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大师的作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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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文体篇(18)

材料有了,更要把这材料连缀起来成文字。那么怎样连缀呢?先就全体材料的性质考察:草——蝴蝶——小川——树林——云——老鹰——温风——日光。这里面,树林和云是远景,老鹰也比较地不近,草、蝴蝶、小川是最和作者相近的。照普通的顺序,先说近的,后说远的,原来的排列,似乎也没大错。但依原形连缀拢来,究竟不成文章:第一,接合不稳;第二,词句未净。

(1)句虽明了,但是不干净,多冗词。“草”“草上”“两个蝴蝶”“黄蝴蝶”“白蝴蝶”相同的名词叠出,文趣不好;应改削如下:

青青的草上,有黄白二蝶翩翩飞舞。

这样就够了。(2)没有什么可删,原形也可用。不过突然与(1)连结,文有点不合拍。如果加入一名“草的尽处”,连接起来就不突兀,并且景色也较能表出。

其次是(3)和(4)了。这二者要互易顺序,景物才能统一,为了与上文连接及表出春日的心情起见,上加一句“抬起倦眼仰望”,更得情味。其余一仍其旧,将全体连缀起来如下:

青青的草上,有黄白二蝶翩翩起舞。草的尽处,小川潺潺流着,水面被日光反射成银白色。

抬起倦眼仰望,两个老鹰在空中回旋,不时落近在地面来。远处的树林,晕成紫色,其上飘着蓬蓬的白云。

温风吹在身上,日光照在头上,藉草坐了。竟想睡去,我不禁立了唱起歌来了。

这样,文虽不工,但繁词已去,连接也无大病,春野的景色,春日的情感,已能表出若干了。

再示一例吧。例如有这样的一篇学生日记:

某月日,星期。

早晨,近处有一小孩被车子碾伤,门前大喧扰。我只在窗口望了一望,不忍近视。后来知道,这受伤的小孩是某家的独子,送入病院以后,即受手术,但愿能就医好。

正预习着明日的功课,李君来了。乃相与共同预习。所预习的是英语。二人彼此猜测先生的发问,不觉都皱了眉。

午餐与李君谈笑共食。

午后到李君家,适他家有亲戚来,李君很忙,我就回来了。

傍晚无事。

灯下继续预习毕,翻阅小说,至敲十一点钟,始惊觉就寝。

先就看,所记的是偶发事项,与自己无直接关系;似乎是可记可不记的材料。如果要记,应只用简洁的词句,不应这样冗长。可改削如下:

早晨,有一个小孩在门口被车子碾伤,附近大喧扰。听说就送入医院去了。

这样已够,再改作如下,则更好。

早晨,有一个小孩在门口被车子碾伤,为之怆然。

“为之怆然”这是感情的语句,加入了可以表出当时的心情。这种表示感情的语句,要简劲有余情,能含蓄丰富才好。

再检查。这节中末句“皱了眉”,很好,但开端太冗滞,宜改削如下:

正预习明日的英语,李君来了。乃相与共同预习。彼此猜测先生的发问,不觉皱了眉。

原文,“预习”两见,“所预习的是英文”,是无谓的说明。改作如上就比较妥当了。

无病。“他家有亲戚来”云云,也与自己无关系,可省略,改如下:

午后因送李君,顺便一到他家就归。

的“傍晚无事”全是废话;无事,无事就是了,何必声明呢?当全删。

无病;末句能表出情味,不失为佳句。

分段与选题

一 文的分段 文字的分段,和句逗性质一样,同是表示区划的。最小的区划是逗,其次是句,再其次是段。有时还有空一行另写,表示比段更大的区划的。

分段不但使文字易读,且使文字有序不紊。分段有长有短,原视人而不同,但大体也有一定的标准,就是要每段自成一段落。用前节的例来说:

青青的草上,有黄白二蝶翩翩飞舞。草的尽处,小川潺潺流着,水面被日光反射成银白色。

抬起倦眼仰望,两个老鹰在空中回旋,不时落近在地面上来,远处的树林,其上飘着蓬蓬的白云。

温风吹在身上,日光照在头上,藉草坐了,竟想睡去,我不禁立了唱起歌来了。

这文是分作三段写成的。第一段着眼近处,第二段着眼远处,两不相同,所以换行另写。第三段是心情的抒述,和前二段叙述事物的又不同,所以再别作一段。换一着眼点,就把文字分段,这是普通的标准。

