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学文学读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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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现代底色(5)

民主二字早在五四时代就叫得满天响,当时最时髦的口号是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但四十二年后我们重看那些文献,我们会感到他们与我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语意。对这两个词儿,他们缺乏冷静而深入的理解,而他们气质上的狂热,又恰恰与德先生赛先生的基本精神不相容,因此他们对民主与科学的“信念”是不能生根的,甚至是错误的:谈科学的人,甚至把唯物辩证法都误认做科学;谈民主的人,不去平心静气地做一个阿斗,却整天瞪着眼睛做革别人命的张飞,“民主”泛滥至此,谈政治的知识分子如何能有所归呢?陈独秀从无限辛酸的经验中,临死前才悟到对民主政治的“最后见解”,与胡适分而又合了。四十年来,能够“一以贯之”的相信他所相信的,宣传他所相信的,而在四十年间,没有迷茫,没有转变,没有“最后见解”的人,除了胡适以外,简直找不到第二个。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肯定他的稳健与睿智,和他对中国现代民主思想的贡献。我们不得不说,这只好唱“反调”的乌鸦,确实具有远见。而这种远见,就百年大计的建国事业来说,显然是必需的。

建国事业的重要基础当然是教育。教育是最可靠的投资,但也是最缓慢的投资。可叹的是,这几十年来,谋国之士都不能忍受这个看来“旷日弥久”的办法,总认为在国势岌岌可危的局面下,要想凭教育救国,简直是一件缓不济急的事。戊戌维新时,王照劝康有为多立学堂,等风气变了,再行新政,可是康有为答他说:“列强瓜分就在眼前,你这条道如何来得及?”三十二年后,王照在他的“小航文存”里叹气道:“来得及,来不及,是不贴题的话。”三十二年若一切放弃,一意培养人才,对国家的益处会比任何政治改革都来得大!

民国十五年的冬天,胡适在欧游道上寄了一封信给徐志摩,他强调“不妄想天生狄克维多来救国,不梦想捷径而决心走远路,打百年计划。”“我想我们应该发愤振作一番,鼓起一点精神来担当大事,要严肃地做个人,认真地做点事,方才可以对得住我们现在的地位。”(《欧游道中寄书》)当时他准备“回国后即积极作工”。回国后虽在新月社、北大复兴和独立评论几方面有过积极的表现,但理想中的百年计划的“大事”还没有机会施展。直到抗战后就任北大校长,他才提出了“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要想“在十年之中建立起中国学术独立的基础”。他认为“要做到这样的学术独立……中国此时应该有一个大学教育的十年计划,在十年之内,集中国家的最大力量,培植五个到十个成绩最好的大学,使他们尽力发展他们的研究工作,使他们成为第一流的学术中心,使他们成为国家学术独立的根据地。”“只有这样集中人才,集中设备,只有这一个方法可以使我们这个国家走上学术独立的路。”(《独立评论》,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这个意见一出,立刻得到国中热烈的批评和讨论,大家至少承认听任高等教育与学术自然演变是不好的,有计划的发展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很快的,大陆变色了,这个计划也就跟着流产了。

十一年后,一九五八年的四月十日,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以吴大猷先生所拟的“长期发展科学的方案”为蓝本,经商讨后,八月二十二日就获得“政府”的支持,五个月后就正式成立了“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中央研究院”院长和“教育部长”兼任,象征着最高学术机构与最高教育机构的合作。从一九五九年度到一九六一年度,只靠着不能算多的台币、非常有限的美金、一个执行秘书、三个专任职员,就把这个计划奠定了事实上的基础,“使这件百年大计在最艰难的环境里有一点微细的开始”,这不是中国现代史上的大事吗?

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委员会议上,胡适说了一段很令人深省的话,他说:

……这是一个起点,一个有希望的起点。在这样很困难的情形之下,我们能够有一亿一千万台币用在“长期发展科学与技术的研究”的开山工作上面,我们至少可以说科学在自由中国已开始得到“重视”,开始得到“资助”了。我们当然不可感到满足,我们至少应该感觉我们的责任之大。我们应该感觉古人说的“任重而道远”五个字的意义。为国家计划发展科学,这个责任“不亦重乎”?我们的任务是“长期发展科学”,“长期”“不亦远乎”?……两年的工作,只做了一点探路的工作,开路的工作。从今天起,我们可以平心静气想想这条“远路”的蓝图了。

(《发展科学的重任和远路》,《新时代》,一卷二期)

这才是胡适的真精神!能够抓到这种真精神而加以肯定,我们才能肯定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的真价值和真贡献。我们只消肯定他在文学革命的贡献,新文化运动的贡献,民主宪政的贡献,学术独立和长期发展科学的贡献,我们就可以“论定”他对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贡献了,除此而外,一切都是余事!

