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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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公务员职业道德概述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公务员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是指公务员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改造自己、教育自己、锻炼自己的道德品质,以提高自己道德境界的一种道德实践活动,以及在这一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道德情感和达到的道德境界。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

所谓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公务员职业的人应该遵循的、与职业活动密切联系的,具有公务员职业特征并反映公务员自身特殊要求的道德规范和准则。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人类优良的职业道德,是共产主义职业道德在公务员职业活动中的特殊表现,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恩格斯说:每一个阶段,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社会上有多少种行业,就有多少种职业道德。这是因为,人们经过社会分工,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与其他社会成员发生职业上的联系,同时也通过自己的职业实践,来认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那些长期从事某项特定职业活动的人们,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某些共同的兴趣、爱好、习惯和心理传统,产生“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的特殊的职业责任感、从而出现调整本职业内外部关系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

可见,职业道德是在相应的职业环境和职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职业道德产生以后,就会对本职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经常的深刻的影响,形成一种导向的力量,在该行业实际生活中,发挥调整人际关系的作用。

尽管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特定的职业道德,但它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一般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在阶级社会里,职业道德始终受到一定社会、一定阶级道德的制约和影响。所以任何一种职业道德,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一定阶级的道德要求,任何阶级道德也都会通过职业道德的形式表现出来。

公务员作为行使国家公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职业群体,必然承担与自身职业特点相适应的道德义务。他们的道德义务不同于普通公民应该遵守的一般家庭伦理规则和一般的社会公德,它是人类道德体系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即职业化形态,是形成于公务员职业生活领域的一种职业道德。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在公务员的职业活动中形成的,是对公务员这一特定职业的道德义务要求。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征

一般来说,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但公务员职业道德有其特殊性,这是因为公务员的职业活动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处于核心和枢纽地位,他们的活动决定着社会分工体系能否正常运行,决定着社会和国家的现状、前途和命运,这一点是其他任何职业都无法比拟的。公务员的职业也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也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治性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都具有明显的政治含义和特征,这与一般道德有很大不同。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此过程中,这种职务活动实际上就是体现并执行国家意志,体现并实施国家法律规定、方针和政策,因此,公务员的职业活动就不可能超越其所代表的政治团体和阶级,必然含有强烈的国家政治意志与倾向,其职务行为的政治性是非常明显的。

正是由于公务员职业所具有的政治性,决定了公务员道德与国家的政治意志密切相连。所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在本质上反映着国家的政治价值追求,也使公务员职业道德本身体现着国家的政治道德要求。

(二)公权性

由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在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力、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中发生作用,因而具有明显的公权性的特征。

根据人的生活实践活动的范围,道德规范可以分为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除公务员职业道德之外的这些道德不具备公权性质。

唯有公务员职业道德,它在运行方式、作用机制、行为对象和服务效果上,都体现出直接又鲜明的公权性的特点。公务员道德的这种公权性,要求公务员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公权力。

(三)严格性

由于公务员的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选择关系到“国家意志”的执行和国家权力的正当行使,同时也关系到国家权力是否变质和人民利益是否受到侵害等重大问题,因而,在道德上必须对他们提出很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针对公务员公权力行为的。

公权力行为具有优益权,优益权由优先权和受益权构成,包括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时依法享有的优先条件和物质上的优异条件等。优益权使公务员容易将其变为侵权的行为和夹带私利的行为。因而,与其他道德要求相比,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就更严格。

(四)责任性

由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具有公权性,公务员的职责又是行使公共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他们在社会中所担负的责任极其重大,直接关系到国家、政府和全社会的前途命运。这一点是任何其他的职业不能相比的。所以,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要尽心尽责,富有强烈的责任心。这既是对公务员的政治要求,也是基本的道德要求。

(五)强制性

上述几个特征决定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不能完全像其他道德一样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来发挥导向和约束作用,所以公务员道德的许多规范都是着眼于外在硬性约束的强制性规定,不管公务员个人的意愿和行动如何,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奉行,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和制裁。

公务员道德规范的外在强制性,主要体现为公务员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建构,特别是它的法律化。许多国家已将公务员道德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规定下来,形成了公务员道德法制化的倾向。因此,与他行业的职业道德相比,公务员道德在实现方式上,具有相应的强制性的特点。

(六)示范性

毛泽东在谈到党风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时说:“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

公务员的工作是面向社会和公众的,他们的道德水平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对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示范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道德状况。所以公务员必须以身作则,以自己的模范表率行为,来影响社会公众。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原则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公务员的根本道德原则,这只是从大的原则方面来说的。从具体方面来说,公务员应遵守以下职业道德原则。

