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犹太人的经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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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现金优先的犹太人

在生活中,犹太人对银行存款似乎不感兴趣。银行存款虽然短期内的确可以获得一大笔利息,但是物价在存款生息期间会上涨,货币价值随之下降,尤其是存款者本人死亡时,还需向国家缴纳继承税。所以,无论多么巨大的财产,存放在银行,相传三代,将会变成零,这就是税法上的原则。现款确实不增值,但物价上涨对其影响不大,而且最关键的是手持现款,避免了在银行的财产登记,在财产继承时,不需要向国家缴纳遗产继承税。所以,手持现款时,财产既不增多,也不减少。

这样看来,银行存款和现金相比,当然是现金可靠。小心谨慎的犹太人自然在二者择一的条件下选择了后者,因为对犹太人来说,“不减少”正是“不亏损”的最基本做法。想借助银行存款求得利息,是不太可能获得利润的。从古至今,对钱财的保管,每个国家的人都有自己的办法。我国在银行出现以前,人们为了生命和财产安全,通常把金银元宝埋藏在秘密的地方,只有自己或家人知道。在那个保险措施不健全、技术落后的时代,这算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现款保藏法。

犹太人认为世界变化太快,没有谁能预测明天会怎样。一切都在变,只有现金不变,只有现金才可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保障,才可以对付难以预料的天灾人祸。这表现在商业活动中,就是彻底的“现金主义”,即唯有现金是最实在的。

再来看一则笑话:有一位犹太人,临终之际,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叫到了床前,对他们嘱托后事,说道:“请将我的财产全部换成现金,用这些钱去买一床最高档的毛毯和一张最昂贵的床,然后把余下的钱放在我的枕头底下。等我死了,再把这些钱放进我的坟墓,我要带着这些钱到那个世界去。”亲友们按照他的安排,买来了毛毯和床。这位富翁躺在豪华的床上,盖着柔和的毛毯,摸着枕边的现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遵照富翁的遗嘱,死者留下的那笔现金和他的遗体一起被放进了棺材。这时,死者的一位老朋友前来向他的遗体告别。当他听说死者的财产都换成了现金并已随死者的遗体一起被放入了棺材时,立即从衣袋里掏出了支票和笔,飞快地签上金额,撕下支票,放入棺材。同时,又从棺材中取出现金,并轻轻地拍着死者的脑门,说道:“老朋友,金额与现金相同,你会满意的。”

这则笑话说明了犹太人对现金的偏爱。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痴爱现金的犹太商人。19世纪的南非首富之一、犹太钻石商巴奈·巴纳特就说:“始终和现金或现金之类的东西打交道,喜欢钻石、金镑和纸币。”这位富翁从来不喜欢那些称为“股票”的纸类玩意儿。

还有一位英国犹太富商,欧洲第三大食品生产和经营集团卡文哈姆公司的老板——詹姆斯·戈德文密斯爵士也特别迷恋现钞,他有这样的怪癖:他在卖东西时,一般都要求别人支付现金,但是在买别人的东西时,他尽量地用股票或者以长期赊购的方式支付。

犹太人之所以奉行彻底的“现金主义”,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在大流散中可以随身携带现金,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对任何人都不放心,一旦将商品赊出去,拿不回钱来怎么办,此时如果马上要逃难,岂不要白白遭受损失?所以,唯有现金是安全、可靠和永恒的。我们知道,自从罗马帝国沦亡以来,犹太人便开始受到驱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动荡的生活和社会环境,决定了犹太人在财产选择上与众不同。他们通常是持有现金,或将其换成黄金及钻石,固定财产则少之又少。因为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财产是无法携带的,一旦时局紧张就得弃而走之,这对爱财的犹太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损失。聪明的犹太人不会去购买土地、营建奢侈豪华的别墅,尤其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一看政治风向不对,他们马上就卷起家产而逃,能随身携带的财产是他们逃难时的生活依靠。现金既然是犹太人生活的保障,他们对现金的偏爱程度自然是无以复加的。在一家犹太人的小餐馆的墙壁上贴着一首歌谣:“我喜欢你,你要借钱,我只能不借,怕借了你便不再上门。”说白了,就是“现金交易,恕不赊欠”的意思,然而其言语却很婉转。其实,这小餐馆里的一杯酒才几元钱,老板却为何绞尽脑汁编出这样的歌谣来拒绝顾客的赊欠呢?答案很明显,如果小餐馆允许顾客赊欠,其中的损失势必自己承担。换言之,自己所得利润必然被侵蚀。再者,小本经营的生意,如果赊欠太多,必将影响餐馆的资金周转,甚至使餐馆经营陷入困境。从这首歌谣,便不难看出餐馆主人是如何煞费苦心的了。

采取“现金主义”,是犹太人的商法之一。这在日常生活及交往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与他国商人打交道时,他们心中想的是:“那个人今天究竟带了多少现款?”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对公司的评价:“今天那个公司,换成现款,究竟值多少?”总的来说,他们关心的是现金,他们力求把一切东西都“现金化”。

犹太人这一“保守”观念,决定了他们的商品交易力求是现金交易。纵然交易对方也许在一年后能变成亿万富翁,但也难保证他明天不发生意外。人、社会及自然,每天都在变,只有现金是不变的,这是犹太人的信念。此外,为了保证最大限度的现金化,犹太商人奉行如下原则:

(1)在契约上标明付款条件。

(2)互惠互利,不强买强卖;商品不卖给没有支付能力的顾客。

(3)以信用限度决定赊欠多少,超过限度不予赊欠。

(4)收款态度坚决,不让对方有拖延的余地。

(5)约定期一到,立即上门收款。

(6)对经常拖欠货款的顾客慎重发货。

由于犹太商人奉行“现金主义”,长期以来,在犹太商人中流行着两条铁的交易规定:

(1)钱只有一直处于流动状态才能够发挥它的增值功能。(2)经济社会里,白条不可流通。

犹太哲言

在当今的贸易活动中,现金仍是十分重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风险潜伏在各种买卖活动中,如果忽视了“现金主义”,往往会导致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