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国学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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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国学之教化(2)

⑨ 数千年来,中国人一直没有放弃追求直、善、美,形成了牢不可破的传统,甚至现代化风潮也无法将它完全泯灭。善与美为中国人所熟知,但对于“直”的了解似乎不足。《论语·雍也》有这样一段话:“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意思是:人之所以能够生存在这个世界是由于正直,心术不正的人也能生存在这个世界,那不过是因为侥幸避开灾祸罢了。孔子把埋藏在心灵深处不假思索就能表现出来的意识称作“直”,它是本能的,比如孝行就是在“直”的驱使下做出的。孟子把直发展为“四端”《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反不如孔子说得明白。绝大多数现代人心中的“直”渐渐被磨灭,这是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深层原因。

⑩ 直至清末,“礼”(特别是其中的“仪礼”)仍然是儒教之核心,贯穿中国人行为方式与思想方法的方方面面。

(2) 知与行相结合

中国古代一直没有“知行合一”的说法,直到王阳明才明确地提出这个口号。王阳明认为未经过“行”考验的知不是真知。对于人来说最难知的是死,不死一回是不知死的。可是,人死了还怎么去知?王阳明为此想出一个办法,他做了一个石棺材,躺在里面体验死,最后悟出死的味道。其实,躺在棺材里何尝就能知道死的滋味?

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并不意味知行合一的说法明确地属于王阳明,因为早期的中国人就是把知行合一作为推行教化的方针的。“知”属于认识论,“行”主要指把认识应用于伦理领域或政治领域,把认识化为道德实践。具体情形如下:

自然(知)伦理(行)

天不变道亦不变

日月男女

天高地卑男尊女卑

北辰为政以德

首丘首禾孝

树之年轮人之年龄

羊美、善、義

马女人之柔顺

龙男人之阳刚

山仁

水智

树华

草荣

五行(金、木、水、火、土)五德(温、良、恭、俭、让)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

浮云富贵

生物方生方死名检不死

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下为公

天灾人祸

天、地、人贯通天、地、人三才者为“王”

天地有好生之德人有“直”与“四端”之善

可以看出来,中国哲学中的“知行”与西方哲学中的“知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说西方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中攫取财富的话,中国人认识世界的目的则在于更好地敬天保民、实现天人合一,与大自然恒舞。

三、 教化之道德功能

1 何谓道德

多数人认为道德在普世价值之列。道德确实有共性,但也有个性,不同民族的道德观会有差异,而且有可能差异非差大。

道德之共性表现为:

(1) 凡道德都是约束人而非放纵人的;

(2) 在针对人的场合,道德针对一切人——至少在义理上没有例外;

(3) 道德不具有强制性;

(4) 道德寓于传统,不能任意创新(否则极易失去权威性)。

道德的个性主要表现为施予对象的不同上。西方的道德完全是针对人的,而东方的道德特别是中国的道德首先针对天,其次针对人。而针对人的场合主要是针对家族团体中的人,而非个人。

中国人很清楚,没有强制力约束的道德很难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所以充分利用自己特有的文化,把道德融于文化之中。既然中国人把天(自然)视为主格,自己甘为宾格,当然对天的态度就成为判断是否符合道德的标准。天不是空的,它表现为象,这样,人与天就能够进行比较。中国的君主在发生自然灾害之后下罪己诏,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天的权威。天的权威不倒,中国的社会就不会动荡,百姓就可以安居乐业。

中国人把两个事物配置合适叫做“天造地设”,是因为中国人认为自然的配置无可挑剔;

中国人把孩子单纯无邪称作“天真烂漫”,是因为中国人认为天无诈伪,一切都是公开的;

中国人把最大的惩罚称作“天诛地灭”,是因为中国人认为天是最高权威,它的惩罚是最严厉的;

中国人把漂亮的女孩称作“天姿国色”,是因为中国人认为天是最完美的;

……

凡此种种,耳濡目染,中国人思考一切问题都以天为参照。因此,道德有了无形的支持因素,得以长期保持住权威性。

2 道德与人权是两种相反的力

人权是现代人挂在嘴边的词汇,在古汉语里并没有这个词。有人因此就说中国古代是黑暗的社会,不把人当人的社会。事实并非如此。中国人忽视人的权力,乃是因为过于重视维护天的权威,权且将维护天的权威称作“天权”。

人权强调人在国家、社会、社区或家庭中的权利与权力,它针对的是专制、剥削、压迫。“天权”强调天有不被任意破坏与任意改塑的权力,有延续其原生态的权力。天不是意识主体,“天权”是人赋予的,赋予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人类的长远利益。

《易经》中的第二卦是坤卦。坤卦的卦辞是:“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意思是:坤也有亨通无碍之德,然而是有条件的,只有像柔顺的母马那样依顺着天(天体顺时针转,地球逆时针转,故曰坤是柔顺的)滋生万物的时候才是有利的。君子进取,有进有退,只有跟着乾(天)才不会迷失(这便是中国提倡夫唱妇随的根据)方向,不丢失主心骨。

