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文化与社会转型:理论框架和中国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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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鲁迅之“罪”、反启蒙与中国的现代性(3)

但是,如果说刘小枫先生没有看到这一点,也是低估了这个学说的抱负。他对民族主义的批判,在很大意义上正是为了摆脱这个被“清算”的历史困境。所以他要再三强调,当中国遭遇西方基督教强国的时候,“黑格尔所说的离中国人很远的精神原来就在那些欧洲民族身上,而他们恰恰是中国的敌人。”所以,他主张要把西方民族国家与中国的政治冲突同基督教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冲突分开来谈,但是这种分开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呢?那就是在想象中。这一论点可以与袁伟时引发轩然大波的名文《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98◆比较。从对全球化趋势的判断:“顺之者昌,逆之者困”来看,他们共享了一种“历史哲学”。但是,不同在于刘小枫先生承认冲突和破裂是必然的,而袁伟时认为那是“顺”得不够,是清帝国“践踏国际法”的咎由自取,如果没有法国传教士之死引发的教案为导火线,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并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圆明园毕竟被焚,这究竟应该算是文化事件,还是政治冲突呢?我们当然希望只是文化冲突,知识分子打打笔战算了,但是坚船利炮跟在文化的后面,那就不再是笔下之战,而是真正的铁与火的战争与毁灭,人的毁灭和文化的毁灭。其实圆明园正是晚清帝国接纳西方文化的地方,那里的建筑是欧式的,收藏的文物包括了最先进的欧洲机械工业的代表,但这并没有在任何意义上成为不被西方基督教文明国家抢劫和焚毁的理由。

文化的问题从来就不能只在文化的范围内来谈,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文化大革命,从人文精神大讨论直至刘小枫先生的“文化基督徒”现象,概莫能外。所以,问题并不在于文化能否和政治分开,这其实是不言而喻的,而是为什么政治问题要以文化的面目出现?以怎样的文化面目出现?刘小枫先生“拒绝采纳既有的民族性思想体系来理解和阐释基督事件,而是突破民族性思想体系和宗教传统,直接从生存语言出发表达对基督事件的认信”,●99◆如此这般地从神学的立场批判民族主义,恰恰掩盖了基督神学与西方殖民主义在历史上的共谋,西方的殖民主义不是与其民族主义互为表里的吗?如果这一“关键”不被清理,我们又如何可以相信基督神学的意义只在于“个体得救”的文化性呢?

