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外宾参观
外国客人到一个国家,无论是访问或旅游都会要求参观游览一些项目。长期在一个国家居留和工作的外国人,要了解这个国家的某些情况,也要求经常组织一些参观游览。安排参观游览要注意如下几项工作:
项目的选定
参观游览项目的选择,主要考虑几个因素:1.访问目的、性质,以使参观项目的安排有一定的针对性。2.客人的意愿与兴趣,以及特点。例如,一般政府官员愿意看同本国生产发展有关的设施,业务人员愿意看与本身专业对口的项目,妇女愿看妇、幼、社会福利设施;年老体弱者不宜安排长时间步行的项目,心脏病患者不宜登高,等等。3.结合当地实际可能,选定某些参观的项目。这些项目要反映当地和本单位的特点,防止千篇一律。此外,选择项目还要考虑参观时间的长短,路途的远近等。除专业考察,一般不要安排在路上花费几个小时,而参观只需几十分钟的项目,即使内容丰富,也无必要。为一起客人安排几个项目,还要考虑内容不同,搭配得当。对方提出的要求,在可能情况下尽量予以满足,如果确有困难,不能安排,可如实告知,并作适当解释。
安排布置
项目确定之后,应作出详细计划,包括先看什么,后看什么,中间是否休息,参观前有无介绍,参观前后是否座谈,各参观点之间距离远近,徒步前往还是乘车前去,等等。这些细节和某些具体要求一旦定下来以后,应向接待单位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接待人员。这样便于大家主动做工作,参观过程中发现问题,亦易于处理。
陪同
按国家交往礼节,外宾前往参观时,一般都有身份相同的人员陪同。如有身份高的主人陪同,宜提前通知对方。接待单位亦有一定人员出面,并根据情况安排解说员。游览则安排导游人员。为了保证参观现场有良好的秩序,陪同、导游人员不可太多,更不要层层如码。参观生产建设单位,在场的生产人员,如需表示欢迎,在欢迎后应回到生产岗位,切勿围观。遇客人问话,可有礼貌地回答。
介绍情况
参观工农业项目,一般是边看边介绍。介绍情况要实事求是。数字、材料要确切。但如有需要保密的内容则不要介绍。参观项目的基本概况尽可能事先发给书面材料。这既能节约参观介绍时间,让客人多实地观看,又可以让客人事前对项目有所了解,看起来印象更深,效果更好。陪同人员要了解外宾对参观的要求。参观单位负责人、解说员和导游人员还应该对各种不同的外宾可能提出的问题有所准备,不致一问三不知。确实不了解,或者说不明白的,可以表示自己不清楚。如参观人多,宜分组介绍,或用扩音设备,使前后人员都能听到。
摄影
通常可以参观的地方,都允许摄影。遇到不让摄影的项目,应事先向来宾说明,现场宜竖外文的说明标志。
用餐安排
参观地点遥远,或是外出游览,要考虑用餐时间和地点。如果郊游,则应准备食品、饮料、餐具等等。有的地方还要预订休息室。
〔为外宾组织专场演出〕
为外宾组织专场的演出活动,对于精选节目、发出邀请,座位安排、演出入席及退席、摄影、印制节目单和演出秩序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要从活动的目的着眼,针对客人的兴趣与实际的可能,精选好节目。一般可安排客人观看具有本国民族风格的节目,例如民族歌舞或京剧、地方戏等;体育可考虑武术、体操或球赛等等。同时,对节目的内容应进行预审、以免因政治、宗教信仰或风俗习惯等原因引起不愉快的问题(同样,被邀观看对方演出或表演时,也应了解节目内容,以免被动)。组织专场晚会还应尽可能安排一些来宾所属国家的节目,以表示对来宾的尊重和友好。
其次,专场演出的入席,一般是由普通观众先入座,主宾席的外国客人则在开幕前由主人陪同入场。入场时,观众应有礼貌地起立鼓掌,表示欢迎。演出结束时,主人可与客人一起起立鼓掌,向演出表示感谢。演出中观众不得退场,终场退场时应待贵宾先走,然后观众再离去。报幕员在宣布演出开始的报幕词中,通常也可突出本专场为欢迎××××文艺晚会,由××××(剧团名)演出××××(剧目名)等。
再次,组织专场的文艺节目或体育表演,都应备有说明书,并用主客双方使用的文字印成。
还要提前把说明书或剧情简介提供给客人,使客人对本场节目的内容有所了解。
最后,为了保证专场演出的顺利进行,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持舞台和观众大厅的良好秩序。工作人员应保持场内安静,不允许观众在舞台前随意走动。演出过程中,尽量不牵动观众大厅内进出口的帷幕并避免发出声响。演出中如要摄影或录音,尤其是现场转播,应事先征得剧团同意。许多国家为了保证演出效果和维护剧团专利,常禁止在演出中摄影。我国对为招待国宾而组织的专场演出,习惯上可以拍摄新闻照片和电视,但不要因拍照而随意增加灯光。
