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雪中悍刀行
1276500000714

第714章 书香羊

老人手指微微颤抖,轻声道:“那‘两脚羊’啊,就是人,只有双脚。女子被称为‘下羹羊’,瘦弱的年幼孩子则被称为‘小骨烂’。一些个稀罕的读书人,只要不是太面黄肌瘦,价钱都能高些,叫做‘书香羊’。”

司马真铭几乎作呕,但是在头皮发麻的同时,这位烽帅眯起眼,死死盯住这位户牒写明是幽州射流郡人氏的年迈副帅,一只手也按在凉刀刀柄上。

此时,练完拳的副帅郭熙悄然而至,看了眼司马真铭,默默走到老人身边。

薛老头淡然道:“都这个时候了,在北莽大军面前,是北凉当地人,还是中原逃难的春秋遗民,重要吗?放心,老头儿不是什么北莽谍子,我丢不起薛家祖宗的脸面。”

司马真铭冷笑反问道:“当真不重要?”

老头儿突然开心笑了起来,指了指始终沉默寡言的副帅郭熙,“烽帅大人你的箭术跟他旗鼓相当,打捉对厮杀,可就差远了。”

然后这个往日在烽燧内谁都能拿捏调侃的老头子,不再理睬司马真铭,脸上流露出深沉的缅怀意味,自顾自说道:“当年在西蜀冷衙门的中书科,只是做些抄写经书、篆刻官印的勾当,年俸不足百石,中书舍人,从七品的芝麻官而已,冰敬炭敬当然是毛都没有一根。那咱们怎么赚钱养家,也是有法子的,皇宫里头逢年过节,要贴很多春联子,就轮到我们中书舍人上场了,写联子前,宦官会端来调墨用的朱砂和金粉,这时候我从怀中摸出一杆大毫笔,往金粉盘子里使劲一蘸,哎呦,笔坏了,塞回袖管,换上一枝笔,呦,又坏了,就这么一鼓作气‘蘸坏’了十几杆,才能好不容易找到枝好笔,开始正儿八经书写。双袖鼓鼓的出宫以后,赶紧小心抖落金粉,怎么都有二两重,找家钱庄一熔,那就是一颗瞧着就喜气的小金锭喽。”

完全忘我的老人啧啧笑道:“当年我买书藏书,可都是靠着这些小金锭啊。”

司马真铭目瞪口呆,都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个潜伏在北凉多年的西蜀余孽,难不成真要拔刀相向?

郭熙坦然说道:“司马烽帅,等打完了仗,要是你我和薛大人能活下,你据实上报即是,永徽二年,我郭熙就是那个在凉州关外射了大将军六枝连珠箭的刺客。但是如果我和薛大人都死了,你还活着,希望烽帅就不要提这一茬了,我郭熙自永徽六年起,就没了报仇的心思,当然,信不信由你。”

突然那司职守望的少年烽子慌张喊道:“寇至!一百二十余骑!”

司马真铭毫不犹豫道:“全燧备战!”

————

虽说先锋军一口气推平了枣马寨堡群,杀敌三千多,但是从主帅杨元赞到几名大将所有的将校都没有半点轻松,战死之人就有整四千,那么伤患又该有多少?所幸不是疫病最易传播的酷暑季节,否则以北方游牧民族一贯的狠辣作风,极难救治的重伤者,一律就地杀死,且不以战死论!不过在先锋军中有一批人的心情照样十分闲适惬意,这些人身边大多有精骑扈从护卫,从二三十骑到数百骑不等,年纪都不大,多在十五到二十五之间,若说鹿尾巴烽燧的烽帅与白马义从失之交臂,被司马真铭引以为憾,那么这些南朝权臣子弟或是草原上悉剔子孙的家伙,对自己没能入选幕前军机郎,也是相当愤愤不平的。北莽三条战线,最重要的中线是南院大王董卓大权在握,亲自主持军务,除了董家私军,其余兵马也以各大边镇的精锐为主,而且就在董胖子的眼皮子底下,很难有外人能插上手。而西线有柳珪,以及之后的北院大王拓拔菩萨,加上八千羌骑“未战”便给打得全军覆没,傻子才去那边吃苦头,所以幽州东线就掺杂了大量又不想冒风险、同时还得捞上军功的大贵族后代,与各方势力一直人缘不错的大将军杨元赞对此没有不近人情,默许了各大甲乙姓氏的掺沙子行径,而且特意准许这些角色脱离大军,在葫芦口内主动寻找烽燧进行掠杀,若是有胆量有实力去跟堡寨死磕,杨元赞也不拦着,生死自负便是。

在这段期间,不断有一股股人数不等的骑军从大营中来去匆匆,甚至有许多留在葫芦口外的小股骑军闻讯赶至,加入这场狩猎游戏中,就像是一场缓缓拉开序幕的血腥盛宴。

听说昨天黄昏就有龙腰州那位谢家的二公子与八十骑满载而归,马背两侧悬挂了十六颗鲜血淋漓的幽州烽子头颅,还有两匹战马故意拖拽着两名烽帅的尸体进入军营,两具尸体在黄沙大地上拖拽了一路,血肉模糊,后背处更是可以看到白骨。

