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税收有据:税收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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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税收支持外贸出口创汇的优惠规定

100.增值税是什么性质的税种?

答:增值税是对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行课税的税种。税收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适用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在内的各类单位及个人,共设置了24个税目。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照比例税率、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

101.哪些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10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3)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而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案例

某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销售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销售额110000元,销项税额18700元。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50000元及税额8500元。应缴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18700元-进项税额8500元=10200元。

103.出口货物是否可退(免)增值税?退(免)税范围有何规定?

答: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除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外,纳税人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退还或免缴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免)税货物和特准退(免)税货物。

(1)一般退(免)税货物申报退(免)增值税,必须同时符合报关离境、财务上作销售处理、按规定结汇和已征增值税等四个条件。

(2)特准退(免)税的货物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3)出口免税货物,是指按税法规定实行免税不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如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出口卷烟等。

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是指按税法规定不能享受出口退(免)税且要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如稀土金属、尿素、电解质、钢铁初级产品等。

104.什么叫出口退税?

答: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以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105.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有哪几种?

答:根据增值税政策及征管规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管理方法分为退(免)税、免抵退税、免税的管理方法。

(1)退(免)税的管理方法适用于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106.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的税率有何规定?

答:现行出口退税率分为17%、13%、11%、8%、5%,共五个档次。其中,17%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船舶、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货物的出口;13%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小麦粉、玉米粉等货物及其他征税率为17%的货物出口;11%或8%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其他征税率为13%的货物出口;5%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农产品的出口。国家视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该税率。

107.什么叫出口退税率?

答:出口退税率,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率,是指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108.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增值税退还?

答: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具体应按以下流程办理:向商务部主管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报关出口;进行纳税(预免抵)申报;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收汇核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单证齐全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免抵税款调库通知书;取得退税款。

109.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如何办理增值税退还?

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应按以下流程办理:向商务部主管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出口;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收汇核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凭有关单证申报退税;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取得退税款。

110.553种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是否已提高?

答:出口货物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转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送出口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运用税收实行宏观调控、促进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积极作用是鼓励出口,增强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扩大出口创汇,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553种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航空惯性导航仪、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摩托车、缝纫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上述出口产品退税率的调整,是为了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而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包括这次调整在内,2008年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五次调整,其中下半年四次调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最新消息,2009年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再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111.进口货物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112.进口货物纳税时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进口货物应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包括关税完税价格与关税、消费税之和。

113.符合什么条件的进口货物可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答: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14.消费税是什么性质的税种?

答:消费税是对纳税人或进口应税消费品进行课税的税种。税收收入属中央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消费税适用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在内的各类单位及个人,设置了14个税目,分别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适用比例税率或固定税额计算应纳税款。

115.哪些消费品属于应纳消费税的范围?

答:根据消费税政策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1)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应缴纳消费税。具体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案例

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化妆品、护肤护发品。2008年8月,实现化妆品销售收入600万元,实现护肤护发品销售收入200万元。

该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为30%,应计算缴纳消费税;生产的护肤护发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2008年8月,该公司应纳消费税为:

600万元×30%=180万元。

116.出口应税消费品如何办理免(退)消费税?

答:根据消费税政策规定,除国家限制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无论购进后直接出口或是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均予以出口免税并退税。

117.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算缴纳消费税?

答:按照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给予减税、免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