澳大利亚社会的团结和多元性质,并强调这些价值观对澳大利亚年轻人如何理解和实践其民主是极其重要的。联邦部长主张:“这些价值观应该在计划中是明确和公开的。学生应该了解原则的重要性如人民主权、政府责任及法治。计划将明确表达价值观如宽容,尊重他人,言论、宗教和结社自由。”

总之,“发现民主”计划肯定了公民教育是新政府教育议程的一个重要成分,是对澳大利亚已有的公民教育计划的良好保持和发展,充足的资金支持为切实进行公民学计划提供的合理的物质基础。“发现民主”计划标志着对努力实施公民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强大的心理支持,“它为广泛的改革和为公民教育在学校课程中的角色的思考提供了动力”。

(二)国际相关研究的参与

澳大利亚参加了国际教育成就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Evaluation of Educational Achievement)的第二次公民教育研究,这不仅是对澳大利亚公民教育现状的一个基准调查,为澳大利亚首次公民教育全国评价奠定了理论和数据基础,同时也提高了澳大利亚教育官员、教师、学生等对公民教育的认识,推动了澳大利亚公民教育的发展。

1.研究概况与结果

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在1994~2002年间进行了国际上最大和最严密的公民教育研究,以期在比较的框架中认识和考察各国如何为年轻人承担民主社会中的公民角色做准备、如何将年轻人调动到其政治社会中。研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6~1997)的案例研究考察一些国家公民教育的背景和内涵,第二阶段(1999~2000)研究主要测试和调查了有代表性的28个国家的90000名14岁学生、16个国家的50000名17~19岁学生,并调查了一些教师和校长。联邦政府授权澳大利亚教育研究理事会和堪培拉大学进行澳大利亚部分的研究,142个政府、天主教和独立学校的3331名学生在1999年9和11月参加了测验,来自参与学校的352名教师和120名校长分别填写了教师和学校问卷。

澳大利亚在研究中的主要结果如下:公民知识方面,学生在理解民主的形式和目的方面最困难,没有牢固掌握经济问题在民主体制运作中的影响;电视新闻是80%学生更偏爱的信息来源。公民参与方面,学生相信好公民投票选举并表示出对政府代表的尊重,80%的学生相信公民参与对社区有益的活动的重要性,3/4的人认为参与保护环境是重要的,2/3的人支持促进人权的重要性,绝大多数学生不准备成人后参与除了选举之外的传统政治活动。公民态度和其他理念方面,89%的学生同意移民应该有平等的教育机会,77%的同意移民有保持其习俗的权利,1/4的人认为澳大利亚国旗是不重要的,2/3~3/4的学生信任警察和法庭,2/3的学生信任地方政府,90%的学生同意“妇女应该获得同样的报酬”和“在各方面应该与男性一样有同样的权利”,55%的学生认为在学校中学到了有关“投票在国家选举中的重要性”。教师和学校的公民教育方法方面,虽然所调查的教师中只有1/4在公民教育方面接受了职前培训,3/4的教师自从进行专业发展以来有了相关的培训;教师承认教授公民教育能力方面的弱点,98%的教师认为“教授公民教育对学生的政治和公民发展有重要作用”和“对我们国家有重大关系”,相信“学校在形成学生态度和观点方面起重要作用”。

2.澳大利亚参与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公民教育研究的意义

澳大利亚参与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的公民教育研究是其公民教育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不仅有助于了解本国在世界公民教育发展中的优势与劣势,更有助于其认识公民教育的重要性,熟知公民教育的专业话语和推动本国公民教育的实践。

研究结果显示,有效的公民教育涉及学校、也涉及家长、社区和同伴,而学校在使学生更多了解民主过程和更多参与公民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教给公民知识和技能、在课堂中示范民主实践、强调选举的重要性以及为学生参与公民导向的课外活动提供机会,学校能为鼓励今天的学生成为明天的参与性公民作出重大贡献。以上信息使得澳大利亚学者、教师、教育官员更加认识到正规教育对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为其在学校和政策中确立公民教育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深刻的认识基础。

协会的公民教育研究不是去确认一个公民身份的最好的定义,或提倡公民教育的一个特定的方法,而是去深化对不同背景中公民教育发生的可能性和实践的理解;研究在比较的框架中认识和考察如何为年轻人准备承担民主社会中的公民角色,详细阐明世界各国在学生成绩、组织、课程内容、实践等方面的相同点、不同点,研究不同国家公民教育的实践或政策与一定目标的实现之间的联系。以上为公民教育构建了一定的专业话语,而参与其中的澳大利亚也必然会了解所构建的专业话语并有意识地应用之来提升本国的公民教育理论。

研究的影响远远超越了比较性的国家数据。研究及其大量的出版物激励了决策者、课程开发者、教师、教师教育者、研究者和公众对公民教育问题的讨论,它影响到一些国家公民教育的课程开发、教学、公民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管理范式,也提高了教育界对提高学生公民教育学习成绩的重要性的认识。这些影响也同样适用于澳大利亚,尤其是推动了“发现民主”计划的实施,也为澳大利亚首次公民教育的全国评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和有益借鉴。

(三)公民教育的全国评价

1999年,联邦、所有州和地区的教育部长们一致赞同国家目标和调控学生相关成绩的重要性,并成立了全国性的绩效评价与汇报专门小组(Performance Measurement and Reporting Taskforce)来监控和报告项目。在2001年,绩效评价与汇报专门小组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公民教育的两个关键操作指标(key performance measures,KPMs)。在2003年,教育、就业、培训与青年事务部长理事会(MCEETYA)将公民教育添加到全国评价项目中。在2004年10月,理事会发行《公民教育评价范围》(Civicsand Citizenship Assessment Domain),澳大利亚学校6年级和10年级将近600所中小学参加了全国公民教育评价(NationalAssessmentinCivicsandCitizenship),并计划每3年进行一次。公民教育成为澳大利亚除读写、计算、科学之外的第四个评价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