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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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理论分析(3)

第三,科学抽象的原型是比较发展、比较典型的对象。正如马克思所说:“是一般的抽象总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②马克思把这一点提升为思维发展的根本规律,例如他指出:“关于人类生活形态的深思及科学分析,一般来说,总是按照与现实发展相反的道路进行,那总是从后面,从发展过程的完成开始的。”③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是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

2.科学抽象的过程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科学抽象的基本过程作了非常精辟的描述:“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④我们认为,这两条不同的道路实际上是科学抽象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它们前后相继,依次递进,最后达到关于认识对象的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认识。

科学抽象的第一阶段的出发点是“感性的具体”、“完整的表象”。人们的认识是从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出发,经过与其直接接触,从而产生感觉、知觉、表象,形成“感性的具体”。感性的具体所反映的只是对象的外部特征和外部联系,还没有抓住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因此它还没有真正地认识对象。认识必须向前推进,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抽象的规定”是对象的普遍本质和必然规律。在这一过程中,分析方法、抽象方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抽象的规定”比起感性具体来说,是从表面深入到内部,从现象进入到本质,但是认识不能停留于此,因为“抽象的规定”仍只是反映了事物本质的某一方面、某一层次,并没有达到对事物的全面而又系统的认识。

因此,人们必须“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进入到科学抽象的第二阶段。从感性具体到抽象的规定,再从抽象的规定上升为思维具体,都要运用科学抽象的方法,都是科学抽象的过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作为科学抽象的第二阶段,是更加重要的阶段。

第二阶段的逻辑起点是“抽象的规定”。辩证逻辑要求这个起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它是对象的最简单和最一般的本质规定;(2)它是构成具体对象的基本单位,如同动植物集体中的“细胞”一样;(3)它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马克思的《资本论》中的“商品”就是这样的起点。因为商品关系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中是最简单的和最一般的关系;它是构成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单位。在这个经济细胞中,包含着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矛盾的胚芽。“人口”、“分工”、“阶级”、“价值”等等都不能作为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起点。第二阶段的逻辑终点是思维的具体。思维的具体不同于感性的具体之处在于,它是被透彻地加以研究和被理解了的具体,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只有达到了思维的具体,对于对象的认识才能算是全面、系统和深刻的。在从抽象经过一系列环节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综合方法起了主要作用。

综上所述,由感性的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这构成了科学抽象的全过程,过程的终点是思维的具体,即关于对象的全面、系统、深刻的认识。

科学抽象产物是多种多样的,例如科学概念、判断以及由这些概念、判断按一定逻辑联系方式构建的理论体系,以及科学抽象的另一类产物——模型。

模型及模型化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社会科学中,运用模型最早、最多并且目前来说更成功的是经济学领域。1758年,法国古典经济学家弗·魁奈所提出的“经济表”,可以看作是第一个经济数学模型。

实际上,不仅是经济学,社会科学的其他许许多多领域,例如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等等,都在使用模型化方法,运用模型去解决问题。

第二节理论解释方案

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森·H·特纳于1974年以《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为题名撰写了一部系统介绍和评述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专着。其后,该书一版再版,至今已修订重印了第8版。在中美合办的社会学高级研究班上,作者曾与其他几位学员在主讲教师福斯特教授指导下必修和翻译了这本专着,并在1988年以《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书名出版。在该书中,特纳从建构理论的角度涉及理论解释类型,理论建构检验等一系列理论分析的关键问题,本节就以此书为主要内容,介绍理论解释的几种类型。

特纳在《社会学理论体系的性质》一章中指出,理论的要素有概念、变量、陈述、格式。理论的陈述说明了概念所指的事物相互之间联系的方式,同时对事物的联系进行解释。把理论陈述予以归类就组成了理论的格式。特纳综述社会学理论中产生理论性陈述到格式有四种探讨方法:总体理论方案、分析方案、命题方案、模型方案。

首先,特纳总结了一种用以解释社会事物和产生有关人类事务知识的信念系统。这一类型体系提出两个基本的问题:(1)知识研究是评价性的还是价值中立的?(2)知识的发展是关于实际经验事件及其过程,还是有关经验的现实?

换句话说,知识应该告诉我们“是什么”还是“应该是什么?”它应该提及的是可观察到的世界还是其他一些不大能观察到的领域?假如知识告诉我们在这个经验世界里什么是应该存在的(言外之意就是什么不应该发生),那么这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知识。假如知识告诉我们什么应该存在但并不涉及可观察到的事物,那么这种知识就是宗教知识或者说是关于冥冥中的力量或存在的知识。假如有种知识既非经验性又非评价性的,那它就是一种形式的逻辑系统,比如数学。而那种关于经验事件而有不带价值判断的知识便是科学知识。

产生知识的不同途径知识是经验性的吗?

