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魏源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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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拒敌于国门之外还是诱敌深入

魏源在北京问学时,曾研读过《孙子》、《吴子》和《六韬》等兵法书籍,并作过注释,惜今已失传,只留下一篇《孙子集注序》,其中强调说:“谋定而后战,斯常夫可制变。”终其一生,魏源曾两次从军。第一次在道光十年(1830)年底。其子魏耆记述说:“庚寅,回首张格尔扰西陲,果勇侯杨公芳参赞军务。府君以与有文章之好,遂请从自效。至嘉峪关,闻罪人斯得而返。”。此时,张格尔已被处死,叛乱者乃其馀党博巴克。此系魏耆误记。博巴克于八月围攻新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两城,清帮办大臣塔斯哈战死。清廷乃急派长龄督办回疆军务,又派陕西提督杨芳[此时驻固原]、甘肃提督胡超[此时驻甘州]迅速赴疆,率军助战。三十七岁的魏源,此时在北京。他因曾设馆为杨芳的儿子杨承注授课,与杨芳有旧谊,乃请求至杨芳幕府效力,同时可考察西北边疆地理,领略塞外风光。在京友人邹汉勋‘为其赋诗送行,中有句云:“我是护儿方受《诗》,读至击鼓发豪兴。忽闻祖生先着鞭,使我通宵不能暝。”魏源行至甘肃嘉峪关,闻前线已节节取胜,援兵不再上道,乃止,留连驻地。他深感遗憾:“我生第一伤心事,未作天山万里行。”及第二年春,得父亲魏邦鲁在江苏宝山县任上重病讯,魏源乃亟亟南下。’

在甘肃,魏源作《西师》六首,歌唱“从此天山一扫定,凯歌杨柳劳归师”,更坦率地指出,新疆之乱,缘自边吏敲诈勒索,边民积怨至深。诗云:

见说王师讨叛羌,诏书祸首罪边疆。

譬从南海骚珠翠,奚异西陲索白狼?

张奂早辞羊马馈,王师何至羽书猖!

虫生朽木非今日,蚁溃金堤自古防。

魏源第二次从军,则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他在浙江参钦差大臣裕谦幕府,因建议不被采纳,不数月,便辞归扬州。

这两次从军,虽然都时间短暂,于实战无多体验,更谈不上有何战绩,但并没有因此冲淡魏源对军事的关注与对军事研究的兴趣。他不但有《圣武记》、《夷艘寇海记》这样的军事史着作,而且有《筹海篇》、《城守篇》、《水守篇》、《苗篇》、《军政篇》、《军储篇》这样的军事理论着作,远非低吟高唱的墨客所可企及。

《筹海篇》题中的“海”,指海事,又特指抗击海外侵略者从海上入寇这样的海事。《筹海篇》,是魏源总结鸦片战争的经验教训,筹划抗战的呕心沥血之作,是他的爱国主义思想高亢的集中表现。

《筹海篇》共四篇,首议守,次议战,末议款。

何以首议守?文章开宗明义说:“自夷变以来,帏幄所擘画,疆场所经营,非战即款,非款即战,未有专主守者,未有善言守者。不能守,何以战?不能守,何以款?以守为战,而后外夷服我调度,是谓以夷攻夷;以守为款,而后外夷范我驰驱,是谓以夷款夷。”概括地说,对于英国这样的侵略者应该守中有战,先战后款。

是时,英国殖民主义者及其后接踵而来的列强,船坚、炮利、兵强,它们国内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已步入先进行列,而在清朝统治下的中国,已失去了昔日的辉煌,闭关锁国政策钳制了中国人民的眼光和智慧,耽搁了中国的发展步伐。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魏源与当时一般的朝官和士大夫的不同之处,亦即他的可贵之处,正在于他大胆地承认这个事实,并把这个事实作为他写《筹海篇》的大背景,作为“以守为战”的战略思想的根据和出发点。

在鸦片战争中和战争后,在如何对付侵略者的问题上,当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是主张拒敌于国门之外。

是主张“抚夷”,希望在谈判桌上息事宁人。魏源对“非战即款,非款即战”的态度提出了质疑,写道:“自用兵以来,中外朋议,不出二端:非苟且,即虚骄。”要拒敌于国门之外的人,不正是不了解或不承认敌强我弱的态势,虚骄得可怕吗?魏源认为,这种人“不筹守而即战,是浪战”。而一意主张谈判的人,不正是甘受凌辱,苟且得可耻吗?魏源认为,这种人“不议守而专款,是浪款”。

