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菜根谭:华夏文化传世经典(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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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明利害之情 忘利害之虑

议事①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②;任事③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④。

【注释】①议事:评论事情得失。事,在此指政事。②情:实曰情。③任事:担任做事的职位。④虑:忧也。

【译文】评论事情的得失,本身在事情之外,应该熟悉它前后利害的实情;担任事情的执行工作,本身处在事情之中,应该忘记前后利害的顾虑。【评析】“置其身于是非之外,而后可以折是非之中;置其身于利害之外,而后可以现利害之恋。”论事必须客观,任事必须无私,所引的这段话同样表达了这个意思。如果论事不能客观,捕风捉影,不但不成为论,还会造成惑众的结果;如果任事不公,就是不干不净,就是大众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