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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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人口老龄化与临终关怀(3)

(二)临终关怀的服务模式

中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是新世纪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中国临终关怀普遍采取的服务模式有两种,一是”一、三、九—PDS模式“,它是首都医科大学的李义庭教授提出的。另外是施榕提出的”施氏模式“。

李义庭的PDS模式全面构建了”一个中心,三个方位,九个结合的框架体系“。一个中心就是以解除临终患者的病痛为中心。临终患者在临终前有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应给予其特殊的照顾。如对临终患者使用镇痛剂(如吗啡)应以病人的需要为前提,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保证。临终关怀对临终患者进行心理治疗、护理、生活照顾是必要的,但是最核心的问题是为病人解除痛苦,这样才能使临终病人感到有尊严,并能安逸地辞世。

以解除临终患者病痛为中心的临终关怀是对人的最大尊重,是对人的本质、人的生命认识上的深化。

PDS模式在服务层面上,坚持三个方位和九个结合。三个方位指的是服务机构及场所、服务主体和服务费用的承担。九个结合指的是在三个方位上分别采用的结合方式,即在服务机构及场所上,坚持临终关怀医院、社区临终关怀服务与家庭临终关怀病房相结合;在服务主体上,坚持国家、集体、民营相结合,共办临终关怀事业;在服务费用上,坚持国家、集体和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投入相结合。

施榕的”施氏模式“是以乡村为着眼点,将家庭临终照护与社区临终关怀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施氏模式曾经一度被认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和空巢家庭的增多,这一模式遇到了很大的挑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慢性疾病及晚期肿瘤病人的不断增多,很多病人在临终期需要他人在生活及护理上给予照顾,临终关怀服务的需求大量增加。而现实中,我国目前的临终关怀医院在数量上相对较少,设施也较差,即便是在临终关怀医院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中临终关怀医院也较少。我国现有的临终关怀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推进和深化,新型的由政府主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来提供全科服务和指导、家庭人员参与的居家临终关怀模式可能更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尤其是适用于城市地区的贫困家庭和广大的农村地区。

五、临终关怀的伦理分析

(一)临终关怀的内在价值

临终关怀是人类对生命价值深层次的探索,反映了现代人类文明发展的时代要求,在深层次的伦理价值上体现了医学人道主义的精神。

首先,临终关怀显示了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在生命问题上的体现,不仅表现于解除人们肉体上的病痛或物质生活上的改善,而且还应该充分体现在注重人们精神上的慰藉以及临终关怀阶段。每个人都希望活得幸福、死得安详。当一个患者处于生存无望的人生终末阶段,除了缓解肉体的痛苦,最需要的就是能享有人间的温暖、社会的尊重、精神的照护以及亲情的关怀。临终关怀恰好能满足这样的需求。

其次,临终关怀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临终关怀是现代社会最具人性化的一种医学发展,它不仅顺应了医学模式转变的趋势,而且还适应了人口老龄化的趋向。临终关怀的发展,也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道德要求的,在一定意义上,它也是我国医疗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的体现。

再次,临终关怀是一种更容易为人们接受的临终处置方式。

临终关怀从保障临终患者的生命质量出发,采取适宜性和支持性的照料方法,既对临终患者的疼痛加以控制,又和患者家属联手,从身心上给患者以全面的照护,始终维护着患者临终期的生命价值与尊严,临终关怀在现实中更易为人们所接受。

(二)临终关怀的道德要求

第一,了解和理解病人。临终阶段是人的一生的特殊阶段,病人处于临终状态,不得不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在心理和行为上有很大的反应,此时大多数表现为忧郁、沮丧、悲观、绝望,有的表现出愤怒、不讲道理、不配合等令周围人难以接受的反应。对此,我们的医务人员对某些病人的失常、情绪变化和不理智行为应给予充分的理解,用最真挚、亲切、慈爱的态度对待他们、帮助他们,同时还要宽容、大度,满足病人合理的要求,使病人得到精神上的安抚,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享受到优良的医疗服务,在极大的宽慰中逝去。

第二,尊重病人的权利和生活。(1)尊重病人的权利。有些临终病人未进入昏迷状态,仍具有情感、思维和想象等,仍有自己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因此,医务人员应格外注意尊重与维护他们的权利,如允许他们参与治疗、护理方案的制订,选择死亡的方式,保护他们的隐私等。(2)尊重病人的生活。尽管死亡是生命运动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临终病人仍有生活的权利,任何人都有尊重他们生活的义务。临终也是生活,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生活状态。因此,医务人员要认识到临终病人最后阶段的生活的意义,利用与病人接触的机会进行交谈,直到病人理解生命弥留之际的意义,安慰和鼓励病人,让希望充满他们的最后生活。同时,对于病人的日常生活习惯给予更多的选择自由,尽量满足合理的要求;增加或安排病人与家属会面的机会和时间,让他们说完自己的心里话;尽量帮助他们实现一些自我护理,以增加生活的乐趣,至死保持人的尊严。总之,医务人员要像对待其他可治愈的病人一样,平等地对待临终病人,赋予他们临终生活的价值。