〔外事活动仪容和着装〕
1.头发要梳理、胡须要修刮。鼻毛、指甲应修短。
2.服装应朴素、大方、整洁、美观。
3.男同志除中山服外也可穿西服或民族服装。参观游览时可穿便服,如穿西服亦可不打领带。夏季除中山服、民族服装和西服外,一般可穿两用衫和短袖敞领衫。出席庆典仪式(包括吊唁活动)、正式宴会、领导人会见国宾等外交活动时,着中山装、西服(打领带)或两用衫等成套服装。
4.女同志可按不同季节和
活动性质着下列服装:
(1)西服(下身可穿长裤或裙子)或民族服装;(2)中式上衣配裙子或长裤;(3)连衣裙;(4)旗袍。夏天也可穿衬衫配裙子或长裤。
5.在国外参加外事活动,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应尊重东道主的要求和当地习惯,如东道主规定着礼服,我男同志着中山装,女同志最好穿旗袍或长裙。
6.最隆重场合应穿着严肃、大方的礼服。这些场合,男同志一般着深色西装或中山装,女同志着西装或长裙(最好是单色连衣长裙)。
7.在国外名剧院看剧,听音乐会,一般穿礼服。男同志可穿深色西装或中山装,女同志着西装或长裙。
参加葬礼和吊唁活动,男同志一般可着黑色或深色西装或中山装,女同志着深色服装,内穿白色或暗色衬衣,不用花手帕、不抹口红、不戴装饰品。
参加婚礼,到朋友家做客,参加联欢会等,则尽可能穿着美观大方一些,女同志适当装饰打扮。
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旅行,可穿便装,但如在登机、上车前,或下飞机、下车以后,有迎送仪式,则应考虑更换服装,迎送仪式应着礼服。
8.任何服装均应注重清洁、整齐、挺直。皮鞋要上油擦亮。穿中山装要扣好领扣、领钩、裤扣。穿长袖衬衣要将前后摆塞进裤内,袖口不要卷起。穿短袖衫(港衫),下摆不要塞在裤内。长裤不要卷起。
9.穿西装不打领带时,衬衫的领口应敞开;如穿背心或毛衣时,领带必须放在背心或毛衣里面;西装外套一般有两个纽扣,习惯只扣上面一个,很少两个都扣上;穿西服时,不宜穿布鞋或凉鞋,最好穿皮鞋。领带的选择必须与体型、肤色相配合,个子高的可系单花领带,花色必须朴素大方;个子矮的应该打斜纹细条领带,切勿带蝴蝶结。脸色红润的人以单素色绸布料的软质领带为最佳,脸色不好的人应尽量系明色领带,对于胖人以宽领带为宜。
10.参加各种活动,进入室内场所均应摘帽,脱掉大衣、风雨衣、套鞋等,并送存衣处。男同志任何时候在室内不得戴帽子、手套。西方妇女的纱手套、纱面罩、帽子、披肩、短外套等,作为服装的一部分则允许在室内穿戴。
11.在室内一般不要戴黑色眼镜。就是在室外,遇有隆重仪式或迎送等礼节性场合,也不应戴黑色眼镜。有眼疾须戴有色眼镜时,应向客人或主人说明,或在握手、说话时将眼镜摘下,离别时再戴上。
12.在家中或旅馆房间内接待临时来访的外国客人时,如来不及更衣,应请客人稍坐,立即换上服装,穿上鞋袜。不得赤脚或穿着内衣、睡衣、短裤接待客人。
〔接待外商及外国经济专家〕
对来华进行技术、业务洽谈的外商或来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国经济专家,要事先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由分管外事外贸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成立一个有专职陪同人员、对口工程技术(或业务)谈判人员、翻译、保卫、后勤人员组成的接待班子。
(2)对洽谈项目或技术引进的技术资料与图纸要事先译成中文供有关人员使用,对口工程技术(或业务)谈判人员要事先消化并掌握。
(3)外商和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和回国时,主管部门或负责接待的企事业单位应安排相应身份的人员迎送,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抵达后,应由相应负责人出面会见。外商和外国经济专家抵、离时,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宴请。对零星或多次来华的外商和外国经济专家,应酌情安排宴请次数。
(4)在安排好来华外商及外国经济专家(包括其家属)的食宿、工作场所、文娱活动并提供必需的交通工具等外,还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环境卫生,注意文明生产。
