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观人学(历代经典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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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商鞅:力推新法,死子非命

法家之材,以制度为根本,待成功之后才显出效果。这种方法先苦后甜,严厉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在未显达时,他被众人猜忌。施行之后,上下之人又畏惧他。功绩在于能建立法制,安邦定国;弊害在于易被奸邪小人仇视。作为治国之材,因有弊端而不经常征用,并且功劳大却不得善终。

历史上倡导法制的人,都因为急于想做出成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或其他力量的阻挡,要么事功未成,要么结局悲惨。

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名垂后世,但也因为急功近利,得罪权贵,招致悲惨的结局。商鞅完成学业以后,先到魏国,后因不被重用而去秦国。先劝秦孝公行帝道,不听。再劝行王道,又不听。为了自身前途,商鞅劝秦孝公行霸道强术,秦孝公大悦,听着听着,身体都向前倾斜到商鞅面前了,说:“帝道王道要数十年,而我要的是迅速名扬天下。”于是,商鞅开始变法。他在秦国做了十年丞相,秦国也日渐强大起来,但秦国的宗室权贵多怨恨商鞅。

赵良趁机劝商鞅说:“您做到丞相这么大的官,是靠德行呢,还是强力和法制?《尚书》上讲:‘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您靠的就是‘力’啊。没有兵车甲士前护后拥,您不敢出门。这是危若朝露之相,还想延年益寿么?如能知时而退,并请秦王告知天下行仁道,尊老爱幼,崇尚德行,还仁政于百姓,您则隐居起来,这样才能安享太平。如仍贪慕富贵,一旦有变,天下有您立足之地吗?”商鞅不听。

当初刚定新法时,太子犯法,因不能责罚太子,商鞅就处罚了太傅与太师。秦孝公死后,太子即位,太傅与太师等告商鞅要造反,商鞅连夜逃命到关下。寻找住处时,房东告诉他,商鞅令,留客人必须验身,否则主人连同遭罪。商鞅长叹一声:“我定的法律原来有这么多弊病!”

商鞅后来被处以车裂之刑,全族被灭。

法令强调堵塞禁绝,道德教化重在疏引开导。如果商鞅能情理、制度并重,把握好“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分寸,以富国强民为根本,同时兼顾风俗教化的引导作用,懂得“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严厉与宽容兼顾,不仅能避免日后的大祸,还有可能成为一名卓越的政治家。但他一味强调法规的禁绝堵塞作用,忽视客观因素,急功近利,遭人忌恨。因为变革带来的陡然变化,打破了人们的惯性心理和生活,必然会引起强烈的反对。利益受到冲击的权贵们,则会耐心等待机会,等时机一到便利用手中权力反戈一击。商鞅的下场便也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