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有佛法就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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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如果人一旦取了不义之财,无疑和官府勒索、与盗贼抢劫无异。

——海涛法师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海涛法师告诉世人:“如果人一旦取了不义之财,无疑和官府勒索、与盗贼抢劫无异。世间上所有的金钱都不是我们的,佛经说是水、火、官府、盗贼、败家子是五家共有的,金钱要用自己的,聚敛钱财更要取之有法。”

通过不正确手段取得的钱财,往往会成为你的心魔,能把这个心魔克服掉,善莫大焉。

一天晚上,小偷来到良宽禅师的茅屋行窃,结果没发现一件值钱的东西。正在小偷东找西找的时候,禅师从外面回来,撞了个正着。

禅师和气地对小偷说:“你既然来了,也不能让你空手而归。我就把我身上的这件衣服送给你吧。”

说完,他就脱下衣服,交给小偷。小偷不知所措,只得灰溜溜地拿着衣服走了。

天亮时,禅师发现那件衣服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茅屋前的石台上。原来,小偷半夜里又把衣服给送回来了。

也许这个世界上没有不爱财的人,尤其是当一个人穷困潦倒的时候,对金钱的渴望就会更加强烈。如何获取财富,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方式和手段,有正当的,有不正当的,有合法的,有不合法的。所以佛说:“如法求财,不以非法。”

那么,在职场中,怎么做才是取财的正道呢?

“如法求财,不以非法”,那么什么是如法,什么是非法呢?一般人以为从辛劳职业得来的财物,便是合法的,其实未必尽然。而从非法职业得来的财富,大多是种下苦因的,这又有两类:

一、非国法所许:如从事的职业,没有违犯国家——或是居留地国家禁令的,便是正业。如国法所不许的——或不许民营的,不许外侨经营的,不许种植(如鸦片)或出卖的,就不可以做。国家的法令,不论国民或侨民,都应该遵守。虽然国家的法令,未必都是对的。如不同意国家的法令,认为不合理,也得依正当的办法来求补救,求改变,切不可阳奉阴违,触犯禁令。

二、非佛法所许:有些职业,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但依据佛法,却是一种不正当的职业,这就是以杀、盗、淫、妄、酒等解决生活的职业。如屠宰、渔猎,或被雇负责杀人,或制造杀生的器具等,便是与杀有关的非法职业。又如专门偷盗,或东欺西骗,以说谎为职业的;或酿酒,开设酒馆等,便是与盗、淫、妄、酒有关的职业。这些,凡是良好的佛弟子,是要避免的。这一点,不论在家或出家众,都要互相劝勉,不但自己不做,还得劝教内善信,共同避免触犯。

我们中国佛教徒,对职业问题,每不够注意。有的是不知道,有的明知道自己的职业是不合佛法的,但或为了祖先的遗业,或为了生计改变的不容易,还是做下去。其实有真切的信仰,真实的信解善恶因果,就应该拿出勇气来改变,不惜牺牲,忍受痛苦来改变!信佛就应依法而行,希望做佛弟子的,应特别重视这点。

由此可见,只要取财有道,足可以令身在商场的人置身于成功人物行列之中,财富一样可以因此而增加。海涛法师告诉芸芸众生,取有道之财,方能给人安全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心地无私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