(5)外国经济专家在华结婚,经接待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集体名义赠送纪念品。过节、过生日等,外国经济专家如邀请我方人员作客,经领导批准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赠送适当纪念品。为了做好团结友好工作,我有关人员可与外国经济专家正常往来,建立友谊。
(6)我有关干部、工程技术(或业务)人员和工人应讲究礼貌,虚心向外国经济专家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学习和消化技术引进资料;掌握有关安装、调试、生产、维修保养等专业技术。
(7)组织涉外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使大家明确做好接待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政治责任感。
(8)制定好外事接待工作计划,其内容有:合同项目概况;外商或外国经济专家来本单位日期、人数、公司名称;工作日程安排;会见、宴请、娱乐活动等。
出国演出
艺术表演团体出国演出,应按行政隶属关系由省(区、市)、地、市、州文化局或省(区、市)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区市)文化厅审核。省(区、市)文化厅根据文化部对外文化交流审批权限划分的规定,视演出团体规模大小、率团领导者职务(现职或原担任职务)、所到国家(地区)和艺术种类,报经享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国务院、文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办理出国手续。
艺术表演团体出国演出报批内容应包括演出团体名称、人数、名单、时间、剧(节)目目录、场次及演出性质,国际往返旅费、运费及在外食宿费、交通费支付承诺,邀请函(中、外文)或意向书,邀请人姓名、所在国家(地区)、单位。如系有偿性或商业性的演出,报批内容除以上各项外,还应包括国(境)外合作方资信条件和承办能力的背景情况,以及每场演出付费标准和毁约索赔等协议材料。
如涉及动(借)用外单位和外省(区、市)表演艺术人员,应事先征得外单位主管部门和外省(区、市)文化厅的书面认可后,一并报批。
文化艺术团组及个人通过政府或民间渠道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对口学术交流文化艺术团组及个人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对口学术交流需经省(区、市)文化厅审核,报经享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批准。出国访问、考察需报文化部审批;出国讲学、对口学术交流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文化部备案。
报批内容:1、对方邀请函(中、外文);2、有关国际往返旅费、在外食宿费、交通费支付承诺情况;3、在外时间、所到国家(地区)及接待单位。文化艺术团组及个人出国考察,还需报送考察项目的具体内容。
文物展览团出国办展
文物展览团出国展览有两种类型:商业型和文化交流型。
出国(境)举办文物展览,申报单位必须在与拟接受展览方正式达成意向性协议后,将参展文物清单及其卡片随同申报报告一起提交省(区、市)文物主管部门,由省(区、市)文物鉴定小组进行文物级别鉴定和保价金额审定,确定赴展文物名单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对于特别珍贵的孤品和重要易损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国展览。
在我国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为了让我国有更多的科技人员能有机会参加国际科技活动,国家提倡和支持在国内举办国际科技学术会议。举办一般的国际科技学术会议,由国内举办单位或发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明会议名称、内容、承办、协办单位、召开的理由,拟定的时间、地点、人数、国外专家人数及组织机构等,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市区科委审核后,报国家科委审批。重要的国际科技学术会议,由国家科委会同外交部报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