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校园安全与危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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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11)

2.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2)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交通安全教育;

②游泳安全教育;

③消防安全教育;

④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⑤用电安全教育;

⑥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⑦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⑧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⑨网络安全教育;

⑩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3)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①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②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③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④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5)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6)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8)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9)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10)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3.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建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2)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充实治安保卫工作人员,为保卫机构和保卫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安全防护等装备器材。

(3)经常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校区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实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财务室、重要物资仓库等重要部位应当安装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5)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中学学生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产品的生产活动或者从事其他危险性劳动。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开展与周边地区的共建文明社区活动。

(7)及时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

(8)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4.学校突发性治安事件处理

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是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防范和处置这类事件关键是严格执行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采取预案办法,及时处置,确保师生安全。

突发性事件的防范措施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设专职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保安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增强敬业精神。

(2)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进校填会客单,离去收会客单。

(4)教室必须配门锁,学生临时易地上课离开教室应关门上锁;底楼教室应关好窗,上好搭扣。

(5)学生自行车宜集中停放。学校规模大的,应建自行车停车场,定时开关,由专人看管。

(6)中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出具出门证明。

(7)中学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学校。

制订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

(1)明确责任人。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均要明确有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分工负责。

(2)建立预案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长负责,吸收办公室、保卫部门和后勤部门、政工部门负责人参加。

(3)定期研究并更新预案内容。校长作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召集预案工作小组成员,结合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究学校治安工作特点,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纳入预案内容。

突发性事件处置方法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行窃及斗殴,应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可拨打“110”报警。

(4)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应关闭校门。

(5)事件发生后如造成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5.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范围

(1)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不存在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不造成学生伤害。

(2)确保学校环境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如光线充足、无有毒气体等。

(3)确保由学校提供的食物和其他物品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4)确保教职工依法执教,不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不忽视学生在教师管理下的身心健康。

(5)确保学生活泼有序地学习生活,有效管理和制止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不良行为。

(6)确保国家有关学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在学校切实贯彻执行,完善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人、财、物保障该规章的实施。

(7)经常性、制度性、有效性地开展教职工、学生、家长等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8)开展其他学生安全工作。

6.校园事故责任归属评判标准

学校直接责任事故

(1)这是由于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即事故的发生与校方有着直接因果关系。

(2)对于这类事故,显然学校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3)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可作为学校直接责任事故:

学校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体育课或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学校未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或教师违反教学大纲;在学校实验课或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指导教师实施了错误的指导;学校设备、设施陈旧老化,或处置使用不当;学校物品堆放或悬挂不当;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教育人员擅离工作岗位,在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中,有关教育人员玩忽职守,没有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不力,造成食物中毒;因学校或有关教育人员直接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

学校间接责任事故

(1)这类学校事故的发生不在学校内,而在当事学生之间,或在学生本人,或其他一些非学校因素等。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学校由于某些过错或措施不力,客观上为事故的发生或伤害程度的加重提供了条件。

(2)对于这类事故,应由肇事方的法定监护人或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可视具体情况承担责任。

(3)下列情况之一可视为学校间接责任事故:

学校或有关教育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某些过失,但不直接导致学生伤害;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随意让学生中途离校;在课余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内活动中,学校未安排有关人员值班,或有关人员不负责任,擅离岗位,期间学生间相互打闹、游戏失手或活动不慎引起伤害;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学校没有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医疗救护措施,由此延误病情或导致伤害程度加重;有关教育人员对学校内已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没有及时制止,致使伤害程度加重;因学校或有关教育人员的连带责任造成的其他事故。

学校无责任事故

(1)学校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学生伤害,可视为学校无责任事故: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不可抗力)的情况;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复发,学校事先又未接到家长的通知;学校和有关教育人员的教育方法完全正当合理,学生却在学校内外自伤、自杀;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尽管发生在校内,但纯系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引起,并在此事件中学校能证明没有任何过失;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肇事原因纯系学校以外的其他因素,并且学校组织措施得力,有关人员尽到教育管理责任;事故尽管发生在学校,但纯系校外人员私自闯入学校寻衅闹事,扰乱正常学校秩序;完全属于非学校的原因造成的其他事故。

7.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当地派出所相连接,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盗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