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墨学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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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历代墨学述评(6)

然天下之事,为之太过,必有反响;而学术尤甚。有汉儒之考据,则必有晋人之清谈;有唐人之注疏,则必有宋人之空疏;有宋人之空疏,则必有清人之征实。在一学派独盛之时,亦必有一二人极力反对,以为异时一变其学之先导。墨学亦何能外是。是故墨学自孟子辞而辟之之后,晦暗二千余岁;虽唐之昌黎,一倡其学,以孔墨同视,而世亦莫之应。以至清乾嘉之间,汉学盛行,注经者已次第臻于极盛;故学者又别开生面,以治子书;而墨子始为人所注意。然犹多不敢显称墨子,以违孟子。唯汪中独以墨之诬孔,犹孟之诬墨为说。则已受孟学极盛之反响矣。至于清末,文网已弛,言论自由,学者遂一反而诋孔孟,尊墨子;梁启超箸书且称为大圣人;学者向风慕义,而墨子之学遂如日之中天矣。于是有二人焉,遂箸书以力诋今之治《墨子》者。柳诒徵作《读墨微言》。

其略云:“今人多好讲墨学,以墨学为中国第一反对儒家之人;又其说多近于耶教,扬之可以迎合世人好奇惊新之心理,而又易得昌明古学之名。故讲国学者莫不右墨而左孔,且痛诋孟子距墨之非。然世界自有公理,非凭少数人舞文弄墨,便可颠倒古今之是非也。墨子之道,本自不能通行。自战国以来,墨学久绝者,初非举数千年若干万亿人,皆为孟子所愚,实由墨子之说,拂天性而悖人情,自有以致之耳。”

其论取证甚详,不能具录。墨子《兼爱·下篇》言别士兼士之分,柳氏驳之,以谓兼之与别,岂止两端;见人饥寒,衣之食之,不若吾身吾亲可也;未必不若吾身,不若吾亲,即是饥即不食,寒即不衣。《兼爱·下篇》,有先爱利人之亲然后人爱利吾亲之说,柳氏斥之,以谓墨子之意,专为交易起见;人人以市道相交,必至真诚尽泯。皆为精绝之论。柳氏外有孙德谦作《释墨经说辩义》。其略云:“吾于诸子,字句之间,谨守多闻阙疑之义;不欲曲为之解,以失其真。墨子之书,其中最难通者,莫如《备城门》以下,与《经》上及大小《取》六篇。《备城门》诸篇,论兵家守城之法,为墨子非攻之说见诸实用者,而可以私意穿凿之乎?如以私意穿凿,将贻害无穷矣。《经》上、《经》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此六篇者,其中‘’‘’等字,他书不经见;又其所言之义,亦多有索解不得者;故如墨子之《经》吾一以阙疑归之。”

“凡吾之所谓阙疑者,以考据家之治诸子,往往求之训诂而其道几穷,不曰衍文,则曰脱文;再不然,则曰传钞之误。语云:‘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则无有为此者矣。其所以不能阙疑者,乃将以便其轻改古书耳。夫古尽而可以任我轻改,则读古人书,亦太易矣。”

“观于今日,其释《墨经》也,以‘一少于二而加于五’谓论算学;以‘平同高也,中同长也’,谓之论形学;以‘景之大小说在地缶远近’谓之论光学;以‘力形之所以奋也’谓之论力学。自注:此外尚有心理学等不备举。如其说,未尝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形光诸学,近世乃闻;墨子远在战国,岂已预知之乎?夫天下事虚理可以推测;学问之道,后人所为者,必谓前人早言及之;墨子虽自成一家,亦未必创造此种学说也。”

此皆与今之治墨者,以痛切之讥评者也。夫古书固不可以轻改;然谓古书决不可以改一字,则是谓古书之传,必无脱衍,必无传钞之误,亦岂尽然乎?今人箸文刊书,自经手校,尚不免于讹脱而不自知者;况传世久远之书,而谓其一无讹捝,可乎?墨子之学,固不能预知今世之科学,然焉知墨子之必不见及此,而为古今不谋而同者乎?孙氏之说,亦不可以不辩也。

