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思维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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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诡辩

人们并不被事物所扰乱,而是被他们对事物的看法所扰乱。

——爱比克泰德

3.1 谁在犯傻?

和辩证法一样,诡辩术也是古希腊发明的,它们都是古希腊广场政治的产物。在广场政治中,谁都想让自己的话语胜出,这就要看谁说理说得更好,古希腊人比的就是谁的logos(道理,合理的话语)更强。逻辑(logic)就是在logos大赛中发展出来的。如果一种观点的每句话在逻辑上都无懈可击,这样固然没有错误,但也没有魅力,绝对正确的话都是一些没有新意的话。如果能把有趣的甚至错误的话说得合乎逻辑,兼备逻辑与想象力之长,就需要一点妙计和技巧了,人们管这种用正确的逻辑去说错误的话的技艺叫做诡辩。

诡辩一直名声很坏,人们通常把诡辩术看作是以不正当的逻辑手段进行胡搅蛮缠的邪术。不过,人们虽然看不起诡辩术,但又感到它很难对付,这至少说明诡辩术也是一技之长。我对诡辩另有看法,偏要给诡辩说点好话。诡辩术实际上说明了思想中的另一种道理,如果能恰当理解,则能正当使用,或许还能够引出一些重要的启发。

为什么诡辩术能从无理之处搞出道理来?仅靠胡搅蛮缠是做不到的。胡搅蛮缠与诡辩在智力水平上相差甚远,切不可指鹿为马。有部电视剧叫“乡村爱情”,里面有一段这样的情节:一个人开别人的汽车轧坏了另一个人的自行车,在遭到索赔时,大概是这样说的:车是我开的,可车不是我的,你应该赖那车,哪能都赖我呀,再说你自行车坏了你有损失,那我还轧坏了我自己的庄稼,我的损失就不是钱啦?你老跟我说你的损失是什么意思呀?如此等等。这叫胡搅蛮缠,也许有趣,但不是诡辩。诡辩术利用的是高明的逻辑方法,据说,高明的诡辩术“能够驳倒任何命题”。

古希腊的智者派哲学家善于诡辩也喜欢诡辩。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诡辩是这样的:如果让乌龟先爬出一段距离,那么即使是飞毛腿阿基里斯也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等阿基里斯追到乌龟原来的地方,乌龟又已爬出去一小截,等阿基里斯又追上时,乌龟又再爬出一点儿,总之,阿基里斯只能无限地迫近乌龟但总也赶不上。当然,这一结论在事实上是错的,但奇怪的是,这一在物理学上有毛病的论证在逻辑上却没有毛病。这个诡辩虽然十分有名却还不足以搞乱脑子。另有一个更精彩的诡辩是这样说的:一粒米落地时听不到响声,那么加一粒“没有声”的米变成两粒米,落地也应该没响声,再加一粒米,三粒米还是没响声,以此类推,一整袋米落地也不会有响声。这同样是事实上错,逻辑上对。

这回阿基里斯真的追不上乌龟了

智者派哲学家热衷于故意证明一些明明错的事情,以此显示其高明技艺,迪翁尼索多鲁斯就当众论证克特希普斯的爸爸是条狗,这个令人汗出如浆的强大论证是这样的:

迪翁尼索多鲁斯:你家有条大狗,还有小狗,对吗?

克特希普斯:是呀是呀。

迪翁尼索多鲁斯:大狗真的是那些小狗的爸爸吗?

克特希普斯:那还有错?我亲眼看见大狗和小狗的妈妈在一起来着。

迪翁尼索多鲁斯:大狗真的是你的吗?