上图图示向我们提供了这么一个要点:在探求、解释和发展有关现实世界的知识方面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途径。科学仅仅是一种途径。科学是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之上的:它相信知识能够摆脱价值判断,它能解释经验世界的现实活动,并且能够根据仔细观察到的经验事件来修正自己。当然这种形象也遭到许多人的质疑,他们认为这是过于理想化了。这些批评认为,我们的研究总是要加进价值判断的。经验世界不是一个“纯粹的现存”,而是经过了概念和预想过滤过的。

不带任何偏见地搜集事实检验理论是少见的。

理论是一种精神活动。正如我已指出的,它是一个能使我们去解释事物怎样存在和为什么会存在的观念开发过程。理论是由一些基本要素或构造板块组成的。它们是:(1)概念;(2)变量;(3)陈述;(4)格式。尽管在理论是什么或理论应该是什么这些问题上还存在分歧,但这四个要素是为大家所公认的。

理论是由概念组成的,概念是由定义来构造的。同时,社会学能够像其他科学一样都喜欢能转换成变量的概念。

从运用出发,理论的概念必须是相互联系的。概念间的这种联系就组成了理论的陈述。这些陈述说明了概念所指的事物相互之间联系的方式,同时也对这些事物相互之间是怎样和为什么有联系加以解释。把理论陈述予以归类,就组成了特纳所谓的理论的格式。

在社会学理论中产生理论性陈述到格式大体有四种基本的探讨方法:

(1)总体理论方案;(2)分析方案;(3)命题方案;(4)模型方案。下图图示总结了这些方案之间的关系和理论的基本要素。概念依据定义来构造;理论陈述把概念联系在一起;而这些陈述又被组织到四种基本的格式类型之中。

特纳认为总体理论方案、自然主义方案、描述型方案是哲学问题,是贫乏的科学理论,形式理论、分析模型提供开创理论体系的最佳起点。中距理论、因果模型过于经验化,没有在视野范围和抽象方面进行创造性的飞跃,他们就不是理论。他指出,社会学理论大多是分析方案和松散的形式理论。

一、总体理论方案

总体理论方案并不描述事物的具体层次,而是解释理论必须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总体理论被认为是构造合适理论的一个基本前提,对于重视总体理论的人来讲,一系列理论准备性的问题是必须得到解决的。它们包括:(1)跟我们所需发展的理论有关的人类活动本质是什么?例如,什么是人的本质?什么是社会的本质?什么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联结的本质?(2)构造理论的合适途径是什么?有可能得到哪种类型的理论?例如,我们能不能像物理学那样建立起高度抽象规律的形式系统,还是只能满足于我们仅仅感受或认清大量过程的一些普遍概念?能不能够用精确的测量程序来严格地检验理论,还是只能将理论用作解释性的框架,而不能像自然科学理论那样用同一程序来进行检验?

(3)社会理论所应该关注的根本问题是什么?例如,我们应不应该考察社会整合过程,还是只应该专心研究社会冲突?我们应不应该把注意力集中于个体间的社会行动性质,还是只应该把社会的组织结构列为主要论题之一?我们应不应该注重像价值、信仰之类的观念力量,还是只应该致力于研究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

有时,总体理论确实具有真正总体之含义,卷入到一些哲学问题的视野里来对以前的学术思想作再分析。这种再分析最引人注目的对象有马克思、韦伯、杜尔克姆以及近年来的帕森斯。这种再分析的目的是在于总结学术着作中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上的假设,并指出这些理论框架中什么地方是错误的,什么地方还是有用的。进而,在这个评价的基础上,某些再分析中所得到的启示就作为我们应该怎样去建立理论和所建立的理论应该是什么的借鉴。

二、分析方案

社会学中许多理论活动内容是将概念组织为某种类型体系或分类的方案。

分析方案是千变万化的,它们都共同强调分类化。分析方案的概念切割了事物总体现象,然后将这些概念有规则地放入到某种类型体系中去,从而使世界产生了一种有序感。无论什么时候发生的一件经验事物都能在这个分类方案中为它找到一个位置来对它作出解释。例如,有人用具有四种行动类型的“行动理论框架”,当行为能分类到这四种类型中的一种中去时,这个行为便能得到解释。因此,它是通过寻找经验事物在类型体系中的适当位置来解释经验事物的。

尽管分析方案中的类型体系在性质上具有广泛的多样性,但主要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种是自然主义型或实证主义型的方案,这种方案试图建立一种紧密的范畴系统,设想这一系统能抓住使整个世界的不变特性有规律的方法;另一种是描述型或感受型的方案,这是一种较为松散搭配起来的概念聚合体,它只要求研究者感受和认清事物发展的某些主要过程。

自然主义型或实证主义型方案假定整个社会领域具有同物理学和生物学领域一样无穷无尽的过程。理论的目标在于创造一种和这些永恒的过程同构的抽象概念类型体系。与此相反,描述型或感受型的方案的特点是对社会事物的永恒本性表示怀疑。他们反倒认为概念和它们之间的联系总是暂时的和可感受的,因为人类活动的本性就是要改变这些由概念组织为理论陈述所表示的固定排列。因而,除了某些真正一般性的概念范畴之外,这种排列方案必然都可能随着经验世界情况的变化而机动灵活地得到修正。

三、命题方案

命题是一种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之间关系的理论陈述。它告诉我们,一个概念的变化如何因为另一个概念的变化而变化。

命题方案在所有的理论探讨方法中也许是变化最多的一种。它们基本上是沿着两种尺度变化的:(1)抽象性的程度;(2)命题组织到理论格式中去的途径。有些命题是高度抽象的,它所包含的概念不说明某些具体的情况,而是指所有这些情况的某种类型。反之,有些命题则受制于经验事实,它们只是事物在具体事例中相互关系的简单概括。命题方案不仅在抽象性方面是各有不同的,而且还由于如何把命题组织成某种格式的优点不同而有所变化。有些命题方案用十分明确的规则组合而成的;有些则纯粹是松散的命题群或命题集。

使用这两种尺度,命题方案可分为三种不同形式:(1)公理型;(2)形式型;(3)经验型。前两种(1)和(2)是很明显的理论格式,而(3)中有些类型仅仅只是检验理论的调查研究发现。但是,这些经验类型的命题方案常常被实际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人当作是理论的,所以,我们将它们包括在这里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