余幸生俞孙诒让。诸贤之后,得与近世治墨者同时;又性好考证之学,读书每有疑难,辄好博览群言,以求其是;不得,则自为取证,不敢妄逞肊说。诸子之中,于墨书揅诵尤久,时作时辍,近乃略有所成;其关于讨论墨学者则此十篇之论,是也。其关于考证者,则有《墨子刊误刊误》,及定本《墨子闲诂补正》。《补正》成书数十万言,并附以近人论墨名箸,名曰《墨学讨论集》。自今以前,为墨子之学者,自一言一字之训诂以至宏篇巨制之讨论,其大略均见于此矣。书成,锡山唐蔚芝先生许为孙氏之功臣,侯官陈石遗先生许为孙氏之畏友,奖掖后进,既感且愧。卷帙浩繁,刊行有待。谨将序例略录于下,以俟博雅君子教正焉。

定本《墨子闲诂补正·自序》。

自孟子辟墨氏为无父,而世儒遂交非墨子,同目为禽兽,不得与于人之列,遑问其学之得失哉?然自近人表彰之后,《墨子》且为天下大圣人,孔子尚不敢望,则又相与尸祝神明之不暇矣。是二者何其反邪?其皆是邪?其皆非邪?曰:皆是也,皆非也。曰:何也?曰:皆一偏之见也。夫各就一偏之见以立论,则安得不各有其是,各有其非者哉?吾尝以为墨氏之书,其言兼爱,亦本于欲人爱利其亲,故爱利人之亲。《兼爱·下篇》姑尝本原孝子之为亲度者,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爱利其亲也。

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则之交孝子昔果不得已乎,毋先从事爱利人之亲者与?其《经篇》亦曰:“孝利亲也。”其贵孝如此,岂无父者比哉?曰:然则孟子之说非与?曰:是何言也?吾之所言,墨子之心也,情也。孟子之所言,墨子之学也,势也。墨子之心,未尝不孝其亲;墨子之情,未尝不爱其亲;然而以墨子之学,求遂墨子之孝,则其势必不可得;既必不可得,则其势必将有不能孝,或舍其亲而不顾者矣。奚以明其然邪?今设有人于此,月得百金。有教之者,曰:尔亲当与之半,尔兄弟当五之一,尔妻若子亦当五之一,其余十之一以济穷乏,则从之者必甚易。是何也?其势可为也。今墨子则不然,教之曰:爱人之身若爱其身,爱人父兄若其父兄,爱人妻子若其妻子。说本《兼爱·上篇》。夫所谓人者何邪?非所谓天下之人者邪?然则虽累千万,犹不能给;区区百金,岂能有济乎?是故愿者从其说,则均分其金而其亲之所得将不及秋豪之末;其狡者为之,则不特不能视人之亲若视其亲,乃反而视己之亲若人之亲矣。

是从墨子之说,将不至冻饿其亲不止矣。然则欲爱涂之人如爱其亲者,墨子之心与情也;其卒也则反而视其亲如涂之人焉,则又墨子之学之必至之势也;虽不谓之过不可得也。此墨子之兼爱无差等,所以为世疵病;而儒者之学本于亲亲之杀,所以易行而鲜敝也。岂非然哉?且夫墨子之兼爱无差等,则不能不重实利;重利之过,则亲死不足悲;《公孟篇》公孟子曰:“三年之丧,学吾子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婴儿子之知独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号而不止,此其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则儒者之知,岂有贤于婴儿子哉?而不能不力疾从事,唯利之是务。故其究也,则利之所在,将重于其亲,死者既不足悲,生者又安足事?是其势又不至于无父不止也。孟子之辟,又岂足谓之过乎?且夫,爱从何生?非生于其身之最亲切者邪?天下之亲切也,孰有过于父母者乎?以最亲切之父母,尚以实利故,亦有不暇悲,不暇事,况于兄弟乎?况于朋友乎?况于涂之人乎?是墨子之学,其究也不特不能兼爱,且将无一焉可爱,而唯爱其身而已。此又其势之必然者也。曰:然则墨子之学,不亦可废乎?曰:是又不然,庄生有言:“墨子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是可谓知墨子之心者矣。夫孟子盖惧墨子之末流,其势将为天下祸,故不得不辞而辟之。若夫,原墨子之心,则所谓“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沈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辟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陵,则语之兼爱非攻”《鲁问篇》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