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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几点建议之惠民措施

利用南水西北调,开垦灌溉荒地,实行农民大迁移

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目前,人平占有耕地仅1.5亩左右,要靠耕种亩把地来发财致富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东部地区农业人员密度过大,人均耕地占有量更少,且各类基本建设占用耕地现象严重,农民深感寸土如金,珍惜不已。翻开我国的农业史,开荒屯田,扩大耕地,增加农业收入的先例比比皆是。如汉代实行的田亩垦殖制度,招民垦荒扩地,即增加了农业收入,又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赋税。据《中国民食史》载汉朝从武帝、和帝、安帝、顺帝、冲帝和质帝等六个皇帝,先后垦荒扩田达43317665顷,以顺帝时期全国农户9946990户计算,平均每户垦田4顷35亩。承先例,明太祖朱元璋招募农民开垦山东、河南大遍荒地,所开垦耕地归农民已有,并实行永免田赋的优惠政策,使明初耕地发展很快。各代实施的垦荒扩地的政策,即是增加农民收入,又是为国家增财的具体表现。现在我国人口密度大,耕地占有量少,已是农村的最薄弱环节。为此,只有通过对西部、西北部地区耕地仍主要采用长江西北调之水和先进的节水滴灌技术,让分布于内蒙、青海、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的94万多平方公里的荒地、盐咸地、沙漠变成良田,把西部回归于绿色自然,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科学种植耐寒耐碱植物,保持生态平衡,大量种植中草药、发展农特产品,力求造福于民。当然,我们希望南水北调工程早日兴建竣工,这是千秋大业。到那时,我们可采取大移民,让东南部的农民积极地移到西部、西北部安居乐业。国家可对移民给予更优惠的政策,如提供住房、水电、能源及通讯设置,实行几十年零税收政策,并长期地保持对农特产品的收购政策,让广大农民在此繁衍生息。这将缓解东部地区耕地紧张的局面。这一切准备须从现在做起,还须国家大力支持与投资。

修建高架式公路,是保护耕地面积的措施之一

我国的公路建设是实现现代化的最基本保证,是加速经济繁荣重大举措,是带动贫困地区人民实行小康水平的桥梁。目前全国的国道及高速公路已达176.5万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里程25130公里,这是国家经济腾飞的基础建设。但必须看到公路这一基本建设的发展,却大量地占用了农村可贵的耕地,且现象日趋严重。如果按上述公路里程计算,全国至少已损失耕地5824万亩,比江苏省的计税面积强585万亩,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的耕地面积,可年产粮食约4200000万公斤,可向国家的工、商业建设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当然公路建设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可否认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找到一种既可大力发展高等级公路,又尽可能少的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呢?经笔者认为采用高架修筑的方式来发展交通事业,这样既有利于交通建设,又能保护可贵的耕地。此法,虽说成本颇高,则可拉动钢铁、水泥等基建材料销售,启动内需,并能帮助解决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可为国家提供更多地方财政税收,能弥补部分支出不足。并且有利于公路的安全性,减少、防止非法行人事故,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粮食酿造乙醇代替能源,是消耗陈粮的有效办法

早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播放了东北地区采用玉米酿造酒精,作为工业能源,服务于汽车行业。此法反映良好,即减轻了城市污染,加强环境保护,又消耗了企业陈粮,其能量与汽油相似,售价与油价相当,一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果将这一办法采用并实现到稻谷改造酒精上,那即可极大地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民粮食有了营生之处,又可将酒精广泛服务于各个行业,减少和保护地下原油,造福于后人;还可以解决粮食企业购销问题,实行国家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因为全国粮食年产量一般在4800亿公斤左右,年贸易粮达1170亿公斤,还有国家、省、市、县的大量粮食储备和农民余粮,其数量之大,这是造福于国家的大事情。笔者曾经咨询专家,粮食50公斤可酿50度烧酒约35公斤,再以烧酒酿造酒精约15公斤左右;如果采用先进设备和科学技术,其乙醇量则更大,且酿制酒精的糟谷子又能为养猪户提供上等饲料。

加强对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管理

农资产品是关系到农民经济利益的头等大事。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资产品虽说是货物充足,但不乏有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时时在侵吞农民的利益。特别是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仍被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生产和销售,其目的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地来骗取农民的钱财,误导农民的农业生产,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国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的专门机构,恢复地方国营的农药厂、化肥厂,实行计划管理,核定生产人数,对生产及产品的正常损耗实行适当补贴。限制成本利润,生产环节利润比例一般在15%左右;农药、化肥及大型生产资料的销售,实行基层供销社专销办法,并限制销售利润,一般按10%进行;对主要农作物种子仍由农业种子公司专门经营,同时适当限定销售利润比例。凡对生产、经营农资产品的企业和部门,国家应对正常损耗进行适当补贴。严禁由小集体、个体生产、经营农资产品,工商、质检、公安、农业等部门要进行严格检查,对那些仍在继续生产、经营农资产品的人和事及时纠正。国家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支持、荫护生产、经营的地方“保护伞”,不计过去名利功德,视其性质要处分一批、撤销一批、法办一批,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作用,让农资产品成为农民放得心的亟需品。

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的管理

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三农”问题的一大症结所在。目前,在我国农村尚未建立起完备的医疗保障制度,农民看病治病都由自己负担,而农村村级医疗实际上己成为个体经营场所,一是医疗水平较低,二是医疗设备较差,农民所遇到的问题是小病不好治,大病不敢治。如我老父亲今年因胆总管结石,先后在县市级医院住院,手术及治疗等费用达16560元之多。如此常见病,花如此高额医疗费用,对广大农民而言是望洋兴叹。因此,对这一状况,国家采取必要措施得以改进。第一,要核定农村医疗的收费项目,把能够核减的费用减去,能够减少的收费少收。把县人民医院和乡镇诊所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适当给予财政补助,及时解决医务人员的应有待遇。避免县人民医院和乡镇诊所参加市场竞争机制,扼制以赢利为目的高额医疗收费,让广大农民患者真正能病有所医。第二,要对现行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整整治,防止生产厂家和医疗机构追求回扣和高利。建议国家对医药制品实行定点定厂生产制造,实行药品调拨办法。彻底消除地方“保护伞”,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药品,制定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对制造假冒伪劣药品的地方负责人和包庇、袒护行为的工商、药检等执法部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办法,撤销其领导职务,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毫不留情;第三,对制造药品企业要进行药品利润比例限制,其生产环节利润比例应在15%左右。医疗卫生部门对药品销售利润应控制在成品药的10%左右。医药用品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物价、药检、工商、审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不讲人情、实事求是,核定药品售价,让广大患者能吃到价廉、实惠、有效的药品;第四,要加强对农村医疗技术力量的合理安排。我国农村有9亿农民,是基础社稷。凡医疗人员对新考核评定的教授、副教授、主治医师和新提拨的业务负责人,制定下基层锻炼一至二年的规定,实行主治医师下乡锻炼,副主任、副教授到乡镇中心医院锻炼,主任医师、教授和业务负责人到县级人民医院锻炼办法,广泛开展医疗技术传、帮、带,向农村施展技术才能。国家要加大对农村的三下乡活动,组织专家、教授到农村进行义诊活动,每年至少进行5次左右,帮助解决农民患者实际困难;第五,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让农民像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真正得到医疗保障。