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古代伪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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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货币作伪的原因(4)

进入宋代,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商品经济的兴旺对货币产生巨大的需求量。同时政府财政也开始占用大量的货币。以两税法和免役法为代表的唐宋时期赋税货币化趋势,一方面强制性地将大多数农民拉入了商品交换者的行列,另一方面政府财政的运转也需要大量通货作为媒介。官俸兵廪开支中现钱的比例日渐扩大,地区间大规模财政调拨需要借助于货币,政府的财政储备也多采用货币的形式。这些都在总体上扩大了国家财政对货币的需求。熙宁年间,王安石主持变法改革,虽然极力鼓励开矿,扩大铸钱,铸钱监和铸造量都空前增加,但他所实施的免役法使徭役货币化,每年仅此一项就要向农民征收钱币一两千万贯。此外,青苗法等的实施,也增加了税收中的货币数量,使得民间对钱币的需求骤增,促使更多的农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现钱,而且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货币集中到政府手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促使通货紧缩的作用。当时苏辙反对免役法时曾说:“自熙宁以来,民间出钱免役,又出常平息钱,官库之钱贯朽而不可较,民间官钱搜索殆尽。市井所用多私铸小钱……”更由于宋政府在财政上推行定项“封桩”制度(即就地封存不许支用),大量的货币集中到国库中不动用,使民间愈感钱之不足。

北宋仁宗皇祐时(1049-1054),铜冶岁课为五百一十万斤,英宗治平时(1064-1067)为六百九十七万斤,神宗元丰元年(1078)是宋代采铜量最高的年份,达一千四百六十万斤。与此相应,铸钱额从太宗至道中(995-997)的每年八十万贯,增至真宗景德中(1004-1007)的一百八十三万贯,及至元丰时则达到宋代铸钱额的最高峰。

根据毕仲衍《中书备对》记载,当时全国铜钱监十七处,共铸钱五百零六万贯;而铁钱的年铸额也达五百多万贯。但就是在这样的年代里,依然存在通货紧缩,“比年以来,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万商束手……人情窘迫,谓之‘钱荒’。而且这样逐年递增的铸钱量也只维持了极短暂的时间,铸钱量极盛一时之后,即随着铜源的急剧减少而一落千丈。北宋末期,尤其徽宗时期,“旧铜窟消耗,苗脉不兴”。南宋初年,由于战乱的影响,经济更遭受严重破坏,鼓铸全废。北宋时期最重要的产铜州——韶州,最高年产近六百万斤,矿工达十万多人,但建炎以后所存坑户尚不足百户,矿产量更大幅度减少。铜产量不足,致使铸钱原料严重缺乏,每年铸钱数量大大下降。高宗绍兴初,年铸钱才八万贯,到绍兴后期,宋金战争基本停息,铜钱铸造量才逐渐增加,但自孝宗朝以后,每年的定额也才十五万贯,还时常完不成,有的年份甚至只铸了二三万贯,能完成定额已是很不容易了。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原料供应不足,“盖铜、铁、铅、锡之入视旧才二十之一,所铸钱视旧亦才二十之一耳”。

明朝实行铜钱与纸币、白银并用的政策,由于纸币及白银的使用,铸钱数量不多。太祖洪武年间就已不是年年铸钱,而是时常停铸,即使在铸钱的年份,也不一定按照定额来铸造。后来各代皇帝都是在即位以后许多年才开铸铜钱,且也时铸时停。除洪武朝铸钱稍多外,至万历朝,年均铸钱额不足三万五千贯,而且有很大部分积存在官库中,不参与流通,实际流通的以前代旧钱和本朝的私钱为主。这与当时商品经济持续大幅度发展而不断迅速增长的社会流通货币需求总额之间,存在愈益严重的脱节,为私铸获利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在官府放松铸钱期间,私铸却蜂起,滥恶至极。

清代虽然银、钱并用,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民众日常使用的唯有制钱而已,白银不过是国家财政和大宗交易计算出纳单位以及富裕人家的一种储藏手段。而且即使是富家大户也需经常将碎银兑换成制钱后,方可购买日用品或支付各种费用。同时,清代社会经济虽依然以自然经济为主,但商品经济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尤其是货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逐渐摆脱原先的依附地位,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力量,其必然促使非农人口的增加,刺激农产品的商品化,货币的需求量日渐增加。

