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站在高景星身边的傅明琮,一尘不染的白色衬衣,袖口整整齐齐的挽起来,露出右手腕上一块蓝色手表。午后阳光从窗户间斜进来,刚好照到表盘上,光闪闪的异常漂亮。
他最出众的地方并不在于他的清俊好看,而在于挺拔轩昂的气质,挺直的脊梁,微微仰着的下颌。班里的男生大多是苦大仇深,头悬梁锥刺股的形象,而傅明琮身上仿佛散发着清风朗月的光。
“这是新转来的同学傅明琮。”
高景星简单地介绍之后,安排他坐在江绿汀的身边。
当时,她还未意识到他是谁,直到放学回家,惊诧地发现傅明琮和她同路,而且走进了邵家白楼,她才恍然大悟,原来,他就是邻居们口中所说的,邵庆勉的外甥。
她说不清是那一天开始喜欢上他。
高三那年夏天,连着下了三天大雨,巷口的小河因为暴雨涨了不少水,巷子里的几个孩子拿着簸箕在河堤边捞泥鳅。
胖胖掉进河里的时候,刚好江绿汀从河堤边经过。
她听见呼喊,急忙跑下河堤,弯着腰想要去抓胖胖的手。小孩子惊惶万状,两只手胡乱拍打着水面,却够不到她的手。情急之下,她一脚踩到河里,这才抓住了他的手腕。还没等她用力去拉他,他反而一个扑腾,将她扯到了水里。
江绿汀根本不会游泳,她没想到一个小孩子在恐惧慌乱的时候,力气会那么大,竟然把她也拉进了河中。她和胖胖一样,一下了水,就吓得惊慌失措,只剩下尖叫和挣扎的本能。
惊慌中,突然胳臂被一只有力的手紧紧握住,一股巨大的力道将她从水里扯了起来。她狼狈不堪地抬头,入目是一张清秀冷峻的面孔,午后的阳光照着他额角的头发,乌幽幽的泛着青光,有些凌乱的覆在浓黑的眉上。白色衬衣沾了许多泥点,运动鞋满是泥浆,已经看不出原样。
她从未见过傅明琮如此狼狈的样子,也从未见过一个人狼狈至此,却还那么好看。
她完全忘了自己比他的样子更狼狈,心里却在默默庆幸自己落水,才可能被他救起。然后她借此机会,送了一条萨摩亚小狗表示感谢。
她记得他当时勉为其难接受的样子,接着又嫌弃502的名字不好听。然后还不满的说,那有拿一条狗来感谢救命之恩的。总之,各种不满各种嫌弃,她本来想鼓起勇气告诉他,这个名字的意思,但最终还是没敢说出来,又咽了回去。
直到几年之后在眉山劫后余生,她忽而觉得人生苦短,理当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喜欢的人。
于是,活到二十四岁,她史无前例地剽悍了一回,做出自己从来都不敢去想的事情。那怕失败也算是无憾。没想到的是,傅明琮竟然接受了她的表白。她简直都有些不敢相信这个结局,晕晕乎乎过了一个月,像是活在一场梦里。直到邵荣锦找到她,这场梦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