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儒学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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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文精神(1)

人们一般认为,儒学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不可能为工业化和今天的科技文明,乃至经济全球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认为:第一,就民族性而言,儒学不仅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也是华夏族群的精神形态,是中国乃至东亚社会文化的结晶,蕴含了东亚各民族的民族性格、终极信念、生活准则、生存智慧、处世方略。作为族群的意识与心理,它在今天仍是活着的。第二,就时代性和空间性而言,一切地域、族类之前现代文明,当然包括曾经是灿烂辉煌的中国农业文明中的许多因素,尤其是精神因素,不可能不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与意义。因此,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或网络文化时代的来临,并不意味着民族性的消解,也不意味着前现代文明已毫无作用。第三,就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而言,经济与科技之现代化或全球化的前提和必要的补充,毋宁是广义的“文化”的多元化,即不同地域、族群、民族、语言、宗教、阶级、阶层、性别、年龄的人们的丰富多样的政治、经济、文化、精神需求,包括马斯洛所说的人的生理、安全、群体归属感、爱人与被爱、尊严和自我实现等不同层次的需求以及不同的价值理念与不同的民族文化自我认同之间的碰撞与交融。正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没有民族性就没有世界性;没有本土性就没有全球性;没有多样化就没有一体化;没有人文精神的调治,当下与未来社会的发展只可能是畸形的、单向度的、平面的;没有如布尔迪厄和福山等人所说的“社会资本”、“文化资本”(或“人的资本”)与文化能力的养育、积累,没有新的家庭伦理、工作伦理、社群伦理乃至全球伦理的建构,中国的“经济资本”的建构和经济与科技的现代化将是十分艰难的,所谓“经济全球化”也就不可能是健康的。包括社会风习、公私道德、人文素养、工作伦理在内的精神文化资本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亦可以丰富、改善、激活现代社会化的行为方式。

第一节 中华人文的特质

儒学的源头在远古三代,奠基于西周的礼乐文明,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生活和人们的心灵之中,是传统社会与传统文化的主要精神形态。剥离其形式躯壳和无法脱离的时代的负面性,其有机、连续、整体的宇宙观,自强不息而又厚德载物的做人之道,和而不同论,人生意义和理想人格境界之追求等,都有其现实意义,可以作创造性的转化,成为滋润现代社会和现代心灵的源头活水。中华五千年文明孕育的人文精神,是我们走向现代化的21世纪的重要精神资源,是炎黄子孙精神生命的根基。弘扬中华人文精神,特别是作为其内核的儒家人文精神,有助于克服当代社会生活的某些困境,尤其有利于当代伦理的重建。

我们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精神信念和价值意识。其中,尤以对“天、地、人、物、我”及其关系的反思,特别是对“人”自身的反思最具特色。在中华民族长期融合的历史过程中,儒、释、道三教,特别是儒教,在政教礼俗的各方面影响甚巨。中华各民族及各种思想流派在历史上关于人与天道(天神)、人与自然、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身之关系的讨论,可以说汗牛充栋,人言言殊,今天我们很难以偏概全。但大体上,我们仍然可以把三千年来,在社会上层与下层中逐渐形成共识的、围绕“人”的若干思考略加总结与概括。

与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中华先民在原始宗教的氛围中,“人”的地位暗而不彰,或者说,人总是与“神”,特别是与自然神灵的“帝”,或有意志的人格神的“天”相联系、相纠缠的。甲骨卜辞和《尚书》中的“帝”或“上帝”,就是殷代人的至上神。甲骨卜辞中“帝其令风”、“帝其令雨”、“帝其降馑”、“帝降食受(授)又(佑)”的“帝”(详见《殷虚文字乙编》和《卜辞通纂》),多半指自然神灵。而《尚书》、《诗经》中的“帝”,则是自然神灵与祖先神灵崇拜的合一。“帝”或“上帝”

是人类群体及其生活的主宰。周代钟鼎铭文中,“天”字出现的频率很多。

“天”、“人”两个字的字形十分相近,“人”形上加一圆点即是“天”字。在周代,至上神的称谓由“帝”、“天”混用,逐渐变为了“天”的独用。“天”成为创造生命、万物,并福佑人间的人格神,如:“惟天阴骘下民”,“天乃佑命成汤”,“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天生烝民,其命匪谌”,“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详见《尚书》中的《洪范》、《泰誓》、《康诰》、《大诰》和《诗经·大雅》中的《荡》篇、《烝民》篇)等等。但“天”的人格神权威逐渐下落,变成非人格的最高主宰,甚至变成人们咒骂的对象,这在《诗经》中可以找到很多例证。

周代的礼乐教化,集宗教、伦理、政治于一身,其中表现了中华民族“人”的意识、“人文”的意识的凸显。礼治显然是人的积极有为之治,但从本源上讲,按荀子的说法,礼的源头是“天地”、“先祖”和“君师”。天地是生命的本元,先祖是族类的本元,君长是政治的本源。所以,礼文,在上方事奉天,在下方事奉地,尊敬先祖,尊重君长。这是安定人民之本。而礼、乐之教,当然还有诗教、易教、书教、春秋教等等,是用来对统治阶层、知识阶层的人陶冶身心、端正品行的,继而用来提升百姓的文化素养、人格境界,调节、满足人们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所谓“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礼记·乐记》),以礼节民,以乐和民,就是这个道理。

孔子的时代是中国人“人文意识”觉醒的时代。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孔子把继承了夏商两代文明而又有所创新的丰富繁盛的“周文”,作为我们民族深厚的大传统。“周文”源于且不脱离原始宗教而又强调了礼乐教化。礼使社会秩序化,乐使社会和谐化。孔子点醒了、拯救了周代礼乐文明的活的精神,并把它提扬了起来,这就是“仁”的精神!“仁”是礼乐的内核,没有“仁”的礼乐,只是形式躯壳、虚伪的仪节。

中国人文精神其实不是别的,就是孔子“仁学”的精神!“仁”是什么呢?

