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墨学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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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墨经之体列

《墨子》有《经上》、《经下》两篇,函义最为奥衍;而文辞亦最为奇古;书写体例亦最为特别;诚国学之环宝也。其奇辞奥义,余已别有注释,详于《墨子闲诂补正》之中,非兹篇体例,无待重述。兹仅略就其《经》之体例而略论之。《墨经》原本写法,为上下旁行,兹据孙诒让校正本,节录之数行如下:

《经上》篇

故所得而后成也

体分于兼也知材也

虑求也

知接也

知知同毕张杨本并作恕误明也

止以已同久也必不已也

平同高也

同长以古正字相盖也

中同长也

厚有所大也

仁体爱也

义利也

日中南也

无直参也

《经下》篇

止类以行人疑当作之。说在同驷疑当作四足。异说张以三字属下列孰存下疑非。推类之难说在疑说名字。之大小物尽张以二字属前经误。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依说当有暴字。夫与履说作屦。

一偏弃说作去。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所存与当有存字。者于存与孰存,五行无常胜说在宜,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循当作脩张以物尽同名,以下四经合为一误。

不能而不害说在害异类不吡仳同。说在量无欲恶之为益损疑当作无益损。也说在宜损而不害说在余知说作智通。而不以五路说在久有误。

前面排列须核实此所谓旁行体也。然向来传本则误书为直行。兹照商务书馆景明嘉靖本,节录数行如下:“故所得而后成也止以久也体分于兼也必不已也知材也平同高也虑求也同长以相尽也知接也中同长以明也厚有所大也仁体爱也日中南也义利也直参也。”

《经下篇》

“止类以行人说在同所存与者于存与孰存驷异说推类之难说在之大小五行毋常胜说在宜物尽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夫与履一偏弃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循无欲恶之为益损也说在宜不能而不害说在害损而不害说在余异类不吡说在量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

此以前之上下旁行,混写而为直行者也。其余由此类推。其书写之淆乱如此,何怪乎《墨》经之沈薶千古乎?直至清之毕沅张惠言孙诒让,始各各考正,略复旁行之旧。盖据《经上》末行,有读此书旁行一语;参之《经说》上下,则旁行之旧迹;仍甚显而易寻也,然亦惟此经之淆乱,以说证经,而后经之旁行可知。吾人今日所以得知古人有此书写之体例者,惟赖有此耳。倘汉人早已深明旁行之例,而依说之次第以直书之,则吾辈鸟从而知古人之书有如此之一体邪?老子有言曰:“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若《墨经》之为后人所乱,反得因以保全真面目,斯非福之所伏邪?

自毕张孙之后,《墨经》旁行,殆已无人异议。最近有伍非百作《辩经章句非旁行考》,以谓《墨经》之原本为竹简,汉人始写入绢素,乃始作二列旁行。余意适与之相反。盖伍氏既不究夫《经》之所以得名之本;又未深惟夫帛与简迭易之事实也。兹分别论之。

古者书盖有二种。《说文叙》曰:“箸之竹帛谓之书,”则古有书竹书帛二种可知。书于帛者为卷;书于竹者为篇。古书盖多书于竹简。然《论语》言“子张书诸绅。”绅者,帛之属也。则盖以其精要而书于帛以便揅诵也。孔子之《六艺》,非不精要,惟其文繁多;古之时,竹贱而帛贵,故书于简,不书于帛;是以孔子之《六艺》,当时无《经》名。《六经》之名,不过后世之尊称耳;在孔子生时,盖不称为经;即孟荀之书。亦无《易经》、《书经》、《诗经》之目也。惟墨子之《经》则不然,言语简约,为墨学根本之要语,故弟子书之于帛。书之于帛而名经者,《说文·系部》云:“经织从丝也。从糸,巠声。”古之书帛,盖如今之横轴然,可以随意舒卷;其卷也循经而卷,故后世又称经卷;此经所以得名之原也。

惟然,故经之为体,止以简要而能书于帛者得名焉。简而不要,固不必书帛;要而不简,亦不必书帛。即就《墨子》而论,《兼爱》、《尚同》、《天志》诸篇,为墨学之大恉。然以其非墨学成立方法之要素,且语言繁多;故止记于简,而不录于帛;故亦不称经也。管子之经言韩非外储之经皆以简要,故至属原之离骚,经乃后人所追称非其本也。

是故,惟《墨经》之简要而后书帛称经;亦惟墨经之简要,而后为旁行书之体。何者?古人称诗为章,如诗称某章某句之类是也;又称为首,如古诗十九首之类是也。首,《说文》云:“头也。”章,《说文》云:“乐竟为一章。”盖每章之终,即次以次首之始,必提行更首,故或称章或称首也。散文之称篇章章句,义亦应尔。《墨经》以每立一义为一章,固与他书之称章同;但其文甚简,书之于帛,多不能及每行之半;书帛之意,本取简便;故书为上下二列。此《墨经》所以独旁行,而他书则否;而书《墨经》者所以必当有“读此书旁行”之声明也。

或又谓伍氏以谓《墨经》成书之世,通行大篆,体极繁重,其字大率径寸;郑康成谓“《经》长二尺四寸,《传》八寸,《孝经》长十四寸。”《墨经》本传记之类,当在八寸十二寸之间;以径寸之大篆,写十二寸之竹简,无两列之余地;倘伍氏之说而碻,更安有两列之余地可能;是益足证《墨经》原本之非旁行矣。是亦不然。当时虽有大篆,墨子尚质无文,背周法夏,其书断无用大篆繁文之理;今其书尚多存渻去偏旁之古叚藉字;如以可为何,见于《非攻》上;以其为期,见于《节葬》下;是方求简之不足,奚暇用大篆之繁文哉?又以近世出土之《殷虚》甲文推之,甲文用刀笔,其字体大小略如今之三四号字;则《墨经》书于帛,岂不能为二列邪?惟至汉而后与《墨子》他篇同书竹简,其时墨学失传,不明旁行之例;且简长而繁重,若仍为二列书之,先读上列,次读下列,为事未免太繁;故遂直书之,而上下错乱如此也。若《墨经》原本果为先书于简,则简册之编,以丝为纬;故册字篆作,横二书象丝,纵五画象简;则简之编名为纬,乃其宜耳;何名为经哉?且经与他篇,同书于简,经则俱经耳,何以此独经而彼则否邪?又康成云:“《经》长二尺四寸,《传》八寸,《孝经》长十二寸,”倘此说而可信为秦汉以前之通例,则墨者之徒,既经其师之说,当亦为二尺四寸;不当以儒者之见,谓其不过《孝经》之类也;然则以三四号之小字;书二尺四寸之长简;以数字或数十字之短章,章必别行;是以最简要之文,最宜便于揅究之书,而书成如此之繁重,古人虽拙,必不尔也。然则《墨经》原本,倘为竹简,每篇旁行,当可二三列,岂可谓无二列之余地哉?

然则《墨经》原本无论书简书帛,均有书为二列之可能;而以《经》名推论之,则知其为先帛后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