老子教导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完全符合坤卦卦辞所表达的主旨,充分维护了“天权”。

西方的人权具有两大弊端:

其一,人权一方面它保护人类的利益,另一方面,它又侵占了本属于天的权利,扩大了人类私权。

其二,人权保护主张权利的人,另一方面人权又会伤害一些无辜的侵害他人权利的坏人。一位美籍华人给我讲述了他在美国生活的一段往事:他曾在美国某城市的记时旅店工作过,他有两项工作,一个工作是放黄色录像,另一个工作是到时间之后告知。问题发生告知环节上。工作人敲门时嫖客往往意犹未尽,很不愿意被打扰,他们往往会下意识地朝着门打枪。许多服务员因此而死于非命。所以,老板嘱咐过他,敲门时身体要紧贴墙壁,避免受到枪击。

我对这样的事并不感意外。让我意外的是这位华裔得出的结论——枪杆子里面出人权。以伤害他人为代价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权利的所谓人权与野蛮实在难以区分。

3 中国早期之道德

道德是一个社会是否脱离野蛮状态的第一标志(绝不像一些人所说第一标志是劳动工具)。如果以文献为依据,早在四千多年前中国就已经建立起完善的道德社会。

中国的文明肇始于炎黄二帝。这两位杰出人物在生产器物方面的发明极多,对华夏民族的贡献也极大。但从文化特别是从道德的角度考察,华夏的文化特别是道德体系则定型于尧、舜、禹。

黄帝之后,黄河流域先后出现了三位杰出的部落首领——尧、舜、禹。这时处于龙山文化晚期,是氏族制度行将崩溃的时代。传说中尧又称陶唐氏,他的发祥地在今山西汾河流域。尧的生活非常简朴,古书说他“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裘,夏日葛衣”。意思是,他住的是用没有修剪过的茅草芦苇、没有刨光的椽子盖起来的简陋房子,吃的是粗粮,喝野菜汤,冬披鹿皮,夏穿粗麻。他关心百姓,百姓挨饿受冻,他就自责,说这是由于他而造成的。百姓犯罪受处罚,他说这是由于他平时没有管教好,也由自己承担责任。作为道德完人,尧的闪光点主要是大公无私,光明磊落。

舜,有虞氏,出生在山西姚墟。传说他在接替尧担任部落联合体首领之前接受尧的考察时,曾在历山耕田,在雷泽(今山西芮城北)捕鱼,在河边的陶城制陶,后来尧把他封在虞地(今山西平陆西南)。舜孝顺父母,宽厚待人。他曾几次遭到继母和同父异母兄弟的陷害,好在他贤惠的妻子巧设智计,才使他化险为夷。相传舜的弟弟象放火,要烧死舜。舜从天窗逃出,双手将斗笠举过头顶,跳到地上之后安然无恙。可是他并不嫉恨象,他被推举为首领后,不计前嫌,宽待他的继母和弟弟,使他的一些仇人都受到感动。孔子对舜的孝悌十分赞赏。

传说禹的先祖住在河套一带,禹的时候迁徙到今河南西部。他率领百姓治理水患,受到百姓高度赞扬。以天下为己任是对禹的道德人格的概括。

中国最早的史书《尚书》对尧、舜、禹的事迹有记载,并且得到司马迁的认可,让尧、舜、禹进入正史。司马迁并未掌握尧、舜、禹的出土文物,根据的是古籍记载以及中国人的口口相传。司马迁没有做错,尧的大公无私、舜的孝悌与禹的以天下为己任真实地成为其后中国社会的道德骨架。在这个事实面前,“出土证据”显得十分苍白。

4 道德之两种维持机制

(1) 作为教化结晶的道德

教化成为道德的主要维持机制的场合,效用最佳,具体如下:

① 道德功能发挥得最充分

中国的道德很具体,相对容易实行。这是因为中国人敬天,天象都有其具体的展现。天象是中国道德的源泉与根基,所以中国的道德是非常具体化,有时甚至是形体化的。天(自然)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成因层面,谓之阴阳;另一个是变化层面,谓之五行。

与自然天象一样,道德也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成因层面,另一个是变化层面。前者就是五常德,后者就是五常伦,概括起来称作五伦。

仁、义、礼、智、信为五常德,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五常伦,合称“五伦”,五伦是礼教之核心。

仁是道德之纲领,“仁”告诫人们只有聚集在一起人才能生活得好,这便是道德之纲领,人与人相处的总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義是行动之准则,“義”告诉人们:我要向羊那样行动。中国古人崇拜羊的高风亮节,羊的要求极其简单,只要有草有水,它就能生存,而在古代这是很容易满足的。羊很善良,能以德报怨,屠宰时,它不挣扎。尤其让人敬佩的是,羊懂得孝敬父母,羊羔是跪着食母乳的。中国人强调一个“义”字,表面意思是做事的时想一想羊,向羊学习,引申意思是做事之前想一想该不该做,该怎样做,也就是三思而后行。