(一)公务员要有忠诚行为

公务人员要树立公仆意识,忠诚为公众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和特权意识。为社会和公众服务,这是公务员的天职。公务员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如果政治制度不完善,缺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再加上公务员存在特权意识,就会逐步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群众、高高在上的官僚阶层。

从本质上说,官僚及官僚主义现象是与社会整体利益相悖的,因为官僚要求公众为自己服务而不是自己为社会服务。他们利用特权占有社会资源而不为社会提供相应的服务,从而损害了社会整体的利益,也损害了道德环境。这种损害性在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是否对事业有高度的忠诚意识。

从广义上来说,公务员的忠诚对象就是国家,但这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内涵。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是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要求我们公务员忠诚于中国共产党,忠诚于中国人民,忠诚于社会主义事业。

对党忠诚,即真心实意地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搞阳奉阴违。对人民忠诚,即踏踏实实地为人民谋利益,体察民情,倾听群众意见,事事向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主义事业忠诚,即事事处处从社会主义事业出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公务员要珍惜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有一种向上的力量、进取的精神,对工作抱有献身精神,尽职尽责,讲求效率,反对推诿拖拉的现象。

公务员处于领导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重要岗位,其思想道德面貌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为此必须以自己的行动为别人做出榜样,从而影响别人、教育别人。

以身作则,就会更有说服力,甚至会“不令而行”。行为不端正,下多少命令,百姓也不会服从。公务员的忠诚是通过他的职责体现出来的,目前公务员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度还不理想。

忠诚还要求公务员要做到实事求是,求实精神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个人品行方面的表现。求实,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去认识和处理问题。有求实精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要求实,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要有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从事实践活动的劳动群众才会同你交朋友,才能获得真实的情况。

要认真,不能走马观花,不能道听途说,不能偏听偏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大量而又真实的感性材料,然后通过头脑的思维加工,把握事物本质及其规律,并以此为依据,制订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有效地指导实践。

我们要坚持“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的原则。“唯实”,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敢于坚持真理,不畏权势,不随波逐流。

(二)公务员要有服务行为

为人民服务最早是毛泽东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提出来的。毛泽东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原则是公务员道德的基本准则,是指导公务员选择职业行为方向的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为人民服务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最高准则,是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也是衡量公务员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的根本标准。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职业道德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原则,努力摆脱“官气”,克服官僚主义。自觉充当社会公仆,为人民利益服务,对人民群众负责并勇于同危害公共利益的言行和错误作斗争,维护人民利益。

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是我国公务员同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我们常讲“权力就是责任,工作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不能只当作口号喊。

每一名公务员,都必须为群众服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作为一种日常习惯来培养。

“公务员就是服务员”,这句话中所蕴含的道理,恐怕没有一个公务员不理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同志一方面习惯于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另一方面却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企业和群众的“主人”;一些同志把用纳税人的钱视作理所当然,却不把为纳税人办事看成分内之事;一些部门不善于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换位思考,服务常常缺位。

当年朱德对一些领导干部的官僚派头非常反感,批评他们说:一旦外出,就要有人前呼后拥,层层保卫,把自己同人民隔离开,使群众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旧社会与人民为敌的军阀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新中国,公务员也这样做,令人不可思议。

在全国上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希望上述“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没有全体公务员的身体力行,只把“公务员就是服务员”放在嘴上,是很难构建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三)公务员要克服官僚作风

与服务意识相对应的表现是公务员没有服务意识,只有官僚主义作风。官僚主义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对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漠不关心的思想作风。

官僚主义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有以下表现:高高在上,滥用职权,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互相推诿,独断专行,压制民主,专横跋扈,称王称霸,欺上瞒下,打击报复,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官僚主义是剥削阶级习惯势力在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反映。社会主义国家机构在本质上不同于剥削阶级的官僚机关,但剥削阶级官僚机关长期存在的官僚习气还在影响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现在我国各方面制度还不够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加之个人思想品德修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有可能使直接管理国家权力的公务员,产生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

官僚主义的危害极大,它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降低了党的威信,削弱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阻碍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向前发展。

因此,作为国家公务员,一定要认真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由于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而原因,同官僚主义的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斗争必将是复杂的、长期的。我们要做好长期战斗的思想准备。

(四)公务员要有公正行为

公正就是要求公务员实事求是,秉公执政。公正是公务员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要做到公正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客观现实。公务员要制订和执行正确的政策,首先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忠于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在工作中,公务员必须深入实际,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按照事物本来的面貌如实地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无误的资料。只有这样,才能从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主观臆断的规律,即找出周围事物的内在联系,作为我们的行动向导。否则,就很可能制定出错误的政策,贻误社会主义事业,损害人民的利益。