四,个人主义神学、政治与自由主义

这里需要对刘小枫先生的“文化基督”理论做更多的解释。

为了使自己与历史上以民族主义、殖民主义面目出现的西方基督教及其血污区别开来,刘小枫先生倡导的其实是个人主义的基督教。在他看来,基督教的宗教伦理根本上关注的只是个人生命的得救,而不是群体的生活道德秩序和社会的公义或平等,基督教能够提供的不过是个人绝对价值的观念和上帝为世界安排自然秩序的观念。一旦基督教要转变为一种政治伦理,就必须寻求与各种冲突的现世的政治伦理与原则结合,从而造成历史的灾难。因此,需要把基督教放在自由主义政治伦理的近处,这样基督教可以从个体人身的自由原则限制国家意志;同时,基督教伦理本质上也靠近保守主义政治伦理,因为它要求服从教化性权威的同时服从现世历史中自然形成的统治秩序,国家要成为人类道德的看护人。●100◆——但是,个人主义式的自由主义和基督教神权/国权两者在现实中可能的矛盾与冲突,个体主义的神学如何实现现世的正义,刘小枫先生却并没有给出足够的论证,这使得他的整个理论体系不仅稀薄,而且难以自洽。因为它不仅处于一切政治理论的对立面,也处于一切“民族性宗法”的对立面,更是处于一般的基督教会和教会组织的对立面,——教会只是信仰的外衣。刘小枫先生强调文化基督徒是知识人阶层中的基督徒,“他们的社会身份、文化教养和伦理担当,决定了他们的认信旨趣。由于这些基督徒或从事学术研究,或从事艺术创作,他们的认信表达就不仅是知识生活行为的,也是学术或文人式的。”●101◆——仅仅在这个“贵族”意义上,它是保守主义的,用知识人去代替专业神职人员,是因为启蒙时代以来,“人文知识的共通性取代了教会知识的共通性”。这时他似乎忘了自己借韦伯之口对现代知识人的批判:“不要在没有先知的黑夜时代去充当先知,尤其是不要充当穿上学术甲胄的先知”●102◆。其实,在他的意识里,对现代知识人的批判只是因为他们充当的是“主义”的先知,而不是真正的上帝的先知,——只有文化基督徒才能担当此任。所以他的理论意识里,几乎不包括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基督教和天主教近些年在中国乡村的飞速发展,——这些现实中国的信仰问题,其组织结构的延伸更成为敏感的政治议题。但是,这并不值得文化基督徒去关心,因为他们是反教会组织的,文化基督徒“并不是教会性、甚至不是社会性的宗教现象,而是一种思想文化性的倾向,只在思想学术领域运动”,●103◆在这个意义上,他很决断地一笔勾消了基督教进入中国以来的意义,因为它们都没有完成让中国民族性“大道”破裂的历史任务。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刘小枫先生对政治神学、革命神学和解放神学的态度。他一方面在论述莫兹的政治神学时强调了“正义”对于基督教信仰的重要性,因为那关涉到历史上的受害者和牺牲者,所以恢复神学的实践性是首要的,在这一点上,莫兹其实是追随马克思的。政治神学“是神学进入现代性已至后现代性社会的一个明确标志,即参与为促进一种民主的合理化社会而进行的努力”。●104◆莫兹认为近代以来,基督神学的一大失误是使信仰私人化,把上帝和救赎降到私人范围内,只与个人存在问题联系在一起,从而导致对不义和邪恶的政治现实的冷漠,这是对基督信仰之根基的神圣正义和神圣之爱的严重伤害,对上帝拯救事业的直接放弃。因为,人们不可能把自由、和平、正义等上帝的应许私人化,它们只能在公共存在领域中实现,末世论的允诺在于要求人们去承担社会责任。而政治神学的确立就建立在解除信仰的私人化。刘小枫先生利用政治神学来为基督神学的正义性辩护,但是,在他自己的理论里,他却是走在了政治神学的反面:

“尽管政治神学或革命神学对福音之社会性的强调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我个人认为,政治神学或解放神学在建构性方面并非有充足的理由走得太远。我同意舍勒的见解:‘基督的兄弟之爱原本不是一个生物学的或政治学的甚或社会的原则。它指向——或首先指向的是人的精神核心,即个体的位格性本身,只有在上帝之国中个体才能直接分享这中位格性。因此,耶酥与那些靠某种以其爱的律令设置的建制去建立新的国家秩序或新的经济财产分配制的构想离得甚远’”。●105◆

这正是刘小枫先生理论的悖论,个体的信仰自由与政治许诺之间的冲突。他在不得不承认政治神学的社会性理由的同时,却没有足够的理论担当来回应政治神学的严肃挑战,那就是信仰的私人化恰恰是对社会正义的逃避。这些矛盾或悖论并不仅仅是刘小枫先生的自由主义神学理论的困境,它其实是今天的全球自由主义政治学说面临的悖论。——刘小枫先生的工作不过是在基督神学的领域里把它重新演绎了一遍。因此,它看起来几乎就是“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督教神学版。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对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挑战,也都可以视为是针对“文化”基督教神学的。以下这段话是刘小枫先生论述新儒家的,把主语换为“文化基督教”,我以为也是合适的:

“现代儒家的主流思想强调心学,贬低理学一路,意在否定传统士大夫官僚集团的伦理,以便与自由主义民主的现代性价值理念相协调。即便撇开自由主义伦理本身的困难不论,现代新心学愈是高张‘心德性体’,就愈丧失社会化的功能,成为极少数儒生的个体化原则。除非现代新心学与政党—国家再次结合,并修复儒家的礼法伦理(这可能会引出对理学乃至儒教的重新合法化),现代儒家标举的‘心德性体’在现代社会的分化结构中是否能为社会伦理提供正当性资源,颇为可疑。”●106◆

虽然刘小枫先生强调基督教比中国儒学高超的地方在于其心物二元、彼岸与此岸、理性与经验的紧张,但是,这里,我看不出来他批评的新心学与他的文化基督教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