礼是道德之规范。在古代,礼与禮是通用字。两个字合在一起较好地表达出其丰富的内涵。“礼”的左半边表示天或神,右半边是下跪的人,合起来这个字表示人在天神面前下跪。这充分表达的礼的敬天功能。跪姿乃是敬天的一种形体规范。

禮的左边半边是天神,右半边是祭器。这个字表现出祭祖的场面。祭天加祭祖,这样就概括了礼,而且使礼有了十分明确的形体规范。

智是道德之方法。中国人所说的“智”不同于西方人所说的智。中国人的智有大智若愚的意思,有反智的意思。在某些场合,限制智慧才是真正的大智。

信是道德之保证。人言为信,这是耐人寻味的。

② 道德的形态最丰满

中国传统的道德形态丰满表现在:礼与乐结合,礼与教结合,礼与法结合,礼与史结合,礼与信仰结合,礼与政治结合(有利有弊而且弊大于利)。

③ 社会为维护道德所付出的成本同时达到最小化

清明的政治都是以“简”为本的。官制设置叠床架屋,官员人浮于事,不可能奢望廉洁政治。我们的先人给世人上了生动的一课。明朝全国文职官员却只有区区一万两千五百人。这种不可思议的简政是以完善的道德机制为基础的。其次,“人言为信”将道德成本维持在最小限度。再次,当时各类教育机构都高度重视道德教育,不用另外开辟道德教育渠道,节约了成本。最后,在德治社会,信誉与名声上的惩罚比刑法上的惩罚更有效,所付成本也要少很多。

(2) 作为法律补充的道德

法律成为道德的主要维持机制的场合,道德往往是陪衬,而法律在唱主角。法律唱主角的社会往往缺乏人情与人味,人的行为被技术牵着鼻子走。我们称这样的社会为法律主义社会。美国是最典型的法律主义社会,在这个社会,只有违法不违法的问题,没有道德不道德的问题。

人们经常赞扬法制社会,攻讦德治社会,认为前者是进步的,后者是落后的。这是因为不了解传统文化所致。一个社会的好坏由两大因素决定:其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和谐;其二,人与人的关系是否和谐。

现代法制社会所尊崇的法,实际上都是人的造物,人制定法律,然后再用它约束人的行为。所以其本质是人治。而传统人治社会,遵从自然大法,本质上是法治。

四、 教化之审美功能

1 何谓审美

审美没有权威的定义。不过,可以把人类的审美观归为两大类:

(1) 中国道法自然之审美观

中国人认为自然是美的典范,人的一切美感皆来自于自然,所以人类追求美的过程就是“法自然”的过程。苏东坡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意思就是,人的最高境界不在人间,而在自然之中,人必须离开人群,独处于自然之中才可能顿悟人生,看到生命之美。

中国早期的诗绝大多数其灵感都来自于自然,仅以《诗经》中的开篇《周南》为例:

第一首《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雎鸠和鸣,在河中的小岛上嬉戏)

第二首《葛覃》:“葛之覃系,施于中谷。”(葛藤的枝条长又长,蔓延到谷中央)

第三首《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采呀采,采卷耳菜,还没有采一浅筐)

第四首《樛木》:“南有樛木,葛藟累之。”(南边弯曲的树枝,上面攀满了野葡萄)

第五首《螽斯》:“螽斯羽,诜诜兮。”(蝗虫展翅,飞聚一方)

第六首《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茂盛的桃树枝桠,绽开鲜艳的粉红色花朵)

第八首《芣苢》:“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车前草呀,采呀采,快快来采车前草)

第九首《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南方的树木高又长,不便休息少阴凉)

第十首《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沿着汝堤走一遭,砍下树枝当柴烧)

《周南》十一首诗,只有两首的开篇不涉及自然风物,足见自然在诗人心中至高的地位。

(2) 西方理性之审美观

西方人认为一切美都来自于人的理性。一百多年前,辜鸿铭把一幅一位大书法家的摹拓本给一位英国朋友看,希望得到他的赞赏,不料英国朋友很不以为然地说:“我的一位买办的字不知要比它漂亮多少倍!”辜鸿铭一时竟无言以对。

是的,在西方人眼中越接近逻辑理性的东西越美,越有价值。在某种意义上,西方人迷恋科学研究,实际上是一种追求理性美(毕达哥拉斯、笛卡尔等人都极度推崇数学之美)。在某种意义上,西方人把科学当作一种美学来对待。哥白尼质疑托勒密的地心说,并不是出于缜密的论证,而是哥白尼觉得托勒密的地心图太繁杂,不美。哥白尼画了一个自己认为美的日心图谱,被后来的科学家证实他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