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的伦理家都十分强调道德修养。道德修养的主要环节与道德品质的结构和道德教育的过程有一定的一致性,可以概括为“知”“情”“意”“信”“行”五个方面。
所谓“知”,即道德认识,是人们对于客观存在的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种关系的道德规范的认识,包括道德概念的形成和道德判断力的提高。确立正确的道德认识,是加强道德修养的前提。
所谓“情”,即道德情感,是指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行为所产生的情绪反应,是在“知”的基础上产生,并往往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取向。
所谓“意”,即道德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中,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而作出行为抉择的努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所谓“信”,即道德信念,是指人们对某一道德的深刻而有根据的真诚信服及由此产生的对该道德义务的强烈的责任感。确立这个“信”,是道德修养的核心。
所谓“行”,即习惯化了的道德行为,是指人们由于自身的道德修养,使其自觉遵守道德原则和规范并成为一种日常的行为习惯。可见这个“行”,是道德修养的归宿。
道德修养的目标涵盖较广,大而言之,包括怎样做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者,做一个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者,做一个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继承者;小而言之,包括怎么做一个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