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保险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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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保险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核算(7)

(4)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应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和分红。

(5)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它们是指外商投资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提取的基金。

(6)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保险公司征得投资者同意可不分配本年度利润,而作为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留存;也可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国有保险公司和国家控制的保险公司,向国家分配利润的比例由国家核定。

国有保险公司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交国家财政,但国家可视财政状况和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其中的一部分留给保险公司用于补充资本金或建立一般风险准备金。其他保险公司则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有控制权的单位的决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保险公司的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3)支付普通股股利;(4)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这是指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

保险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议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5%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保险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利润分配的核算

为了使“本年利润”科目能够完整反映保险公司全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亏损),便于检查保险公司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利润的分配不直接冲减“本年利润”科目数额,而是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反映利润分配的情况。

“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保险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该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其借方登记从“本年利润”

科目转入的净亏损、分配的净利润,以及将已分配的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的数额,贷方登记从“本年利润”转入的净利润,用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而转入的数额以及将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转入“未分配利润”的数额。该科目年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保险公司历年积存未分配的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保险公司累积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利润分配”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一般风险准备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核算。

年度终了,账务处理如下:

(1)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科目。

外商投资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2)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3)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4)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5)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6)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7)年度终了,公司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该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例643 某公司2008年税前利润为4000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500万元(系2007年亏损),国库券利息收入80万元,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00万元,税收罚款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75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分别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剩余部分按80%向股东分红。假设该公司资产、负债项目部分不存在会计和税收上的差异。则该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80+100+5+75=3600(万元)

应交所得税=3600×25%=900(万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00-900-500)×10%=260(万元)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000-900-500)×10%=260(万元)

应付股东股利=(4000-500-900-260-260)×80%=1664(万元)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计算应交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9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000000

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时:

借:本年利润9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9000000

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2600000

从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600000

贷:一般风险准备2600000

计算应当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16640000

贷:应付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16640000

结转本年净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31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1000000

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84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0000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600000——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16640000该保险公司“利润分配——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余额为贷方余额4160000元(31000000-5000000-21840000=4160000),则该公司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160000元。

五、以前年度利润调整的核算

保险公司会计报表报出后,若因为以前年度记账差错等原因导致多记或少记利润,根据有关制度规定,不再调整以前年度已结清的账目,而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该科目核算。

该科目属于损益类(费用)科目,其借方登记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贷方登记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期末将该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其具体账务处理为:

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该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例644 某公司年终决算时,发现上年度某企业财产保险保费10000元尚未入账,假设该保费尚未收到。则应作以下调整分录:

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时:

借:应收保费1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

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00

例645 某公司年终决算时,发现上年度少计折旧50000元。则应作以下调整分录: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0000

贷:累计折旧50000

由于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00

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认其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公司按上述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