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我作为社会弃儿的一生:拉里·弗林特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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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天生直觉(2)

每天亲密地生活在一起会毁掉很多人彼此之间的关系,但与阿尔西娅住在一起却加深了我对她的依恋。她是我有生以来唯一以心相投的人,一个灵魂的伙伴。我怎么可能不爱一个如此钟情于我的人?阿尔西娅极希望有某种能让她挂心,并可以相信的东西。哪怕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在她也没有太大问题。她依附于我,就好像生命所系。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如果她不再信任我,那可能会要了她的命。她曾说过,如果事情真的糟到不可收拾的程度,她宁愿走上大街卖身帮我筹款。这是她表达绝对忠诚的说话方式,可她所选择的那些词却让我感到伤心。她因为童年的惨痛经历而背负着沉重的感情包袱。一方面,她是个跟玩具睡觉的小姑娘,而且喜欢逗大人们高兴。我记得有一次,她的孩子气特别明显。阿尔西娅养了一只宠鸟,名字叫威尔伯,有一天我们回家的时候,发现威尔伯死了,就躺在笼子里。阿尔西娅像个10岁的孩子一样,她把鸟用一只盒子装起来,办了个葬礼,在后院里把它埋了。

阿尔西娅上班的第4年,她已经21岁了,这可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年龄,而且为风尘女郎俱乐部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期间,我在拼命用3位全职员工和五六位兼职人员每月赶制《风尘女郎》,我极需要帮助。我一直在想,阿尔西娅的才能可以派上更大的用场,可以用在杂志上。我也在考虑卖掉俱乐部,但还没有告诉她。最后,我决定任命阿尔西娅为杂志编辑人员,因此有个星期五的晚上吃过晚饭后,我提起了这个话题。我说:“如果我告诉你说我希望你放弃俱乐部,今天是你最后的一个晚上,而我要你去弄杂志,你会怎么想?”她用十分惊讶,但又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我,就好像我刚在她的鞋上尿了一泡。“什么?”她在找词,然后冲口而出:“我干不了!我从没有干过杂志!”我对她的抱怨置之不理,我知道她能干好,我对她说:“星期一你开始弄杂志。”

两天后,她到了杂志编辑部,她的头衔是“执行经理”,当然她一点也不明白哪些事情是她应该执行的。她花了一整天时间与其他员工聊天,了解他们都在干些什么工作。她不知道艺术指导与助理编辑之间的差别。几天之内,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她的责任已经超过了我对她已经具有的信心,我们因此商谈过应该如何进行。我决定任命新的执行经理,然后将她提升为编辑主任。这种快速提升使“火箭提升”这个词相形见绌了,可她的确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她在经验和正规教育上所缺乏的东西,她用艰苦工作和万无一失的直觉加以弥补了。作为编辑主任,阿尔西娅是我与编辑人员之间的联络人,她负责批准给自由撰稿人的报酬,在一些编辑材料送达我这里之前进行筛选。不久,我就任由她处理几乎所有事情了,由她把那些值得我注意的东西找出来,不值得注意的东西处理掉。她是我的门卫。

阿尔西娅有天生的直觉,知道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她会首先阅读材料,然后才送交给我,如果她确信我不喜欢,径直就处理掉了。如果她认为我可能会对某些地方加以修改,她会送回去,要求加以改动。如果她自己不喜欢,但认为我会喜欢,她会把材料送给我,但加上一张字条,写明哪些地方是她可能会更改的。她十分了解我,跟我一样不喜欢虚饰的东西。我和阿尔西娅都很深地直觉到读者会喜欢的东西,因而总是尽最大努力去掉一些稍有虚饰的东西,不要技术行话,也不要她所说的“14个字母长的词”。她后来描述自己的工作为“在牛屎接近拉里前把它们撮走”。她还撮得挺不错的。她对哪些东西能打动读者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而在这个时代,其他的男士杂志从来没有人聘用过像阿尔西娅这样的女人当高级编辑人员,而她却给这里增加了别人所没有的眼光。

尽管开始的时候她很担心,可阿尔西娅从不回头。她帮着转变了《风尘女郎》的风格,也在这个过程中改造了她自己。从一个俱乐部的舞女和招待转变成数百万美元的出版公司的高级编辑人员,这种转变绝非工作变更所能描述的。这在很多方面影响了她。当她还在俱乐部工作时,她想方设法成为每个男人的梦想,一种可以渴求的东西。她穿领口开得很低的缎制衣服,戴着鼓起的胸罩,头发蓬松松的,还有假睫毛,化浓妆,穿高跟鞋。这种装束她后来称作“俗不可耐”。作为一个舞女,如果男人不对她垂涎欲滴,她会非常生气,而作为一名高级编辑人员,如果男人们对她那样她也会很生气。她整个的面貌都发生了变化,她开始不再用或者很少用化妆品,穿传统的昂贵服饰。她开始认为自己是有知识的人了。