第二,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忠诚老实是公务员应有的品德。只有忠诚老实,才能秉公执政。因而公务员应该讲真话,不讲假话、空话、大话。无论对成绩还是缺点,都要一是一、二是二,既不夸大虚报,也不隐瞒缩小,要脚踏实地,不务虚名,扎扎实实地工作,老老实实地为人民服务。绝不摆空架子,做表面文章,投机取巧。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心口如一,多做实事,而不能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甚至颠倒黑白,欺骗党和政府,辜负人民的重托。

第三,正确用权,不徇私情。公务员应该执政为民,用权为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奉法循理,正直无私,公事公办。处理问题时,要能够有一颗公正心,解决纠纷,主持公道;遇到干扰,铁面无私,时时处处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

第四,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的一切言论和行动都必须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以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为最高标准。这就要求公务员坚持“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的原则,不畏权势,不随波逐流,不怕丢面子,不怕丢“乌纱帽”,随时为人民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秉公执政。

同时,公正还要求公务员做事光明磊落。光明磊落是一种襟怀坦荡、正大光明的道德品质。要做到光明磊落,必须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要忠诚老实,不要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耍两面派,不搞“小动作”。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党、国家和人民的信任。

(五)公务员要有廉洁行为

《国家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廉洁是人世间最可贵的品德,廉洁是信念的试金石。廉洁自律是保持我们党朝气蓬勃、无往不胜的动力源泉。百善廉为本,万恶贪是源。

为政清廉,既是政府良好形象的主要方面,也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要使政府和公务员保持清廉,不仅需要政治、法制、行政等方面的措施,也需要从道德文化建设方面做出巨大努力。

公务员必须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不能用它来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否则不但最终会断送自己的前途,更会对政府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有腐败劣迹的公务员大多存在侥幸心理和贪婪欲望,在看到别人的高收入时,往往有强烈的失落感。正是这些心理因素诱发公务员走向了腐败、堕落。所以,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拒绝和反对特权,不得以权谋私,要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在廉政的同时,勤政也是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所谓勤政就是要求公务员必须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为公众服务。勤政的道德规范要求公务员应当认真工作,细致负责,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敢于负责,勇于创新,积极开拓进取,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以虚假政绩和情况欺骗公众,骗取荣誉和职位等行为。

总之,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职业特点,决定了公务员要有公平正直,廉洁清白,不偏私、不贪污、不受贿的思想品德。不论政务类公务员还是业务类公务员,都担负着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职责,其全部行为都应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如果出现损公肥私、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徇情枉法、盘剥群众的行为,就完全丧失了作为公务员的资格,不仅法纪不容,也必将被人民唾弃。

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条件下,作为国家公务员,尤其要注意各种各样的干扰,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思想的侵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保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高尚道德品质。

四、公务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是由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决定的。我国公务员的主要特点有: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无论地位高低,都是来源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中大部分是共产党员,因此,在遵守行政法规外,还要遵守党纪。由此决定,我国公务员道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以民为本,服务人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由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决定的,也是公务员这一职业的特殊地位决定的,它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出发点,也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最终归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同以往任何时代、任何阶级官吏,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官制度”的职业道德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求每个公务员甘愿做人民的公仆,其一切行为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个人利益要服从人民的整体利益,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甚至不惜为人民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

(二)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由于公务员有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公务这一职业特点决定,不论是政务类公务员还是业务类公务员,他们的手中都依法享有许多行政权力和特权,这就要求公务员要有公平思想,不偏私、不贪污、不受贿的道德品质。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的特定身份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能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袭,主动接受群众和党纪国法的监督,保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高尚道德品质就显得格外重要。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坚持原则就是要坚持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道正派,不徇私情,打破“官官相护”的旧官吏恶习,同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公务员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事求是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不说假话、空话和大话,不图虚名,不弄虚作假,不瞒上欺下,不搞浮夸冒进,始终如一地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四)忠诚积极,以身作则

忠诚是对党对人民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对党的忠诚,就要真心实意地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搞两面派,阳奉阴违。

对人民忠诚,就要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体察民情,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对群众负责;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就要求公务员珍惜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富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讲究工作效率,不拖拉推诿、雷厉风行,完成工作任务。

由于公务员的特殊身份,使得他们或居于国家的领导岗位,掌握国家行政大权,或行使国家行政的特定职能,拥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公务员道德面貌就不可避免地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产生重要的影响。

