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魏源评传
12278700000028

第28章 近亲邵阳金滩

魏氏家族,自魏万一后,到清代中叶,已“四百馀载,子孙数千计”。

魏源出生的这一年——乾隆五十九年(1794),他的曾祖父魏大公已经去世。魏大公(1663-1747),字席儒,号岩栖(一作严栖),地主兼商人。家中钱多了,便于康熙年间捐了个国子监生,后来是否入国子监就读,史无记载;至少,他连个秀才的头衔也没有。据族谱中《严栖公传》(魏显达撰)记载,此人慷慨乐施,康熙三十九年(1700),湖南大旱,“都里粮未完,催征甚急,乃尽完一都饷粮,邑侯卢大经[名宪]赐‘邵邑醇良’额旌之”。关于魏大公代缴田赋事,有三种说法。如上,《族谱》作代“一都”交纳。

李瑚《魏源传》云:“在一次饥荒中,由于代全县农民交纳钱粮,以致家道中落。”这是说的代“一县”交纳。又,道光二十九年修纂的《宝庆府志·魏大公传》作代“一郡”交纳。清制,郡相当于府,辖几个县;代“一郡”交纳,显系夸张不实之词。即使代“一县”交纳,也不切实。湖南的县,比较大,辖地较广,一个县的田赋,由一个人交纳,即使家产田连阡陌,也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代缴“一都”的田赋,勉强说得过去,但也明显不准确。清制,湖南各县以下的行政区域叫“都”,都的大小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区或几个乡。一都的粮饷,也是相当大的数目,在几千石万石以上,魏源:《邵阳金滩魏氏二修族谱序》,《魏源全集》第12册。

魏大公有如此大的财力吗?如果他真的把“一都”的田赋全代缴了,必是拥有万亩以上土地的大地主了。魏大公究竟拥有多少土地,史无记载。旧时代的某些家谱、某些地方志,为了表明某家某地多有贤良,常常夸饰虚美,缺乏实录精神,缺乏中国传统史学由《史记》开创的“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史学原则和史学品格。所谓代缴“一都”、“一县”、“一郡”田赋,便是一例。不过,魏大公也确实代人缴纳了部分田赋,不然,邵阳县令也不会送给他“邵邑醇良”的匾了。

至于祖父魏志顺,魏源出生时,还健在。志顺(1732-1804)字孝立,号樟园,为魏大公第七子。他继承父业,仍然收租经商,并且捐了个布政使司理问,理问是掌握勘核刑名的官,但他一天也没有当过。他在龙溪冲的李家坳修建了一座据说可储谷万石的仓库,故人称“万石君”。

所谓“万石”,也显然是夸张之辞。按湘中地区的约定俗成的风习,一担谷约相当于一百二十市斤。万担,约为一百二十万市斤。首先,根据19世纪中叶的建筑和储藏水平,私人要建筑偌大的仓库,是很难的。其次,当时没有双季稻,每亩产量不过三四百斤,有的只两百来斤。地主收租一般收产量的五六成,当然也有收七八成的。如果按五成,即两百斤收租,那么,收一百二十万斤租谷,需田六万亩。魏志顺是这样的大地主吗?至少没有史料可资考证。也可以有另一种说法:万石谷是历年租谷的逐年积存,当然就不需那么多田土了。然而,不管是每年有租谷万石裴骃:《史记集解序》。

也好,是逐年积存到万石也好,都说明魏志顺是个大地主。

他不是官僚,只是个“土地主”。后来,魏志顺“家道中落”了。原因呢?据魏源的儿子魏耆的说法是:“值大饥,有司责赋急,合县惊骚,几致变。孝立公慨然赴县,毁产代输,邑众以安,家亦中落。”据《邵阳金潭魏氏二修族谱》和《宝庆府志》,为里人代纳田赋的,是魏大公,而魏耆却说是魏志顺。是父子两代都曾代纳过田赋?还是有一处误记?令人有惑不解。至于魏耆说的因“毁产代输”而“家道中落”,也令人有惑不解。而有些魏源传的传记作者,却对旧资料不加分析,照样搬来以成文,更是令人有惑不解。

其实,魏大公只传了一代,到他儿子魏志顺时,即“家亦中落”,是别有原因的,族谱也好,家传也好,府志也好,都隐忍未发。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按当时正常的消费水平,正可从反面证明,中落的魏志顺当时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万石君”。魏家家道中落的真正原因,手中没有资料,不可妄测乱断。但,从外人看来,至少人口的大量增加,是原因之一。魏志顺有四个妻子,十个儿子,将家产一分为十,或一分为十四,自然各份所得便不多了。

