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一次完全读懂道德经的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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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的最后一章,应该是全书正式的结束语。前三句讲人生的主旨,后两句讲治世的要义。本章的格言,可以作为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例如信实、讷言、专精、利民而不争。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结合,而以真为核心。老子在本章先以辩证法论述了人的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应以圣人为鉴,做到为而不争。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①,既以为人己愈有②;既以与人己愈多③。

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注解”

①积:积蓄。

②有:有道德,有高尚的品德。

③多:对道彻悟的愈多。

“译文”

真实的言词不华美,华美的言词不真实。

行为良善的人不巧辩,巧辩的人不良善。

真正了解的人不广博,广博的人不能深入了解。

有道的圣人不私自积藏,他尽量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足;他尽量给与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

自然的规律,利物而无害。

人间的行事,施为而不争夺。

“深度剖析”

本章一开头提出了三对范畴:信与美、善与辩、知与博,这实际上是真假、美丑、善恶的问题。老子试图说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其实质往往并不一致。这之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按照这三条原则,以“信言”、“善行”、“真知”来要求自己,作到真、善、美在自身的和谐。按照老子的思想,就是重归于“朴”,回到没有受到伪诈、智巧、争斗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张松如说:“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社会现象更是十分复杂,如果单单认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知者’都是不博的,‘博者’都是不知的,这就片面了。不能说世界上真、善、美的事物永远不能统一,而只能互相排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就不免始于辩证法而终于形而上学。”对此,我们倒认为,没有必要从字面上苛求老子,否则就会偏离或曲解老子的原意。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这么说:“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听到这些话后,大概很少有人去钻牛角尖,反问:难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吗?难道良药都是苦口的吗?所以,老子的这些警句并不存在绝对化的问题。

信实的话,由于它的朴直,所以并不华美。华美之言,由于它的动听,往往虚饰不实。

善者的言论,止于理,符于实,所以不必立辞巧说;善者的行为,真诚不妄,正直不欺,所以不必自作辩解。反之哓哓巧辩的人,乃是由于言行的欠亏而求自我掩饰。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这话运用到现代学术界的情形,的确如此。现代的知识活动愈来愈专精,“一事不知,儒者之耻”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以博学自居的人,对于任何一门学问,往往只是略知皮毛而已。所以为学如果博杂不精,则永远无法进入知识的门墙。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这是一种最伟大的爱的表现。佛洛姆(Erich Fromm)说:“爱是培养给予的能力。”“为人”“与人”便是给予能力的一种表现。“圣人”的伟大,就在于他的不断帮助别人,而不私自占有,这也就是“为而不争”的意义。老子深深地感到世界的纷乱,起于人类的相争——争名、争利、争功……无一处不在伸展私己的意欲,无一处不在竞逐争夺,为了消除人类社会的纠结,乃提出“不争”的思想。老子的“不争”,并不是一种自我放弃,并不是消沉颓唐,他却要人去“为”,“为”是顺着自然的情状去发挥人类的努力,人类努力所得来的成果,却不必占据为己有。这种贡献他人(“为人”“与人”“利万物”)而不和人争夺功名的精神,亦是一种伟大的道德行为。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意思是说自然规律是对万物有利而不是有害,圣人的原则是做任何事情都不与人争夺。君子为人处世持的是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待人接物亦以宽容慈悲为怀,如果大家都能做到这样,那么人与人之间哪里还有什么猜疑、嫉妒呢?心地纯洁,为人行事就不会有作恶的念头。一个正直公正忠诚的人,不仅能博得时人的尊重,还能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感化奸险小人,亦会名垂千古,成为后人的榜样。

世上的财富有两种:一种是物质的,一种是精神的。哪种最宝贵呢?高尚的人追求精神财富而且永不满足,他们像蜡烛一样,在燃烧着自己照亮着别人的同时,不断收获并积累着人间最可宝贵的东西。

“为而不争”这就是老子在本章的中心思想。

“案例”

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远行寻佛的苦行僧走到了一个荒僻的村落中,漆黑的街道上,络绎的村民们在默默地你来我往。

苦行僧转过一条巷道,他看见有一团晕黄的灯光从巷道的深处静静地亮过来。身旁的一位村民说:“孙瞎子过来了。”瞎子?苦行僧愣了,他问身旁的一位村民说:“那挑着灯笼的真是一位盲人吗?”

他真的是一位盲人。那人肯定地告诉他。

苦行僧百思不得其解。一个双目失明的盲人,他没有白天和黑夜的一丝概念,他看不到高山流水,他看不到柳绿桃红的世界万物,他甚至不知道灯光是什么样子的,他挑一盏灯笼岂不令人迷惘和可笑?

那灯笼渐渐近了,晕黄的灯光渐渐从深巷移游到了僧人的鞋上。百思不得其解的僧人问:“敢问施主真的是一位盲者吗?”那挑灯笼的盲人告诉他:“是的,从踏进这个世界,我就一直双眼混沌。”

僧人问:“既然你什么也看不见,那你为何挑一盏灯笼呢?”盲者说:“现在是黑夜吗?我听说在黑夜里没有灯光的映照,那么满世界的人都和我一样是盲人,所以我就点燃了一盏灯笼。”

僧人若有所悟地说:“原来您是为别人照明了?”但那盲人却说:“不,我是为自己!”为你自己?僧人又愣了。

盲者缓缓向僧人说:“你是否因为夜色漆黑而被其他行人碰撞过?”僧人说:“是的,就在刚才,还被两个人不留心碰撞过。”盲人听了,深沉地说:“但我就没有。虽说我是盲人,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挑了这盏灯笼,既为别人照亮了路,也更让别人看到了我自己,这样,他们就不会因为看不见而碰撞我了。”

苦行僧听了,顿有所悟。他仰天长叹说:“我天涯海角奔波着找佛,没有想到佛就在我的身边哦,原来佛性就像一盏灯,只要我点燃了它,即使我看不见佛,但佛却会看到我自己的。”

为别人点燃我们自己生命的灯吧,这样,在生命的夜色里,我们才能寻找到自己的平安和灿烂!只有为别人点燃一盏灯,才能照亮我们自己。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一句话: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爱因斯坦的话,是最朴素、最高尚的人生观,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这是一种责任感,人若是缺少了这种责任感,也就失掉了人性和良心。

我们应该效法得道之人的行为准则和思想境界,做到以诚待人,不与人争,处处以人为先,替别人着想,不与人争一时之利,也就是把别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我们自己也会少一些敌人,多一些朋友,就能真正感觉到生活的美好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