所要注意的,就是标准只是相机而定的。例如上文第一段,所包含的事物有草、蝶、小川三项,如果在全文描写精细,不这样简单的时候,那么由草而蝶,由蝶而小川,都可说是着眼点的更换,就都应分段了(下面二段也是这样)。上文所以合为一段,一因文字简单,二因所写的都是近景的缘故。

分段还有把每段特别提出的意思,能使分出的文字增加强度。有时,往往因为要想使某文句增加强度,特意分行写列的。试看下例:

K君从车窗探出头来说“再会”。我也说了一声“再会”,不觉声音发颤了。K君也把眼圈红了起来。汽笛威吓似的一作声,车就开动。我目送那车的移行,不久被树林遮阻,眼前只留着一片的野原。

啊!K君终于去了。

我不觉要哭起来了。

这文末二句原可并为一段的,却作二行写着。分段以后,语气加强,连全文都加了强度了。能适当分段,也是文章技巧之一,但须入情合理,不可无谓妄饰。

二 题的选择 文字中,有先有题目,后有文字的;有先有文字,后有题目的。旧式文字,往往先有题目,随题敷衍。其实,文字的好的,都是作者先有某种要写的事物或思想情感,如实写出,然后再加题目的。特别地在小品文应该如此。

题目应随文的内容而定,自不容说。但陈腐的题目,不能令人注目;有时因题目陈腐,使本文也惹了陈腐的色彩。过于新奇呢,又易使读者读了本文失望。所以题目非推敲斟酌不可。

举例来说:前节所列春日写景的文字,如果要定起题目来是很多的:“春野”“春景”“游春”等等都可以。但我以为不如定为“藉草”来得切实而不落陈套。

在小品文中,文字须苦心制作,题目也须苦心制作。题的好坏,有时竟有关于文的死活。尽有文字普通,因了题目的技巧,就生出生气来的。

今天母鸡又领了一群小鸡到篱外来了。其中最弱的一只,赶不上其余的,只是郎当地在后跟着。忽然发出异常的叫声,挣扎飞奔,原来后面来了一只小狗。母鸡回奔过来,绕在那小鸡后面,向小狗做着怒势,小鸡快活地奔近兄弟旁边去,小狗慑于母鸡的威势,也就逃走了。

(《亲恩》)

这文材料很普通,文字也没有十分大了不得,但“亲恩”的题目,实有非常的技巧。因了题目好的缘故,平凡的本文,也成了奇警了。这是用题目来振起全文的一例。

(选自《文章作法》,开明书店,1922年)

谈应用文(张志公)

平常所谓“应用文”,指的是处理事务的,一般有些惯用格式的那种文章,例如书信、通知、报告、记录等等。

对于学习写应用文这件事,有两种看法。一种把它看得很重要,认为非学不可,不学就不会,不会写应用文是不行的。另一种看法正好相反,认为应用文无非也是文章,不必专门学它,只要会写一般的文章,就一定会写应用文。

我们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一部分道理。

应用文和一般的文章的确有很多共同点——都是用书面语言来表达思想,都要求用词恰当,句子通顺,条理清楚,明白通畅。因此,要会写应用文,必须会写一般的文章,必须学会用词造句的一般道理。要是连个普通的句子都写不通,就忙着学写应用文,那是舍本逐末。只要掌握了运用语言的一般知识,能够写通一般的文章,应用文可以说一学就会,用不着多大工夫。

在旧社会,写应用文可真不是一件简单事。那时候,社会上流行着一套虚伪的封建礼法,处处要讲究长幼尊卑的封建关系,统治阶级的人物更是处处要运用蒙上欺下、推诿搪塞、言不由衷的处世哲学。那一套社会风气充分反映在应用文里。私人书信里这样,公文里也是这样。写封信,要讲究怎样称人,怎样自称,怎样抬头,怎样请安。就连写个信封,收信人有的要写名,有的要写字,名字底下要写个“×启”,“启”上边这个字,通行的就有“大、台、惠、钧、安”等不下十几个,按双方的身份、地位、关系来选用。信封写成几行都有讲究,叫作“三凶、四吉、五平安”。就是说,除非报丧信,信封上写成三行(收信人地址一行,收信人姓名一行,发信人地址一行)是不许可的,必须把收信人地址设法写作两行,总共成为四行,那才“吉”。(另一个说法是信封上盖三个图章表示凶,四个表示吉,五个表示平安。)公文里边,上级接到下级的来件,回文时要说“等情据此”,下级接到上级的来件,回文时要说“等因奉此”;下级请求上级批准什么,要说“伏祈”如何,上级嘱咐下级什么,要说“仰即”如何。名目格式,种类繁多,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同级对同级,各有若干种。名目格式之外,行文中间又有一大套不着边际,便于捣鬼的“词令”,如“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试想,那种应用文岂不真的成了一门大“学问”!今天,有人一谈到应用文就觉得不容易,恐怕多少反映了旧社会应用文传统留在我们脑里的一点阴影。