后半夜又有一伙草原戎兵返程,是三个部落汇聚而成的四百多骑,直接就攻破了卧弓城外围边缘地带的一座河谷戊堡。这些浑身浴血的戎兵挥舞着战刀入营,而那些明显与戎人弯刀不同的战刀,无一不是那声名显赫的徐家北凉刀!几位年纪轻轻的戎兵头目更是在策马入营时,大笑着丢下几团褶皱的东西,等到有人捡起一看,才发现竟是那徐字旗!

枣马寨堡群一役,士气略微受挫的先锋军顿时气焰大涨。

今早天微亮,就又有七八股骑军争先恐后疾驰出营。

随着大量各式各样的攻城器械陆续运到,攻打那座近在眼前的卧弓城,便是一触即发的事情了。

一名看不清岁数的络腮胡高大汉子很漫不经心地走在军营中,身边跟了个比他要惹眼无数的侍女,年轻女子腰间悬佩了一枚绣工精致的漂亮锦囊,只可惜那点香气早就给军营中熏天臭味给遮掩得半点不剩。当这两人走过,那些个傍马而睡的底层北莽士卒,都泛起近乎吃人的眼神。大军作战,北莽早年从来没有携带妇人的规矩,还不都是给那帮南朝官员给带坏的,只要家世的分量足够,一律出身王庭的督战官也都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北莽十个高居一品的甲字大姓,北有七南仅三,但是乙字大姓的数目,可就是南朝门阀略微占据上风了。现在的幽州东线,龙腰姑塞几大州的豪门子弟一抓一大把,不是他们这帮连帐篷都住不上的士卒所能惹得起的。

那个堂而皇之带女子随行的汉子一路走走停停,时不时抬头望着那座城池高耸的卧弓城,最后他在经过一大堆帐篷时,被一个眼尖的貂裘公子哥瞧见,后者赶紧屁颠屁颠跑到汉子跟前,满脸谄媚低声道:“种大哥,这么巧。”

汉子揉了揉脸颊胡子,瞥了眼这位公子哥身后的景象,笑道:“瞧着像是让人吊马头了一整晚,怎么,忍不住了,也要去打几个烽燧?”

那年轻人嘿嘿道:“我跟几个哥们约好了,这不趁着还没攻城,各自先拿几个烽燧热热手,争取攻城前联手打下一座大寨,回去也好家里长辈们张涨脸面,省得他们说我没出息。”

那个姓氏相对南朝大族有些古怪的汉子嗯了一声,对此不置可否,他的视线越过眼前这姑塞州三世祖的脑袋,看到有四五个锦衣貂裘的年轻人扎堆站在一起,显然都不认识自己,倨傲眼神有些不善。汉子瞥了眼他们身后的马匹,都是草原上的排得上号的战马。关键是好马还要好调教,北莽有吊马头的习俗,吊好了,战马冲锋时才能不但步伐相同,甚至连马头高度都保持一致,绝不至于出现参差不齐的画面,奔跑途中,那就像一整排翱翔在地面上的雄鹰。在北莽,男子骑射两事皆须精湛不说,吊马的手艺也很重要,这大概就像是中原士子的琴棋书画吧。

汉子收回视线,对那出自姑塞州乙字大族的年轻人笑道:“小心点,接下来几年有的是大仗打。”

那好歹是姑塞州豪门子孙的公子哥满脸受宠若惊,使劲点头,然后神秘兮兮道:“里头有个姓庞的,他爹是姑塞州瓦筑军镇的新任将军,这小子在家族中很受器重,我跟他是死党,才肯告诉他老子悄悄给他派了位高手当贴身护卫,啧啧,二品实力的宗师。所以说今儿我就是跟他玩去的,虽然加起来才一百出头点的骑兵,但有那个高手,什么烽燧拿不下来啊,估计他一个人就能杀掉半座小些的幽州堡寨了。不过那小子说他老子不愿意他出风头,我也不好硬要他做什么,而且那高手架子也大,看我都是斜着眼睛的,他娘的!哈哈,种大哥,那你先忙,我跟他们出营去了。”

汉子微笑道:“去吧。”

公子哥刚转身跑出去两步,就转回身,小心翼翼问道:“种大哥,晚上能找你喝酒不?我这趟偷藏了好酒!”

汉子点头道:“行啊,只要攻城没轮到我上阵,就都没问题。”

公子哥笑得嘴巴都快要咧到耳朵后边去了,小跑离去。

以五名世家子弟为首的四百来骑吆喝着呼啸而去,当那世家子在马背上朝汉子笑脸的时候,汉子笑容浅淡地抬臂摆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