也正因为如此,公务员道德品质的优劣在整个社会道德风尚中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作为国家公务员就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别人做出表率,教育别人,影响整个社会。否则,就会损害党和国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五、政府机关公务员道德规范

政府机关干部指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政府干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为政府赢得较高的社会威信;缺乏职业道德修养的公务员,则会损害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

作为政府机关公务员,应严格遵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恪尽职守,为民服务;雷厉风行,讲求效率;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公正无私;谦虚谨慎,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就是要坚持组织原则,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秉公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

公务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坚定地按原则办事,使自己的所作所为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绝不可为了某些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而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更不能视原则如儿戏,拿原则做交易。不隐瞒政治观点,不拉帮结派,不阳奉阴违,不吹拍逢迎,不徇情作弊是公务员道德的集中表现。

实事求是既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也是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工作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务员说假话、大话、空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张浮夸,文过饰非。这样做既损害了我们党的威信,又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因此,广大公务员应求实务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科学,尊重规律,鼓实劲,讲实效。

(二)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伟大事业,需要无数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公务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需要广大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以推动改革的不断深入。

新的时代需要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的公务员队伍,那种安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贪图安逸、得过并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两袖清风不干事,因循守旧太平官”的干部是不称职的。特别是新形势下,公务员更要勇于为改革献身,敢于破除清规戒律,推陈出新,创造性地将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开拓新局面,取得新成绩。

(三)恪尽职守,为民服务

恪尽职守、为民服务,就是尽职尽责、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各级公务员要胸怀大志,甘做人民公仆,不谋私利,不搞特权。各级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心向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批评监督,不当官做老爷,凌驾于群众之上。

(四)雷厉风行,讲求效率

讲求效率是时代对各级公务员职业道德提出的新要求。讲效率,重实绩,雷厉风行,果断决策,是公务员的重要行为准则,那种办事拖沓、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格格不入的,也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公务员必须具有高度自觉的时间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杜绝互相推诿、拖泥带水、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目前,有一些公务员做事拖拖拉拉,议而不决,决而不断,以至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我们讲雷厉风行,并不是只要速度,不要效率。单纯的讲速度,必然会给事业带来损失,这样不仅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反而会给工作带来消极影响。广大公务员必须把讲求效率作为一条基本行为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就是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一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公务员所做的都是涉及面很广的工作,需要各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共同协作。公务员必须具有作风民主、气度宽宏、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知错必改的高贵品质。只有团结合作,共同努力,工作才能卓有成效。

当前,要使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发扬集体主义协作精神。这就需要各级公务员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乃至每个人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全局出发,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贡献才智。

现在,有些公务员缺乏全局观念,他们在工作中不是互相配合,而是从本地区、本单位利益出发,过多地看重本地区、本单位或个人的得失。对地方保护主义过分纵容,对小集团利益过分强调,对个人利益过分索取。还有一些公务员在工作中,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热衷于搞个人势力范围,不能很好地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他人之间的关系。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对党和国家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六)廉洁自律,公正无私

廉洁自律、公正无私是公务员的基本道德准则。由于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特点,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如果不能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就会产生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强化这一职业道德规范,以减少或避免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等不正之风。

目前,绝大多数公务员是好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和拥护。但同时也有少数公务员,禁不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滋生了许多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例如,有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搞特殊化,以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有的人只顾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利益,偷税漏税,挖国家的墙脚;有的人收受贿赂,以公款吃喝玩乐等。这些腐败分子的所作所为,严重地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健康机体,败坏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党政机关的职业道德建设,使廉洁自律、公正无私成为公务员的普遍行为准则。

(七)谦虚谨慎,以身作则

谦虚谨慎,以身作则,是各级公务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品德。有了成绩,不要沾沾自喜,居功自傲,高人一等,盛气凌人。要严于律己,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起表率作用。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应敢于正视,善于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但是,目前在相当多的一部分公务员中却滋长着一种骄傲情绪。他们往往因工作中的某些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成就,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有些人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做个人的独立王国。这种作风于己、于民、于国、于党都是十分有害的。

公务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带头人,他们的行为在人民群众中有着至关重大的影响。一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公务员队伍,能有效地激发起广大群众的工作热情,并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赖;而政治素质差、搞特殊化、享受在前、吃苦在后的干部,不但不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还会挫伤人民群众的工作热情。

(八)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工作作风曾激励我们一代又一代人为革命和建设事业无私奉献。

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已经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底子薄、人口多,再加上新中国成立后工作中的失误,目前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水平与世界上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要使我国日益强大,改变经济技术落后的面貌,就必须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