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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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雅各在雅博渡口(2)

东南非洲的班图人相信“河里居住着恶魔或恶灵,因此在渡过一条不熟悉的河流时必须安抚它们,办法是向河里投入一把谷子或者某些甚至没有真正价值的其他东西作供品”。东非的马赛人在过河时会向河里抛一把青草作为供品;因为青草是他们的牲口的食物,在马赛人的迷信活动和礼仪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中部非洲的巴干达部落里,旅行者涉水渡过任何一条河之前都会请求河神让他安全通过,也会向河里抛一些咖啡豆。当有人被河水冲走了,他的朋友不会设法救他,因为他们害怕如果帮助落水者的话,河神会把他们也一起带走。他们认为,那人的保护神把他委托给仁慈的河神,因而他必须死去。在乌干达的纳基扎河和赛兹博瓦河的某些地点,两岸都有一个青草堆和木棍堆,每个过河的人在下河之前会丢一些草或木棍在堆子上,而到了河的另一边,会丢一些草或木棍在另一堆上;这是他为自己安全过河而向河神敬献的供品。有时候在这些堆子上会出现更值钱的供品:崇拜者献上啤酒、一只动物、一只家禽,或几块树皮布,系在堆子上作供品,向河神祈祷以后就留在那里。对这两条河的崇拜仪式由祭司执掌,但这里没有神庙。“豆”图腾氏族尤其醉心于崇拜纳基扎河,氏族的家长是祭司。当河水泛滥之时,该氏族没有人试图涉水过河;祭司用处死来威吓他们,严格禁止他们过河。

在上尼罗河地区一个叫卡卢马瀑布的地方,河流被一排高高的石块阻挡,沿着类似水闸的长长斜坡直冲下来,落到10英尺下的深处。当地人传说石块是大神灵的管事或朋友卡卢马安放在那里的,这个神灵很满意自己的仆人这样竖起的屏障,奖赏他用他的名字来命名该处的瀑布。

有一个术士经常在该地停留,以便指导此类过河祈祷。当斯皮克和他的同伴在这个地点渡过尼罗河时,和他们一同旅行的几个当地的巴尼奥罗人,在河的两岸各献一只小山羊作为供品。他们在羊的胸膛和肚子之间切出一个长长的口子,然后把皮剥下来。接着把杀死的动物仰放在青草和细树枝上,样子像张开翅膀的鹰,旅行者们就在它们身上跨过去,这样他们的旅途就会是平安的。献祭的地方由瀑布处的术士指导选定。

伊图里河是刚果河上游的一条支流,一边是草地,一边是大森林。

“当我的独木舟快要渡过约450英尺宽的清澈湍急的河流时,我发现对面的河岸上靠近水边建有两间小屋,非常像平常农村里的普通小屋。长老不愿意解释这些屋子的目的,但最后他对我说屋子是为他的一个前辈的鬼魂建造的,据说他必须回报他们所付出的建造屋子的劳动,保护这条过河的通道。从那时起,每当有车马队接近河岸时,人们就会向这两间鬼屋献上食物,仿佛是在提醒人们,将要过河的人马是需要鬼魂的保护的。”在南尼日利亚的奥卡地区的伊博人当中,每当尸体运到坟墓去以及抬棺人必须过河的时候,要向河流献上一只母山羊和一只母鸡。

南印度尼尔吉里丘陵地区的巴达加人相信一个名为甘伽玛的神灵,认为“他会出现在每一条溪流里,尤其是在昆德河与皮卡拉河里。每一个牲口主人在河水高涨时想要赶着牲口过河的话,都要向河里抛入四分之一卢比,因为河水经常冲走并淹死他们的牲口。在每一个死去的巴达加人的葬礼上都要历数他的大罪,其中包括他过河时没有付款给甘伽玛,以表示应有的崇敬”。此外,同一山区的另一个比较小、但比较有名的部落托达人,崇奉他们的两条河流——忒帕克河和帕克瓦阿筏兰切河,认为它们是神灵或者是神灵的寓所。每个人在通过其中一条河时都必须把右手臂放在斗篷外面,以示尊敬。从前这两条河只允许在一个星期内的某几天里渡过。当两个堂表兄弟结伴渡过其中的一条圣河时,他们必须完成一个特殊的仪式。他们在接近河流时要拔一些青草放在嘴里嚼,两人相互说道:“我去推开河(水)?我去渡河?”然后他们走到河边,两人都把手浸在河里,并从河里捧起三小把水,再把它们扔掉。然后他们渡河,两人都按照通常的方式把一只手臂放在斗篷的外面。

英属中非安果尼部落的某个着名酋长死后,其尸体焚化在一条河旁边;甚至直到现在每当安果尼人渡过此河时,都要以男性深沉的嗓音向河水致敬。这种态度他们本来是用来对待王族的。当安果尼人乘独木舟横渡任何一条河时,他(她)们总要招供自己所犯的任何背离教义的罪行,而这些罪错本来是羞于说给妻子(丈夫)听的。显然他们认为不这样做的话就会在河里淹死。西里伯斯中部的托拉查人相信河神的形象是一条蛇,潜藏在河流的深水和急流处。人们必须警惕这些危险的生物。因此,当某个托拉查人准备在河上航行的时候,他通常会从岸边大声叫喊:“我今天不过河了,我明天过河。”河神们听到了这番话,而如果某个河神正埋伏在这里等着这次航行的话,那么它会想,航行延迟了,因此它的攻击也要延迟到明天。而与此同时,这个狡猾的托拉查人悄悄沿河顺水而下,一边对自己蒙骗了单纯的河神而暗自发笑。

