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美男蝎女之虐爱葬心(泥蝶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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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李练达的身心仿佛被圣经的旋律彻底洗涤。

李练达跟着朗逸彤从静谧安宁的圣歌里走出来,心里还是盘桓萦绕着那些旋律。李练达觉得自己被赞美诗给共振过了,连心跳的频率都趋于那些圣歌的舒缓,李练达觉得自己就是一首无调的赞美诗。

从灯火通明的圣经气氛里走出来,从幽暗曲折的小巷里走出来,朗逸彤载着李练达前往这个城市的最隐秘处。由昏暗的老街一路驶向灯火辉煌处,这里是古城最繁华的地界,仿古建筑风格一致的临街二楼排得很长,站在繁华的闪烁里,能看到南北二塔黑魆魆的影子。古街霓虹闪烁,众生喧哗,灯火阑珊处,每一个酒吧的名字都被霓虹灯凸显着,在黑暗里有些炫耀的味道。也就是几年的功夫,这个城市的酒吧噌噌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并且都聚集在城市的古街上,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酒吧一条街,一眼望去,霓虹闪烁里有猛士、大馆、回家、第六感、龙城、燕都、在路上、凤鸣驿、金碧辉煌、彼岸花、贵都、豹豪、三里屯、威可多、白天鹅、兰桂坊等大大小小20多家酒吧,形成了这座古城暗夜的一个亮点。每个门点都各显其能地豪华装修,霓虹灯的效果各不相同,形成了姹紫嫣红百花齐放的热闹氛围,小巷被灯火辉煌的眩晕给无限地放大了,被人来人往的喧哗无限地扩张了。李练达还是第一次在这条灯火辉煌的古街上走过,第一次知道在这个城市的背后还有这样的不同生活。

朗逸彤说,这里是这个城市的灵魂,是可以代表城市现代的符号。

李练达说,在我的印象中这是港台电影里才有的场景。

朗逸彤说,你说的很对,其实这里的每一个元素都是被复制的,你看这些被复制的名字,你看这些被复制的灯光效果,都是舶来品,有北京的,有上海的,有广州的,有沈阳的,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说明这个城市是多么没有创意啊!

李练达说,中国的很多城市其实都没有自己的特点,城市建设都是刚刚起步,很多创意都是在复制,甚至是蹩脚地复制。大城市抄袭欧美的,小城市抄袭大城市的,乡村抄袭小城市的,画虎不成反类犬。但是从另外一方面也证明这个城市是与世界同步的。环球同此凉热,太平盛世,阅尽人间春色,更别提那千秋功罪谁人评说?

朗逸彤说,你的语言很机智啊!

朗逸彤在人群里三拐两拐,终于还是用脚支住车子停下来,李练达抱住朗逸彤的腰跳下车子。朗逸彤说,咱们走走吧,你也感受一下这个城市的潮流与现代,有没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你比较喜欢哪一个名字?喜欢哪一个装饰风格?李练达停在那里数着那些奇怪的名字,观赏那些闪烁的装饰,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彼岸花吧!有点不事喧嚣,在霓虹闪烁中有些异样的格调。朗逸彤说,你的眼力不错。不过这些都不是咱们的去处,咱们去我的天堂口。李练达说,你的天堂口?难道你有自己的酒吧吗?朗逸彤说,对,是我的,有我的参股,房子是我的,这个城市的第一个酒吧也是我和别人合伙开的,叫天堂口,名字也是来自《圣经》。房子是我爷爷送给我的礼物,那一年,我们北京的老宅院被政府收购,在北京给了我们几处房子和一些钱,我爷爷将房子分配给我们小哥仨。就跟着我父亲来到燕都,我爷爷对燕都的印象还不错,他说这个地方山清水秀,民风朴实,挺适合居住的,就跟我父亲说要在这个地方安度晚年颐养天年了。我爷爷还真就没有再回到北京,我爷爷让我父亲将我奶奶的坟都迁到燕都来了,墓地在凤凰山,墓地是我爷爷亲自选的,他懂得一些易经风水。我爷爷最疼我,说要给我留下一个吃饭的地方。他没事就满街转,正好这个地方有一些临街二楼出shou,说是二楼其实有三层楼高,我爷爷就出资将这栋日伪满洲国时期建造的仿欧式建筑买了下来,这个建筑原来是这个城市最早的一家银行,后来改为这个城市最大的金店,我爷爷一辈子从事金融业对这个房子也有感情。这地方在五十年代以前一直是这个城市的中心,在古代也是,后来随着城市的南伸西扩北展,这个地方不再是城市的中心区,有些式微,有些败落,但仍然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黄金地段。李练达在朗逸彤的叙述里想象着他的爷爷和这个城市的历史,他的思路被无限地扩散,在城市的上空扩张。朗逸彤像是璀璨的银河,像是辽阔无边的大海,而自己却不能做一颗星辰或一条小鱼,朗逸彤到底还有多少侧面呢?朗逸彤领着李练达又往前走了一块儿,走过每一个闪烁的名字。古街向右一拐,这是一个更加僻静的小街,一面是建筑,另一面是一片树林,是城市公园的一部分,与明亮的酒吧一条街相比,这里比较暗淡,唯一的路灯在街的尽头低着渴望的眼睛,整条街巷显得空荡荡,风在南北的街巷里呜呜地席卷而过,经过枯枝的合欢树上吱吱地鸣叫,像是一只被委屈的小鸟,嘤嘤求友。