在上面一系列的肯定里,我必须抱歉我没有肯定胡适在学术上的地位。在逻辑上,我说这话并非意味我在否定他。我只是认为这属于胡适个人的小问题,或者他影响下的那个“新朴学集团”的小问题。梁启超说胡适“学问成家数”,至少我个人,我不承认在严格的尺度下,胡适是“哲学家”和“史学家”,我宁愿承认他是一个褪了色的诗人、一个落了伍的外交家、一个最卓越的政论家、一个永不停止的真理追求者。但是他对几个重大问题追求的“纯度”,也许还是有问题的。例如以一个曾经“很热烈的颂扬西方的近代文明”的人,一个曾经主张“全盘西化”的人,居然花极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在东方“学术”的考证上、辨伪上,而美其名曰“打鬼”,曰“解放人心”,曰偷关漏税的思想方法训练,这是不能叫人心服的!如果我们说他所以如此,乃是为了满足他个人的一点“历史癖”、“考据癖”,我们反倒会同情,反正他的天才过剩,不浪费一点,他是难受的。

他不在推行“全盘西化”上认真,却在吴稚晖笔下“‘国故’的臭东西”上认真,认真搞他自己笔下的那种“开倒车的学术”,宁肯牺牲四五十条的“漫游的感想”来换取“白话文学史”的上卷,毫不考虑两部著作对世道人心孰轻孰重,这是他的大懵懂!以他唱重头戏的地位,四十年来,竟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甩不开汉宋两学的对垒,竟还披着“科学方法”的虎皮,领着“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补助,这是多么不相称的事!

我们现在是文化沙漠,胡适的重要在于他能运用他的远见、声望与“亲和力”,为沙漠打几口井。至于能不能使荒凉已久的沙漠变成绿洲,那还是一个非常显然的未知数!这个关键不在胡适,而在胡适找不到真正认识他的“远景”的人。他们只会顶着胡适的招牌,只会送他蟠龙的大花瓶,只会利用胡适的无为与宽厚,办那些学术与人情分不开的事业,中国过去的教育与学术已经断送在他们手里,如今他们又围来了,我不敢断定胡适之的良法美意不栽在他们的手里!

别看他笑得那么好,我总觉得胡适之是一个寂寞的人。其实这年头儿,凡是有点真“人”味儿的,没有不寂寞的,何况是有个性的人呢?在人生大节上,胡适有他自己的新“儒行篇”,他自始至今不信权威,不信教条,不信圣人之言,不信“旧道德的死尸”,不信两千年前空洞的旧经典能解决二十世纪复杂的新问题。在这生化转变的大世界里,日新月异的新时代里,胡适始终在变化的环境里维持他的人格、观点与气焰。他有不少intellectual arrogance,有人骂他是“学阀”,至少我是赞同的,我不觉得这词儿有什么讥贬的意味。相反的,对这些只会浮议毫无风骨的穷酸文人,阀又何伤?四十年来,胡适被穷酸文人的浮议骂惯了,他才不在乎这些,有的甚至写洋洒千言的专书骂他,他只觉得好玩。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You cant beat something with nothing.”他说:“只要我们有东西,不怕人家拿‘没有东西’来打我们。”我要给他补一句:“只要我们负责任,不怕人家拿‘不负责任’来骂我们。”补全了,才是他“个人主义”的真精神。

现在一些人攻击胡适的个人主义,凭良心说,这一冷箭实在放错了。胡适所提倡的乃是“健全的个人主义”,英文是individuality,可译作个性主义,这主义的特性有两种:

一种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利害。

(《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

细读这段文字,才会知道什么是胡适之的个人主义,才会知道独立的与负责的个人主义实在不是什么不得了的洪水猛兽,乃是一个极普通的大丈夫所应具有的一点最起码的人生态度。“不叫别人牵着鼻子走”,这不是大丈夫的独立精神吗?“好汉做事好汉当”,这不是大丈夫的负责气概吗?做大丈夫不是每个男子汉起码的要求吗?这样的个人主义还有什么可非议的呢?

