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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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亚伯拉罕与神的契约(3)

在类似的环境下,居住在阿萨姆和缅甸交界处山地国家的钦人那里存在着一个非常相似的习俗,并且他们对此作了类似的解释。在这些人中间,“当有人认为他被一个激怒的妖精,比如霍乱精跟踪时,通常的行动是杀一只狗,劈成两半,但不割断肠子,并把它的前半段放在路的一边,把它的后半段放在路的另一边,而由拉长跨越路面的肠子连接着;这是在抚慰妖精并劝阻它不要再跟踪了”。钦人如此当真地把霍乱拟人化地看作危险的妖精,以至于当他们中间的人在瘟疫流行的时候来到仰光城,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把刀拔出鞘准备着,以便吓退恶魔,这一天他们躲在灌木丛里度过,让恶魔找不到他们。西伯利亚东北部的科里亚克人经常使用躲避瘟疫或鼠疫的类似方法。他们杀死一只狗,把肠子两端分别缠在两根柱子上,人就从下面经过。他们无疑也想用这种方法让病魔走开,让它在狗肠子前碰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其次,一般认为分娩后的妇女是不洁的,将面临超自然邪恶力量的攻击。因此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吉普赛人中间,当一个妇女生完孩子从病床上起来时,如果她生的是男孩,会安排她从劈成两爿的一只公鸡的肉片之间通过,如果生的是女孩,就让她从两爿母鸡肉片之间通过;完成这些以后,公鸡肉就由男人吃掉,母鸡肉就由女人吃掉。

在所有这些场合,从几块劈开的动物肉块中经过的做法,其用意分明是保护,而不是惩罚:牺牲的肉和血被认为无论如何是摆在邪恶力量面前的一道障碍,从而阻挡它来追踪和伤害经过那条狭路的人。因此,所有这样的仪式可以称为广义的“净化”,因为它们使受害者从邪恶影响下净化和解脱出来。

现在回到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现在也许会问,古代希伯来人经过劈开牺牲的肉块的缔约方式,其目的是惩罚还是净化?换句话说,这是象征性诅咒发假誓者必死的一种方式呢,还是让缔约人摆脱邪恶影响,并因此保护立约双方免遭同样面临的某些危险的巫术净化方式?我所引证的其他一些从劈成几块的牺牲中间经过的例子,看来都支持对希伯来人仪式的目的作净化或保护的解释。因为其中没有一个例子需要用惩罚来解释,倒是有一些例子明显排斥这种解释。反之,有一些例子只能用净化或保护的假设来解释。实际上,某些奉行这种习俗的民族,如阿拉伯人和钦人,已经明确说出了这种净化或保护的假设。当然,想要对古代希伯来仪式作任何解释,都必须极为重视它与现代阿拉伯人仪式的相似之处。因为这两种习俗的形式相同,奉行或曾经奉行过这种习俗的人民是闪米特大家族的两个成员,说的是亲属闪族语,住在同一片国土上。因为摩押国(现在那块土地上的阿拉伯人仍然遵守那种古代习俗)成了以色列国土的一部分,那里从前是亚伯拉罕居住并与神以同样的方式立约的地方。看来结论几乎是必然的,即古希伯来人的仪式和现代阿拉伯人的仪式,两者均来自共同的闪米特源头,仪式的净化或保护意义至今清晰地存在于摩押地的阿拉伯人的意识中。

有一个问题仍然有待回答。这样一种行为的净化或保护能力在哪里呢?为什么会认为从被杀死的动物的肉块中间经过,能够保护人们抵御危险呢?罗伯逊·史密斯作出了回答,这可称之为对该习俗的圣洁解释。

他设想,那些站立或经过牺牲的肉块中间的人们被认为通过共同的鲜血的黏合,因而与该动物以及与其他人发生了相互之间的联系。实际上他认为,这样的契约仅仅是广泛流行的所谓“滴血誓约”习俗的一个变种。