至于如何抗敌于国门之外,当时也有两种议论。其中一种是主张在东南沿海多设炮台,认为“多一重门户,增一重保障”。魏源则认为,这种设想,事实上是做不到的。他追述道:“自军兴以来,各省铸大炮不下二千门。虎门、厦门、定海、镇海之陷,每省失炮约四百馀。此皆重八千斤至一千斤”,然而,“先后遗敌者千五六百门”。“夷初攻厦门之役,我军开炮二百馀,仅一炮中其火药舱,大艘轰裂沉海,夷船遂退,是数百炮仅得一炮之力也。再攻定海时……仅一次击中其火轮头桅,即欹侧退窜,是数百炮仅得一炮之力也。攻广东省城时,惟中其一火轮、一兵船头桅及舢板数舟。攻宝山时,陈提督炮中火药轮,沉翻者二,击破其头鼻、头桅者二,夷遂绕攻小沙背,是亦仅各得数炮之力也。”魏源罗列这些战事,说明清军火炮虽曾几次击退侵略者的进攻,但中炮的几率很小。这是因为清军炮台“建置不得地”;“山炮陷于石洞,台炮陷于垣眼,陆炮木架不能运转左右”;“兵士施放不熟,测量不准”。因为有此三弊,故魏源议论说:“中则一炮亦足威敌,不中则千炮徒费火药。”又说:“器不中与徒。器同。”事实说明,光靠在海岸多置炮台以拒敌的道路是走不通的。

铸炮守海口,当然有它积极的一面。问题是,炮台一旦失守,后路全无抗战准备。虎门一失,英军长驱广州内城;定海一败,英军深入镇海、宁波以远;宝山一陷,英舰直抵南京城下。魏源回顾道:“自用兵以来,寇入粤东珠江者一,入宁波甬江者一,入黄浦松江者一,皆惟全力拒口外,而堂奥门庭荡然无备。及门庭一失,而腹地皆溃。”以致“破一岛一省震,骚一省各省震,抱头鼠窜者胆裂之不暇”。这些事实,是对那些只知添炮台的人的猛烈一击。

魏源又回顾道:“夷自六月[应是五月]初破宝山后,七月朔日[应是六月]始抵江宁,九月始出江口,前后将及三月[应是四月]。”如果清军后路早已备战,英舰岂可直闯长江?如果英舰既入长江,而清军亡羊补牢,立即组织抗击,又岂可安然出口?魏源认为,出现这种局面是“调度”不得其人。他举顺治十七年的往事为例,“郑成功百万之众破瓜州,破镇江,沿江郡县,望风纳款”,“东南全局皆震,其岌岌岂但今日?而梁化凤且款且守,突出陆战以挫之,火其百艘以走之”。这即是所谓“千兵易得,一将难求”。真的“一将难求”吗?魏源接着写道:“粤东初年有歼夷之备,而无其机,近日江浙有歼夷之机,而无其备。”明眼人都知道,林则徐在粤东有备无机,是因为他很快被谴责;江浙官员有机无备,是因为当时一味主和,投降派得势。魏源所说的“一将难求”、“调度无人”,不正直指道光皇帝吗?

当时,与“铸炮守海口”类似,还有一种议论:“御诸海口,不若御诸外洋。”他们提出“雇商船以战大海,沉舟筏以截大江”。海战,不但要有船,还得有炮及其他武器,还得有熟练的水兵。如果这些都齐备了,便是建设了一支海军。这岂是一朝一夕之功?故“雇商船以战大海”的“御诸大海”的设想,当时只是空口说大话,全不切清军实际。魏源批驳说:“制敌者,必使敌失其长。”而当时敌之所长正在外洋,清军之短正在难以破其坚船,难以防其利炮。故御外洋,必“适得其反也”。

与“御海口论”者和“御外洋论”者相反,魏源主张“御内河”。他说:“守远不若守近,守多不若守约,守正不若守奇,守阔不若守狭,守深不若守浅。”具体办法,派废炮羸师诱敌舰驶入内河,然后沉舟下桩,遏其前,断其后。内河狭窄,敌舰只能鱼贯而入,成一字长蛇阵。这时,便可发挥清军水陆两军枪炮、水雷、火舟等近距离进击的优势,使敌舰首尾难顾。如果敌人弃舟登岸,则可发挥清军的陆战优势,“预掘暗沟以截其前,层伏地雷以夺其魄”。这叫做“口门以内,守急而战缓,守正而战奇”。通俗的说法,叫“关门打狗”。他满怀信心地说:“诚能择地利,守内河,坚垣垒,练精卒,固人心,备火攻,设奇伏,如林、邓之守虎门、厦门,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则能以守为战,以守为款。”魏源这一守内河的战略思想,深受安南内河御敌取胜的史事的启发。他引叶钟进《英吉利夷情纪略》说:“嘉庆十一二年间,有大班剌弗者……亲往孟甲剌,约其兵头驾大舶十号,直趋安南富良江海口。先令其副兵头驾七艘入,以讨旧欠、索马头为名。安南闻之,先饬海艇、商船尽藏内港,故入数百里无阻,直至东京下碇,不见一人。及夜,忽有小艇无数,各载干柴火药,四面围至,急发大炮轰之。小艇皆乘上风,火发风裂,七艘俱烬。有黑鬼善泅者,游水出没,兵头骇遁,不敢再入。”这是一场以弱胜强的鼓舞人心的战斗。魏源认为“专守内河,守近岸,使夷船夷炮失其所长,已可收安南创敌之功”。又写道:“观于安南两次创夷,片帆不迫,皆其诱入内河而后大创之,则欲知奏奇功,断无舍内河而御大洋之理。”为证明诱敌深入内河的战略的有效,魏源更引近事说:“即如粤之三元里,非内地乎?若非夷兵登岸肆扰,安能成围酋截敌之举?松江府城,非内河乎?尤提军于上海失守之后,整兵二千,以待夷船驶入,放炮相持,二日而退。使先备火攻,塞去路,安在不可奏安南殄敌之功?”

