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有勇有谋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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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们是否享有名誉权

小燕是一名中学二年级的学生,平时不爱说话,性格也很孤僻;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自己不会干的事情的时候,情绪会极度低落,在父母面前好像总是抬不起头来。就这样一个自卑感特别强的孩子,应该得到老师和家长的引导,让她从自卑的阴影中走出来。

可是事实竟然相反,小燕的老师不仅没有帮助她,而且当她回答不上来问题时,还加以讽刺,说她简直是笨得要命,什么都不会,还来上学。这使得小燕原本就自卑的心,变得更加脆弱。在同学们的眼中,她就是一个大笨瓜,而且还被人在背后指着说:她就是我们学校最笨的那个。

这样,小燕几乎要崩溃了,再也不想在学校里多待一分钟。小燕的家长发现了她的异常反应,苦口婆心地劝她说出事实的真相。父母感到非常气愤,决定到学校找那位老师。

到了学校,小燕的父母对老师说:“你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小燕的名誉权,使得整个学校里的人,都说她笨。”

那位老师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若无其事地说:

“她本来就笨嘛!”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心灵是很脆弱的,老师应该有责任来引导他们,使之拥有健康的人格。

另外,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名誉权,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教师上课时用言语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是对学生名誉权的侵害。作为教师,应当懂得《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有关规定,也应明白自己的这些行为会对学生的人格尊严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