知道胡适这种基本态度,才会明白为什么他主张“用负责的态度,说平实的话”;为什么他“不说专为大家拍手叫好的话”;为什么他不在外国说、租界说,却一定要跑回国内来说话;为什么朋友被抓起来,他不说“抓破脸”的话;在他眼中,为舆论坐坐牢,算不了什么,并没有什么不像话。

胡适就是这么一个大而化之的人,如果我们盼他热情多于理智,傻劲近于侠义,那我们一定会失望的。这种情形,对一国重望所系的胡适说来,当然是美中不足,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他并不想逞逞快,打翻了一锅粥,这种委曲求全的微意,都充分显示了他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右派,一个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在激进者的眼中,太不够火辣辣了。

但在许多方面,胡适也决非冷冰冰的人:他怀念周作人,不止一次到监狱看他;喜欢南港的小学生,为国民学校捐巨款;赞助北平的助学运动,也破例卖字;听说一个年轻朋友的裤子进了当铺,立刻寄去一千元……从这些小故事上,我们可以看到胡适为人热情的一面。但他的热情绝不过度,热情的上限是中国士大夫,下限是英国绅士。他在讲课时,天冷了,看到女学生坐在窗边,他会走下讲台亲自为女弟子关窗户,这是他的体贴处,但当女学生疯狂地追他的时候,他绝不动心,他只在给张慰慈的扇子上写着:“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得住痛苦。”在这点上,也许那写Marriage and Morals的风流哲人会笑他,不过在保守的中国,他在这方面是白璧无瑕的。

没有疑问的,胡适之是咱们这时代里的一个好人,他有所不为,他洁身自爱。按说以他的英年盛名,风云际会,四十年来,高官驷马,何求而不可得?何至于在车声震耳的纽约寓楼,以望七之年,亲自买菜做饭煮茶叶蛋吃?试看今日国中,有他那种“本钱”而肯这样做的能有几人?自己欠别人钱,又退回政府送他的六万美金宣传费,试看今日国中,能有几人?无怪乎柴尔兹(M.W.Childs)说他是Sage of Modern China(现代中国的圣人)了。

显然的,以胡适今天所处的地位来看,他还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过时的人社会早把他遗弃,至少不再重视他。可是从报章上、谈天上、“名满天下,谤亦随之”的流言上,我们知道他还是一个毁誉交加的新闻人物,可笑的是乱骂胡适之的人和乱捧他的人一样,通通抓不到痒处!一个稍有现代化头脑的人,一看就知道胡适思想只不过是一个“开放社会”(open society)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必要条件。说他叛道离经则可,说他洪水猛兽则未必。甚至在某几点上,我们还嫌他太保守、太旧式,想不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起码言论居然还不为人所容,这真是中国社会的大悲哀!

说真的,在另一方面,我真希望胡适之是过了时的人了。胡适之不过时证明了我们四十年来没进步。学术与时代的进步比个人来得快才好;学术与时代赶过胡适之总比还让胡适之卖老命来得好。胡适之是一个豪迈的人,他若能看到学术与时代跑到他前面,他又何吝于自己是个落伍者?

丘吉尔最爱引用的一句老话是希腊史家布鲁达克所说的:“对他们伟大领袖无情,是强大民族的特征。”胡适之对我们国家现代化的贡献是石破天惊的,不可磨灭的。虽然这样,我仍希望我们的进步能向他投掷我们的无情,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一个知道长进的强大民族。

延伸阅读:

李敖说:我无法谦虚了,我深觉继往开来的重担上,我担当着一大部分重量,而这等责任又是非我莫属,舍我其谁的,我无法放松自已,因为我无法忘怀我所应尽的责任,我深知在这浑噩的男人群里,我是一个罕有的奇才,一支锋芒的独秀,没有人能够跟我相比,我站在世界的一方——作为狂人的李敖对于胡适却非常欣赏,并为他作传。

编后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