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星云大师谈当代问题2:心净国土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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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佛教对家庭问题的看法(3)

过去女性嫁入夫家,就成为丈夫的附属,包括其名下的财产也归丈夫所有,没有个人自主的财产。即使1996年之后,夫妻财产是依登记名字判定所有权之归属,但是在妻子名下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等,原则上仍归属丈夫。现在新修定的“夫妻财产制”规定:“夫或妻之财产分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由夫妻各自所有……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其财产。”

从此条文可以看出在经济上,女性已不再只是附属,已明定两性平等自主的地位了。这实在是可喜可贺的事!佛教一向主张平等,佛陀常言他是“众中之一”,与众生等无差别;连“生佛”都能“平等”,何况“男女平等”呢!而且,当一方破产或负债时,修订的“分别财产制”,能使另一方的财产免受牵连,对家庭经济是一大保障。新制之法是本着合伙、平等的理论,认为夫妻是家庭的“合伙人”,应该共同负担家庭生活,不管外出赚钱,或在家操持家务,其贡献是一样的。犹记得当时报纸上还列出:“煮饭”一事需支付多少钱;洗碗、洗衣服、拖地、照顾孩子……各需多少费用。

将家务视同有薪工作,曾经引来许多看法和讨论。

不过,我不太认同“夫妻合伙人”的论点,既然是“合伙”,就随时可以“拆伙”,难怪现在离婚率那么高!夫妻不是以金钱合作的关系,金钱虽然很重要,基本生活费、孩子教育费,乃至享有稍具水平的生活质量等,都少不了金钱。但是,“宝物归无常,善法增智慧;世间物破坏,善法常坚固”(《正法念处经》)。金钱不是万能,尤其家庭里有比金钱更重要、更有意义、更值得追求的善法,如相亲相爱、体贴关怀、忠诚信赖、知足欢喜等等,才是取用不尽、最为珍贵的财富。

夫妻忙着赚钱,疏忽感情的维系与孩子的教养,已是不妥当,如果再各自赚钱,各自花用,彼此划分得一清二楚,岂不形同路人!夫妻财产是依“法定财产制”或“约定财产制”?金钱是共有或分开管理?我想没有绝对的好坏,只要夫妻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即可。

一般家庭里对金钱的处理方式,大体上有:设一个联合账户,夫妻两人将个人所得全部存入此账户,两人皆可领取。或是各自有独立账户,唯开户者可使用。另外,也有将个人所得提拨一定比例,存入一个共同账户,夫妻各自保有能自由运用的零花钱。在支出负担分配上,有的是夫妻两人不论收入多寡,举凡生活费、孩子教育费、保姆费……皆一起平均分摊;有的则沟通言明两人各自负责的项目。不论哪种方式,重要的是在金钱的收入、支出上,最好能透明化、公开化。夫妻应以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人生的重心,钱财只是维系家庭的基本条件,如果为了金钱的管理、运用,而猜疑、吵架,甚至反目成仇,就太不值得了!

现在离婚率愈来愈高,夫妻分居两地是一个原因,也有因第三者介入或个性不合而分开。但是,离婚不只是夫妻两人的事,可能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尤其很多人离婚后又再婚,造成了很多的家庭问题,请问大师,您对离婚与再婚有什么看法?

星云大师:世界上各宗教,有的是准许离婚,有的则不准许离婚。在佛教里并没有特别规定关于离婚、再婚的事情,在家信徒只要不邪淫,男女之间恋爱、结婚,或离婚、再婚,依合法程序,而为法律承认的,佛教也大都认为是正当的。由于文化的差异,西方国家对于婚姻比较开放,男女双方合则结婚,不合则离婚;中国人性格保守,尤其过去女人有“从一而终”的观念,纵使遇人不淑,遭受家庭暴力,也总是为了下一代而忍耐。不过这种观念已慢慢在改变。以台湾而言,现在的离婚率也愈来愈高。据统计,台湾在2004年,每年已有近63000对的夫妻离婚,比20年前高了36倍,而到了2005年,离婚率已高居亚洲之冠!离婚率高的原因,是现代社会里,大家不认为离婚是见不得人的事,而且,个人意识高涨。如果夫妻都有工作,经济上能独立自主,就不会为了孩子而勉强生活在一起。

清朝学者钱大昕在其《潜研堂文集》里写道:“夫父子兄弟,以天合者也。夫妇,以人合者也。以天合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而以人合者,义合则留,不合则去。”因为父子手足是“天合”的血缘关系,夫妻乃“人合”,无血缘关系,所以当不合而离弃割舍,便不是罪大恶极了!如在周代,视女人离婚、改嫁为寻常之事。《论语》全书皆无妇女不能再嫁的言辞,而孔子的儿子伯鱼去世,媳妇改嫁至卫国,孔子也没表示反对。

