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孝武皇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
冬,十一月,乙丑,薛泽免。以公孙弘为丞相,封平津侯。丞相封侯自弘始。
时上方兴功业,弘于是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每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弘尝奏言:“十贼弩,百吏不敢前。请禁民毋得挟弓弩,便。”上下其议。侍中吾丘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秦兼天下,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梃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大不便。”书奏,上以难弘,弘诎服焉。
禁止民间拥有武器,秦始皇做过一次。“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现在公孙弘也建议汉武帝“禁民毋得挟弓弩”。人一阔,脸就变,屁股指挥脑袋,不论儒家还是法家,一旦侍候帝王家,都知道要防范老百姓造反。
公孙弘说:“十贼弩,百吏不敢前。”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小贩持刀,城管不敢向前”,“钉子户持械,开发商不敢向前”。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政府和老百姓有矛盾冲突的时候,允许老百姓反抗到什么程度,是束手待毙冤死活该,还是可以奋起抗争,甚至武装对峙?这里能看到一个国家的自由程度。
公孙弘要禁的,已经比秦始皇宽了许多,秦始皇是刀枪皆禁,公孙弘只是要禁“弓弩”,属于远距离杀伤性武器,这有点像今天的国际社会,常规武器禁不了了,就只好拣厉害的东西禁一下,核武器、弹道导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在公孙弘的语境里,“民”恐怕不是一般的个体小老百姓,而是“豪强”,小老百姓购置不起很专业很高档的武器,只有像郭解这样的家伙,才可能拥有。在汉初的大案里,就有私自购买武器的周亚夫案。我以为,这是公孙弘的本意,要解除有能力的豪强的武装,同时也隐然包括了宗室和贵戚。
在冷兵器时代,武器和农具杀伤力差不多,所以,真要禁绝,难度相当大。其实民间拥有武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反抗政府,更多的是为了防贼防盗防土匪(现在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另外,古代的军事制度规定,服兵役的时候,铠甲、武器都要老百姓自己准备,甚至战马也要自己提供,所以,禁止武器就会和这一切自相矛盾。作为皇帝和中央政府,最有效的办法不是禁绝民间武器拥有,而是禁绝民间组织,不管是结党结社,还是搞传销,只要是有组织、有规模,都应该警惕之。
毛泽东说:“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毛泽东还说:“人民靠我们去组织。”反过来也证明,有组织的民间力量是集权的最大威胁。
民间组织起来了,武装起来也就成了必然。所以,要防患于未然,就必须严厉控制民间组织。中央集权强势的时候,民间最理想的状态就是“一家一户”,国家机器对于“一家一户”最有管制力。而纲纪松弛的时候,比如像《水浒传》里,梁山泊是反贼没错,但是像祝家庄、曾头市,也都拥有自己的武装,这对中央来说都是麻烦。设身处地,我以为公孙弘这时要防范的是祝家庄,也就是张春桥所说的土围子, “十贼弩,百吏不敢前”,祝家庄有可能用这一招抗粮抗税。
吾丘寿王的反对意见,表面上着眼于儒家礼,更实际的是,如果禁绝武器,就会导致民间国防教育缺失,要知道,皇帝正是用武之时,“大汉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正其时也。
说到民间武器拥有,不能不提一下美国。美国老百姓可以拥有枪械,这是其《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基本权利。这个法律的原意有二:一、政府有可能会异化成人民的对立面,会变成一头恶兽,人民可以用武装来对付它;二、人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受侵犯到什么程度?到了可以开枪干掉那些侵犯你财产权的家伙。美国的钉子户可以用枪。从美国电影里也能看到,生人不经允许进入他人的住宅,有可能会吃枪子的,这时打死不偿命。
据说,德国以前也是允许民间拥有武器的,希特勒上台修改了法律,所以,当党卫军冲锋队迫害屠杀犹太人的时候,犹太人连“一命还一命”的机会都没有。
说来说去,民间武器持有,只是一个有关自由度的问题,如果真是法西斯上台,“民间武器持有”并不能制止,也就是说,美国的民主和自由不是靠老百姓家里的枪保护的,犹太人即使有枪也一样难免受迫害和被屠杀的噩运,因为国家机器永远比个人武装厉害。有自由才有自由持枪,持有武器是一个自由的象征和结果,而不是原因。至于校园屡发的枪杀案,是另外一个范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