克特希普斯:确实是我的。

迪翁尼索多鲁斯:那么,大狗是你的,并且他还是爸爸,所以大狗是你的爸爸,小狗是你的兄弟。

据说,这个论证的逻辑是对的,如果按照数理逻辑,就更可信了。

人们习惯于从事实的角度去评价诡辩,总是根据事实去说它是错的,这种批评固然正确,但没有理解诡辩家的深刻意图。诡辩家自己也应该知道那些诡辩在事实上是错的,他们不至于真的想否认事实,睁眼说瞎话,那样就没意思了。以为诡辩家在胡说的人并没有仔细想一想诡辩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其实,“事实上错,逻辑上对”这种怪事是为了说明: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各有各的用处,思想上正确的未必事实上正确,事实上正确的也未必在思想上正确。例如,逻辑定理与事实的真理就常常不一致。有一条逻辑定理说的是“任意一句假话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话”,这听上去十分荒唐,据说真的有人要罗素从“2 2=5”推出“罗素是教皇”,头脑特别好使的罗素给出了以下的证明:

(1)假定2 2=5;

(2)等式两边各减去2,得出2=3;

(3)易位得3=2;

(4)两边各减去1,得出2=1;

(5)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一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罗素和教皇是一个人

这算笑话吗?如果是,那也是意味深长的笑话。我喜欢罗素,他有脑子。

3.2 并不荒谬的怪论

思想和事实是两回事,就像是两个世界,面貌不一样。思想并非事实的镜子,但有相通之路,它们之间能够沟通,理解这一点很重要。数学中讲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在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中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有效地应用到事实中去。

前面的那几个诡辩只是给僵化头脑敲敲警钟,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们的确很荒谬。为了证明在事实上不合理的思想可以是非常重要的真理,我愿意举出一个在数学中伟大的奇谈怪论,数学家能够坦然接受,但有可能将某些哲学家雷得外焦里嫩。数学家康托发现,偶数的数量和自然数的数量一样多(奇数也同样)。可以这样证明,你在一边写出1、2、3、4、5、6……,在另一边对应地写出2、4、6、8、10、12……,由于数是无穷多的,因此,这两个数列可以无穷地一一对应下去。按平常感觉会觉得奇怪,因为自然数“明明”比偶数多出一倍,然而,既然偶数也是无穷数列,它就足够与自然数这一无穷数列一一对应,所以,偶数和自然数同样多。由此不难看出,有些违背感觉和事实的事情在思想领域中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很有用。同样,在哲学中,有些诡辩同样有可能对思想是有用的,而且也是正确的,至于在事实上是否正确,却是另一回事了。

也许有人会说,数学是数学,生活是生活,在数学中可以有奇谈怪论,生活中却不行,因此我想举一个生活中的真实怪论。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精通法律和诡辩术,他有个穷学生交不起学费,普罗泰戈拉愿意帮助弱势群体,有心为和谐社会作贡献,于是就答应他先免费上学,等他毕业后打赢第一场官司赚到钱再补缴学费。可是这个学生毕业后改行了,一直不去打官司,也就总不给普罗泰戈拉交钱,普罗泰戈拉上法院告了这个学生。糟糕的是,这个学生深得真传,诡辩功力和普罗泰戈拉已在伯仲之间。学生在法庭上说:如果我输掉这场官司,那么我就还没打赢过官司,按照法律承认的协议,也就不用向普罗泰戈拉交钱;如果我赢了这场官司,就意味着法庭驳回了普罗泰戈拉要钱的请求,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我还是不用交钱,总之,无论输赢,我都不用交钱。对此,普罗泰戈拉反驳说:如果学生输掉这场官司,既然输了,就说明我的要求是正当的,那么他就必须交钱;如果学生打赢这场官司,他就赢过了第一场官司,那么他还是必须交钱,总之,无论输赢,他都必须交钱。至于晕了的法官怎么判就不知道了,反正这是一个真正的难题。当然,这样的真正难题也难不倒生活,思想没有弹性,而生活可以变通,不管怎样解决,总有某种解决之道。据说,如果从单纯的法律角度去看,法庭应该先判学生胜,然后开第二场官司,再判学生还钱。不过这个纯法律的解决似乎并没有在思想上完全解决这个逻辑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