虽然观察到的许多此类关于河流的习俗的准确原因可能尚不清楚,但看来一般动机是敬畏并担心河流本身就是强大的生物,或者是非凡神灵的寓身之处。认为河流是一种生物,这样的概念可以由流行于上缅甸卡希恩人中的一个习俗来说明。如果该部落有人在渡河时淹死了,他的一个亲戚为了复仇,每年一次到这条犯罪的河流的岸边来,盛满一罐水,并用剑把罐子打破,仿佛他真的在处死一个有血有肉的敌人。据说从前有一回,尼罗河泛滥,淹没埃及大地,洪水深达30多英尺,水流在强风驱赶下波涛滚滚,此时埃及国王费隆顺手抓起一杆标枪,猛力投入盘旋翻滚的急流中;可是也因为这样鲁莽和不敬的行为,他受到惩罚而双目失明。

此外,我们读到,当居鲁士王率军队长途进犯巴比伦,途中渡过吉恩德斯河时,伴随军队长征的一匹神圣白马被水流冲走,淹死了。大王对这次亵渎事件大为震怒,威胁河流说要把水流变慢,让女人不湿膝盖也能涉水过河。于是他指挥军队挖了几条沟渠,让河床里的水改变方向流入其中;于是,本来应该用于围攻巴比伦的整整一个夏天就来干这种无效劳动,只为了满足迷信的专制君王的幼稚狂想。

河神也不是人敢于抓住他并与他搏斗或惩罚他的唯一水神。当暴风雨冲垮了薛西斯准备带自己的军队横渡赫勒斯滂的第一座桥梁时,大王十分震怒,判决抽打该海峡三百皮鞭,并用铁链将其紧锁起来。行刑人一面挥舞鞭子抽打水面,一面说:“哦,邪恶的水,你的主人给你这个惩罚,是因为你冒犯了那个没有冒犯你的人。但薛西斯王仍然要渡过你,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现在没有人会给你献祭了,因为你是一条背信弃义和很咸的河,这是你自食其果。”据说古代凯尔特人当大海漫到岸上时,曾趟入滚滚波涛,用剑和矛劈开并刺穿巨浪,仿佛他们可以击伤或吓倒大海。西里伯斯中部的托拉查人讲到有一个部落是众所周知的蠢人。这个部落有一次在退潮后来到海岸边,在高水位记号下面的海滩上很快造起了一间小屋。当潮水涨上来并眼看要冲走小屋时,他们认为这是一头怪兽想吞食他们,于是设法安抚它,便把自己所有的稻米都倒进了海浪中。当潮水涨得更高时,他们再次用剑、矛和砍刀猛烈刺入大海,目的显然是想击伤或恐吓这个危险的生物,并因此强迫它后退。从前,荷属新几内亚北部海岸的一队山地部落民阿拉弗人在玩冲浪游戏,其中三个人被一阵回潮卷走,淹死了。为了给死者报仇,他们的朋友连续几小时用枪和弓箭向后退的海浪开火。这样一种把水看作生物,认为能够用物质力量威胁或战胜它的拟人化做法,有助于解释雅各在雅博渡口遇险的离奇故事。

关于雅各大腿窝里的某根筋在夜间打斗中被对手扭伤的传说,分明是为了解释为什么希伯来人不吃动物身上相应部位的筋。在北美某些印第安部落里也存在类似的传说和习俗,这些印第安人往往把他们杀死的鹿儿的后腿肌腱割下来扔掉。切罗基印第安人为该习俗准备了两条理由。一条理由说,“这条肌腱割断后肉会缩进肉里;因此,任何人不幸吃到这条肌腱后都会发现他的四肢同样收缩”。另一个理由说,假如猎人不割掉肌腱并把它丢弃,而是把它吃了,那么他以后走路时就很容易疲劳。两个理由都采用了交感巫术的原则,尽管它们在运用该原则时并不相同。

前者假定如果你吃了一根具有收缩功能的肌腱,那么你身体相应部分的肌腱也同样会收缩。另一条理由则假定,如果你吃了那根筋,而鹿没有它就不能行走,那么你自己也恰好同样会丧失行走能力。两条理由都完全符合未开化民的思想观念。任何一条都足以解释希伯来人的这个禁忌。

根据我们的这个理论,《圣经》故事为原本仅仅建筑在交感巫术基础上的一条法则提供了宗教依据。

雅各与深夜幽灵搏斗、并在天亮时迫使难缠的敌手为其祝福的故事,在古代墨西哥人的迷信活动中也有相应的类似现象。他们认为,大神特斯卡特利波经常在夜间以巨人的模样到处游荡,身上缠一块灰色的裹尸布,手里拿着自己的脑袋。胆小的人看见这个可怖的幽灵后,会昏倒在地并随即死去,可是勇敢的人会与幽灵搏斗,并对它说在太阳出来之前不会放它走。但是幽灵会央求自己的对手放了它,并威胁说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就要诅咒他。但如果有人能够在天放亮前一直紧紧抓住这个可怕生物不放,那么该幽灵就会改变态度并答应,只要他在天亮前放了它并让它离开,它就给那人他所要求的各种好处,比如财富或战无不胜的力量。这个人在与超人扭打中获胜了,他从自己征服的敌人那里得到四根刺,作为胜利者的标记。而且,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会从幽灵的胸膛里掏出它的心,用一块布包起来,带回家去。可是当他把布解开,想好好欣赏战利品时,发现里面除了有一些白羽毛,或一根刺,或仅仅一块煤渣,或一块旧布外,再无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