在“滴血”立约时,立约双方真的通过把各自少量的鲜血混合在一起,人为地制造出一种血缘关系。根据这一假设,两种缔约方式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仅仅在于,在一种方式中用动物血来代替另一种方式中立约人自己的鲜血。有许多理由支持这个理论。首先,正如我们所见,南非的例证清楚地得出结论,即经过劈开的牺牲肉块只不过是真的从该动物的尸体中间穿过的替代形式。这个结论受到了钦人所奉行的仪式的支持,他们把作为牺牲的狗劈成两半,但没有完全劈断,而由动物的肠子把前一部分和后一部分连结起来,人们则经过其下面。正如已经提到的,看来科里亚克人有同样的习俗,虽然具体做法不太清楚。保留一串肠子用来连接牺牲被劈开的两个部分,看来分明是想把假想完整的已死动物与将其劈开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将其劈开是为了让人从它的身体里经过。但是,让人这样仿佛进入动物的体内,这可能有什么意义呢?莫非是为了赋予他们据认为是该动物所具有的某些特性,这些特性假设可以通过实际上进入动物内部的方法,转移到自认为与动物体质一样的任何人身上。

此类仪式的这种真正深层含义,是根据巴塔哥尼亚印第安人所奉行的一个类似习俗而提出来的。在这些土着人中间,“有时候当一个孩子出生时,要杀死一头母牛或者一匹母马,把胃拿出来,剖开,趁它还热的时候,把新生儿放进去。动物的其余部分就供部落的人在宴会上大快朵颐……上述这个出生仪式的一个稍有改变的形式更加原始。如果生了一个男婴,如果他的父亲比较富裕并且他手下人口众多,该部落就要拿出一匹母马,如果家境较差,则拿出一匹小马驹。人们用一副套索围住马的每一只脚,用一副套索围住它的脖子,再用一副套索围住它的身体。部落里的人分开站到套索的各端并抓住套索。动物因此被固定住不让它倒下来。然后孩子的父亲走近母马或马驹,用刀从它的脖子处往下将它剖开,把心脏等等内脏取出来,并把孩子放到腔内。其意图是在把孩子放进去之前,让动物一直保持颤抖状态。他们相信用这种方法可以确保孩子在将来成为一个优秀的骑手”。该习俗以及该习俗所标举的理由均意义重大。这些印第安人争辩说,假如你希望使一个孩子成为优秀的骑手,最可靠的办法是通过把他放进一匹活的母马或马驹的肚子里,让他一出生就与马一样;身处该动物的血肉包围之中,他和它在肉体上就会合而为一,他将来骑上马就像半人半马,这个半人半马的人身实际上是他的马身的一部分。简言之,把孩子放进母马或马驹的体内正好是一种交感巫术,目的是使人带上马的特性。

罗伯逊·史密斯指出,我们可以根据同样的原则来解释西叙亚人踩在杀死的牛的一张皮上缔约的方式。所有的人都把他们的右脚踩在这张皮上,并由此使自己与该动物以及与其他每个人合为一体,从而使他们全体通过共同的血液纽带而连接在一起,鲜血使他们变得互相忠诚。把一只脚踩在牛皮上很可能是将人完全包在里面的一种简略形式。就像一个崇拜者,在位于希拉波利斯的叙利亚女神神庙里通常会跪在他献祭的绵羊皮上,并把羊头和羊脚拉到自己的头和肩膀处,像一只绵羊那样向女神祈祷,要求接受他献上的绵羊。