随着她在知识上的自信心增强,她开始对“女人编不好男士杂志”这种流行说法表示不屑一顾了,认为这种想法是自作聪明的虚构。在她看来,所有女人都比男人更适宜于编男士杂志。她指出,在男性至上主义的社会里,女人一辈子花很多时间去研究男人,总在男人的前面,思考着打动男人的一些办法。她认为女人比男人更懂得性生活。她常说,只要自己喜欢,女人一天可以干上一百次,而一个男人却只会白天晚上花一整天时间追一个姑娘。她认为,有性经验的女人是男人的最高权威。在她的经历中,一向喜欢那种雄纠纠的、表现出很强自信心的男人,他们在床上往往力不从心。她懂得什么叫在床上力不从心,因而在《风尘女郎》中留心这一点,并以创造性的想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随着我与阿尔西娅之间的关系一步步深入,我的钱袋也越来越鼓了。1976年1月,我决定我们应该搬家。搬到一个更符合我们的经济能力和成功身份的地方去。简单搜索一番后,我们找到一个很符合我们的地方。这是俄亥俄哥伦布市一个叫做贝克斯雷的上流社会区。我要购买该房产的消息传出后,竟爆发了一场纷争。这幢房子以前是州长住过的。当地的一家杂志《哥伦布月报》上面登载一篇文章,上书:“风尘女郎进驻贝克斯雷”,封面上还有阿尔西娅和我的漫画。漫画上画着我和阿尔西娅在房产前,阿尔西娅一身轻佻的晚服,她爬在草地上,胳膊抱着我的腿,而我则手拿《风尘女郎》正在向某个看不见的邻人兜售杂志。对熟悉这一带的人来说,这是人人皆知的内部玩笑,因为街对面就是只招女生的哥伦布女子学校。当地的一名小丑说,我有可能会站在女校门前兜售棒棒糖,而不是去卖杂志。

阿尔西娅现在是我的“同居女友”,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了。对于主要由共和党人组成的保守的邻里来说,这是件“出格”的事。按照当地的感觉,我是“活在罪孽之中”,可这没有关系,因为我付过了入场券的代价。当你有了很多钱的时候,你就不需要阶级了。我为这幢房子付了37.5万美元——在当时,这对于一幢房子来说可谓是相当大的一笔款,特别是在俄亥俄。《哥伦布月报》宣布说,我会花相等于买价的一笔钱对该房产进行重新布置和装修——的确如此,而且远远不止。我买房子的时候,这套住宅有六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播映室,一间酒窖,两间地下娱乐室,还有一个巨大的聚会厅,有瀑布和水池。我把一切都重新布置一番,增设了桑拿和蒸汽室,改造了浴室,在主套间为我们安装了很大的心形浴盆。我把所有的窗户都换上了防弹玻璃。在地下室里,我建了一个山区小屋,里面矗立着一尊3尺高的母鸡复制品,那是我年轻时代冒犯过的鸡神。谁说我心如铁石?

贝克斯雷住宅是我成功的象征,可它后来竟成了招惹是非的祸根。筑石墙,装防弹玻璃,事后看来真是明智之举。贝克斯雷的婆罗门族对我们的到来并不是万分惊喜几乎每个人都在后面说三道四,有好些人甚至公开表示敌意,有时某些傻子还半夜三更来这里按门铃,说些听不清楚的恐吓性的话。我的电话并没有列在电话簿上,可他们还是半夜打来电话,保证上帝一定会惩治恶人,包括阿尔西娅和我的家人。当地的警察对我的安全好像并不在意,因此我只好自己雇请保镖。我那“友好”的邻居,一位名叫里察德·米勒的律师,也开始组织起一场运动,要把《风尘女郎》赶出俄亥俄,把我本人也赶出贝克斯雷。他金发碧眼的女儿粗俗之极,是上层社会势利眼和极端仇恨的典型代表,她径直来到我们这里,直挺挺地说:“我们这里不喜欢象你这样的人。”我们喜欢假设美国没有阶级偏见,可这里的确存在阶级偏见。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还有很多事情使我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