魏源的父亲魏邦鲁(1768-1831),字钟毓,号春煦,监生。所得遗产不多,虽然仍然可以过着温饱的小地主生活,但因已有妻室儿子,和一个需要供养的生母匡氏,也就不得不于嘉庆九年(1799)循例捐了个江苏的巡检小官,当时魏源才六岁。巡检负责地方的治安,约相当于今天的警察。

是当时县下的行政单位。魏邦鲁先后在华亭县金山司、嘉定县诸翟司、上海县黄浦司和吴淞司、太仓州甘草司、震泽县平望司、荆溪县江渚司(一作“张渚”)、海州惠泽司担任过巡检。后经长州知县俞德渊的推荐,任过苏州钱局协理五年。

到道光八年(1828),升任太仓州宝山县主簿,管理水利工作。这时,魏源已三十五岁,在京城任内阁中书。

《宝庆府志》和《荆溪县志》都载有魏邦鲁的事迹,说他好读书,“《通鉴纲目》,岁必数过”;在任巡检期间,常为人调解纠纷,又督课生童学习,颇得百姓信任;在苏州钱局工作时,知府额腾伊称他“管局一年,实能弊绝风情。且破除旧习,不受陋规,洵佐杂中难得之员”;在海州工作时,管理粥厂,日夜在岗,数月不倦,灾民称许,离任之日,灾民夹道欢送;他懂得些奇门六甲占筮之术,又懂得些医术,常为人治病。他积极参与了陶澍改漕粮河运为海运的工作,后来陶澍向朝廷请奖的有功人员名单中就有他。他逝世后,“贫不克归,遗命留窆。初无所择于何地也”。后魏源追述说:“越十年,而源卜地于阳羡山中,则江渚之民来言曰:昔魏公分司吾镇,有惠政,吾等已上其事于邑,载入《荆溪名宦志》矣。今闻魏公葬地未卜,曷仿朱邑啬夫葬桐乡故事乎?于是举其大贤山之吉地以赠以葬,是故见吴民之厚,而先考所以去乡之故。”江渚大贤山,属荆溪县。葬归故土,是封建时代的风俗和人们的大愿,但魏邦鲁太穷了,只得就地埋葬。

魏源的母亲陈氏,因上有年老瘫痪的婆母,下有四子一女,而丈夫魏邦鲁长年在外,“道远不能顾”,所有的家务只得一人肩负起来。据她儿子魏耆的文章介绍,她“只身扶掖,哺甘涤秽,数年如一日”,她“夜则燃豆秸,母绩子读,欣欣忘贫”。大概是位“贤妻良母”型的妇女。

魏源有兄弟三人,均随父居江苏。兄魏湖(1790-1840),原名达聪,字良弼,号敏旃,务农。弟魏浚(1796-1865),原名达章,字子田,以监生捐巡检。有子四:魏喜耆、魏应耆、魏福耆、魏彦。次弟魏淇(1805-1848),原名达实,字子实,以监生捐盐运使司知事,有子三:魏锡耆、魏新耆、魏裕耆。魏源有姐一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生,嫁给魏源的朋友、郴州人陈起诗。

魏源的妻子严氏(1796-1857)为同县人、候选布政使经历严翊羲之女。其祖父严安儒,历任江西万安、东安知县,升扬州府通判、江南同知。

魏源有二子一女。长子孺耆,派名刚已,后改名耆,字英甫。道光元年(1821)十一月二十六日生,擅长书法,尤善汉隶(常称“八分书”)。但生性淡泊,“且寻名教乐,不用看吴钩”(汤贻芬所赠诗句),虽捐得知县、候补同知,却因生性和足跛等原因,从未履职。晚年笃信佛教。光绪六年(1880)去世。次子昌耆,小字润,生于道光十八年(1838)闰四月初七日,幼殇。女秀均,嫁给陈起诗的儿子陈善圻为妻。秀均的女儿后来又嫁给哥哥魏耆的儿子魏恒(1846—魏耆:《邵阳魏府君事略》。《邵阳金滩魏氏二修族谱》载:“昌耆,源公次子,字未详,清道光十八年戊戌闰四月初七日午时生,殇葬未详。”道光二十三年魏源作《悼鹤诗》,自注云:“先旦在上海,有贻双鹤者,不数日,一鹤伤足而殒。次日接家信,则闰儿殇矣。”为妻,魏恒曾担任广东揭阳县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