李练达抬头一看,在被涂成金色的仿欧式建筑上,天堂口酒吧的霓虹灯在暗夜的逡巡里闪烁着,幽静而神秘。朗逸彤说,别看这个酒吧孤零零地躲在角落里,但却是这个城市最早、也是最火的一家酒吧,是这个城市的酒吧鼻祖。李练达站在街口两边对比着,与那些耀眼的辉煌的酒吧装修相比,天堂口显得很简约,“天堂”两个字被霓虹灯衬托的极大,而“口”字被淡化处理,淡到几乎看不见,但仔细看还会与天堂连缀在一起,而“酒吧”两个字底隐约衬着英文的“Beerbar”,中英文交替出现,色彩斑斓奇幻。简约的霓虹和金色的底色互相映衬,显得华贵而神秘,而刚才经过的那些霓虹等都显得过分的张扬和炫耀,是炫富型的。

李练达说,这个名字的确很奇怪啊!是《圣经》里的一个传说吗?

朗逸彤说,这个酒吧是我和一个哥们儿李响一手策划的,酒吧是我们两个一起投资的,那时候李响家里比较穷,他就是一个走南闯北的摄影爱好者,那时候还没有成家,但是小有名气。你一看见他就知道他艺术家的打扮,穿着那种宽大的衣服,兜很多的那种,扎着马尾巴。李响也是李倩的亲叔伯哥哥。他走得多,经历的也比较多,新鲜的理念也比较多,我们在一起谈论艺术时,他说咱们这个城市一看就比较落后,连一个酒吧都没有,酒吧就是比较时尚的人聚集的地方,而这个城市连一个都没有。可见我们这个地方远离时尚文化,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于是我们就商量着合伙开了这家酒吧。我在北京的哥们儿有开酒吧的,我对这种酒吧文化还是很着迷的。房子是我的,我又从我妈那里借了一笔钱,就帮助李响开了这个酒吧。之所以叫天堂口这个名字,是因为《圣经》上说通往天堂之门是一道窄门,也就是说天堂口,非常的狭小,只有灵魂高尚的人才能通过。这个名字是我为他们策划的,主要的理念还是让来酒吧的哥们都能感受到天堂的自由、轻松和神秘。他们也是按着这个理念来装修的,一开始天堂口酒吧的文化气氛特浓,每个星期都举行诗歌朗诵会、书法绘画摄影展什么的。李响也逐渐成为我们这个城市小有名气的摄影家,里面有挂着他走南闯北拍摄的风光照片,我最喜欢他拍摄西藏的那一系列。有时他也将相熟的摄影爱好者的作品挂在他的酒吧里。后来李响有了名气被群众文化馆招安了,其实是李倩她爸给他安排的工作,他也不愿意流浪了,想找一个地方上班。他的那些叛逆的想法也就逐渐的荡然无存了。我父亲一直不同意我干这个,说我影响他在社会上声誉,反复劝我,我也很为难,就退出来了,再加上我和李响的经营理念也相左,我们就分道扬镳了,但我们还是好哥们儿,天堂口还有我的股份。天堂口经过了几次翻天覆地的装修,将原来的书卷气改得荡然无存。不过有时候我还是喜欢来这里坐坐,感受一下这里的气氛。你要是那时候认识我,你不一定能接受我,我那时也是一头披肩长发,在舞台上拿着麦克架子嚎唱摇滚。

李练达说,让我想象你唱摇滚的样子,像披头士吗?还是猫王?

朗逸彤说,谁都不像,就像我自己,我那时觉得特别自我,好像我天生就该如此,生命像花儿一样绽放,每一天都活得那么精彩,音乐的灵感,文字的灵感,我好像是萨满神教里的通灵巫师,处在一个被通灵的境界里,那时候我是神。

李练达说,写作的人真的都是可以通灵的人吗?

朗逸彤说,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只有有灵魂的人才能写出有灵魂的文字。文字不是词语的堆砌,而是灵魂光芒的一个折射。我们那时候组建过一个叫“天龙八部”的乐队在里面唱歌,这也是这个城市最早的摇滚乐队,你没有看见我原来的样子,长发披肩,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弄得学校也找我,我爸也训我,可是我当时就是叛逆,我就是喜欢摇滚,我们那时候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什么歌都唱,重金属摇滚,英伦摇滚,蓝调摇滚、乡村民谣了什么都唱,一般来这里的人都比较喜欢听抒情一些的,即使是摇滚也要那种改良的轻摇滚,有些时候我们就把国外的和港台的一些歌曲改良成轻摇滚。我唱的最多的就是皇后乐队、空气补给、平克?弗洛依德的英文歌曲。后来我父亲极力反对我出入这种场合,说是影响他的社会形象,李倩也是每天都在我耳边磨磨唧唧的,弄得我心烦意乱,突然有一天我也意识到我的叛逆,我一想也玩够了,就将乐队解散了,剩下的他们几个人就重新组成了一个“天狼”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