根据守内河的战略,魏源还就各省的形势,提出了具体建议。在浙江,“弃定海,移其民于南田,严守宁波,佯退镇海招宝山,以诱入之,而后于甬江下游狭港塞其去路,乘风火攻者,上策;专守镇海,不使入者,次之;分守定海者为下”。在广东,“拆去四方炮台,增修外城,沉舟筏于猎得、大黄滘,倚山近水,坚筑土城,守以兵炮,使夷兵断不能闯省城,而后潜遣人桩塞乌涌上下,火舟乘夜夹攻者,上策;弃沙角、大角,固守虎门者,次之;驰内备而徙争香港者为下”。在福建,“以精兵重炮内伏虎头关,尽藏火舟于内港,佯以废炮疲兵守口奔走,诱入内港,而后水勇火具四面歼之者,上策;固守口门旧炮台不使入者,次之;纷增多台,自相牵制者为下”。在江苏,“弃宝山,专守上海,沉舟筏,阻江湾,而后诱其入江,潜以桩筏塞东沟下游,而火舟火勇攻歼之者,上策;固守东沟,毋使深入者,次之;守宝山海塘者为下”。在天津,“内徙炮台于近城,纵其深入,截其出口,而火舟水雷夹攻之者,上策;设兵炮于沙洪,伏地雷于近岸者,次之;远设炮台于口外者为下”。至若敌舰闯入浙之钱塘江或苏之扬子江,魏源则主张“乘无风之夜,潮退之时”,遣火舟攻之,或派水勇将水雷泅送敌舰之底,“一举而烬之,尤万全策”。

魏源这种专守内河的战略思想,是符合当时敌强我弱,清军无强大海军、炮兵也不强大的实际的,是符合扬长避短的战略原则的。他关于广东、浙江等省的战略防御的上、中、下三策,正是缩短战线、诱敌深入原则的体现。他提出的以火舟、水雷为主的火攻战术,看来也是清军从自己的实以上引文均见《海国图志·筹海篇一》。

际装备出发的较好选择。魏源没有实战经历和体验,但他的种种设想,证明他确确实实在“默运深思”。

然而,战争既受地形地势、武器装备等的制约,更受决策者、指挥者以及士兵种种人的因素的影响。当时,侵略者来势汹汹,志在必得,甚至士兵一上岸,即撤去舟船,截其归路,士兵们只能在战胜中求生,而清军中羸弱者多,有战斗力者少,有顽强斗志者更属凤毛麟角。魏源的上述种种设想,除地理因素外,其他因素未多加考虑,且他的设想并未被当权者采纳,没能付诸实践,得到检验,因而仍属书生伏案,纸上谈兵。

例如,对敌舰被诱入内河后双方兵器优劣的论述,魏源便相当偏颇。他说:“大炮者,水战之用,非陆战之用也。即水战,亦我师击沉敌舟之用,非敌舟击伤我兵之用也。”

理由是,敌之“大船不能近岸,小舟不能载大炮”。然则,敌舰既入内河,其舰上之炮,不能击清军水师?不能击岸上陆师?此可疑者一。魏源又说:“若夷从船上开炮,则无论数千斤之炮,数十斤之弹,遇沙即止,而我兵得于沙垣中炮击其舟。”“但使近塘近城之地,兼伏地雷,则我炮可伤夷,夷炮不能伤我。”然而,敌舰既入内河,其炮弹一定只落在沙滩上?一定“不能伤我”?此可疑者二。魏源还说:敌“闯入内河,则舟岸相去不过半里数丈,而我之扛炮必可及半里,火箭喷筒可及十数丈,但沿岸先筑土垣,则我之火器可及夷,夷炮不能及我”。这就更怪了。

炮为何不能及我?此可疑者三。当然魏源说上面这段话,是为了说明若在内河交战清军可更好地发挥武器的优势,从而反证“专守内河”策略之可用而有功。然而肆意夸大清军之利,又肆意缩小敌炮的作用,肯定对实战是极不利的。这也是知识分子好夸大其词、具有片面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