2.铜料缺乏和成本过高导致铸钱不足

官府铸钱不足的根源在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使采矿和鼓铸的工本过高。由于铜矿开采劳动强度相当大,工艺难度又高,再加上当时采矿技术的限制,因此开矿的成本很高,而铜的产量却较低。另一方面,政府收购铜料的价格却相对偏低,导致矿家生产无积极性。如明朝政府对开采铜矿是很积极的,但铜价却定得出奇的低。明人笔记中记载了处州的采铜业状况,“坑户乐于产银而惮于采铜……得铜之艰,视银盖数倍云”。采铜比产银困难得多,但两者的比价却是倒挂的,官府虽几经调整,仍极不合理。据明史资料计算,起先铜银比价是一百三十比一,后来是九十一比一,在明末灭亡之际约是七十一比一。这样的价格政策无异于对采铜业的绞杀,再加上技术的局限,因此中国古代总的来说铜矿开采业规模都不大。

铜器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宗教供奉所需之物,铜又是生产兵器的原材料,因此铜的产量虽不大,其非币材使用量却巨大。如秦汉之际,经过了长时间的破坏性战争,消耗了社会上大量的财富。除了军费的巨额开支外,战争中要消耗大量的武器,在金属材料缺乏时,还经常“销钱”应急,这些都造成货币的严重匮乏。战争刚结束,币材资源还得不到及时开发,因此汉初的货币不足,就成了经济生活的严重问题。又如佛教从东汉传入中国后,发展到唐代已极度兴盛,佛教用铜给钱币紧缺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如代宗时五台山的金阁寺铸铜为瓦,销钱就达几万枚。虽然政府再三下令禁止毁钱铸佛,但随着佛教的盛行,佛礼铜器的铸造还是占用了越来越多的铜材。官府如果不能有效地、充分地控制铜源,也就不能铸出保质保量的铜钱。

除了铜源问题,工本费巨也是导致铸钱减少的一个因素。北宋著名政论家王禹偁在《江州广宁监记》一文中曾谈到,真宗初年江州广宁监“岁铸钱二十万贯,铸钱之费八万八千三百六十贯四百五十,得实钱一十万一千六百三十九贯五百四十五”,遂发出“其为利也溥哉”的感叹。所铸钱仅比铸费高了一万多贯,就已惊叹铸利之多了。

更何况王禹偁所谓的“为利溥”,并没有扣除钱监官员的俸禄和工匠等的工值,因此官府所铸法钱获利并非如所述那么大。事实上,苏辙就曾说到北宋初年,“官铸大率无利”。南宋人洪迈在记述北宋时信州铅山县铜冶的情况时说:

……官中置炉烹炼,每一斤铜支钱二百五十,彼时百物俱贱,坑户所得有赢,故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采凿,得铜铅数千万斤,置四监鼓铸,一岁得钱百余万贯。数十年以来,百物踊贵,官不增价收买,坑户失利,散而之他。

官买铜价每斤二百五十文(一般说来官价总是低于市场价的,每斤二百五十文的铜价不会高于铜的实价),宋初铸钱,每千钱含铜三斤十两,以这个价格而言,则每千钱所含铜实价为九百余文,加以铅、锡的价值,每贯铜钱的实际价值也就在一贯左右。北宋后期,学者杨时算过一笔账:“今钱一千重六斤,铜每斤官买其直百钱,又须白蜡和之,乃能成钱。除火耗挫磨损折,须六七斤物料乃得一千。铜自岑水、永兴数千里运致,其脚乘又在百钱之外,薪炭之费,官兵廪给,工匠率分,其支用不赀一二,细计千四五百钱本,方得一千,何利之有?”按此计算,铸钱不仅没有什么利润,而且每铸造一千文,须赔折四五百文。

南宋时,总的物价水平提高,铜的价格也上升了。绍兴十二年(1142)四月,工部规定“民间见买卖铜器之物,立定每两价钱不得过二十文足”,每两价钱为二十文,则每斤价钱为三百二十文。庆元三年(1197),“内出铜器付尚书省毁之,民间旧有者限两月赴官投卖,每两以三十钱酬之。民间多不尽输,限两月不复酬以钱,违者许人告”,每斤的价格为四百八十文。这两个价格,前一个是官府限定铜器的最高价,严禁增价,后者是官府收买民间铜器的价格,都带有强制性,从史料中反映的情况看,这两个官定价格应该都低于市场实际价格,所以政府才会制定对擅自增价者的惩罚措施,也才会出现“民间多不尽输”的情况。由于铜资源匮乏,因此铜价升高,铸钱成本大为提高,再加上铸钱业内部管理混乱,效益极低,官府铸钱量大幅度下降。宁宗时青田县主簿陈耆卿在议论铜钱外流问题时也说:“夫一金之铸,其为费不啻数金,一金之博易,其为利亦不啻数金;朝廷常以数金之费,而为富商媒数金之利。”则铸一文铜钱要花费数文本钱。

