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一次完全读懂道德经的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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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有物混成,循环不息

“引语”

这一章,老子描述了“道”的存在和运行,这是《道德经》里很重要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说明“道”是浑朴状态的,它是圆满和谐的整体,并非由不同因素组合而成的。“道”无声无形,先天地而存在,循环运行不息,是产生天地万物之“母”。“道”是一个绝对体。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对而存在的,而唯有“道”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道”是“独立而不改”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道”、“人”、“天”、“地”这四个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不会随着变动运转而消失。它经过变动运转又回到原始状态,这个状态就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

“原文”

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②,独立而不改③,周行而不殆④,可以为天下母⑤。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⑥。

大⑦曰逝,逝⑧曰远,远曰反⑨。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⑩。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解”

①物:指“道”。混成:混然而成,指浑朴的状态。

②寂兮寥兮:没有声音,没有形体。

③独立而不改:形容“道”的独立性和永恒性,它不靠任何外力而具有绝对性。

④周行:循环运行。不殆:不息之意。

⑤母,指“道”,天地万物由“道”而产生,故称“母”。

⑥字之曰道:勉强命名它叫“道”。

⑦大:形容“道”是无边无际的、力量无穷的。

⑧逝:指“道”的运行周流不息,永不停止的状态。

⑨反:另一本作“返”。意为返回到原点,返回到原状。

⑩人亦大:一本作“王亦大”,意为人乃万物之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即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即空间之中,宇宙之间。

?道法自然:“道”纯任自然,本来如此。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

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

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

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

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深度剖析”

关于“道”的性质和“道”的规律,其基本点在第一、四、十四、二十一和本章里都看到了。即“道”是物质性的、最先存在的实体,这个存在是耳不闻目不见,又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永远存在,无所不至地运行而永不停止。

任继愈说:“道不是来自天上,恰恰是来自人间,来自人们日常生活所接触到的道路。比起希腊古代唯物论者所讲的“无限”来,似乎更实际些,一点也不虚玄,可能人们受后来的神秘化了的‘道’的观念的影响,才认为它是状态的物体,包括有和无两种性质,由极微小的粒子在寥廓的虚空中运动所组成。它是独立存在的,也不依靠外力推动。宗教迷信的说法,认为上帝是世界的主宰者,但老子说的‘道’在上帝之前已经出现;传统观念认为世界的主宰者是‘天’,老子把天还原为天空,而道是先天地而生的。道产生万物,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宇宙的起源。”

汤一介说:“老子讲的道是先于天地存在,只是说在时间上先于天地存在,而不是在逻辑上先于天地存在。老子讲的道虽是无形无象,但不是超空间的,而是没有固定的具体的形象,这样的道才可以变化成为有固定具体形象的天地万物。”这种观点是很中肯的。老子曾说“道在物先”,又说“物在道中”,这种判断是把“天地”作为“物质”的同义语了。

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智慧就是道法自然,而不是自以为是。

老子这句最著名的话有两解:

一、“法”就是师法,就是某物向某物学习。人向地学习,地向天学习,天向道学习,道向自然学习。自然是老师的老师。

二、“法”就是被法约束,即臣服、被统治。人被地统治,地被天统治,天被道统治,道被自然统治。自然是君王的君王,是管理一切、派生出一切的上帝。

以上两解的第一层意思是“师法自然”。

第二层意思是“臣服自然”。

关于师法自然,人类比较容易接受。至于臣服自然,很多人就不能接受了。回归自然说白了就是臣服于自然,甘心做自然的奴隶。也就是说人要顺其自然,无条件地遵循一切的自然规律。

“臣服于自然”,最终为“自然之主”,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智慧。老子非常道就是老子自然道,它都强调了一个转换的问题。这种转换不是凭空的,而是实实在在做好分内之事。

所谓分内之事也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分外划进分内。所有的工作都是找来的,人类不断地学习与工作,会发现道在长大,手中的分内之事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

成就这一切的当然是学习,向自然学习。

通过“臣服自然”最终为“自然之主”,基础当然是“师法自然”。

老子说“道法自然”,不是简单地仿生,而是在仿生的同时找出使生命成为生命的伟大因素。使蜘蛛会纺织的不是蜘蛛,使燕子会筑巢的不是燕子,使百灵鸟会唱歌的不是百灵鸟,通通都是自然之道的伟力使然。掌握了自然就掌握了成就一切的法宝。道法自然不仅仅是师法自然,还包括“因自然而成道”的意思。人不能因道成道,但能因自然而成道。

《圣经》上说:“道成肉身。”道成肉身后,肉身就与道脱离了,就像被倒出了酒瓶的酒。把白水倒回酒瓶里,白水不能变成酒。还需要“再酿”。这个再酿的过程就是道法自然。意思是人与道同一,然后共同回归自然。这样,人虽然还不能成自然,但人可以成道,取得成功。

老子说“道法自然”,包含一个重要的思想:人类只有做好自然的奴隶,才能做好自然的主人。

也就是说:谁有道,谁就是主人,谁就能成功。当千钧一发之际,谁能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就可以反败为胜。

“案例一”

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有一回在海上行船被海盗俘虏并被卖作奴隶。人们问他能做什么?他说能“治理人”。第欧根尼让叫卖者喊:“谁愿意买一个主人?”一个叫塞尼亚得的富人买了他做儿子的家庭教师。塞尼亚得非常尊重第欧根尼,常常说:“一个杰出的天才走进了我的家门。”

朋友们终于打听到了第欧根尼的下落,赶来要为他赎身。第欧根尼却阻止了他们,说:“作为哲人,即使我身为奴隶,也是他人的自然统治者,就像医生为病人服务,却是病人的导师一样。”

第欧根尼是奴隶没错,但他是主人家的家庭教师,开始时教孩子,慢慢地全家人都听他的教诲,奴隶成了主人的主人。

这种角色的转变与双重性是双方都觉察到的,但双方都能接受,因为第欧根尼确实是个导师。

第欧根尼不在导师的位置做导师,而是在奴隶的位置做导师,这就反映了人类对智慧的天生依赖,并不因地位的颠倒而颠倒,而因智者的引导而引导。中国古代的士人最大理想是做帝王师,就是为了通过做奴隶去做主人的主人。

“案例二”

另一个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常常坐在石阶上观赏蚂蚁和牧羊犬。有人问他为什么对自然之物有那么大的兴趣?德谟克利特说:“所有人都是自然的学生,智者更不例外。我们从蜘蛛身上学会了纺织,从燕子身上学会了建筑,从百灵鸟身上学会了歌唱。”

这个故事告诫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当好了道的学生,将来也就可以当道的老师。当然,如果我们当不了大道的老师,但可以当小道的老师,“小道”就是人类社会。所谓“师法自然,可以成道”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