第三,帮助病人解除恐惧和痛苦。临终病人对死亡有着程度不一的恐惧心理,并伴随着消极、悲观、绝望等不良情绪和行为反应。因此,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与病人接触,鼓励病人表露其内心感受,帮助病人排解不良心理,满足病人的心理需要;要积极主动地给临终病人以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帮助病人以平静乐观的态度度过其生命的最后阶段;要通过各种方式的死亡教育,帮助临终病人理智、冷静地认识和承认自己面临死亡的事实,勇敢地面对死亡。

任何一种疾病到了晚期,都会有不可治愈的时候。医务人员虽不一定能治愈病人,但也应做好援助、照管工作。对处于多重痛苦折磨的临终病人,转移原有的治疗目标是很必要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应从”治愈病人“转向安慰和关心照料他们,尽最大努力减轻临终病人的痛苦。这种医疗目标以”控制症状、减轻痛苦“为原则,强调适当的治疗,而不是一味强调采取非常手段,不惜巨大代价去抢救,人为延长病人的痛苦。特别是晚期癌症病人,疼痛是非常剧烈的,医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运用各种方法,在很多情况下要给予足量的、有效的止痛药,帮助病人解除疼痛的苦楚。

第四,同情和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处于临终状态,其家属会有沮丧、抑郁、悲伤等不良心理反应,甚至出现过激的情绪和行为。因此,医务人员要能够设身处地地予以理解和同情,使他们伤感的情绪得以缓解。同时,给病人家属以实际的帮助,如针对家属悲伤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冲淡忧郁的气氛;帮助他们安排好陪伴病人期间的饮食、休息,以减少精神和体力上的疲劳;经常与他们交谈,增强相互间的信任和合作等。另外,针对家属希望自己的亲人在临终阶段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尽到”孝心“、”爱心“的愿望,医务人员要做好病人身心两方面的照顾,让家属放心,并对家属提出的愿望尽力满足,如支持并指导家属为病人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让其心灵得到慰藉,病人也能享受到天伦之乐。

案例4 《请让我这样离去》的伦理分析

生命,总有一天要和我们告别。如果可以,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的最后时光,您是否愿意选择”安宁疗护“? 让陪伴我们的不再是冰冷的器械、恐惧的眼神和绝望中的垂死,而是让我们的身体少些痛苦,多一些尊严,让我们和亲人在从容与宁静中享受最后的时光。

安宁疗护不是”安乐死“,它是指对已无治愈希望的末期病人整体而积极的照顾,给予病人疼痛控制及其他症状的缓解,同时给予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照顾,其目的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提高生命质量。在国外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安宁疗护已非常普及,我们由于受传统死亡观、伦理观的影响,安宁疗护还没有普遍开展。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思想观念的转变,安宁疗护已被越来越多人认同、接受。

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医院先进的安宁疗护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位于浙江省的某医院近日在临终患者较多的科室试点开展了安宁疗护。在放疗科,针对一位肺癌临终期的老年患者,医生评估依靠目前的医疗技术无法使疾病痊愈,建议实施安宁疗护。安宁医疗护理团队与其家属进行谈话,告知安宁疗护的目的及具体措施,在征求家属同意后对患者实施安宁疗护。通过对患者及家属生理、心理的评估,确定患者及家属无宗教信仰的需求后,安宁医疗护理团队主要解决患者呼吸困难、口腔清洁、饮食指导、亲情满足、心理支持,同时继续做好生活护理,尽量让患者感觉舒适。在实施过程中,经家属同意,护士将病情婉转告知患者,以便患者有时间完成未了的心愿。

这位老年患者首先表示,想念在外的两个双胞胎外甥女,护士电话联系这些亲戚来看望患者,满足了患者对亲情的需求;其次,患者还觉得对不起妻子,没有让她享过福,护士安排两夫妻单独相处,倾心交谈以免留下遗憾。患者自动出院时,安宁疗护团队指导家属在家照顾患者的基本技能,如口腔清洁、协助排痰、翻身等,帮助家属借好氧气筒,并告知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告知家属关于善后的注意事项。在患者安然离世后,护士又通过电话随访,对家属进行劝导,帮助家属尽快走出哀伤期,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据该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开展安宁疗护,并非是放弃对患者的积极救治。目前的医学无法解决所有的疾病,实施安宁疗护是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选择,敬畏生命的尊严,重视疗护的细节,赋予善意与关爱,避免无意义的急救造成的惨痛场面,让病人能够在完成各种心愿后安然离去,让家属也能勇敢地度过哀伤期,重新展开自己的人生,让”逝者魂安、生者释怀“。

伦理问题讨论

1.在老龄化成为日益显著的社会问题后,安宁疗护或者说临终关怀工作的开展有何意义?

2.家庭、社会和医疗机构在临终关怀实践中,应当分别起到怎样的积极作用?

3.对于养老问题来说,”养生送死无憾“是我国传统伦理所重视的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传统的伦理对解决当今的医学伦理问题有何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