南宋绍兴初年分别将广宁监和永丰监并入虔州和饶州,当时每年铸钱总计才十一万贯,而且每铸一千钱,须用本钱二千四百文。

绍兴二十九年(1159),提点铸钱公事李植在盘点当时的铸钱情况时就讲到:“今泉司岁额增至十五万缗……费铸本及起纲糜费约二十六万缗,司属之费约二万缗,东南十一路一百一十八州之所供,有坑冶课利钱、木炭钱、铸本钱约二十一万缗,比岁所收不过十五六万缗耳”。一年的铸钱不过十五万贯,而所需的费用却达四十九万多贯,政府铸钱亏本太多,故而多用纸钞而少铸钱。

清代亦然。清初铸钱还是有相当的利润的,如顺治八年(1651)全国各地钱局岁收铸息可达四十万两。但自康熙中期始,情况就开始有所改变,京局铸钱常常无利可图,有时甚至亏本,“铸钱一千,约费铜七觔,加以炉座工炭等费不下三钱,每钱一千作银一两,约略相当,无甚息也”。同治以后,因铜价上涨,铸制钱亏本太多,因此各地的钱局都不愿铸钱。连雍正皇帝自己在谕旨中也指出了这一事实:“……迨后铜价逐渐加增,以致工本愈重。今宝泉、宝源二局每年额铸钱文,每串需工本银一两四钱零,岁计亏折银约三十万两。”由于铜价上涨,铸钱亏本太多,各钱局都不愿铸钱,导致铸钱数量大减。

如此铜钱的产量既受自然界蕴藏量的限制,又受到社会一定时期内能够投入生产的劳动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制约,因此就出现了钱贵而缺的情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铜材的开采和铜钱的铸造日益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货币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且日趋尖锐,从而为私钱的出现腾出了空间,从总体上形成鼓励社会私铸的客观环境。如果严禁私铸,民间积留的铜料储备就会藏匿不出,更不易发掘。铜料价贵,使政府铸钱无利可图,故铸钱无积极性,又进一步导致流通中货币的匮乏。于是各种偷工减料的私钱就钻了这一空子,畅通无阻地进入流通领域。

3.大量私销加剧了“钱荒”的程度

以铜、铁等贱金属充当币材有许多先天性的缺陷。因为铜、铁是当时人们生产和生活用具最基本的材料,以铜铁来充当币材,不免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产生矛盾,因此私销铜钱是历代都存在的弊病。铜钱在当时是国家禁榷物,由国家严加控制,但民间生活用铜也大量增加,由于缺铜,导致民用铜器的价格上涨,在利润的驱使下,将铜钱销熔为器的现象就十分普遍。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足重铜钱则被销熔后用来私铸小钱,而且越是含铜量高的铜钱越容易遭销毁。

这是由于在市场上,人们都尽量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铜钱含铜量越高,私人销毁铜钱获得的利益也越多,就会有人大量熔化铜钱取得铜材,到市场上售卖,或者直接制成铜器出售,或者夹以铅、锡后铸成轻小私钱。

当官钱较厚重或钱贱铜贵的时候,销熔铜钱制造器皿获利甚厚;而在铜贱钱贵的时候,则私铸小钱更为“合算”。在历史上有非常精辟的概括:“钱贱于铜,则有私毁之患;钱贵于铜,则有私铸之患。”

唐朝时,“销千钱为铜六斤,铸器则斤得六百,故销铸者多,而钱益耗”,即一千文本钱可获本利三千六百文。对此,白居易也说:

“官家采铜铸钱,成一钱破数钱之费也;私家销钱为器,破一钱成数钱之利也。铸者有程,销者无限,虽官家之岁铸,岂能胜私家之日销乎?”由于“销钱为器,其利十倍”,因此在五代时期,各地“诸道州府,所买卖铜器价贵,多是销熔见钱,以邀厚利……”,销钱铸器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宋代,毁钱制器的现象比前代更严重。随着佛道之教的兴盛,宗教用铜大幅度增加,“夫释老之徒以铜为器,其徒日益广,其器日益增。所增之器,有销钱而铸焉者,有市铜而铸焉者。国家虽有其禁,又宽而不举。以日销之钱而供日增之器,以日耗之铜而给日兴之铸,是何异拔树而附枝乎?”宋初,禁毁铜钱之令也相当严厉,“毁铜钱铸铜器,视国法计加其罪,钱千为首者抵死”。但自王安石变法取消铜禁后,“民间销毁无复可办,销熔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物,获利五倍。如此则逐州置炉,每炉增数,是犹畎浍之益,而供尾闾之泄也”。销钱为器利甚至可达十倍,如此丰厚的利润,当然使得销钱之风日盛。政府虽也采取了严禁销钱为器的一些措施,但在铜钱和铜器比价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人们被“销钱为器,售利数倍”所诱,虽严法而不能禁。政府禁销钱为器的努力最终也归于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