罗伯逊·史密斯对西叙亚人的习俗提出的这个解释,得到了非洲类似习俗的有力支持。在东非的瓦恰伽人中间,这个习俗通常是为了让男孩们在施行割礼以后,接受两年所谓的“战斗洗礼”。他们和父亲以及住地的所有成年人都要集中到酋长的村子里。要杀两头牛和两只山羊,把它们的血洒在一张由几个男人拉着的牛皮上。男孩们脱光自己的衣服,分成几长排,围绕带血的牛皮转过四圈,然后站成一排。一个老人在每个男孩的下肘上划一道小小的切口。随即每个男孩走近带血的牛皮,让手臂上滴下的几滴鲜血落到牛皮上,然后取回一小捧人与牛混合的血,把它喝下去,并且涂在自己的衣服上。然后他们围着酋长蹲伏下来,在一番讲话以后,每个男孩都由自己的父亲,或者(如果其父亲已经死了)由一个老人代替他父亲,起一个战士的诨名。接着,酋长要对他们发表长篇训话,宣布他们已经不再是孩子,而是战士了,并教导他们担负起新责任。他也给这些男孩一个共同的盾牌作为保护物,这是他们同属一个共同团体的标志。这些准备以同一个团体肩并肩去战斗的年轻人,由他们自己的血和献祭动物的血在一张牛皮上相融合,并由每一个未来的战士都从牛皮上喝下这两种鲜血的混合物而立下的双重契约相互联结在一起了。已经没有其他例子能够更清晰地显示出罗伯逊·史密斯观点的正确性,他认为西叙亚人祭典中牛皮的作用类似于用共同的血缘关系把战士们结合在一起。

对亚伯拉罕与神立约的故事的讨论,也许有助于照亮迦南历史上的一个非常黑暗的污点。在发掘巴勒斯坦的基色城时,斯图尔特·马卡利斯特教授发现了一处非常特别的埋葬地点。这仅仅是一个圆柱形的小室,大约二十英尺深,十五英尺宽,它是在岩石上凿出的,通过顶部开出的圆洞可以进入其中。小室看来原本是一个蓄水池,在变为坟墓之前是用来蓄水的。在墓室的地面上发现了十五具人的尸骨,或者准确地说是十四具半的人尸骨;因为有一具尸骨仅发现了上半部分,缺少了下半部分。

那半具尸骨是一个女孩的,她的年龄大约有14岁,被拦腰切断或锯断“在第八节椎骨处,因为肋骨的前端就在此高度被切断,很明显,切断当时骨头还有软组织支撑”。其他十四具尸骨都是男性,两具是未成年人,年龄大约分别在18或19岁;其余是成年人,身材高大,体格结实。根据尸骨所处的位置判断,他们不是通过顶上的圆洞抛进墓穴的,而是由一些人带他们降到下面放置在那里的;骨骸中间发现的大量木炭据认为暗示了在这阴森森的墓室里曾经举行过一场送葬宴会、献祭或其他隆重的仪式。

有些精美的青铜武器——几个矛头、一柄犁、一把刀,和尸骨放在一起,可以证明埋葬发生在以色列人建国之前,因此这些人属于比希伯来人更早来到巴勒斯坦的一个种族。根据这些人的骨骸形状、宽阔的头颅、弓形的鼻子,以及其他解剖学上的特征,这些男性被认为是某个人种的典型样本,他们并非不像今天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如果说这些古代人和现在居住在这个国家的人之间在肉体上的相似,向我们充分证明了可以考虑他们是同一个种族的成员,那么我们也许能够得出结论说两者都属于迦南人,是希伯来入侵者占领巴勒斯坦时遇到的人种,他们虽然沦落到被奴役的地步,但从来没有完全灭绝。

因为根据权威学者的观点,现代的费拉赫,或者巴勒斯坦说阿拉伯语的农民,都是在以色列人进入之前就来到这里,并从此牢牢定居下来的异教部落的后裔。他们在席卷这块土地的一次次新的征服浪潮面前被淹没,但从未彻底灭亡。假如情况真的是这样,看来就有理由设想,从基色所发现的女孩的半具骸骨中,我们看到了那种人殉习俗的遗物,正如我们同样从希伯来先知和古希腊罗马经典作家那里了解到的,人殉在迦南宗教里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样的假设由于在基色圣殿区地面下发现的一个大坛子里埋葬的许多婴儿骸骨,而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因为一般认为这些遗骸证明了当地实行过一种习俗,在第一个婴儿出生时就献给地方神以表示敬意。在巴勒斯坦的塔纳赫(Taanach)城一处岩石凿成的神坛周围,发现了用瓦罐埋葬婴儿的类似做法,它们也可以作类似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