另外,在《左传》里记载,郑厉公命令雍纠去刺杀其岳父,雍纠的妻子得知此事,回去问母亲:“夫与父孰亲?”她母亲回答:“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于是,雍纠的妻子将此谋杀计划泄露给父亲,而导致丈夫被杀。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社会重血缘、轻夫妻的观念。

你们问我对离婚、再婚有什么看法,站在人间佛教的立场,当然希望每个人能组织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都能相亲相爱直到白头。基本上,佛教并不赞成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俩已到了水火不兼容的地步,还是让它水归水,火归火;勉强在一起的怨偶,不如好聚好散。在敦煌发现的《放妻书》中对夫妻离异之事,即明白指出:“结为夫妇,不悦数年”,如此“猫鼠同窠,安能得久”?倒不如“勒手书,千万永别”。缘聚则合,缘散则灭,这也是宇宙不变的“因缘法则”。

但是不管怎么说,婚姻都是神圣的,千万不要因一时情绪就轻易离婚。尤其离婚后,往往造成孩子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影响其人格的正常发展等,这都是须谨慎三思的。结婚应该不是爱情的坟墓,家庭也不是一个人的,需要两个人共同来营造。婚姻不能有想要改变对方的念头,应该相互适应对方、尊重对方,彼此给对方空间。有些人因为挤牙膏方式不同、洗碗方法不同而离婚,就是把婚姻当儿戏了。夫妻相处,误会、僵局也是难免,我认为平时要养成沟通的习惯,即使有冷战,也不可持续太久,如果形成僵局,只要有一方肯陪个笑脸,说一声:“亲爱的,就算你对好了!”

我想僵局必能化解于无形。

一对80岁的夫妻,为了庆祝60年来的美满婚姻,两个人讨论该怎么庆祝时,回忆起年轻时谈恋爱的情形,于是想重温旧梦,便相约回到60年前约会的老地方。丈夫如约来到约会地点,等了好久,都等不到妻子,心底很生气:“三更半夜了,怎么还不来?”回家正准备发火吵架,一看太太还睡在床上,更生气:“喂!不是约好的,你怎么搞的……”只见妻子娇滴滴又无奈地说:“妈妈不准我出去啊!”丈夫一听,这不就是60年前约会的场景吗?不禁哈哈大笑:“这就是婚姻的纪念啊!”

夫妻之间能有这样的幽默和情趣,婚姻就比较容易维持下去。世间一切都是会变化无常的,要婚姻永远不变质,是不可能的。我认为重要的是,如何在变化的人生中,保持一颗不变的心;如果那颗当初要结婚的心不变,再通过互相信任、了解和体贴,相信婚姻就能美满长久。

家,应该是最温暖、最安全的地方,但是,好似随着全球经济持续亮红灯的骨牌效应,失业、离婚、自杀、犯罪、暴力等戏码,不断地在社会、在家庭上演着。尤其“家庭暴力”几乎无日无之,景况之凄惨、手段之残忍,实在让人触目惊心!对此,能否请大师提供意见与针砭?

星云大师: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为了生存,为了权势、名位、财富,彼此钩心斗角,你争我夺,甚至打压、陷害、欺诈、抢劫、杀戮……可以说社会就是一个大冶炼场。无论外面的世界多险恶、多复杂,至少有个“家”能让身心放松,有亲爱的家人关心、抚慰和依靠。但是,现在有不少家庭已成人间地狱,是许多人思之色变,避之唯恐不及的魔窟!

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几乎每天都有触目惊心的家庭暴力事件。男性因体能上的优势,常是家庭暴力的施虐者。如多年前,轰动一时的美国橄榄球超级明星辛普森的杀妻案。2004年,一位嫁来台湾的越南籍新娘段氏日玲,被长期虐待,折磨得犹如难民般骨瘦如柴,体重只剩二十多公斤。更有许多妇女及儿童,日日处在受殴打、踹踢、砍杀等肢体伤害,及精神虐待、语言暴力中,而过着忧愁、恐惧、生不如死的生活。但是,近年来也有不少女性因承受不了感情、家庭暴力、经济及家庭照顾等压力,而做出震惊社会的弑夫虐儿事件。家扶基金会公布2004年“十大儿童保护新闻”里,即有受暴少妇闷死一双儿女;失业母亲割伤三岁儿子,将一岁女儿由11楼抛下;怨妇为报复丈夫,而禁锢私生子14年等三则案件。母亲成为扼杀孩子生命的凶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另外,如纵火、引爆瓦斯、携子自杀,都是经常上演的悲剧。

曾看过一项报道,在美国社会里,团体内部每天所发生的暴力,就属家庭最多。全美国有五分之一的谋杀案件,是来自亲属之间的,其中有一半的杀人犯是自己的配偶;每年有750万以上的夫妇,经历暴力伤害。警员的执勤伤害,以处理家庭纠纷时为最多。

而根据台湾的统计,2004年上半年的伤害事件中,有336%是家暴引起的,有六分之一的妇女身陷婚姻暴力中,每天接获16名受虐儿的通报,而且平均每个月,就有10人死于家暴,社会一年要为家暴付出180亿元的代价。事实上,因为“家丑不外扬”的心态,许多家暴事件隐藏在黑暗的角落。因此,估计家暴受害者,及社会所付出的实际成本,都远远超过这些数字!