事实上,今天所说的应用文跟旧社会的应用文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因为社会的性质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改变了,而应用文是直接反映社会性质和人与人的关系的。

我们的应用文也要求一些简单的格式,但是,目的只在于双方处理起来方便;我们的应用文也讲究必要的礼貌,但是,我们的礼貌是社会主义的互相尊重的礼貌;我们的应用文也要讲求写法,但是,目的在便于解决工作上的问题,不需要使用什么特殊的“辞令”。

有一个中学生对我说,他不会写请假条。我问他:“口头上请假,你会吗?”他说:“会。”我说:“那么,假如我是你的老师,你生病了(比如头忽然疼起来了),下午不能来上课,你向我请假,该怎么说呢?”他毫不迟疑地回答:“张老师,我头疼得很厉害,下午不能来上课了,请半天假。”我说:“你就这样写下来,下边签个名字,写个日期,这就是很好的一个请假条,能打5分。”最初,他对我的话半信半疑,经过一番解释,他才相信了。

我时常接到一些青年同志来信,问一些有关语文的问题。有的来信开头这样写:“今天来信,不为别事,只因我在学习中有一个问题……”显然,开头的10个字是完全不必要的,而这位同志正是因为心里想着“我是在写应用文”,才把这种废话写上去;他写一般文章的时候,开头绝不会来一句“今天作文,不为别事,只因……”的。

从这些事情看来,旧的应用文观念的确还或多或少地存在,这种观念使一些人对今天的应用文有一种不够适当的看法,把写应用文这件事估计得不合实际地那么困难。我们认为,这种看法需要澄清一下。

然而,另一方面,认为应用文一无可学、一无可讲,也是不尽妥当的。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常常要用应用文,看别人写的,自己也要写给别人。某些应用文在写法上确实有一些特点,有一些要求。这些特点和要求,讲起来不难,可是不讲就未必知道。明明是非用不可的东西,我们不给青年学生一些指点,让他自己去摸索,这是说不过去的。有这样的事:一个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看见公文上有“抄送×××××”不懂是什么意思,以为是要他把这件公文抄几份,分别送给列出的那几个机关。拿写信来说,我收到的来信之中,末尾就有把“此致敬礼”写成“致礼”“致以礼”等等的各种写法。像从前那样讲究“敬请×安,×祺”是不必要的,可是大家随便用“致礼”之类不大说得通的话,也没有好处。至于不知怎样作会议记录、作工作报告的,更不少见。如果说,念过一些诗歌、小说、散文,练习过一般的作文,就应该会作记录,会写报告,那怕是不合事实的。

对于应用文的格式,我们也需要有适当的看法。有人把格式看得太重要,有人又看得过于微不足道。把应用文的格式弄得很复杂,用格式表示种种封建关系,表示虚伪的繁文缛礼,那是旧社会应用文的传统,要不得。但是为了清晰醒目,为了处理起来方便,某些应用文的确需要有一些简单的,大体上一致的格式。这些格式,如果不加指点,中学毕业生也要摸索一些时候才懂。

因此,中小学里,在一般的语文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程度,把学生毕业后经常用得着的、需要指点才会写的应用文讲一讲,让学生练习练习,我认为是有必要的。这项工作不应该占用太多的时间,也不需要用多少时间,做起来没有什么困难,而对学生很有益处。应该研究的是,各级学校应该讲哪些,怎么讲,怎么练习,这些都要作适当的安排。更重要的是,不能把应用文复杂化,要打破旧的应用文观念,建立新的应用文观念,简单明了而足以致用。

1958年1月

(选自《张志公文集》第3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