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有勇有谋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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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财产权应得到保护

小强是一名初一年级的学生,今年13岁。自从上了中学以后,课程安排紧了,玩耍时间自然而然就少了。每天上学、放学都得挤公交车。后来,全家人商议给他买了一辆自行车。有了新的自行车,上学和放学的时间大大地缩短了。小强也非常高兴。

每天早上他把自己的爱车放到学校统一放自行车的地方,晚上再骑回去,每天都要把它擦得亮亮的。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放学,小强去车棚取车,找了好几圈也没有找到自己的爱车。这下可把他急坏了。自行车一定是丢了,小强只能垂头丧气地回家。原来,丢自行车的事情,学校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了。

广大青少年朋友,如果你在日常的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当学校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侵害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述案例中的小强,应该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情况,并且要求学校尽快处理这件事情,使得自己的财产权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广大青少年朋友应该在平时多学习与自己有关的法律知识,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