看到这些事件与统计,令人不禁要忧心忡忡地问:这是怎样的社会,怎样的家园啊?政治、环境的不安定,造成产业外移、经济衰退、失业率节节升高。被迫退出职场、丧失经济能力的人,陷入忧郁、悲愤的困境;在职场上的人,因竞争多、压力大,而焦虑不安,于是他们这些负面情绪,或以吸毒来麻醉,或以酗酒来浇灌,反射到家里的,便是争吵、暴力的恶劣行为了。夫妻反目,直接受害者自然是孩子;孩子往往是双亲情绪发泄的对象,当时目睹暴力行为,承受肢体和心灵伤害,长大后就有样学样,成为施虐他人的加害者。我们看到青少年反社会的人格表现,如逃学、欺侮弱小同学、凌虐动物,甚至结党成派、烧杀掳掠、为非作歹。在家庭里种下晦涩阴霾的种子,怎能结成好花好果呢?

“罪福响应,如影随形。”如此恶质世代的循环,不只造成庞大的社会成本,更让我们生存的环境,处处弥漫着烟硝暴戾之气。过去中国人视家庭暴力为“家务事”,当事人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隐忍心态;街坊邻居、亲戚朋友也认为夫妻是“床头吵架床尾和”;警察、法官的观念则是“法不入家门”“清官难断家务事”。所幸的是,1999年6月24日,“家庭暴力防治法”开始实施之后,已是“法入家门,家暴即犯罪”,为受暴者提供了一把有力的保护伞。现在,台湾各县市设有“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会上也有与家暴相关的服务机构,如“现代妇女基金会”“妇女救援基金会”“励馨基金会”等,都能提供咨询、辅导,协助受害者依循刑事及民事法律途径,来寻求救济和保护。

不论来自配偶、长辈或手足的伤害,受害者都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身及孩子不受伤害。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观世音菩萨“寻声救苦”的大悲精神,主动关心,提供保护的管道,帮助受害者走出家暴梦魇。

不过,预防重于治疗,任何对策、法律终非究竟之道,正本清源,应该从心理建设及情绪管理下手。夫妻来自不同家庭,个性、习惯、观念不同是难免的,但是既然结成夫妻,“背亲向疏,永离所生”,就应该“恩爱亲昵,同心异形;尊奉敬慎,无骄慢情”。(《佛说玉耶女经》)彼此好好珍惜“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因缘,相亲相爱,相互体谅、尊重。而孩子是自己的骨肉,怎能不疼爱怜惜呢?让孩子拥有快乐的童年,身心健康地长大,是每位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每个人都会有心情烦闷、情绪低潮的时候,许多人喜欢“一醉解千愁”。其实以酒浇愁愁更愁,而且酗酒会导致“父失礼,母失慈,子凶逆,孝道败,夫失信,妇奢淫,九族诤,财产耗”。(《佛说八师经》)佛教将“不饮酒”列为五戒之一,即是因酒能乱性,让人失去理智,做出诸多伤天害理之事。所以遇到困境时,要懂得寻找正当的疏通解压方法,如运动,听音乐,到郊外散散心,或找善知识倾诉。

最好能有宗教信仰,正信的宗教皆能导人向善,让心情平静。我们可以从佛教经典中,明白世间的因缘果报;可以在念佛中,得到清净与欢喜。《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言:“众生心躁动,犹如旋火轮,若欲止息时,无过修静虑。”借由禅坐的止观双修,烦躁刚烈的心,也会逐渐宁静柔软下来。人间佛教重视家庭的美满幸福,我们鼓励夫妻建立佛化家庭。从信仰中净化心灵,才能真正拥有圆满的人生。而且,夫妻有了共同的信仰,共同的话题和兴趣,更能促进彼此感情的和谐。

不久前,美国MSNDC电视台有个专题报道,在美国,大约100个小孩中有六七个是自闭儿童。这是一个新的大危机。除了自闭儿,不少家庭里也有身障或智障的孩子。抚育这样的孩子,必然格外辛苦,请问大师,家有不健全孩子的父母,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看待和面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