“仁”是人的内在的道德自觉,是人的本质规定性,即孟子所说的人异于禽兽的那么一点点差别。“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凸显的是人的主体性,特别是道德的自主性。“仁”又是“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生命的感通,又是“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价值理想。这种价值理想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等“忠恕”之道作为主要内涵。这可以推广为人与人之间,乃至国家间、民族间、宗教间、文化间的相接相处之道,乃至人类与动植物、人类与自然的普遍的和谐之道。孔子的“仁学”是中华人文精神的内核,是人文主义的价值理想,此不仅是协和万邦、民族共存、文化交流的指导原则,而且也是“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智慧。无怪乎《全球伦理宣言》的起草者孔汉斯先生,把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全球伦理的黄金规则,这是很有见地的。

孔子和儒家极大地张扬了人的自强不息、积极有为的创造精神,特别是人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诸层面的积极建构,促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肯定道德、知识、智慧、文采、典章制度、礼乐教化等等。但孔子和儒家在极大地肯定人的文化创造的同时,并没有陷于人类中心主义和人文至上主义的立场,反而谨慎地处理了人文与自然、人文与宗教、人文与科学的关系。

儒家的“人文精神”,不与自然对立,不与宗教对立,不与科学对立。这是中国的,特别是孔子、儒家的人文精神的特点。

特点之一:儒家人文精神不与宗教相对立。

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即对民间小传统的信仰,对鬼神迷信不轻易表态,或采取存而不论的态度。但这并不表示他对当时精英文化大传统的信仰有丝毫的动摇。孔子也运用占卜,强调祭祀的重要和态度的虔诚。孔子特别反复申言对“天”的信仰和对“天命”的敬畏。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唯天为大”(《论语·泰伯》)。孔子保留了对“天”、“天命”的信仰与敬畏,肯定了“天”的超越性、神秘性。据孟子说,孔子赞美《诗经·大雅·烝民》篇的“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为“知道”之诗(《孟子·告子上》),肯定天生育了众民,是人的源泉,认为人所秉执的常道是趋向美好的道德,即天赋予了人以善良的天性。

孔子肯定个人所具有的宗教性的要求,又进一步把宗教与道德结合起来。孔子和儒家的积极有为的弘道精神、担当意识,超越生死的洒脱态度,朝闻夕死,救民于水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品德,均源于这种信仰、信念。或者我们可以说,儒家人文的背后,恰恰是宗教精神信念在支撑着!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论语·子罕》);“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儒者的理想能否实现,听之于命运,因为这里有历史条件、客观环境的限制,不必强求,但也不必逃避,主体生命仍然要自觉承担。儒家把这种宗教精神转化为道德精神,儒学即是一种道德的宗教。儒家的“天”,是形而上的“天”,是道德法则的“天”,这个“天”和“天命”转化为人的内在本质,在人的生命内部发出命令。

如此,才有千百年来刚健自强的志士仁人们“以天下为己任”的行为和“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气概,乃至社会文化各层面的创造。足见儒家人文精神不仅不排斥宗教,反而涵盖了宗教,可以与宗教相融通。这也是我国历史上很少有像西方那样的惨烈的宗教战争的原因。

特点之二:儒家人文精神不与自然相对立。

儒家的确把人作为天下最贵者。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周秦之际的儒家认为:“人者,天地之心也……”;“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但人并不与自然天地、草木鸟兽相对立。人在天地宇宙间的地位十分重要,但人只是和谐的宇宙的一部分。“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这是讲至诚的圣人,能够极尽天赋的本性,继而通过他的影响与教化,启发众人也发挥自己的本性,并且进一步让天地万物都能够尽量发挥自己的本性,各安其位,各遂其性,这也就可以赞助天地生成万物了。既然如此,至诚的圣人及其功用,则可以与天地相媲美,与天地并立为三。人与天地并立为三的思想,是在这种语境中表达出来的。

儒家人文精神强调天地人“三才之道”并行不悖,并育而不相害,且成就了一个人与宇宙的大系统。“《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周易·系辞下传》)《周易》

称天、地、人或天道、地道、人道为“三才”,其“三才共建”和“三才之道”,就是把宇宙万物归纳成不同层次而互相制约的三大系统,三大系统构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也就是说,天、地、人不是各自独立、相互对峙的,它们彼此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处于一个“生生不息”的变化之流中。儒家人文精神是一种创造的精神——“天地之大德曰生”——这种精神来自天地。“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下传》)天地之道,阴阳大化的作用,即生成长养万物。生长万物的富有叫做“大业”,每天都有新的变化叫做“盛德”,生生不停叫做“变易”。人效法宇宙的“生生之德”而不断创进。“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贲·彖辞》)物相杂之谓“文”,阴阳刚柔的交错是“天文”,或曰自然条理。自然条理是多样性的统合。依据自然天地之道,在社会人事中采取非武力的形式,叫做“文明以止”。人事条理即是“人文”。人文应效法“天文”。我们观察天文来考察四时的变化,观察人文来感化天下的人。足见人事法则应与自然法则相匹配、相照应。

宋代儒者讲“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不剪窗前草”,讲仁爱之心遍及鸟兽、草木、瓦石,讲“民吾同胞,物吾与也”,都是十分鲜明的例证。这表明,中国的人文精神不与自然相对立,不会导致一种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对自然的宰制、占有或无视动物、植物的存在;相反,它讲求的是与自然的协调。“仁”与“生生之德”恰恰是自然宇宙的精神对人之社会文化活动的示范与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